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剑与魔法与地球大叔 > 423 请客吃饭
  假设,被反杀的戴维斯不是贵二代,只是个普通人,那么他当时纠集武装人员攻击凌云和周琳琳的行为,就算放到现代地球法律框架之下,也足以启用无限防卫机制。凌云杀了也就杀了,无需对此担责,包括民事责任。
  当然,戴维斯见势不妙逃跑,后被追上处决,可能会被指防卫过当。
  但凌云又不是专业的受害者,没有多次被打死的经验,很难判断戴维斯是不是战术性撤退,然后短时间内纠集更多武装人员回来报复。所以杀掉他仍可以属于正当防卫。
  但法官若是个圣母加法婊,就会认为凶徒团伙已死亡八人,失去致命威胁,凌云追上去杀人就是故意杀人,必须为此担责!
  幸好这件事发生在黑暗的中世纪,作为受害人不需要思考那么复杂的专业问题,只需遵循能杀就杀,杀不过就得死的简单规则。
  但此时又有个问题,被杀死的戴维斯是个贵二代,凌云若是一个普通吊丝,那么剧情多半会是贵族震怒,发动暴力机关全力抓捕他。
  至于贵二代欺凌周琳琳在先,后又当街带领武装人员率先攻杀凌云,这些过错都可以莫名消失。
  如果凌云还是个吊丝中的老实巴交的品种,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指望律法给他一个公正,什么也不做等被抓。那他大概率等不到上法庭,就会莫名死在被拘押的地方。
  甚至他死前会不会被折磨或者是不是背中七刀自杀,还要看贵二代家族当时的心情。
  所以只要是个清楚社会底色的清醒人,就会果断逃亡,绝不会把自己的小命交给强权。
  当然,逃脱也可能失败,喜提一个“畏罪潜逃”的罪名!
  再看另一个当事人周琳琳,假设她也是个毫无背景的女吊丝。
  面对这种局面,只要她还有脑子,就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跟凌云一起跑路。
  反之,她若是没脑子,敢幻想人不是她杀的,自己还是个有点姿色,不是,是有能力的施法者。只要愿意配合,比如人家贵族一阵利诱拉拢,她就声称自己根本没被欺负,贵二代也没有先动手。而是凌云争风吃醋,争不过贵二代才一怒之下杀了所有人……
  嗯,没错。是凌云杀了所有人,包括用火焰魔法烧死那些武装人员!
  而她没有动手,她是无辜的,是纯洁的!
  她以为自己这么做了贵族就不会为难她,甚至还会兑现承诺她的好处。
  事实上,她确实会得到奖励——不久之后就会无缘无故辍学并“远走他乡”。
  接着在某个阴暗的地方,会多出一个勉强还有人形的肉块,在无边的绝望与痛苦中,默默呼出生命中最后一口气。
  而这个过程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多年……
  但请大家放心,以上都是假设,就算发生也只会发生在现实里,我们书里的猪脚绝不会遇到!
  ……
  ……
  凌云非常清楚这事件能如此轻松化解,除了他不是吊丝,主要是因为阿维斯魔法学院第一时间站出来力挺他。
  格希尔教授甚至直言,只要凌云不是犯了天怒人怨的恶行,学院都会支持他。
  显然,阿维斯魔法学院虽然有点天真,但不妨碍是个可靠的盟友。
  再看斯巴赫公爵这个本地统治者,事件发生后只是派政务官接触凌云,随后不表态不行动,静观事态发展。仿佛这样就能既不得罪凌大神子,又不会引起当地贵族的不满。
  等学院表态支持凌云,他又立马对事件做出裁决,光速站到凌云一边。
  最后是死掉儿子的利宾塔尔斯侯爵,自家儿子干了啥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太清楚凌云是什么背景,只知道百合花庄园和斯巴赫公爵的关系很深。
  所以就算儿子被杀也一直隐忍不发,要先等公爵表态。
  结果先等到学院出来支持凌云,紧接着公爵长子拜访百合花庄园。
  利宾塔尔斯侯爵但凡还有脑子,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于是都不用斯巴赫公爵告知裁决结果,他就毫不停留的登门道歉与赔款,生怕和凌云这个学院、公爵都支持的新贵结怨。
  对于戴维斯的死,只能死就死呗!
  总不能得不到“正义”,堂堂贵族也抱着尸体去公爵府大门哭吧?
  这便是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贵族。
  可以无视对错,可以无视亲情,可以不要尊严,但利益一定要保住!
  就算保不住,也要采取措施及时止损!
  此事再次证明了斯巴赫公爵的不可靠,想在维德尼尔城无法无天什么的,抱住阿维斯魔法学院这根超级大腿才是正途。
  另外,凌云没有中断对利宾塔尔斯家族的情报收集,只是改为秘密进行。
  虽然他收了人家的赔偿,在法理和道义上放弃了对其家族的追责,但还得防备对方可能进行的暗中报复。
  也得益于这件事,凌云不得不进入当地上层权贵的视野。
  为了表明自己要在维德尼尔城扎根,也为了避免再出演“扮猪吃虎”的戏码,凌云还以苏雅满六岁的名义举办一场生日宴会,公开邀请维德尼尔城的权贵圈层参加。
  莉娜对此非常高兴!
  凌云之前对维德尼尔城当地的权贵圈子一直没啥兴趣,最多是因为她拜访了斯巴赫公爵。
  现在愿意邀请当地权贵参加宴会,就是在表明他终于愿意融入当地贵族圈子。
  不过,莉娜建议这场生日宴会应放在花冠城堡举办。
  倒不是大小姐不愿在自己家里举办该宴会,而是她和凌云没有正式结婚。
  而百合花庄园是莉娜公认的府邸,这场宴会的主角却是凌云法理上的女儿,更适合在雷欧纳德家族的居所——花冠城堡举办。
  看书仔细的朋友都知道,花冠城堡是以莉娜的名义购买,也是她出的钱,法理上大小姐才是城堡的主人。
  但无语的是,凌云对外宣传花冠城堡是雷欧纳德家族的城堡就算了,却又拒绝了莉娜无偿将城堡过户给他的请求。
  莉娜大小姐能怎么办?当然是快乐的被占便宜!
  苏雅和菲琳对此毫不在意,反正不管房子是谁的,都会好好养她们!
  只有周琳琳觉得凌老登脑子有问题,就算要脸不好意思无偿得房产,那起码也得加个名不是?
  怎么就喜欢住别人的房子,好像硬吃的软饭才香似的……
  总之,贵族的繁文缛节莉娜更为了解,凌云索性全权将宴会事宜交给她来安排,他只负责安全保障。
  别看莉娜才17岁,但从小在大贵族家庭里长大,小小年纪就知道如何操持一个宴会。
  她并没有直接送出宴会邀请函,而是亲自跑去斯巴赫公爵府探舅舅的口风。
  然后又让凌云去阿维斯魔法学院求见三位传奇大佬,礼貌表明了生日宴会的事。同时还去找了格希尔教授,并在他的带领下分别见了骑士学院、淑女学院和学识学院的院长。
  明显是一个负责联络维德尼尔城的世俗权贵,一个负责搞定阿维斯魔法学院的高层。
  看两口子整天嘀嘀咕咕的,小三琳原本很是吃味,可突然被凌云瞅了一眼,结果就被莉娜安排去魔法女神教会邀请人。
  她很气,非常的气!
  连分给她的贴身女仆都不带,一个人气鼓鼓的上了家族马车。在赶往魔法女神教会的路上,嘴里的碎碎念就没停过。
  可等仆役拉开马车门,她又不得不装作一副端庄贤淑的样子。
  毕竟在凌云和莉娜面前,她就是只傻狍子,干啥都无所谓。但外人面前,她是强力的施法者兼尊贵的赛瑞斯二小姐,必须注意形象!
  到了苏雅小朋友,一听过生日可以不上课,还可以邀请小朋友到家里玩,就嚷嚷着要天天过生日。
  自然,挨了一顿小揍!
  但她依旧开心得不行,大呼小叫的喊来自家狗腿子菲琳,风风火火的要去公爵府摇人。
  然后,她又被凌云按住一顿揍。
  原因是凌云发现,不知何时起小家伙会把菲琳当成仆役一般呼来喝去,而菲琳还听话得不行。
  凌云只好教育精灵幼崽,“菲琳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