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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
赵丽华案开庭。
庭审直播,观看人数破了纪录。
赵丽华站在被告席上,头发白了很多,眼袋深得像刀刻的。
她认罪了。
“我对不起秀英,对不起她女儿,对不起我女儿。”
法官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她沉默了很久。
“秀英是我亲姐姐。从小,所有人都说她比我聪明,比我好看,比我将来有出息。我不服。我想证明我比她强。”
“但我错了。我不是比她强,我是比她狠。我偷了她的东西,过了三十年好日子。每一天,我都活在害怕被发现的恐惧里。”
她转过头,看向旁听席。
我坐在那里,旁边是外公。
“林真,我对不起你妈。也对不起你。”
我没有说话。
外公也没有说话。
法官宣判:赵丽华犯冒名顶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赵雪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哭得浑身发抖。
庭审结束。
我走出法院,阳光刺眼。
外公站在台阶上,低头看着手里那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真真,你妈要是还在,今年该五十三了。”
“嗯。”
“她要是上了大学,能当老师。”
“嗯。”
外公把通知书复印件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
“走,回家。”
晚上。
我坐在办公室里,面前是一摞举报信。
这周收到了两百多封。都是关于高考顶替、加分造假、学籍违规的。
我拆开第一封。
信纸很旧,折了好几道。
上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字:我叫王秀兰,1998年被我的亲姐姐顶替了中专名额。我今年四十六岁,在县城超市当理货员。
我拿起笔,在信封上写了一个字:查。
窗外,月亮很亮。
我把那封信放进抽屉里,和我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下一场仗,从明天开始。
第二天一早,我收到了一封快递。
没有寄件人姓名,只有收件地址。
拆开,里面是一张纸条,和一张老照片。
纸条上写着:“林组长,这是你妈1985年在省城火车站拍的照片。那天我值班,看到她一个人在候车室坐着,身上没带钱,我问她去哪,她说去上大学。我帮她买了张票,送她上了车。后来才知道,她走丢了。这张照片我一直留着,想还给她家人。”
照片上,我妈坐在候车室的椅子上,穿着一件红色碎花衬衣,怀里抱着一个布包。
她看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她知道自己在往大学的方向走。
她不知道,那趟车,永远到不了。
我把照片放在桌上,看了很久。
然后拿起电话,打给外公。
“外公,妈的照片,有人寄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什么照片?”
“她在省城火车站拍的。穿着那件红碎花衬衫。”
外公哭了。
他没有出声,但我知道他在哭。
因为我听见电话那头,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
“她真的去了。”外公说,“她自己去的。”
“嗯。她自己去省城了。”
“她没找到学校。”
“嗯。”
“但她到了。”
“嗯。”
外公挂了电话。
我握着手机,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
太阳从东边升起来,照在我妈的照片上。
她还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