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页面加载出来,搜索结果一大堆。
沈清歌一条一条点开看。
第一个是《赎罪》的官方网站,设计得很简洁,黑白色调,首页就是那个logo。往下滑有节目介绍,团队信息,还有第一季的回顾。
她在“制作团队”那一栏找到了想找的名字。
制作人:陈朗。
旁边有张照片。男人四十多岁,戴金丝眼镜,脸型方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深色西装,对着镜头微笑。笑容很标准,但眼睛里没什么温度。
简介写得很漂亮:“陈朗,资深媒体人,前《法治前沿》栏目主持人,从业二十年,以犀利的提问和深刻的剖析著称。秉持‘用镜头追寻真相,用节目引导正义’的理念,创办《赎罪》系列纪实节目,旨在为社会提供一面反思的镜子。”
沈清歌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
然后她关掉官网,点开下一个链接。
这是个娱乐新闻网站的报道,标题是:“《赎罪》第一季收官,陈朗:我们做的不是娱乐,是社会实验”。文章里引用了陈朗的采访:
记者:“陈老师,第一季播出后,有人批评节目是在消费参与者的痛苦,您怎么看?”
陈朗(推了推眼镜):“我不认同这种说法。《赎罪》提供的是一个平台,让犯错者在公众监督下完成自我救赎。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痛苦,但痛苦是忏悔的一部分。我们不是制造痛苦,是呈现真实。”
记者:“但观众投票决定惩罚环节,是否过于……”
陈朗(微笑打断):“这是节目的核心互动设计。让公众参与,让犯错者真正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这比单纯的说教更有力量。我们相信,公众的集体意志,本身就是一种正义的体现。”
沈清歌看完了,没什么表情。
她又点开一个链接。这次是个论坛的帖子,标题是:“八一八《赎罪》那个道貌岸然的制作人陈朗”。
帖子是匿名的,发帖时间是一年前。
主楼写得很直接:“表面上是追求正义的媒体人,实际上就是个流量贩子。以前做法制节目就喜欢煽情,专挑惨案家属采访,逼人家哭,收视率上去了,他的奖金也到手了。现在搞《赎罪》,美其名曰社会实验,其实就是把人的尊严撕碎了给人看,满足观众的猎奇心和优越感。”
下面有不少跟帖:
“排。看过第一季,那个富二代被整得都快精神崩溃了,节目组还在那说什么‘深度忏悔’。”
“陈朗这人吧,业务能力是强,但功利心太重。听说他为了拉赞助,什么承诺都敢给。”
“业内都知道,他那个节目组压力大得吓人,工作人员换了一波又一波,都是受不了他那种为了效果不择手段的风格。”
“不过话说回来,第二季好像已经在筹备了,据说要找更有‘爆点’的参与者。”
沈清歌往下滑,看到一条回复:“什么叫更有爆点?”
楼主回复:“就是社会关注度高、争议大的‘罪人’呗。比如那种……表面光鲜,实际犯过事的。或者案情有反转空间的,能炒好几轮话题。”
沈清歌关掉论坛。
她又搜了“《赎罪》第二季招募”,出来不少信息。有节目组的官方招募公告,要求是:“年满十八周岁,曾有违法行为或重大道德过失并引发社会争议,愿意在公众监督下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反思与劳动。”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尤其欢迎近期出狱、社会关注度高的个案。”
沈清歌看着那行字。
“近期出狱、社会关注度高的个案”。
这不就是在说她吗?
她退出浏览器,靠在床上。
脑子里开始盘算。
陈朗这个人,功利,擅长操纵舆论,要的是话题和流量。他做的节目,表面上打着“正义”、“救赎”的旗号,实际上就是把参与者的痛苦当卖点。
如果她去了,会面临什么?
24小时直播,意味着她吃饭、睡觉、上厕所(隐私区域除外)都会被拍下来。观众可以投票决定她每天干什么,可能让她去扫大街,去养老院伺候老人,去殡仪馆干活,甚至……让她对着镜头一遍遍复述自己“杀人”的经过。
弹幕会是什么样子?
她几乎能想象出来。
“杀人犯还有脸活着?”
“装什么可怜,演戏吧?”
“建议让她去李国明坟前跪着!”
“这种人就该一辈子关在镜头里被骂!”
每一条都会像刀子,割在她身上。
她能承受吗?
沈清歌闭上眼睛。
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
三年前法庭上,陆淮舟通红的眼睛。苏晚晴挽着他的手臂。父母空着的座位。
监狱里,暗无天日的日子。同监舍的人知道她的罪名后,鄙夷的眼神。狱警例行公事的询问:“后悔吗?”
网络上,那些打卡博,那些表情包,那些“每日一骂”。
还有昨天,那个前下属小李的短信:“陆总打过招呼了……您保重。”
所有人都在逼她。
逼她认罪,逼她消失,逼她永远活在“杀人犯”这个标签下面。
她睁开眼睛,看向窗外。
天已经大亮了,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窗户照进来,能看见空气里漂浮的灰尘。
她想起狱中三年,那些支撑她熬过来的夜晚。
不是靠希望。
是靠一遍又一遍地复盘。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苏晚晴端来的那杯茶,到底有什么问题?
李国明为什么会在书房?
陆淮舟为什么那么巧在那个时间回来?
现场为什么所有证据都指向她?
她像解数学题一样,把每个细节拆开,分析,假设,推理。
三年,一千多个夜晚,她脑子里只有这一件事。
有些碎片她拼出来了。
比如苏晚晴的嫉妒。比如陆淮舟的野心。比如李国明手里可能掌握了陆淮舟的什么把柄。
但她缺少证据。
缺少把这一切串联起来、公之于众的证据。
更缺少……让别人听她说话的渠道。
一个刚出狱的“杀人犯”,说什么都没人信。媒体不会理她,法院不会重审,公众只会觉得她在狡辩。
她需要什么?
需要一个舞台。
一个能让所有人看见她、听见她的舞台。
哪怕那个舞台是屠宰场,她是待宰的羔羊。
但至少,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身上,话筒递到她嘴边。
她有机会说话。
有机会……做点什么。
沈清歌坐直身体。
她拿起手机,重新打开那封邮件。
又看了一遍。
“你想让他们看见真相吗?”
她盯着那行红字。
看了很久。
然后,她手指移到回复框。
指尖有点抖,不受控制地抖。
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稳住。
打字。
打了两个字:
**“我接。”**
光标在“接”字后面闪烁。
她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大概十秒钟。
然后,她按了发送。
邮件发送成功的提示跳出来,很小一行字,在屏幕上方一闪而过。
沈清歌放下手机。
靠在墙上。
浑身力气像被瞬间抽空,骨头都软了,站不起来。
她就那么靠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那块水渍还在,形状没变,像只扭曲的眼睛,也在看着她。
过了几分钟,她慢慢站起来。
腿还有点软,但站得住。
她走到房间角落那面镜子前。
镜子不大,边缘有锈迹,镜面也不太干净,有几道污渍。
她看着镜子里的人。
脸色苍白,眼底有浓重的黑眼圈,头发干枯,嘴唇没什么血色。额角那道疤在晨光里很明显。
衣服是旧的,领口有点松,整个人看起来憔悴不堪,像个……刚从地狱爬出来的鬼。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看了很久。
然后,她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