法官立刻发问:
“委托书有效,被害人家属。”
“你确认委托谢川律师,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确认。”
“你是否清楚该授权可能涉及提交新的证据,并推动本案继续审理?”
“我清楚。”
韩飞宇笑了,也忽然开口:
“阿姨,你别被他骗了。”
“谢川就是想利用你,他拿假视频污蔑我,还害得你白白伤心这么久。”
“我和你女儿感情这么好,我怎么可能会害她?”
被害人母亲只问了一句:
“韩飞宇,我女儿出事那天,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韩飞宇的笑停住了。
旁听席也安静下来。
我看向法官。
这通电话,我没提前听过。
被害人母亲以前也没和我说过。
韩飞宇沉默片刻才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被害人母亲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不断叙述:
“你说静静喝多了,让我去接她,你还说她跟人起了冲突。”
“可我赶到的时候,她已经没了。”
韩飞宇的手立刻攥紧。
转头去看徐凝。
徐凝立刻开口:
“审判长,这些陈述没有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徐凝急着堵住这句话,反而让我确认了一件事。
韩飞宇给被害人母亲打过电话。
这个细节,不在任何一份笔录里。
我手里的监控原件里,也没有这通电话的录音。
徐凝却没有问什么电话,而是先说不能作为证据。
她在帮韩飞宇把这件事压下去。
也证实了,他们之间一定有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法官抬手:
“辩护人意见记录在案。”
“被害人家属,请先不要就案件事实继续陈述。”
被害人母亲看了韩飞宇一眼,没有再说。
那种安静,反而比哭闹更让人难受。
我把桌上的监控原件拿起:
“审判长,我方申请播放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文件。”
徐凝开口:
“反对。”
法官看向她。
徐凝继续说:
“该证据的来源,保管过程和提取过程均存在重大疑问。”
“谢川律师此前不是本案代理人,却长期持有证据原件。”
“现在又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提交,我方有理由怀疑证据经过剪辑和替换。”
我问她:
“徐律师,你说我替换了证据。”
“请问我替换的是什么?”
徐凝看着我:
“视频内容。”
“哪一段?”
“这需要先核验。”
我翻开桌上的材料:
“你连被替换的内容都说不出来,就先给我定了罪?”
“徐律师,你刚才提到保管过程,那我也想问一句。”
“公诉方手里的监控备份,是谁负责移交的?”
徐凝慌了:
“这与本案无关。”
我看向法官:
“因为本案庭前已经播放过一份监控备份。”
“那份备份只有二十三分钟,案发前后最关键的七分钟缺失。”
“现在我提交的原始文件,时长三十分钟零四十六秒。”
旁听席传出一阵议论。
韩飞宇终于坐不住了:
“谢川,你编得还挺完整。”
我说:
“你别急,视频还没播。”
“你现在想认罪也还早,你杀人是事实,不可能被隐瞒过去。”
韩飞宇当初的证词里曾经提到过。
说被害人喝醉了,和别人起了冲突,说他自己害怕不敢靠近。
所有细节都能对上。
唯一对不上的,是他为什么会给被害人母亲打电话。
一个害怕的人会报警。
但不会绕过警察,先把死者母亲叫到现场。
除非他需要一个人,替他先发现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