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昱的律师站起来,声音有点紧:
“审判员,装修费用系被告自愿支付,女方酒席亦属被告方应承担之义务。”
“原告每月向被告转账五千元,已尽到家庭供养义务,”
“供养?”周律师转过身,“原告月薪一万元,每月转账五千元,不仅全部要回,还剩余五千元自行支配。”
“被告月薪四千元,全部用于家庭开销。请问,是谁供养谁?”
“至于投资项目,原告声称有朋友做投资,要求被告转账八万元。“
”但原告至今未能提供该朋友的任何合同、资金流向证明。”
“因为这八万元,根本没有用于任何投资项目。它直接转入了原告的个人账户,被原告花掉了。”
周律师把银行流水举起来。
“这是被告提供的证据。原告将八万元从被告卡中转出,当天即转入原告另一张银行卡。该卡在收到款项后,陆续用于购买电子产品、服装、餐饮等个人消费。”
“这不是投资失败。这是欺诈。”
林昱的脸从红变白,从白变青。
他突然站了起来:“我没有骗她!那个项目是真的!”
法官敲锤子:“原告,请坐下。”
“是项目本身出了问题!我也亏了...”
“项目合同呢?”周律师问。
“对方联系方式呢?”
“资金流向证明呢?”
林昱张着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周律师没有看他,面朝法官。
“审判员,原告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八万元用于共同投资。”
“相反,银行流水清楚地显示,该款项进入了原告个人账户,用于原告个人消费。”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以欺骗手段取得夫妻另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
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
我坐在椅子上,手心全是汗。周律师递给我一瓶水:“紧张?”
“有一点。”
“不用。”她说,“这个案子,从他起诉你的那一刻起,他就输了。不用怕”
休庭结束后,法官宣读了判决。
“...原告林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被告方静八万元,并赔偿被告方静为原告婚前房产支付的装修款十一万八千元。”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婆婆尖叫了一声:“十九万八?还要赔她十九万八?”
法警走过去。她被拦住了,站在那里,胸口剧烈起伏着,嘴唇在哆嗦,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林昱坐在原告席上,一动不动。
走出法院的时候,阳光很刺眼,手机震了震,是林昱发来的消息。
“方静,你满意了吗?”
“你把我毁了。你知道你现在把我毁成什么样了吗?”
“我妈高血压犯了,现在在医院。你满意了吗?”
“我求你了,钱的事能不能算了?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
“方静,我对你不好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一条一条看完,把手机放回包里。
我妈她看着我:“你...你什么时候开始想离婚的?”
“很久了。”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说了,你会支持我吗?”
我妈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叹了口气:“你长大了。妈管不了你了。”
街上的车来来往往,所有人都有自己要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