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静死后的那天夜里,海风刮得比往常都要猛烈。
破旧的木窗在风中发出刺耳的撞击声,像是有无数个哭泣的灵魂在夜空中拉扯。
阿兰抱着颜静已经冰凉的身体,整整坐了一夜,眼泪流干了,嗓子也哭得发不出半点声音。
第二天清晨,天刚亮。
顺伯在附近找了几块残破的木板,和福伯合力拼凑成了一口简陋的木匣子。
他们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没有办任何像样的仪式,只是由顺伯和福伯擡着木匣子,阿兰和张妈跟在后头,一步一步,艰难地朝着港口旁那座高高的土丘走去。
海风掀起他们的衣角。土丘上长满了杂草,举目望去,前方就是一望无际、波涛汹涌的深蓝色大海。
「小姐,我们带妳来这儿了。」
阿兰跪在湿漉漉的泥地上,双手疯狂地抓着泥土。
她的指甲里塞满了黑色的泥沙,渗出了丝丝鲜血,但她仿佛感觉不到疼痛。
「妳看,这儿看得见海。要是……要是林公子哪天坐着大船回来了,妳在土丘上,一睁眼就能看见他。」
福伯一边用生锈的铁锹往坑里填土,一边用粗糙的手背抹眼泪。
「大小姐,老奴没用,让您临走都受了委屈。您在九泉之下,跟老爷和大少爷相聚,一定要平平安安的,别再遭罪了。」
入土之后,他们没有钱买石碑,顺伯便用柴刀削平了一块木板,深深地插在泥土里,上面用烧焦的炭笔歪歪扭扭地写着。
『颜家大小姐颜静之墓』。
办完了丧事,四个人筋疲力尽地回到那间破旧的小屋。
屋里空空荡荡,只剩下一张破木桌和几张矮凳,空气安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老管家福伯把那张发黄的地契和几枚金戒指拿了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中央。
「阿兰,」福伯看着阿兰,声音有些沙哑。
「大小姐临走前交代的话,妳我都听到了。这地契和戒指,是她留给咱们活命的本钱。我们三个老骨头昨晚商量了一下。」
张妈红着眼睛走过来,接过话头。
「是啊,阿兰。我们这把年纪,活一天是一天了。这间破屋子的地契,就留给福伯和顺伯,好歹算个落脚的窝。我打算去府城投奔我那远房的表姐,帮人洗衣服赚口饭吃。至于这几枚金戒指……」
张妈拿起其中三枚金戒指塞到阿兰手里。
「妳最年轻,未来的路还长着。妳拿着这三枚金戒指,以后当嫁妆,找个踏实的汉子嫁了,别再回这伤心的地方了。」
阿兰看着手心里沉甸甸的金戒指,眼泪又落了下来。
她死命地摇头,把戒指全部推回桌面上。
「福伯,张妈,顺伯,这戒指我不能要!」
阿兰哭着喊道:「小姐对我有天大的恩情,我伺候她、送她是本分!这戒指是小姐娘亲留给她的遗物,我怎么能分?你们年纪都大了,福伯腿脚不好,顺伯腰有旧伤,张妈连个亲生儿女都没有,你们比我更需要这点防身的银子!我还年轻,有的是力气,我能自己找活路!」
「妳这孩子,怎么这么倔呢?」顺伯叹了一口气,拍着大腿说,「妳一个孤苦伶仃的姑娘家,在安平港这地方,要是没点银子防身,遇上歹人可怎么办?」
「我不怕!」阿兰眼神异常坚决,她紧紧抱着怀里用蓝布包裹好的女诫扇。
「我只要小姐的这把扇子。我要带着它,守着小姐的承诺。剩下的金戒指,你们必须收下分了,不然小姐在天上也不会安宁的!」
看着阿兰那副不容商量的神情,三位老仆人最终拗不过她。
福伯和顺伯收下了地契和两枚戒指,张妈拿了一枚。
阿兰,只在福伯的强塞下,收下了一枚最细、最不值钱的金戒指。
「福伯,顺伯,张妈,你们多保重。」
阿兰在破屋门口跪了下来,恭恭敬敬地对着三位长辈磕了三个头。
「阿兰,妳这要去哪儿啊?」老管家福伯抹着眼泪追问道。
「我不知道,福伯。」
阿兰站在门口,海风吹乱了她的碎发。
「我想离开安平。这儿的风太大了,每吹一次,我都觉得是小姐在哭。我想去一个安静、田里能长庄稼的地方。」
说完,阿兰背起简单的包袱,头也不回地朝着北边的大路走去。
※
阿兰漫无目的地走着。
她刻意避开了喧嚣热闹的府城,沿着泥泞的乡间小道,一边走,一边向路过的农人打听有没有人需要招募干杂活的短工。
一连走了好几天,她脚上的布鞋早就磨穿了底,脚底板磨出了一个又一个血泡,每走一步都疼得直咬牙,但她依然咬紧牙关往前走。
这一天,她走到了府城郊外一个叫作「埔羌头」附近的农村。
放眼望去,这里是一片连绵不绝的碧绿稻田,春日的阳光暖洋洋地洒在泥土上,地里到处都是挽着裤腿、忙着春耕的农夫。
几天没吃一顿饱饭的阿兰只觉得眼前的稻田开始晃动,天旋地转,大脑一阵发黑。
她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直挺挺地栽倒在田埂边的泥地里。
「哎!那边的姑娘!妳怎么了?」
一声宏亮而焦急的呼喊在不远处响起。
紧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阿兰在半昏迷中,感觉到有人跑到了自己身边。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子。
他长得高大结实,皮肤晒得黝黑通红,身上穿着一件满是补丁的粗麻短衫,裤腿挽得极高,小腿和脚掌上全是湿漉漉的泥巴。
这人名叫林顺,是埔羌头村里一个土生土长、靠租种几亩薄田为生的老实农夫。
林顺看着倒在地上的阿兰,见她脸色苍白得像纸,嘴唇干裂起皮,身上除了个小包袱啥也没有,顿时急了。
「姑娘?姑娘妳醒醒!妳是哪家的人?怎么倒在这儿了?」
林顺伸手想去扶,可一瞧见自己满手的泥,赶紧往自己衣服上胡乱蹭了蹭,这才小心翼翼地把阿兰扶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膝盖上。
「水……」阿兰喉咙里发出微弱干涩的声音。
「有水!有水!妳等着啊!」
林顺大步流星地跑到田边的树荫下,抓起自己的竹水壶,又飞快地跑了回来。
他一只手托着阿兰的后脑勺,把水壶凑到她嘴边,放柔了声音说:「慢点喝,这井水凉,别呛着肚子。」
清凉的井水滑入口腔,顺着食道流进胃里,阿兰这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当她看清眼前这个满身泥巴的陌生壮汉时,本能地往后缩了缩,眼神里带着防备。
「谢谢大哥。我……我就是走累了,歇会儿就行。」
林顺瞧出她的害怕,连忙老老实实地退后了两步,双手举起,憨厚地笑着。
「姑娘妳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这地里的庄稼人,叫林顺。妳一个姑娘家,大太阳底下在荒郊野外走,妳的家人呢?」
听到「家人」两个字,阿兰心头一酸,眼眶顿时红了,低下了头。
「我没有家人了。爹娘早就死了,前些日子,主家也败了。现在,就剩我一个人。」
林顺看着她那双红肿的眼睛,又瞅了瞅她那双破鞋里露出来、满是血泡的双脚,心里不由得泛起一阵同情。
「哎,这世道,普通人想活命真是不容易。」林顺挠了挠脑袋,直白地说:「要是妳没地方去,嫌不嫌弃去我家歇个脚?我家就在前头田边,虽然屋子破了点,但好歹有口热粥喝。妳放心,我林顺要是动歪心思,天打雷劈!」
阿兰看着他那双清澈、没有一丝邪念的眼睛,又看了看自己实在走不动的双腿,犹豫了一下,终于点了点头。
「那就……谢谢林大哥了。」
※
林顺的家确实很简陋。
三间有些年头的茅草屋,一个篱笆围成的小院子,里头养了几只毛色杂乱的母鸡。
不过,屋子里虽然摆设简单,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林顺进了屋,二话不说就烧火,没一会儿功夫,就端出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番薯粥,旁边还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