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里,满满的都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刑具。
第一天,沈云风剃光了陆芸的头发。
第二天,沈云风用烟头烫烂了陆芸的脸。
第三天,沈云风拔光了陆芸的十个手指甲。
沈云风每天都会给陆芸用大量的药物,保证她时时刻刻都是清醒的。
陆芸时而求饶,时而破口大骂,时而求死。
可是沈云风丝毫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滚烫的烙铁烫在陆芸身上时,她如同杀猪般的惨叫。
「沈云风,你这个畜牲!你老婆孩子死了!凭什么要报复在我身上!」
「床你没上吗?你没爽吗?你凭什么怪我!你凭什么?」
沈云风笑着,转头在自己的身上也烫了一下。
「是啊,所以我们两个一起,一起给静姝和彤彤赎罪。」
这样生不如死的日子,陆芸过了三年。
在三年后的一个早晨,陆芸终于如愿以偿的气绝身亡。
在发现陆芸死后,沈云风给自己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紧接着用大火点燃了整栋别墅。
等到火势大到无法扑救,他便抱着我和女儿的遗像躺在床上,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沈云风死后。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道白光,我牵着女儿的小手。
亲手把她送到了一户恩爱富足的人家投胎。
而我却重生回到了二十年前的孤儿院里。
那一年,我五岁,沈云风七岁。
圣诞节那天,他抱着一颗橘子笑眯眯的向我走过来。
「太好了,太好了我又回来了!我又找到你了静姝!」
他将橘子塞进我的怀里,弯起眉眼对我微笑。
和上辈子初见时一样,笑着对我说。
「小妹妹,你别怕以后我会保护你的。」
「你愿意做我的亲人,将来一辈子都跟我在一起吗?」
「不愿意!」
我一把打掉了他手里的橘子,转身就跑。
第二天,我就同意了园长给我找的那个领养家庭。
其实上辈子这个家庭就想领养我。
可是那个时候,沈云风告诉我,每个去了寄养家庭的孩子都没有好下场。
我傻乎乎的相信了,每当有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时,我都会远远的躲开。
生怕被人看到,会被抓去变成寄养家庭的炮灰。
这一世,我在父母的关心呵护下长大。
读书,工作,结婚,生子。
我拥有了一个圆满的家庭。
更重要的是,再也没有遇到过沈云风。
这一世,我过的很好,没有人渣的日子,就是平安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