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惊!我和死去的儿子在古代相遇了 > 第 91 章 知府府邸对质。
  这和面脂用法一样,她拿在鼻尖闻了闻,说真好闻。
  她用手挑了一些涂在脸上,霜瞬间就吸收了。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皮肤亮了许多,转身对杨柳说:“真是好东西。这妇人不仅人聪明,手也巧。”
  *
  另一边,陆有才已经来到知府府上,在门口等了半天,不多时,知府便将人请了进去。
  毕竟是从京城来的官员,虽是虚职,可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
  廖知府将人请到堂屋:“陆大人有礼。”
  陆有才带着夫人孟香云赶紧躬身:“廖大人,下官冒失前来,打扰大人了。”
  廖知府抬手道:“无妨。”
  他继续说道:“陆大人有何事,直说无妨。”
  陆有才把在凌云镇的事情说了一遍。
  当然,他说的不是全部。
  他只说了孙县令不把他这个六品官员放在眼里。
  还有就是口口声声都是“刁民刘雯青”如何不敬官员。
  她一定是贿赂孙县令,否则怎会如此偏袒这个目无法纪的女人。
  可他没说自己私自将人带回去,还打算用私刑的事。
  廖知府安静地听他说完,才开口问道:“陆大人,你可知王爷封地里对官员是什么要求?”
  陆有才一愣,摇了摇头。
  廖知府道:“王爷有令,封地内的官员,不论品级,皆以百姓为先。谁敢随意欺压百姓,轻则罢官,重则流放。”
  不过廖知府又接着说道:“若是像陆大人说的那样,这妇人目无王法、不敬官员,是该严惩。
  本官会将孙县令叫来核实此事。
  若确有此事,本官会命他将人拿下。
  还有陆大人说的刘雯青贿赂孙县令一事,本官也会一并查实。
  若确有此事,绝不姑息。”
  陆有才说贿赂的事自然是瞎编的,但他相信孙县令如此维护刘雯青,不是有私情,就是收过贿赂。
  陆有才听了廖知府的话,觉得对方一定是偏向官员的。
  可他不知道的是,廖知府在听到他一口一个“刁民”时,就已经觉得事情未必如他所说。
  以孙县令的性格,不是个因为收受贿赂就目无法纪的人。
  廖知府对孙县令有些了解,此人为官爱占些小便宜,但不会贪大,会收些小礼,却绝不会收重礼。
  况且他肯干实事,在百姓中口碑极佳。
  他吩咐手下:“让灵云镇县令来域州府城一趟,顺便将那个妇人刘雯青也一并带来。”
  “是,大人。”
  次日,孙县令来赶到域州府城,知府府上。
  廖知府将陆有也才一并叫来。
  廖知府不见刘雯青便问道:“那位妇人没有来?”
  孙县令回道:“刘老板前昨日已经来了域州府城,此时应住在客栈中,但具体哪一家,下官不知。”
  廖知府便吩咐手下人挨家客栈去找,将人带过来。
  衙役找到刘雯青住的客栈时,刘雯青知道陆有才已经告了她,知府大人要带她去问话。
  她让秦书哲去一趟王府找王妃。
  她不敢笃定这知府是好人还是坏人,若是不帮她,怕这一去就出不来了。
  刘雯青跟着衙差来到府衙。
  堂上坐着廖知府,下面站着陆有才和孙县令。
  刘雯青走进去,躬身行礼:“民妇见过知府大人。”
  廖知府点了点头,让她站到一旁。
  随即又开口道:“既然你们三人都到了,便将事情原委道来。”
  他先看向刘雯青,“你先说。”
  陆有才抬眼看了廖知府一眼,心里不痛快。
  为何不让他先说,反倒让一个刁民先开口?
  刘雯青上前一步,躬身道:“民妇刘雯青,在灵云镇经营一家点心铺子。
  得祖上传下来一张图纸,可为宅院加装火墙。
  装好后,室内温暖如春。
  陆大人知民妇有此手艺,便将民妇叫到府上,想给自家宅院置办火墙。
  当日是孙县令陪民妇一同去的。
  孙县令的意思是希望镇上多户人家都能用上火墙,每户先只做两三间卧房,等开春后再做剩下的,来年也能用。
  去了之后,陆大人要求全做,民妇因人手不足,且火墙做工复杂,只能为其做两三间房。
  可陆大人要求民妇把这技术交出来,民妇不愿,他便改口说那就做三间。
  民妇报了价,一间一百两。
  陆大人又嫌贵,便没有做。
  民妇这段时间便给其他人家做火墙。”
  她顿了顿,继续:“那日民妇正在一户人家做火墙,忽然冲进来一些家丁,将民妇强行带走,押到陆府。
  进门便让手下嬷嬷上来掌嘴,说民妇不敬官员。
  后来孙大人赶来,才将民妇救下。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请廖大人为民妇做主。
  民妇这祖传的手艺不愿教给别人,陆大人便以权压人。”
  说完,刘雯青想,也不知道王妃会不会过来。
  刘雯青说完,廖知府看向孙县令和陆有才:“刘雯青所说,可是事实?”
  孙县令:“是。”
  陆有才:“不是。”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廖知府又看向陆有才:“陆大人,你说不是,是指她哪些没有说实话?”
  陆有才目光扫向地面,想了想后抬起头:“廖大人,她给下官的报价一间一百两,可给其他人的都是三十、二十两,分明是故意坑下官。
  况且之前在域州城外,她就曾坑过我家夫人,一碗鸡汤卖了三十两。”
  廖知府又看向刘雯青:“陆大人所说,可有此事?”
  刘雯青点头道:“回大人,确有此事。那日民妇刚逃荒至此,从山上打了一只野鸡熬了鸡汤,打算给家人补补。
  是陆大人家的一个小厮过来,往地上扔了一两银子,便让民妇将鸡汤给他。
  民妇不想卖,便说不卖。后来又过来一个妇人,依然要买。
  民妇把价格抬高,想以此劝退他们,可他们一直加价。
  民妇说不卖,他们就加价,一直加到三十两。
  既然他们非要买,民妇便三十两卖给了他们。
  民妇觉得,这并非强卖。”
  廖知府一听便明白了。
  这明显是陆有才家的小厮目中无人,欺压百姓惯了。
  想强买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