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下的挺大,我手有点抖。
不是因为伤心。
腹部有一道贯穿的疤痕,是我十七岁的时候留下的。
那个时候雨也是那么大。
屋里进了贼,我妈起夜发现的。
她惊吓地叫,贼人拿着刀,凶狠的指向我们。
他谋财,但不害命。
我妈搂着我妹,脸色煞白抖如筛子,点头保证坚决不再出声。
贼人拿出抽屉里的钱,拿出我和妹的存钱罐,拿出我妈的金项链。
在他打开放存折的那个柜子时,我妈脸色一紧。
我在她眼里看到了愧疚和一抹狠戾。
还没反应过来,她把怀里的妹妹推到身后,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往贼人那里推过去。
雪白的刀撞进我的腹部。
我妈抓住这个空隙,尖叫着冲出门喊人。
再醒来时,她红着眼坐在我床边。
“音音,还好你没事。”
一刀,扎穿了我的子宫。
我嘴唇动了动,“妈,你为什么推我?”
她一愣,眼泪落了下来,“那是我一辈子存的钱,妈也是心急。”
我眼神飘忽。
因为钱,我被亲妈推了出去。
差点送了命。
我只是沉默。
我妈眼泪掉的更凶了。
她背过身去,“我能怎么办,那都是贼人的错,你怎么能怪我呢?”
我看着她的背影,还是没有忍住,问出心底的疑问。
“妈,那为什么是我?”
我声音有些哽咽。
“明明,妹妹才离你更近。”
为什么是把她推到身后。
又为什么是特地抓住我。
我妈身子一僵,扭过头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她一边哭,一边用力跺着脚打我。
“不许欺负你妹!不许欺负你妹!”
她用力挥舞着手,指着我,“我还能故意害你吗?你是姐姐,你不许有一丁点让你妹妹受伤害的想法!”
我妈再也没来过病房。
我出院后,警察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写谅解书。
可以让贼人减轻些罪行。
我拒绝了。
但我妈同意了。
她要了二十万,逼迫我签了谅解书。
我还差一天十八岁,我没权利拒绝。
我至今记得,她美滋滋拿着卡搂着我妹的神情。
二十万。
我用半条命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