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开始跟着父皇上朝听政。
父皇只有我一个孩子,他常常看着我说。
“朕的女儿,不比任何人差。”
起初大臣们并不服气。
一个从小在人牙子手里长大的女子,懂什么朝政?
可他们很快就发现,我对被拐儿童、人口买卖这类事情,比任何人都了解。
我第一次在朝堂上发言,是关于修改律法、加重惩处人牙子的提案。
“臣女幼年被拐,深知其中苦楚。”
我站在大殿中央,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
“人牙子拐一个孩子,少则赚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而被拐的孩子,有的被卖去为奴为婢,有的被卖进窑子,有的被打断手脚去街上乞讨。他们的一生,就毁在这几两银子上。”
“如今律法,人牙子被抓获后,最多判几年徒刑、罚些银子。这点惩罚,根本不痛不痒。臣女建议,凡拐卖人口者,一经查实,处以极刑;买卖同罪,买方亦应重罚。”
朝堂上一片哗然。
有大臣反对,说这样太严苛,会激化矛盾。
我转向他,平静地问:
“大人可知道,被拐孩子的父母,这二十年是怎么过的?”
那人哑口无言。
父皇力排众议,采纳了我的提案。
新律颁行后,各地官府大举清查被拐儿童案。
半年之内,上千名人牙子被处决,数百名被拐儿童回到了爹娘的身边。
我亲自督办这件事。
每救回一个孩子,我就想起当年的自己。
如果当年也有这样一条律法,如果当年也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
或许我就不必在地窖里啃墙皮,不必被人当货物买卖,不必欠下那些根本不该欠的“恩情”。
除了打击人口买卖,我还做了许多事。
我改革了女子学院,废除了那些惩罚性的规矩。
让女子也能读书习武、考取功名。
我设立济慈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和老人。
我减免赋税,鼓励农耕,让百姓能吃饱穿暖。
大臣们渐渐不再轻视我。
他们开始认真听我的意见,开始把我当作真正的储君来看待。
两年后,父皇下诏,封我为皇太女。
那天我穿着太女的朝服,站在太庙前接受百官朝拜。
我心里涌起说不清的感慨。
从四岁被拐,到二十岁成为皇太女。
我挨过鞭子、睡过地窖、被人当牛马使唤、被恩情二字逼到割腕。
可我没有死。
我活了下来,而且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又过了几年,父皇退位,将皇位传给了我。
登基大典那天,我穿着明黄色的龙袍,头戴冕冠,一步一步走上龙位。
百官跪伏在地,山呼万岁。
我坐在龙椅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人头,忽然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四岁时混乱之下走丢的自己,想起地窖里姐姐冰冷的尸体。
那些事,现在想来,像上辈子一样遥远。
我低下头,看了一眼手腕。
那道疤痕还在,淡淡的,像一条细细的线。
曾经我看着它,只觉得自己欠了全天下。
如今我看着它,只觉得当时的自己可笑。
为了几句轻飘飘的话,差点把命搭进去,真的值得吗?
可转念一想,如果没有那些事,或许我永远不会坐上这个位置,永远不会有机会去救那些和我一样的孩子。
那些苦,没有白吃。
那些恩,也早已还清。
“陛下,”
身边的太监小声提醒。
“百官还跪着呢。”
我回过神,微微一笑。
“众卿平身。”
从那以后,我在位三十年。
三十年间,我大力整顿吏治、减轻赋税、兴办教育、严惩人口买卖。
我将被拐儿童送回家人身边,将人牙子绳之以法。
将那些曾经像地窖一样黑暗的地方,一点一点照亮。
我不知道后人会怎么评价我。
我只知道,那些和我一样被拐过的孩子,再也不用像我一样了。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