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飘窗上,指尖无意识划过冰凉的玻璃。楼下的路灯把张启明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正弯腰给唐蜜拢了拢围巾,动作笨拙却带着难得的耐心。那束打折玫瑰被唐蜜抱在怀里,花瓣蔫了大半,却被她护得很紧。
手机屏幕亮着,是助理发来的信息,问下周的画展要不要调整场地。我随手回了个“不用”,视线却黏在唐蜜的背影上——她上楼梯时脚步很轻,像怕踩碎了什么,手里的玫瑰蹭过扶手,落下几片枯瓣。
窗台上的多肉蔫了,是唐蜜上周帮我换的土。她当时蹲在地上,用小铲子把营养土铺得均匀,说“植物跟人一样,得好好伺候着”。那时候我还在想,她伺候人的样子真乖,像宠物店最温顺的比熊。可现在看着她小心翼翼护着那束破玫瑰,我忽然觉得那盆多肉碍眼得很。
乌鸦的叫声从楼顶传来,“嘎——”的一声划破夜空。我抬头,看见那只黑鸟落在对面的烟囱上,正低头啄食什么,大概是谁家扔的剩骨头。腐肉的腥气好像顺着风飘了过来,带着种原始的、不加掩饰的野气。
我忽然笑了。
刚才还在纠结的“对不对”,此刻像块被乌鸦叼走的腐肉,不值一提。世俗的规矩?道德的枷锁?那些东西从来都是给循规蹈矩的绵羊准备的。我生来就不是绵羊,我是藏在羊群里的狼,獠牙早就痒了。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纤细白皙,指甲修剪得圆润,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可只有我知道,这双手能轻易撕碎任何想束缚我的东西——就像小时候把保姆玛利姐姐最爱的波斯猫扔进泳池,看她尖叫着跳下去捞,而我站在岸边,笑着数她新买的裙子漂了多少朵浪花。父亲只会皱着眉给我擦手,说“下次别让别人看见”。
家世、美貌、旁人求而不得的一切,我唾手可得。我犯的错,永远有人替我扛。就像现在,我盯上了唐蜜,这个被生活磨得只剩一口气的女人,她就该是我的。
不一定非要让她离婚。
这个念头冒出来时,我指尖都在发冷,不是害怕,是兴奋。让张启明还守着他的“妻子”,却眼睁睁看着她的心一点点偏过来,看着她每天准时往我家跑,看着她对着我笑的次数比对着他多。让他守着个空壳婚姻,守着那份自以为是的“纪念日快乐”,却永远摸不透,为什么他的妻子会对着一个15岁的小姑娘露出最软的样子。
多有趣啊。
我不是要夺走他的妻子,我是要让唐蜜自己走过来,心甘情愿地钻进我的掌心。让她觉得我是她的依靠,是她灰暗生活里的光。让张启明到最后都想不明白,自己输在了哪里——输给一个还没成年的、看起来软萌无害的小萝莉?
我从飘窗上跳下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跑到镜子前。镜子里的女孩梳着双马尾,眼睛很大,皮肤白得像瓷娃娃,嘴角还带着点没褪去的婴儿肥。谁能想到,这副皮囊下藏着怎样的心思?
唐蜜明天早上会来的,会拎着杂粮粥,会小心翼翼地问我“昨晚睡得好吗”。我要笑着接过保温桶,要故意把粥洒在衣服上,看她手忙脚乱地帮我擦。我要拉着她的手说“张叔叔对你好吗”,看她眼里的光暗下去一点点。
我要像种毒藤,悄无声息地缠上她,缠上张启明,缠上他们那看似平静的婚姻。等他们发现时,已经挣脱不开了。
窗外的乌鸦又叫了一声,这次像是在笑。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眨眨眼,露出个天真无邪的笑。
游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