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驸马们福运亨通,长公主独享盛宠 > 第97章宣长公主进宫
  “陛下,你要是真的思念长公主,不妨宣旨让她进宫看看你。她毕竟是你的亲生女儿,父女之间,哪有解不开的仇怨呢?”
  皇帝沉默了许久,内心满是挣扎。
  他深知自己亏欠洛云初太多,如今只盼能得到她的原谅。
  “张公公……” 皇帝终于开口,声音带着一丝犹豫。
  张公公快步走进来,恭敬地行礼:“陛下。”
  皇帝深吸一口气,说道:“传朕旨意,宣长公主进宫。”
  张公公微微点头:“是,陛下。”
  皇帝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张公公,就说…… 朕十分想念长公主。”
  张公公心领神会,微笑着答道:“是,陛下,老奴这就去办。”
  “陛下,喝了这碗药吧。” 胡贵妃端着药碗,递到皇帝面前,“这是谢医女特意开的方子,对缓解你的咳嗽很有效果。你快喝了吧,身子要紧。”
  皇帝抬起头,看着胡贵妃,眼中满是感激之情:“胡贵妃,幸好朕身边还有你,也只有你懂朕的心思。朕真是…… 不知该如何感激你才好。”
  胡贵妃温柔地笑了笑:“陛下,你快别这么说了。你的身子要紧,切不可再动气。来,先把药喝了。”
  长公主府内。
  暖阳透过雕花窗棂,宛如金色的丝线,洒下斑驳光影,给宽敞的厅堂添了几分静谧与温馨。
  洛云初端坐在黄花梨木桌前,桌上铺满了五彩斑斓的绸缎布料。
  她手中捏着一支精致的毛笔,正全神贯注地对照着五个驸马的身形尺寸,仔细地记录着,为他们挑选合身的新秋衣。
  她的目光在尺寸数据和布料间来回游走,轻轻抚摸着布料,感受其质地的优劣,眉眼间满是温柔与关切。
  “春梅,你看看这蜀锦,手感细腻柔软,颜色也正适合季驸马,他穿上定是风度翩翩。”
  春梅接过蜀锦,眼中满是赞叹:“殿下眼光真好,季驸马的身姿气度,已经在京城的一众贵公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了。
  若是穿上这衣裳,往后殿下瞧着他,只怕满心满眼都是欢喜,连平日里的烦恼都能抛到九霄云外去,对他更是喜爱得紧。”
  “春梅,你这也太夸张了吧。” 洛云初嘴角含笑,佯装嗔怪地瞪了春梅一眼:“不过是件衣裳罢了,哪能有这么大的作用。”
  不过想起季羡那张英俊的脸,还有他与自己亲密之时的样子,脸不由得红了几分。
  季羡他,确实很不错。
  春梅眨了眨眼睛,凑到洛云初身边,笑嘻嘻地说:“殿下,你可别不信。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季驸马本就生得俊美不凡,再配上这上好的蜀锦制成的衣裳,那岂不是锦上添花?到时候,连殿下你看了,都得神魂颠倒,移不开眼。”
  洛云初轻轻敲了一下春梅的脑袋,无奈地笑道:“你这丫头,就会贫嘴。”
  为他们挑衣裳,不过是尽她身为长公主的一份心意罢了,哪想得那么复杂。
  更何况,五位驸马居于府中,他们各自的福运交织汇聚成一片祥瑞之海。
  每日,她都在这福运的氤氲环绕中,凭借精妙的玄学之法,将他们周身的福泽吸纳进自己的灵体。
  那些福泽化作神秘的力量,源源不断地滋养着她的灵力,让她的法术日益精进。
  而这份福泽的庇佑,不仅让她在法术上取得了进步,还为她带来了无尽的财富与机遇,使得她在赚钱的道路上一路顺遂,风生水起。
  话虽如此,可一想到季羡,她的眼神还是不自觉地柔和下来。
  季羡看似玩世不恭,行为举止带着几分年少轻狂的男子,初见时,她也以为他只是个空有皮囊的公子哥。
  但相处下来,她才发现,在那副看似不成熟稳重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心思缜密、忠诚可靠的心。
  那座金矿是她误打误撞发现的巨大宝藏。
  从发现金矿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这既是上天赐予她的机遇,也在这个波谲云诡的朝堂之中,各方势力都在虎视眈眈。
  只要金矿的消息稍有泄露,就会像鲜血落入狼群,必将引来疯狂的争夺,到时候,她的生命、她的地位,乃至整个长公主府,都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更何况,她身为长公主,若是陛下知晓她拥有如此巨额的财富却不上交,必然会对她产生深深的疑心。
  皇权之下,疑心如同利刃,随时都可能斩断她的未来。
  她决定将打理金矿的重任交给季羡。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有错。
  季羡接手金矿事务后,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慧和能力。
  他不仅将金矿的开采和运营管理得井井有条,产量稳步提升,收益也日益丰厚;还凭借着他的聪明才智,巧妙地编织了一张密不透风的保护网,将金矿的存在掩盖得严严实实,没有让一丝风声走漏出去。
  想到这里,洛云初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激与信任。
  这个充满算计和阴谋的世界里,能有一个如此值得信赖的人在身边,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那个人,还是自己的驸马。
  “殿下,你这心意可难得,几位驸马可都有福气呢。” 春梅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另一块布料比划着:“你瞧这块料子,要是给谢驸马做件衣衫,说不定也能让他变得更加风流倜傥。”
  洛云初顺着春梅的手看去,微微点头:“这块料子倒是不错,颜色素雅,适合谢驸马的性子。只是他平日里喜好舞文弄墨,这料子会不会太容易沾上污渍了?”
  最近,洛云初发现谢愠的行为变得有些奇怪。
  以往那个时常穿梭于京城各大诗会、雅集,结交文人墨客的谢愠,如今却整日深居简出,极少踏出他的院子。
  此后,每日清晨,都会有小厮准时送来一幅谢愠的新作。
  画卷上,是一个身着华服的女子,那女子的眉眼、神态,无一不是她自己的模样,每一笔都勾勒得细致入微,每一处色彩都晕染得恰到好处,栩栩如生得仿佛下一秒就能从画中走出来。
  画中的她或浅笑嫣然,或低头沉思,或手持书卷,每一个姿态都被谢愠捕捉得惟妙惟肖。
  洛云初看着这些画,心中涌起一股别样的情绪。
  她没想到,平日里看似洒脱不羁的谢愠,竟会有如此细腻的心思。
  春梅歪着头想了想,说:“也是,谢驸马爱干净,这料子确实得小心伺候着。不过,要是配上精致的刺绣,说不定能增添几分雅致,就算沾上污渍,也不影响整体的美感。”
  “你的想法倒是新奇。” 洛云初赞许地看了春梅一眼,“那就按你说的办,再找几个绣工精巧的绣娘,在上面绣上一些墨竹图案,倒也符合谢驸马的文人气质。”
  就在两人正讨论得热火朝天时,一阵轻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紧接着,一个灵动的身影闪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