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万人迷宿主他只想搞事业 > 第279章 民国文豪篇26
  林言以为谢云谦要吃什么山珍海味,他却说要吃什么烫羊肉火锅,林言应了。
  带上了秦雪琴和林莺莺,谢云谦原本想让跟着他的那队士兵先回去,秦雪琴却将人留住说一起。
  人多热闹。
  谢云谦看了林言一眼。
  后者:“既然阿娘说一起那便一起吧。”
  戏园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一次了,谢云谦身边得有人保护着。
  谢云谦不知他的用意,露出狐疑的眼神,在林言旁边小声道:“老实交代,你现在到底有多少钱?”
  林言高深莫测道:“小钱小钱。”
  谢云谦:“……”
  你在这儿忽悠他呢?
  ——
  地方不远,便没有开车,秦雪琴提议走路过去,正好熟悉熟悉环境,将绣的一些小手帕送给附近的新邻居。
  秦雪琴带着林莺莺走在前面送手帕,谢云谦和林言走在后面。
  这里地段远离租界,更贴合绒城百姓的生活。
  没有租界和十里洋场的光光鲜亮丽和纸醉金迷,这里更多的还是贫穷。
  有句老话说,人生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贫穷和爱。
  你想隐瞒,却欲盖祢彰。
  看惯了繁华的地界,再来看看这里,天壤之别,路边被晒的黝黑的小孩,摆的擦皮鞋的小摊,年纪看起来比林莺莺小,却已经开始讨生活了,早已失去童真,变得成熟懂事。
  见谢云谦几人非富即贵,本来想热情的上前邀请贵人擦皮鞋,忽然看见身后的军队,又只敢躲得远远的。
  谢云谦见此,皱了皱眉。
  招来身后的一个手下,让手下丢了几块大洋在擦皮鞋小孩装工具的盒子里。
  天要黑了,在等也等不到几个客人,不如回家吧。
  这几块大洋够他回去省吃俭用一两个月,顿时感激的磕头:“谢谢长官。”
  谢云谦欲言又止,心里五味杂陈。
  林言将头转向了一边,不看,也受不起这两个感激的响头。
  秦雪琴已经给邻居送完手帕,过来正好看到这一幕,叹了口气说道:“三少爷可真善良。”
  谢云谦愣了下,“善良?”
  “是啊。”秦雪琴:“三少爷您住在督军府,所以不知道,像刚刚那种那小孩啊,在西城这边满大街都是,他们就住在西门附近的贫民窟。”
  现在这世道,人人自危自保,哪里还有一出手就是几块大洋这么大方啊,只能说方才那个小孩,今儿个走了大运,碰上了贵人。
  谢云谦疑惑:“贫民窟?”
  秦雪琴:“看来您还不知道?”
  谢云谦的确是不知道,他以为绒城没有这种地方。
  秦雪琴:“改明儿个三少爷亲自去看看便知。”
  谢云谦看向林言,后者也有些惊讶,他一向是在绒城大学和家里两个地方往返,也不知道绒城还有贫民窟这种地方。
  谢云谦沉下脸,“我会去看看的。”
  林言叹了口气,“到时我跟你一起去。”
  他知道谢云谦心里在想什么,毕竟他也曾发誓要守护绒城。
  本想着绒城虽不是处处繁华,但至少不会有人挨饿,实则不然,只是他从来没有亲眼去看过。
  “谢了,林言。”谢云谦感叹道:“不愧是我的知己。”
  林言诧异道:“知己?”
  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不知道?
  ——
  羊肉馆内,谢云谦都还没从秦雪琴那句,满大街都是这样的小孩和贫民窟带来的震撼中回过神来,看着面前煮沸的汤锅。
  谢云谦让小二上了一壶烧酒,说道:“我想起一件事。”
  林言:“嗯?”
  “前几日在我父亲那里看过一份报纸。”
  “什么报纸?”
  “新文学报。”
  林言愣了下,淡定的问道:“有什么不同吗?”
  “上面有篇文章叫《第三种人》”谢云谦缓缓说道:“我父亲赞叹这是篇好文章,我便拿过来瞧了瞧。”
  “哦,是吗?”林言挑眉:“你觉得文章如何?”
  “看时我不以为然,我认为人不应该被分为上等人和下等人。”
  林言嗯了声。
  谢云谦继续说道:“但今天我突然信了。”
  不是作者将人分类,而是这个社会是如此。
  还有穷人和有钱人。
  林言笑了笑没说话。
  谢云谦问他:“听说这篇文章近日颇受议论,你看过吗?”
  林言:“有幸看过。”
  “你好歹也是个读书人,你觉得如何?”
  林言想了想,回答道:“或许作者的本意并不是想将人以此区分。”
  谢云谦无语的看着他,他当然知道这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罢了,不谈这个。那篇文的作者倒是个敢说话的人,在某些方面倒是跟我很相似,要是有机会见见,交谈一番或许另有收获,叫什么来着?”
  谢云谦想了会,才想到:“柯先生?”
  “是叫这个名?”
  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可惜他不关注这些文人,也许是在哪儿见过。
  林言点头附和:“嗯,他叫柯先生。”
  秦雪琴和林莺莺洗手回来,见两个大男人都心思沉重的样子,不由的问道:“聊什么呢,聊的忧心忡忡的样子?”
  谢云谦:“我们在聊一位作者,柯先生。”
  “柯先生……”
  秦雪琴和林莺莺听见这个名字,有些许的惊讶,下意识看向林言,柯先生不就是……
  只见林言轻轻摇头,示意她们不要说出来。
  谢云谦见二人的反应,“难道秦姨认识这位先生?”
  面对谢云谦的质问,秦雪琴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还是林莺莺反应迅速的说道:“柯先生在我们绒城很出名,他写的谜案集可好看了。”
  林言闻言,笑了笑,小姑娘还挺机灵。
  “谜案集?”谢云谦脑子里猛地闪过了什么,但就是抓不住。
  碰巧他要的那壶烧酒,小二拿了过来,打断了谢云谦呼之欲出的某个答案,就此作罢!
  既然这么受欢迎,等回去抽空,他定要将这位作者的作品都看一遍。
  谢云谦问他:“喝酒?”
  林言:“不喝。”
  两个女眷也是不喝的,谢云谦也只是小酌了两口。
  谢云谦从林言这儿回去的时候,夜已深了。
  是夜。
  秦雪琴和林莺莺都在新家睡下时,林言还坐在书桌前,亮着台灯,却迟迟没动笔。
  回想起傍晚时擦皮鞋的小男孩,他想写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
  谢云谦是个行动派,前一日说要去贫民窟看看,那便是真的要去。
  第二日,那辆军用汽车就停在了林言新家门前,又引来了左邻右舍的注目。
  林莺莺一开门,门口就站了一对样貌养眼的男女。
  女生穿着一身白色的小洋装,头发小卷,还带着白色羽毛小帽发饰,看起来洋气极了,脸也长得小巧精致好看,似乎还涂了淡淡的胭脂水粉,很漂亮。
  再看看自己,虽然哥哥有钱了,钱都是交给阿娘保管,但阿娘从不让她乱花钱,衣服都是裁上好布料做的,在寻常人家里算是不错的了,但跟面前的人比起来,自卑感油然而生。
  下意识的望了望旁边黑色西装和衬衫马甲内搭同样俊俏的男人。
  谢桃看着面前的小女孩,疑惑道:“你是?”
  谢云谦看着有些手足无措的林莺莺,介绍道:“这是林先生的妹妹,林莺莺。”
  “这是我妹妹,谢桃。”
  谢桃惊讶道:“原来你就是莺莺啊,长得真可爱。”
  面对谢桃的热情,林莺莺就显得很是内敛:“谢小姐。”
  “别叫我什么小姐不小姐的,说起来你哥哥可是我的英文先生,我比你年长,你可以叫我桃子姐。”
  林莺莺:“桃……桃子姐姐。”
  其实两个小女生都是知道对方存在的,只不过都没正式见过对方,今天还是第一次。
  谢桃好奇的往院里望了望,“原来林先生就住这里啊。”
  同时将装有精致糕点的食盒塞给林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