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玄幻小说 > 诸天刀客加持我身最新章节列表 > 第214章小小酒楼,官场官场
  “哈哈哈,郑太守,恁是不知道陈小子的骡子,可是位比郡城三使一军的妖,和恁吃一样的菜,这不很正常的事儿嘛。”
  宋瑞打哈哈道。
  他看似是在解释,实则就是在嘲讽郑天寿这群衣冠禽兽。
  位比三使一军?
  没看饭桌旁新上任的四位脸都黑了吗?
  宋瑞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
  什么?他不也吃桌上菜,和牲口等同?
  等同就等同呗,开玩笑,种地那几年,人吃的还没牲口好呢!
  军中战马,每日食的也不止草料,还有大豆、鸡蛋等补物,这不比寻常人家吃的好?
  可笑的是,牲口还能为百姓耕地拉磨,而这满座的官员,只会搜刮民脂民膏呐!
  他宋瑞,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和牲口吃一样的菜又怎么了?
  也只有那些高高在上,从不往下望的人,才会觉得这是羞辱,这是难堪!
  而宋瑞,最喜欢让这些人难堪。
  尤其是郑天寿等人刚刚坑过他,这嘲讽就一个字——爽!
  “呵呵,宋大人言之有理。”
  郑天寿额角青筋隐隐暴起,旋即又恢复平静,笑眯眯道:“汤师爷,给陈少侠的骡子也上一份饭菜,记在本官的账上,本官有的是钱呐!”
  这“钱”之一字,念得极重。
  “遵命,大人。”
  汤师爷拱手领命,朝着宋瑞露出胜利的笑容退下。
  宋瑞原本扬眉吐气的畅快表情瞬间阴郁下来。
  他明白郑天寿的意思。
  今日这酒席,皆是民脂民膏。
  多备一份,无非就是多压榨一下民脂民膏罢了。
  为了招待宋大人,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宋瑞也无法指责郑天寿。
  因为郑天寿完全可以说这顿饭钱是他个人出的。
  五大世家在朝为官的子弟,可不会缺这一顿饭的钱。
  终究还是让这群衣冠禽兽占了上风。
  “如此一来,便多谢郑大人了。”
  陈胜一屁股又坐了下去,撸起袖子,准备大口干饭。
  事实上,他已经随手抓起桌子上摆放着的蜜饯,扔嘴里大嚼特嚼。
  嗯,味道不错。
  再滋溜吸一口茶,唇齿留香。
  好东西,都是好东西,比起玄武楼那顿几千两的饭也不遑多让。
  我特么吃吃吃……
  粗鄙!
  众官员见状,心里不由得直翻白眼。
  人杰榜的天骄也不过如此。
  哪有主座不动筷子,次座先动的道理?
  好吧,陈胜没有动筷子,是用手拿的。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过陈胜这一鲁莽举动,倒是打破了宋瑞与郑天寿暗斗的氛围。
  “看来陈少侠是饿极了,上菜吧。”
  郑天寿笑道。
  他心里对陈胜的危险评估又下降了一个等级。
  粗鄙、鲁莽,空有一身武力,不会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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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等莽夫,最好对付。
  几个妙龄少女上前,将桌上的果脯蜜饯糕点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别是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脸色,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愈发地难看起来。
  他为官多年,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还有上菜的流程了。
  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
  共计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价,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还好说,习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
  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动过,还连吃带拿的,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
  不过那是皇帝请客,不吃白不吃。
  但现在,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
  今日若是动了筷子,传出去,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
  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将犹如天堑!
  “宋大人,吃啊,怎么,是不合口味吗?下官还可命人再做,再换的。”
  郑天寿“关心”道。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坚持本心。
  这都不重要。
  只要让百姓知道,你与我们同流合污,你便是白,于世人眼里也是黑。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