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重生穿越 > 边关猎户:上山打猎,娇妻入怀 > 第238章 打仗跟赶集似的

打仗跟赶集似的
阿日斯兰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手里的弯刀掉在旁边,刀刃上连一滴血都没沾。
他身后的一百五十个青壮也都瘫了,有的人直接趴在马背上大口大口喘气,有的蹲在地上抹眼睛。
劫后余生的感觉来得太猛,让人一时反应不过来。
山丘上的汉军骑兵冲下来之后并没有追击,而是在苍鹰部撤退路线的前方列成了一道防线。
阿日斯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朝那面林字旗走过去。
走到近前他才看清,带队的不是林云,是一个三十出头的汉人军官。
这人脸上有刀疤,个子不高,但肩膀很宽,坐在马背上像一座小山。正是石勇。
“你是苍鹰部的人?”石勇问。
“是。我是族长阿日斯兰。”
“林大人猜到贺六浑坚会对你们动手,让我来接应。”
石勇的目光越过阿日斯兰,扫了一眼他身后的青壮和远处正在逃难的妇孺。
“你们愿意去右北平?”
阿日斯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族人。
女人和孩子们挤在马车上,一个个满脸尘土,眼神里全是惊恐。
“去只要林大人肯收留,苍鹰部全族都去。”
石勇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他让人腾出几匹空马给苍鹰部的妇孺,又分了一批干粮和水。
“往前走二十里有水,你们自己走过去,路上会有我们的人接应。我的人还要去接赤狐部,不能护送你们。”
阿日斯兰愣了一下:“赤狐部也”
“也跑了。还有黑貂部、白隼部,都在往南跑。贺六浑坚这次是下了决心要清理门户,你们跑出来是对的。”
阿日斯兰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感谢的话,但石勇已经带着人调转马头,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马蹄扬起的烟尘在夕阳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渐渐消失在草原的尽头。
阿日斯兰站在草地上,看着那队汉军骑兵远去的背影,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活了四十多年,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带着全族去投靠汉人。
草原上的规矩,乌桓人是草原上的狼,汉人是墙里的羊。狼怎么可能去求羊?
但现在狼在追狼,羊反倒成了救命的。
“族长,”一个青壮凑过来,“汉人真的会给我们草场?不会把咱们当奴隶卖了吧?”
阿日斯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他也不知道答案。
但他知道,刚才如果不是那些汉人赶到,他和身后这一百五十条命,已经全部交代在那片山坡上了。
“走吧。”阿日斯兰翻身上马,“是好是歹,到了再说。”
林云觉得自己这趟出塞,有点像赶集。
别人赶集是买东西,他赶集是往回赶人。
白蹄部、黑羊部、苍鹰部,加上后来归降的部落
前前后后拢共十一个部落,全拖家带口地跟在了他的队伍后面。
林云骑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队伍拉得老长,从头望不到尾。
石勇策马从后面赶上来,表情复杂。
“大人,我粗略点了一下,不算咱们自己的八百人,新收拢的部落人口加起来大概四千出头,青壮能凑出一千二百人左右。马三千多匹,羊两万多只,牛五百多头。”
林云点了点头。
四千多人,加上自己的八百嫡系,将近五千人的队伍。
听起来挺唬人的,但他心里清楚,这五千人里真正能打仗的,除了那八百老骑兵,就剩新收编的一千二百青壮。
而这些青壮还没经过正经训练,上了战场能发挥几成战斗力,天知道。
“牲口太多了,走得慢。”林云说,“从这里回右北平,按这个速度得走几天?”
“至少五天。”
“五天太长了。贺六浑坚现在应该已经知道我在这边收部落的事了。
他那个人睚眦必报,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我把他碗里的肉全捞走。”
石勇正要接话,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一个斥候从北边飞马而来,马背上的人伏得很低,鞭子抽得马脖子上的鬃毛都竖起来了。他在林云面前勒住马,战马前蹄腾空,差点把他甩下来。
“大人!北边三十里外发现鲜卑骑兵!人数不下三千,正在往我们这个方向来!”
石勇的脸色变了。
林云的眉头也拧了一下,但很快就松开了。他问斥候:“旗号是谁的?”
“秃发树机能!鲜卑人的白狼旗!”
那就麻烦了。
秃发树机能这个人,林云听裴烈说过不止一次。
鲜卑人在辽东混了这么多年,能打的不少,但能让边军吃大亏的只有这一个。
三千人对边军三千人,边军被打得只剩五百人逃回来。
这种战绩,放在整个幽州都是数得着的。
更重要的是,秃发树机能跟贺六浑坚不一样。
贺六浑坚是个政客,做事之前会权衡利弊,会考虑得失。
秃发树机能是个纯粹的将领,他打仗不讲政治,只讲胜负。
这种人最难缠,因为他不会犯贺六浑坚那种疑神疑鬼的错误。
林云短暂思索过后扬声道:“列阵!”
秃发树机能没急着冲。
他在山丘上勒住马,眯着眼睛往下看。
三千鲜卑骑兵在他身后列成三排,马打响鼻,人握刀,等命令。
秃发树机能不动,没人敢动。
他看得很仔细。
山坡下的队伍拉得太长了。
从队头到队尾,少说绵延三四里地。
羊群和牛群被赶在队伍中间,毡帐车吱吱呀呀地压在草地上,车轮碾出一道道深痕。
女人抱着孩子坐在车上,老人拄着拐杖跟在车后面走。
青壮们骑着马守在队伍两侧,手里的兵器五花八门,弯刀、猎叉、削尖的木棍,还有人拿的是套马杆。
真正的兵在队伍最前面。
秃发树机能看到了那面林字旗,也看到了旗帜下面列阵的骑兵。
清一色的皮甲,制式腰刀,队列整齐,马不动人不动,跟后面的杂牌军完全是两个世界的队伍。
他数了一下,大概七八百人。
“七八百”
秃发树机能自言自语了一句,嘴角扯了一下。
赫尔联博就是栽在这七八百人手里的。
他没有小看这支队伍。
能在半个月内扫平这么多部落,能在饮马河边把赫尔联博三千骑兵打得全军覆没,这七八百人绝对不简单。
但问题是,林云现在不是只有这七八百人了。
他身后还拖着四千多乌桓降众。
四千多人,听起来是增加了兵力,实际上是把林云的双脚捆住了。
秃发树机能打了二十年仗,太清楚这种情况了。
一支精锐部队一旦带上大量非战斗人员,机动性就会断崖式下跌。
你不能丢下他们自己跑,跑了你之前收拢人心的一切努力就全白费了。
但你带着他们,就跑不快,也摆不开阵型。
更重要的是,这些乌桓降众刚刚归附,人心未定。
一旦打起来,他们会不会乱?会不会反?会不会在阵中自相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