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纪初,如果一个女孩子对你说父母不在家,再强调家里就她一个人,接着忐忑不安的等着你回复,那就算你是个纯的钢铁直男,也不可能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若是前世高中时的凌云,此刻绝对会激动得摸不着头!
可经历过后世毒打的他,第一反应竟是:“这年头养鱼还需要以身为饵的?那还能叫养鱼么?”
凌云对自己很了解,去了绝对能搞出少儿不宜的事。
而现在两人只是高二学生,都未成年!
若真发生点什么,即使你情我愿也只会是男方的错!
事后只要女方一个不开心,他就得进去。
当然,这年代的人心还没那么黑,大概率不会这么搞!
但这个年代正经人都默认男方得为女方的第一次负责。
只要校花愿意保持关系,凌云就得跟她一条道走到黑,否则就会社会性死亡。
无语的是,女方又可以主动提分手,不仅不会被指责,还会被定义为追求独立与自由。
果然,父拳压迫什么的,必须推翻!
……
凌云没回复,露出洞察一切的笑容。
校花此时不过是个高中生,还没茶力看懂这种笑容,等了一会不见答复,不免有些急了。
“明天中午,我父母吃完饭就出门。你到时候过来找我好不好?记着,一定不要让别人看到哟!”
这话已经够直白了,凌云不由得多看了校花一眼,并未看出她是在钓鱼,是真的想请他去家里睡睡。
这年头的女孩子也如此大方?
那我当年岂不是个憨憨?
不,也不能完全这么说!
因为以凌云后来对校花的了解,两人一旦搞对象。以后就得陪她看综艺、逛街、聊八卦,要买驴包、买钻戒以及工资上交,最后还得有上进心,但又不能成天在外面跑的!
对了,如果中年失业还没钱,就等着离吧!
总之提供经济价值只是基本要求,情绪价值也必须到位,否则随时可能分财产跑路。
所以,凌云实在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接受!
真想尝尝恋爱的滋味,不如去找傻狍子!
人家虽然蠢了点,作了一点,还有亿点圣母,但好歹会听人话,愿意为爱改变,甚至把自己的钱全部上交。
和她在一起,至少不怕遭背弃!
咦,这傻狍子是谁?
怎么感觉人怪好的哩!
凌云努力想了想,始终想不起来某只红毛雌小鬼,只好将视线重新聚焦在校花身上。
看着花容月貌的校花,他确定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我只是馋你身子,但恋爱什么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当然,这肯定不能说出来。
不管是在相对质朴的当下,还是在之后群魔乱舞的时代,这想法都极其不正确。
于是他抛下一句“你是个好女孩!”,便转身走了。
校花完全没料到凌云会如此反应,愣了好一会才压着声音喊:“唉,你怎么走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回来说清楚!”
凌云头也就没回的摆摆手:“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有啥明天再说!”
“明天再说?你,你,你……”
校花一连说了三个“你”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气得在原地跺脚,一扭头气鼓鼓的走了。
不过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眸一瞥,发现凌云压根没回头的意思。
这下校花彻底黑脸了,要不是现在操场上的人越来越多,她很想冲过去按着凌云就是一顿输出!
老娘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居然就这么走了?
还特么的明天再说!!
那你之前的表白是什么意思?!!
胆小鬼!大混蛋!窝囊废!花心大萝卜!
啊啊啊……
凌云一边走一边回想傻狍子是谁,可惜想到脑阔疼也没想出一根红毛。他懒得再去想,在校园中漫不经心的穿行。
建筑如记忆中破旧,树木亦如记忆中苍然。
这里是他多次梦回的故地,真回来了又觉索然无味。
难道老登怀旧,怀的其实不是旧?
那怀的是什么?
此时早已放学,路上有不少行人。
有些凌云还记得,有些只记得脸,名字却想不起来。
有人和他打招呼,认识的就叫下对方名字,不认识的只能含笑点头。
一小窝同班女生碰到他,赶忙低头假装没看到。
等凌云不看她们了,又会偷偷摸摸的瞄凌云,接着几颗脑袋凑在一块“叽里咕噜”个不停。
凌云又看到一熟悉同学,这位大学也在一个学校,工作后依旧保持联系。
对方看到了他后只是点点头,继续走自己的路,完全没有过来搭话的意思。
显然,“飞踢黑板”这件事过于离经叛道,同学们一时不知该怎么面对凌云。
倒是班里三个出名的“差生”,看到凌云就主动凑了过来。
为首的长毛竖起大拇指:“云哥,你是这个!”
较胖的一个则满脸激动:“你那一脚是佛山无影脚么?黑板都给你干碎了!”
最后一个瘦子很是敬佩的说:“这学校老子谁都不服,就服你!”
一阵吹捧后,三人邀凌云去网吧打CS。
凌云翻了翻兜,无奈道:“你们去吧,我兜比脸干净!”
差生组合倒是想请客,奈何经济实力不允许,只能尬聊几句后赧然而去。
凌云不想再给同班同学制造社交压力,转身朝人流较少的后门走去。
其实从这里回家更近,就是路有些偏僻,容易滋生小混混堵路拔毛。
这里的拔毛是指敲诈勒索钱财的意思,去学校读过书的老实孩子或多或少都懂一点,甚至体验过。
凌云小学也挨过,不过到了初中,他身体发育起来后就失去了体验资格。
不过有些孩子没那么幸运,哪怕到了高中也时常被勒索。
出校门没走多远,凌云就看到三个古惑仔造型的人形生物,正堵着一个戴眼镜的小男生。
不用猜,这就是一起拔毛事件!
前世凌云遇到这种事,有时候会管,有时装看不见。
主要是本地的小混混不是正版古惑仔,懂得砍人就只是砍。它们一旦急了,会拿着匕首瞎几把乱捅,而穿刺伤害很容易造成死亡!
虽然正义感过足不算性格缺陷,但也得珍爱生命不是!
凌云看了一眼三个混混,发现其中一人自己认识。
这人是个传奇级的煞笔,六年小学读了整整十年。而且最后不是毕业走人,是学校直接强制结业让它滚蛋!
倒不是它智力有问题,只是根本不学习,就爱祸祸人的纯坏种!
凌云上辈子三年级时碰上它,对方嘴上都有了一圈毛茸茸的胡渣,怕是十三岁都不止。
结果凌云被欺负得老惨,心理和身体都没少受摧残。幸好这煞笔又留级了,他才逃过一劫!
没想到穿越第一天就遇到这货,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
现在凌云身体十六岁,对方看起来二十多岁。
十岁打不过十四岁很正常,但十六岁打二十岁呢?
呵,那可就不一定输了!
只听凌云一声大喝:“嘚!放开那个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