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七零军婚,颠疯卷死对照组 > 第55章 瞌睡来了送枕头单独的小院子
  沈晴雪跟着王青山去大队部拿借的粮食。
  季百灵和季少池姐弟俩也跟着过来了,沈晴雪还以为他们是找大队长有事儿。
  没想到这俩竟然是奔着她来的。
  季百灵眨巴着大眼睛问:“沈知青,你真要住那鬼屋呀?”
  大队长王青山忍不住轻咳一声:“可别瞎说,封建迷信要不得。”
  “大队长,这儿又没外人,您就别打岔啦。沈知青,要不跟我们一起住呗?”季百灵追问道。
  沈晴雪一听立马来了精神头了:“哎,咱们大队还有其他知青院能住不?”
  那个破屋子她还真不想住,而且在知青院里那么多人,她想弄点什么东西都太不方便了。
  “知青院就这一个,不过咱们可以自掏腰包在外面住。
  只是大队里得额外收点钱,两块钱,就能一人独占一个院子,怎么样?”季百灵的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就像夜空中璀璨的星星一般,对着沈晴雪眨啊眨的。
  沈晴雪她也是一点也不想住在知青院里,季百灵已经出来了。
  和他们姐弟俩一样,反正他们俩回去一次就闹一次。
  说实话,这次和周盼弟打架的时间是最短的。
  平时一闹腾都是好几个人一块的,没个大半天结束不了。
  可是吧,他们也不想去村民家里住,但有一个院子,他们姐弟俩人太少,知青院的其他人也不想出来。
  有的是没钱,有的是不想和他们姐弟俩一块住~
  因为他们姐弟俩都戴着眼镜,有些知青还有一部分村民都在背地里叫他们四眼。
  只要给他们俩听到就是一顿揍,就和今天的这个周盼弟一样,在知青院里事儿多,累了一天了回来还不得安稳,他们早就想搬出来了。
  就是大队长以他们人太少,不给他们批院子。
  其实王青山和大队部的人主要是因为担心他们,那院子毕竟和虎山太近了。
  平时还好一些,冬天的时候,那山上的兽下山找吃的最先倒霉的就是那边的院子的人。
  先前住的两波都是被迫搬走了,这俩却是不怕死的,就盯上那地方了。
  这俩人平时打架闹腾,但真遇到了野兽,那也白给。
  在知道了详情之后,沈晴雪更有兴趣了:“在哪里,我能去看看吗?”
  “就是在那边的虎山附近,你不怕虎吧?不过也没事,好几年都没有虎出来了。”
  “……你这丫头虎了吧叽的,虎山附近这几年是没有虎,可有狼有熊你怎么不说?”
  “大队长咱们自己人你怎么还一直扯我后腿啊?”
  “……”王青山瞪了一眼季百灵,他能说自己被列为自己人也没有多高兴吗?
  这俩人在他腿瘸的时候也没多安分,还自己人?
  他王青山宁愿当这俩的外人!
  “大队长我有事和您说,您听我说哈……”被旁边的季少池给肩膀快步走到前面去了。
  王青山的腿脚不便,被季少池连拖带拽的弄去了虎山脚下的那个院子前面。
  这里也是村里少有的空着的房子之一。
  这是一栋三间两院的房子,其中有一个院墙把三间房隔成了两个院子。
  之所以必须连在一起往外租,还因为这俩院子只有一个门。
  王青山手里就有钥匙。
  打开来进去一看,沈晴雪就看中了。
  “不错啊,一个月多少钱?”
  “2块5。”
  “啊?”
  王青山还以为沈晴雪是嫌贵,就说道:“别听季知青瞎说,这一个屋子一年2块5,一年一交,要是不想住了,也不退钱。”
  这在村里人来说确实挺贵的。
  盖房子也不过才三十来块钱,但在有的知青来说,2块多钱并不算多。
  这院子每年都能租出去,但每年都住不久。
  因为年底大雪封山的时候,狼啊,野猪啊之类的就会下山,住在这院子的人就会吓的连哭带嚎的再搬回知青院去。
  当然,他们刚开始也和季家这姐弟俩似的,哭着喊着的非要租这院子的~
  沈晴雪看向季百灵:“你们俩住哪边?”
  “你想好要这边了是吗?
  我俩哪边都行啊!
  你想和我一个大院咱们就住隔壁,你要想自己一个人,我俩住隔壁,你住这个小院。”
  “隔壁大院能种点菜什么的。”
  大队里的村民和知青院里都是这样,在自留地种些菜稍微长点就够吃的了。
  单屋子的这个院子比较小,再加上院墙,想在院子里种点菜都不容易。
  但沈晴雪不怕啊。
  “我就一个人,那我就住这个小的,行吗?”
  “行啊,我俩住隔壁,大队长那我们交……”钱字还没有说出来,沈晴雪就赶紧打断了季少池的话。
  沈晴雪问:“大队长,我要是一下交两年的钱能便宜吗?
  一年2块钱怎么样,您不知道,我家里可困难了,5毛钱够我吃半个月的了。
  还有我这头,还得去换药什么的,我……”
  “行行行,2块钱是行,但我再提醒你一下沈知青,你要是住这里,年底要是想搬回知青院,你交的钱可一分钱也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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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一年按2块钱,也是大队部赚。
  因为年底这些知青肯定会被吓的哭着搬回知青院的。
  沈晴雪还担心以后有人给自己争院子,就提议道:“行,那咱们签个合同吧。”
  不就是狼啊熊啊野猪吗?
  别的不敢说,但这东西在自己的空间面前,都不是事儿。
  甚至沈晴雪还挺期待的,要是经常有野兽来的话,那岂不是自己就不缺肉吃了~
  大队长却是懵懂的问:“……什么是合同?”
  “……”
  最终沈晴雪、季百灵和季少池三个人还是和大队部,在老支书和会计,村妇女主任的见证上现场拟下并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
  由大队长王青山签了名字盖了大队部的公章,双方看着上面写的东西,都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以前就该和知青签这东西的,也省的那些知青一没钱了就来找大队部要退以前的房钱。
  沈晴雪三人则是高高兴兴的是能自己住一个屋子了……
  在季百灵和季少池姐弟俩的帮忙下,沈晴雪把从大队部领取的借粮直接搬回了院子。
  20斤的杂合面,20斤的麦子,10斤的玉米面,10斤的地瓜干,还有10颗小巧的刚从地里拔的新鲜小白菜,这菜是大队长媳妇孙小娥送给沈晴雪的。
  孙小娥是来喊大队长回家吃饭的,结果在听说沈晴雪搬去虎山脚下的那个空院去住了,直接送给她让她炒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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