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师哥,也是学生会主席,大三那年帮你争取过荣誉奖学金,你还说要请我喝奶茶的……后来我就出国了”
我脸一下有些热。
“抱歉,我有点脸盲。”
他笑了笑。
“看出来了。”
“你每次都抱着电脑走得很快,像后面有人追你。”
我低头看着碗里的粥,轻声说:
“可能是习惯了。”
从前在家里,我也总是走得很快。
快点洗碗,快点收拾,快点把妹妹弄乱的东西整理好,才有时间做自己的事。
……
这天之后,陆景珩和我渐渐熟了起来。
他比我早来墨西哥三年,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
哪里能换到更划算的比索,哪条路晚上不要走,超市里哪种面最接近国内的挂面,工厂附近哪家咖啡不苦,他都知道。
我出院上班后,他偶尔会在下班时等我,会教我几句简单的西班牙语。
“这个是谢谢。”
“这个是不要。”
“这个是我需要帮助。”
我学得慢,发音总是奇怪。
他也不笑我,只一遍遍纠正。
周末的时候,他带我们几个同事去过博物馆,也去过离园区不远的一家中餐馆。
那家店的老板娘是福建人,看到我们几个中国女孩,硬是多送了一盘青菜。
我坐在窗边,听她们聊工作、聊未来、聊存够钱后想去哪里玩。
忽然发现,生活原来也可以很有趣。
也可以有电影,有朋友,有傍晚街角开得热烈的花。
陆景珩很喜欢拍照。
他总是随身带着一台相机。
一开始我不习惯,一看镜头就会下意识把左手藏到身后。
他发现了,却从来不点破。
只是有一次,他把相机递给我看。
照片里,我站在一面彩色墙前,风吹起我的头发。
我的左手自然垂在身侧,少了一根手指的地方被阳光照得很清楚。
可那张照片并不难看。
甚至很漂亮。
陆景珩说没有人会因为缺一根手指看不起我。
如果真的有那样的人,那是他们心里有问题,维纳斯缺了胳膊,依然很美,你也是……
那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以前我最怕别人心疼我。
因为心疼背后往往跟着怜悯。
可陆景珩眼里的情绪不一样。
他没有把我当成残缺的人。
也没有把我当成需要被拯救的人。
他只是看见了我。
一个完整的我。
后来,他给我拍了很多照片。
在工厂门口,在公寓楼下,在街边小店,在蓝天下。
短短两个月,我手机里关于自己的照片,比过去二十几年加起来还多。
我开始一点点接受我的残缺。
也接受那个从前总被嫌弃、被忽略的自己。
那天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
墨西哥城的夜风有些凉。
我低头看他刚拍的照片,笑着说:
“你再拍下去,我手机内存都要满了。”
陆景珩把相机挂回脖子上。
“那就换个大点的。”
我脚步一顿。
他也停下来,转头看我。
路灯落在他眼底,温柔又清晰。
“许清瓷。”
“以后要试着多喜欢自己一点。”
“像我喜欢你这么喜欢。”
像一颗石子落进水里。
我心口荡开一圈很浅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