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大西北的星空,亮得像能盖住旧事。
研究所的发射基地外,巨大的轰鸣声响彻云霄。
倒计时结束,我们团队参与研发的航天探测器成功升空,拖着耀眼尾焰,刺破夜幕。
控制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程聿摘下耳麦,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
他牵起我的手,将一枚素圈戒指,轻轻套进我的无名指。
“夏知槿同志。”
他眼神深邃而明亮,倒映着窗外升空的火光。
“这枚戒指,是用这次火箭报废的钛合金边角料打磨的。”
“伴飞卫星的芯片底座上,我刻了我们的名字。”
“它会替我们飞很久。”
程聿握紧我的手。
“你愿意,在这片黄沙漫天的戈壁滩上,做我一辈子的战友和妻子吗?”
我看着指间那枚没有钻石、却比任何珠宝都坚硬的钛合金戒指,笑着流下眼泪。
“我愿意。”
而远在两千公里外的南方城市。
宋清晏在那场重病中活了下来,切掉了三分之二的胃。
但他早已退出作家协会。
自从我走后,他再也没有写出过哪怕一行有灵魂的文字。
那些被粉丝吹捧的灵感,也跟着干了。
曾经意气风发的大才子,变成了出版界江郎才尽的笑柄。
悔恨排不出去,他开始酗酒。
每一个胃痛到在地上打滚的深夜。
他都会攥着用胶带拼凑起来的情书,在黑暗里无声痛哭。
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一种后悔药。
能让被大雨彻底冲刷过的灰烬,重新燃起曾经的火光。
我转头看向窗外的星空。
收紧了握在程聿掌心里的手指。
大步走进了属于我们的烟火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