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嫁给闺蜜后,暴君对我强娶豪夺!笔趣阁无弹窗 > 第21章 许姑娘当真是验尸的好手
  这声‘李大人’叫的李仵作那是心情愉悦、心花怒放。
  嘴角不自觉扬起,心想还是漂亮的小姑娘上道,越看越觉得许云姝十分顺眼。
  心下也多了几分真心指教。
  “咳,许姑娘你看这里…”
  李仵作蹲下身,指向那几乎被啃食的面目全非的脑袋某一处。
  许云姝顺着视线看去。
  就看到了一条极其细微的伤口,若是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
  也就是李仵作经验充足,一眼就看到了。
  “这是…”
  有了提醒,许云姝下意识蹲下身,凑近了观看,隔着一层口罩,也依然抵挡不住那刺鼻的味道,可她却像是没闻到似的。
  神情专注地盯着那道细小的伤口。
  伤口处皮肉向外翻着,从走向看,是从右上到左下。
  许云姝立马就反应过来。
  “这凶手的惯用手是左手!”
  李仵作看向许云姝的眼里又多了几分赞赏,干他们这种行当的,多脏多累都是正常的。
  不过这种脏和累,连许多男子都受不了。
  许云姝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娇生惯养的,竟然一点都不嫌弃,一点即通,还真是验尸的好手。
  难怪邵大人想招许姑娘入司查院了。
  李仵作点点头,“对,想要砍下头颈连接的地方,并不轻松,而且从这些残留的细小刀口可以看出,杀人者力气偏小,费了许多力才将死者脑袋砍下。”
  “抛尸地点就在千味楼里面,就说明杀人者时间紧迫,为了节省时间,就会下意识用上平时的惯用手,从而可知,这凶手是个左撇子!”
  凶手心思缜密,甚至想到了借用大獒之口,毁尸灭迹。
  只是他没想到。
  会有人仅凭借一个鸡爪,就看出那是人手,从而让其杀人灭尸的计划败露。
  而大獒牙口虽好,但因为之前饱餐过一顿,一时间并不能完全啃下这些尸块骨头,才能被生病难得休息的仲安发现。
  听到李仵作这话,许云姝不自觉皱起了眉,脑袋里像是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速度太快,她一时之间没法抓住。
  蹙眉盯着尸体,立在了原地。
  她到底错过了什么呢?
  又有了新的线索,柳向卿偏头看向刘千:“千味楼的帮工里,可有左撇子?”
  “左撇子?”
  刘千一直在旁边听着,见许云姝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还会验尸,有些惊讶,在听到李仵作的话后,他就在脑中思索了起来,待柳向卿问,他果断摇了摇头。
  “没有。”
  “没有?”
  柳向卿皱眉。
  目前的线索其实已经很清楚了,他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是千味楼里的帮工。
  可是,怎么可能没有?
  “也有可能是平时用不上,所以才没被人发觉。”
  许云姝提醒道。
  思索许久,也没能想起,许云姝干脆不再去想,当务之急是找到凶手。
  柳向卿点点头。
  这个就有些难办了。
  若是一个一个去问,兴许凶手就能猜到,自然就不会承认。
  其实,想要验证其实也不难。
  人在危急关头时,会下意识做出一些身体本能的反应,他只需要派人盯着这些人,一个个试探过去,总能发现破绽。
  思索间,就听到许云姝再次开口,“柳大人,你是否可以查一下,这些帮工里,最近是否有无特别缺钱的?”
  柳向卿一愣。
  “许姑娘何出此言?”
  经过表妹的案子,柳向卿对许云姝的能力十分钦佩,听到她这话,就觉得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他不知道的。
  许云姝摇摇头,“我也不确定猜的对不对,就是…直觉。”
  柳向卿:……
  前世,许云姝跟着李队办过不少案子。
  从现有情况来看,凶手应该是没有预谋的激情杀人,而激情杀人的原因无非那么几种:仇杀、情杀和钱杀。
  千味楼内的帮工都是男子,且目前为止并未听刘千提及过帮工们之间有什么矛盾,若是有桃色八卦,怕是早就传遍了,因此基本可以排除情杀。
  至于仇杀……刘三一个月前就被辞退,而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来看,是近两日才被杀的,若是真有仇,怎么可能时隔一个月才报。
  前两项都被排除,那就只能是因为钱财利益了。
  现在想来。
  一个月前,刘三偷配方之事,兴许内有蹊跷。
  只不过这种都是根据许多案件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不排除可能有意外和特例。
  因此许云姝也不好说,只能归类于‘直觉’。
  柳向卿沉默了几秒,决定还是按照许云姝提供的调查方向去查查。
  还没等他开口吩咐。
  一旁跟死尸似的躺在地上的帮工伙计仲安哆哆嗦嗦地举起了手。
  “仙、仙女大人,小的倒是想起了一件事,不知道有没有用……”
  仲安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看着许云姝,眼睛亮晶晶的。
  仙女……大人?
  这是什么奇怪的组合?
  许云姝哭笑不得,却还是点点头,鼓励道:“你说。”
  仙女大人可真温柔啊…仲安不自觉地想,备受鼓舞,顶着众人的视线,缓缓开口:
  “大、大人,前几日发工钱,我就准备去隔壁街的成衣店买身衣裳,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王庙十分狼狈地从一条巷子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人。”
  仲安顿了顿,“为、为首的人,我曾经在兴义赌坊见过。”
  柳向卿闻言,顿时眉头一皱。
  “王庙?”
  又是王庙?
  “王庙在何处?”
  柳向卿问。
  “回大人,都在前堂。”一名捕快上前回道。
  “将他带过来。”
  王庙曾是刘三同屋,最近似乎还挺缺钱,这些未免都太过巧合了。
  很快。
  王庙就被带了过来。
  他穿着一身粗衣麻布,肩上搭着一条汗巾,蜷缩着脖子,看起来唯唯诺诺的。
  许云姝一下就认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跟在那嘴甜小二身后送糕点的小二,还因为手滑,差点摔碎茶壶。
  嗯?
  等等!
  茶壶?!
  许云姝狐狸眸顿时眯起。
  她终于想起来了。
  先前,这王庙接茶壶时,下意识伸出的手…就是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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