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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我配合警方做了好几次笔录。
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两个月后,法院开庭。
那天我起得很早,把女儿送到幼儿园,然后坐公交车去了法院。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厂里的工友,有记者,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
林芳被法警带上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
她瘦了很多,头发剪短了,穿着一件橘黄色的号服,手腕上戴着手铐。
她的目光扫过旁听席,最后落在我身上。
那种眼神,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
法官敲了法槌,庭审开始。
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一项一项,念了整整十分钟。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洗钱罪每一条都清清楚楚,每一条都有证据佐证。
轮到林芳陈述的时候,她突然激动起来。
“法官大人,我不服!”她猛地站起来,手铐砸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响:
“我承认我拿了钱,但那是厂里欠我的!我在厂里干了二十年,工资才三千多,宋娟她一个寡妇,凭什么住宿舍、领补贴、享受厂里的各种福利?我也是寡妇!我也是一个人带孩子!凭什么她有的我没有?”
法官皱了皱眉:“请被告控制情绪。”
林芳没有听,她转过身,指着旁听席上的我:“宋娟,你少在那儿装好人!你从进厂那天起就看我不顺眼!处处贬低我,处处打压我!我跟你有仇吗?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说我看她不顺眼,说我处处贬低她、打压她。
她刚进厂那年,老公出车祸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带着三岁的女儿。
是我主动跟厂长说,把她调到我那个车间,好有个照应。
她老公涉嫌走私放贷,如果不是车祸意外死亡,人死债消。
他们家这辈子都别想安宁。
我以为我们同病相怜。
都是寡妇,都一个人带孩子,互相帮衬着,日子总能好过一些。
可落到她眼里,我的好心变成了看不起,我的帮衬变成了施舍。
没什么好说的了。
法官敲了法槌:“被告,请你回答法庭的问题,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林芳被法警按回椅子上,但她还在挣扎,眼睛死死盯着我,嘴里不停地骂:“宋娟,你不得好死!你等着,等我出来,我不会放过你的!”
法官再次敲了法槌:“法警,维持秩序。”
两名法警上前,一左一右按住林芳的肩膀。她终于安静下来,低下了头。
审判继续进行。
三天后,判决下来了。
林芳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财务小周作为从犯,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宣判那天,我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
林芳被带走的时候,经过我身边,脚步顿了一下。
案子结束后,厂长把我和几个工友叫到了办公室。
“追回来的钱有两百三十万,”厂长说,“虽然不够,但至少能解燃眉之急。老周,你老婆生孩子的钱,厂里先垫着。大刘,你爸的医药费,也从这里面出。”
老周的眼圈红了,嘴唇哆嗦着说了声谢谢。大刘低着头,肩膀一抖一抖的。
“宋娟,”厂长转向我,“你举报有功,按照厂里的规定,奖励你五万块钱。还有,你欠厂里的十万块,一笔勾销。”
五万块,十万块,这些数字对我来说,大得像一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