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玄幻小说 > 和脱衣舞女郎妈妈一起穿越到异世界 > 第11章 让脱衣舞娘妈妈去招降
  马蹄声又响了三天。
  三天里,我们走过那片金色的草原,走过那条我们来时走过的路,走过那些我曾经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往前爬过的草丛。
  那些草还立着,那些土还干着,那些风还吹着——可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怀里抱着她。
  她靠着我的胸口,有时候睡,有时候醒,有时候望着那片永远也跑不到头的草原发呆。
  她的身体已经不抖了,那根一直绷着的弦也松了,可她还是喜欢这么靠着,喜欢让我抱着,喜欢把手握在我的手里,握得紧紧的。
  那双手洗干净了。
  那天在河谷里,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那些吻痕还在,那些抓痕还在,那些牙印还在——可那些污渍没了,那些血没了,那些赫连留下的东西全没了。
  她洗的时候,我也洗了。
  把那身干了的血痂洗掉,把那些从赫连身上溅过来的血洗掉,把自己洗成刚来草原时那个样子。
  可我们都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
  刚来时,她是神女,我是外来人。
  刚来时,我们得假装不认识,得叫她“神女”,即使我杀了阿勒坦,夺下白狼部的王位,部族的人也只得叫我“王”。
  刚来时,我们连说话都得小心,连眼神都得藏着,连晚上都不敢睡在一个帐篷里。
  现在不用了。
  现在她是王后。
  我是王。
  现在整个白狼部都知道——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的男人。
  现在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抱着,牵着,靠着,睡在一个帐篷里。
  可我们还是得小心。
  小心什么?
  小心那五万帐。
  小心那两万能打仗的勇士。
  小心那个叫灰狼部的、死了首领却还没死透的部落。
  赫连死了,可他还有七个儿子。
  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还在吃奶。
  那七个儿子不会一起报仇——阿公说得对,他们会自己打起来,会自己抢位置,会自己杀得头破血流。
  可等他们打完了,等那个最狠的活下来了,他就会来找我们。
  会来找我们报仇。
  会来杀我们的人。
  会来抢我们的女人。
  会来——
  我不怕。
  我怀里抱着她,就不怕。
  可我不能不怕。
  因为她。
  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因为我不想让她再被抢走一次。
  所以我要做一件事。
  做一件从杀了赫连那天晚上就开始想的事。
  ———
  第三天傍晚。
  我们回到了白狼部。
  远远地,就看见那片营地。那些帐篷还立着,那些火把还燃着,那些人还活着——活着等我们回来。
  阿公站在营地门口。
  拄着那根比他自己还高的拐杖,站在那片被夕阳照成金色的空地上。
  他身后站着阿姆,站着那些没跟我们去的老人和孩子,站着那些妻子和母亲——她们的男人跟我们去了,去了四百七十三个,回来四百七十三个,一个没少。
  马蹄声近了。
  更近了。
  近到能看清那些脸。
  阿公的眼睛瞪大了。
  他看见了什么?
  看见了那四百七十三个骑手,一个不少?
  看见了那抢来的三百多匹灰狼部的马?
  看见了那些驮在马背上的、从灰狼部营地抢来的东西——皮子,铁器,粮食,还有女人?
  “不。”
  他看见的是我怀里抱着的她。
  是王后。
  是那个被赫连抢走、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可我现在抱着回来的女人。
  阿公的嘴唇哆嗦起来。
  那两颗仅剩的、黄得像陈年骨头的牙,在夕阳下一闪一闪。
  我勒住马。
  抱着她下马。
  站在阿公面前。
  站在那片被夕阳照成金色的空地上。
  阿公望着我。
  望着我怀里的她。
  然后他开口。
  “王后——回来了?”
  那五个字从他那没牙的嘴里出来,颤颤的,抖抖的,像怕问错了。
  我点头。
  “回来了。”
  那三个字从嘴里出来,很轻。
  可重得像山。
  阿公的眼睛湿了。
  那个老得走路都要拄拐杖的老头,那个见过三十年风霜、见过无数生死、见过太多人被抢走再也没回来的老头——此刻站在夕阳里,站在我面前,站在她面前,眼睛湿了。
  他没让那泪掉下来。
  可那湿在那儿,亮晶晶的,在夕阳下一闪一闪。
  他身后,那些女人开始哭。
  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憋着的、忍着的、从喉咙里挤出来的、细细的哭声。
  她们的男人回来了,她们不用当寡妇了,她们的孩子不用当孤儿了——可她们哭。
  因为她们知道,能回来,不容易。
  因为她们知道,这四百七十三个男人,差点就回不来了。
  因为她们知道,王后——王后能回来,更不容易。
  阿姆从阿公身后走出来。
  她脖子上那串骨珠还在,垂在胸前,在夕阳下泛着白森森的光。她走到她面前,站在她面前,望着她。
  望着她那满身的吻痕。
  望着她那个破了的嘴角。
  望着她那双亮得像星星的眼睛。
  阿姆抬起手。
  那只满是皱纹的、干得像树皮的手。
  伸过去。
  轻轻碰了碰她的脸。
  碰了碰那些吻痕。
  碰了碰那个破了的嘴角。
  然后阿姆开口。
  “孩子,”那两个字从她那干裂的嘴唇里出来,哑得像风,“受苦了。”
  那三个字像三颗钉子。
  钉在她心口上。
  她没哭。
  从河谷回来,她就没再哭过。
  可此刻,阿姆那三个字说出来,她的眼睛湿了。
  那湿盛在那儿,盛得满满的,盛得盛不下,终于掉下来。
  一颗。
  滴在阿姆的手上。
  滴在那双干得像树皮的手上。
  阿姆没躲。
  只是用那只手,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
  擦得很轻。
  轻得像怕弄疼她。
  然后阿姆转身。
  朝身后喊了一嗓子。
  “来人——!给王后烧水——!熬肉汤——!拿最好的皮子——!”
  那些人动起来。
  动得很快。
  动得像早就等着这一刻。
  我牵着她的手。
  走进营地。
  走进那片帐篷。
  走进那顶最大的、属于王的帐篷。
  那帐篷我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那张床还在,那些兽皮还在,那盏油灯还在——可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回来了。
  因为我抱着她回来了。
  因为从今以后,这帐篷里,会有两个人。
  ———
  那天晚上。
  她洗完澡,喝了肉汤,躺在那些兽皮上。
  那些兽皮很软,很厚,是阿公让人新铺的。最好的狼皮,最好的熊皮,最好的狐皮——全铺在床上,铺成一张软得像云一样的床。
  她躺在上面。
  裹着一件新的皮袍。
  那皮袍是阿姆送来的,白的,软得像水,领口和袖口镶着雪白的狐皮,比她身上原来那件还好。
  她躺着。
  望着我。
  那眼睛在油灯下一闪一闪。
  我坐在床边。
  握着她的手。
  那手暖了,软了,不像在河谷时那么凉了。
  她开口。
  “儿,”那一个字从她嘴里出来,轻得像风,“睡不着。”
  “为什么?”
  “怕。”她说,“怕一睁眼,你又不见了。”
  那七个字像七颗钉子。
  钉在我心口上。
  我弯下腰。
  躺在她身边。
  躺在那堆软得像云一样的兽皮上。
  躺在她旁边。
  侧过身。
  望着她。
  她侧过身。
  望着我。
  近得能看见她眼睛里的我。
  近得能数清她睫毛上的水汽。
  近得能感觉到她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