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
是被网管喊醒的。
我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眼表。已经八点半了。
离上班还有半个钟头。
我望了望桌子上空空的烟盒,一桌的烟灰。
还有此时此刻还在播放着音乐的耳机。
我叹了口气。
我看了一眼手机。
未接短信1条来自姐姐。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一想到姐姐我脑袋都发炸。
这个女人这两天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搅合得混乱不堪。
我打开短信。
“丰你一大早又去了哪里?我给你做好早饭了,我等不了你了,我先送毛毛去医院复诊然后去上班。”
一如姐姐往常心细体贴的语气。
我闭上眼,脑袋仁发酸。
走到外面,阳光一时间刺得我睁不开眼。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街上的人们行色匆匆地赶着路。
没有一个人有心情驻足下来看这一切,观察他们脸上的表情。
除了我。
他们一个个的面无表情,要么就是一脸的焦虑,一脸的愤怒,一脸的谁都欠他五百万。
他们都在有限的生命中为了一种无限的循环奔波着。
卖命买命再卖命再买命。
我发现,经历了诡异事件过后的我,感性多了。
遇到生活中很小的事情,思维就会无限次方的发散。
可能每个从鬼门关走过一遭的人都会有这种感受吧。
因为在他们眼里,生命升华了。他们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
我苦笑一下,开始往家走。
匆匆的回到家,匆匆地拿了衣服公文包,随意的洗了一把脸。
我自始至终没敢看那卧室。
我潜意识里刻意地回避着。
那卧室门在我心里是一道禁忌的门槛。
我出了家门,同样加入到了那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开始卖命。
也许工作是我另一种能暂时忘却那恐怖记忆的方式。
当一个人受到的刺激过大的时候,他会选择性的失忆。
这是人潜在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我快到那种地步了。
没开玩笑。
这一天同样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我在做设计的时候因为神思恍惚连续输错了好几个坐标,气的老板直骂娘。
我看我也快收拾东西回家了。
下班了。
我转头望向公司的百叶窗。
窗外美丽的黄昏被切割成了一条接一条。
夕阳西下昭示着夜晚的即将降临。
今晚我将何去何从?
同事们纷纷收拾东西,有说有笑的离开。
他们纷纷经过我身边,当我是空气。
亦或是躲着我走,当我是瘟疫。
这两天同事们看我的眼光都带着惶恐。
在我他们眼里我正向疯子迈进。
我不怪他们。
这两天的我不论是形象还是心里上都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我只有悲哀的份。
这就是命。
一直到办公室的人都走光,我还在对着电脑发呆。
我抬头看了一眼挂表。
19:00。
新闻联播都开始上演了。
我叹了口气,关电脑,收拾东西。
离开了办公室。
我出公司的时候,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
我眼中的夜空。
在繁华的闹市的灯火辉煌的映照下,格外的红。
很好。
至少别再让我看到那一片密不透风乌云满天的纯黑的黑夜。
我恶心。
我恐惧。
这个时候手机响起。
我拿起手机一看。
未读短信1条来自姐姐。
又是姐姐的。
我都漠然了。
“丰丰你在哪里?我和毛毛做好饭等你回来吃呢。”
姐姐这样的短信一直让我感到诚惶诚恐。
因为这个温柔贤惠细心周到的姐姐和晚上的厉鬼一般的姐姐完全是两个人。
姐姐此刻越是正常越让我感觉到午夜时分她的恐惧。
我真不愿去想起。
我真不想回家。
我想了想。
回了条:“嗯,我今晚不回家吃去了,不好意思,我和同事在外有应酬你和毛毛多吃点。”
点击发送,我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不回家能有这种感觉。
这也算是莫大的悲哀了。
那么,我去哪里呢?
我都不知道该找谁。
感觉谁都不可靠。
一种被世界遗弃的感觉。
最终,我踏上了地铁。
我十三号线做到二号线再坐到一号线。
最后来到了世贸天阶。
这个我一个人最喜欢来的地方。
我喜欢这里的霓虹交错。
我喜欢这里的繁华。
我喜欢这里华美的一切。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一个人在这繁花似锦的夜空下看着人来人往。
细数着他们每一个人的表情。
看着他们快乐的浮夸的动作。
虽然这样更凸显我一个人的没落。
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
特别是此时此刻此种心境的我。
我坐在台阶上喝着罐装啤酒,望着头顶那巨大的LED屏出神。
然后我不知不觉的就傻乐了出来。
这里的人那么多。
是有多安全啊。
就算死,就算撞鬼,也是大家一起。
人心聚众的时候,那恐惧就不叫恐惧了。
我一直疯狂地喝着,知道不知不觉嘴角冒出了沫子。
干喝啤酒喝多了是很难受的。
即便是此刻我这么悲伤无措的心境下。
身体的本能还是有的。
我满嘴发涩发苦。
我想,是时候搞点下酒菜去了。
这样干喝喝吐是迟早的事。
我踉踉跄跄从台阶上坐起,一拐一拐地走下去,然后走到世贸天阶附近的店铺,准备去买点便宜的下酒菜。
囊中羞涩的我也买不了什么好的。
我这人啊,太易于知足。
想到这,我又嘿嘿地乐了一下。
我传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到大家上,眼睛寻摸着超市或者店铺。
这个时候,我背后一阵汽车鸣笛声传来,车大灯在我背后亮起。
我本能的一回头,晃的我睁不开眼。
一辆英菲尼迪G37缓缓的停在我面前。
差点蹭我一跟头。
要不是我躲闪得及时。
当时我就火了。
我擦,尼玛谁都跟老子过不去啊。
有钱你了不起啊。
尼玛,你能随便撞人啊。
我连上个街都有生命危险,这世界上还特么有没有我能呆的地方了?
这一切都是我准备骂出口的准备好的语言。
我正酝酿好脾气准备和车主对喷。
这个时候,车窗缓缓摇了下来。
“上丰?”一个面容俊朗,气质足以和这车相配的一个人看着我,笑道。
我一愣。
“李秀臣?”我呆了半天缓缓脱口道。
“呵呵,真的是你啊上丰。”说这话这个男人从车上来,走到我面前。
我面前的这个高大俊朗气质不凡的男人,是我大学时候的一个同学。
也是同一个宿舍的,标准的高帅富。
家里是官二代+富二代貌似还是黑二代。
四肢发达头脑聪明风度翩翩文采斐然。
大一的时候就过了英语的四级和六级。写的一些学术文章已经在一些专业的杂志上发表。在大二的时候就出版了自己的文集。曾经在学校创造了首例情人节当天女生组团集体向他表白的记录。
学校里的图书馆是他家独家冠名资助的。
这么一个几乎完美,只有在童话中才能出现的王子。在大三那年就突然消失了。
没给我们留下一点信息,人间蒸发了一样。
据说是出国了。
后来就再没了他一点的消息。
我看着面前的秀臣——我的大学舍友。
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真没想到能在这见到你啊上丰。真是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