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调解那天,哥哥带着父母坐在对面。
  秦屿没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求温景川支付拖欠的康复费,并公开更正当年的责任说明。
  哥哥不肯签。
  “当时没有正式报案,现在凭一盘录像就说是我,谁知道有没有剪过?”
  律师把原始磁带鉴定结果放到桌上。
  画面连续,拍摄时间与事故记录一致,没有编辑痕迹。
  那名退休护士也提交了书面证言,说明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当诱导。
  哥哥翻完材料,转头埋怨妈妈。
  “你不是说诊所的人都找不到了吗?”
  妈妈抓住他的袖口,让他少说几句。
  爸爸则看向我。
  “南枝,让律师停下。你哥愿意给秦屿钱,说明书就别写了。”
  “我替他写过十六年的认罪书。”
  “你非要把家毁了才满意?”
  调解员抬起手,提醒他们只谈事实。
  秦屿坐在我旁边,把一份退还款项确认书交给我。
  扣除实际治疗费用后,账户里剩余二十八万九千元,将分期返还。
  妈妈看到金额,立刻说这笔钱当初来自温家,应该先交给父母。
  秦屿看着她。
  “后来的款项都从南枝工资卡转出,银行记录很清楚。”
  妈妈张了张口,又说我的工资本来就该帮家里。
  调解员问她,我是否自愿。
  接待室里安静下来。
  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把这个问题放在他们面前。
  哥哥最终签了责任更正书。
  他不是因为愧疚,而是供应商已经发现他伪造过我的签名,新单位也要求他先处理纠纷。
  签完后,他把笔丢在桌上。
  “现在满意了?”
  我拿起那张纸。
  “我只要属于我的名字。”
  走出调解室,妈妈追上来,把一个布袋塞给我。
  里面装着我小时候的照片、旧奖状,还有那件出事前穿过的黄色毛衣。
  “这些年是妈做得不对。你把东西拿回去,咱们慢慢补。”
  照片里的我站在游乐园门口,手里举着棉花糖。
  那时我还会生气,也会大笑,不知道家里很快会选中我替哥哥受罚。
  我留下照片,把布袋交还给她。
  “东西留在你那里吧。”
  妈妈问我什么时候肯叫她一声妈。
  我没有回答。
  迟来的称呼不能把十六年补回去,哭过几次也不能替代后果。
  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后,哥哥卖掉了车,补交康复费用。
  父母把旧房抵押,替他解决伪造担保留下的赔偿。
  妹妹第一次开始承担父母的日常账单,半个月后就在群里抱怨报销手续麻烦。
  我只发了操作流程,没有替她办理。
  晚上回到省城,方敏给我留了一碗粥。
  她指着冰箱上的值日表。
  “这周轮到我做饭,你别抢。”
  我站在厨房门口,没有伸手接她正在洗的碗。
  原来被照顾时,我不需要先证明自己配得上。
  桌上的责任更正书已经盖章。
  那段楼梯终于有了真正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