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青衫判 > 10

后来,沈砚辞没有再来纠缠我。
他在城外搭了间草庐,专门替穷人写状纸。
不收钱。
只是写完之后,会在每份状纸末尾添一句:
“此状请姜先生过目。”
有时我看见他的字,会怔一瞬。
他的字还是很好看。
只是没有从前那样锋利了。
多了些迟疑,也多了些愧意。
我该退回去的,会退。
该改的,会改。
仅此而已。
父亲偶尔会问:
“他又送状纸来了?”
我嗯一声。
父亲叹气。
“你心里可还有他?”
我想了想。
“有过。”
“现在呢?”
我抬头看院子里的断刀。
风吹过,刀穗轻轻晃。
“现在有我自己。”
父亲笑了。
“那就好。”
一年后,听讼馆搬到了更大的地方。
门口不只挂着父亲的断刀,还挂了一块新匾。
是我亲手写的。
听冤。
来的人越来越多。
有人从外地赶来,有人带着血书,有人背着孩子,有人一进门就跪下,哭着说没人信我。
我把他们一个个扶起来。
说:
“慢慢讲。”
“这里有人听。”
有个小姑娘问我:
“姜先生,女子也能写状纸,也能上公堂吗?”
我看着她。
像看见很多年前,那个躲在父亲身后偷看案卷的自己。
我说:
“能。”
“只要你愿意学。”
“笔在你手里,就不是只能替别人写命。”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母亲。
她坐在院子里,替我梳头。
父亲在旁边磨刀,嘴里哼着旧时的小调。
梦里没有沈府。
没有大理寺。
也没有那份让我心冷的判词。
醒来时,窗外正下着小雨。
我披衣起身,推开窗。
院子里的青石板被雨洗得干干净净。
父亲在屋里咳了两声,喊我:
“小晚,今日还去馆里?”
我应了一声。
“去。”
我换上青衣,把笔放进匣子里。
走到门口时,又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断刀。
从前,我以为那把刀是父亲留给我的遗物。
后来才知道,它不是让我记住恨。
是让我记住,我是谁的女儿。
我是姜怀山的女儿。
也是我自己。
这一生,我不再做谁的影子。
不再做谁手里那支好用的笔。
我要写的每一个字,都由我自己落下。
往后,若有人无处伸冤,我替她写。
若有人被迫低头,我替她问。
若有人想拿规矩、权势、情分压她。
我便告诉她:
笔拿稳。
字写清。
这世上的判词,不该只由男人来写。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