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远砌炉,林乔给他当小工,忙前忙后,夫夫搭配,干活不累。
晚饭的时候,林乔灶下烧火,陆明远灶上炒章鱼,水煮蚬子、猫眼螺。
蚬子煮好后直接涮了就能吃,猫眼螺却要抠出来,挨个去掉不能吃的部位,再切成薄片,拍几瓣大蒜拌上。
这蒜是他特意买了带岛上的,来岛上赶海避不开吃海货,大蒜配海鲜,健康又美味。
上辈子家里的习惯,爷奶留下的,老人的智慧。
“你要生吃大蒜?”
林乔吸吸鼻子,有些嫌弃。
“小乔儿不吃蒜吗?”
林乔摇头,“只是不吃生的。”
“怕辣?”
“辣倒是不怕。
臭。”
行吧,是臭,陆明远也不喜欢这味道,“那咱俩一起吃,谁也别嫌弃谁,就闻不到臭味儿了。”
蒜都拍碎拌进去了,不吃还能怎么样。
林乔拗不过陆明远,就想起人常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找了个爱吃蒜的,为了不闻臭味儿,也只能自己跟着臭了。
翌日是初一,大潮。
陆明远依旧是摸海参,林乔还有些怕海,便在沙滩上挖蚬子回去做蚬子干,遇到漂亮奇特的贝壳也捡几个。
中午,林乔拎着水桶先回去做饭,等陆明远回去的时候,林乔已经做好了饭,煮了锅蚬子,正坐在院里剥蚬子壳,昨天砌的烘箱也已经烧上柴了。
两人吃完饭,把扒好洗净的蚬子放到烘箱里,才又去了海边。
大潮的日子海滩上都是宝,林乔来了几趟,胆子渐渐大起来,这次直接跟在陆明远身边。
“这边礁石多,小心脚滑。”
陆明远嘱咐道,“跟我边上,别往水里去。”
“嗯。”
林乔应道。
海参长得像大号毛毛虫,看着渗人,他实在下不去手,但捡捡贝类还是可以的,比如能吃出海螺珠的海螺。
知道海螺珠难得,但总不能想都不让人想吧。
林乔见着大号的贝类坚决不放过。
这一天下来,林乔捡了六七桶贝类,陆明远也提了五六桶回去,海参、章鱼,还用叉子叉了不少海鱼。
回了院子,两人趁着太阳还未落的时候,先把晒得半干的海带收回去,摊在东侧原本吴爷爷吴奶奶卧室的炕上。
锅上加水煮蚬子,既煮了蚬子,炕也烧热了,正好烘海带。
煮好的蚬子捞出来,林乔扒蚬子壳,陆明远把下午烘箱烘好的蚬子也收回吴爷爷吴奶奶卧室的炕上,再把烘箱重新点上火,等林乔扒完了蚬子,正好可以烘下一锅。
做完了这些,陆明远才回屋里做饭。
做好饭,趁着天还没黑的时候杀了鱼,用盐腌上,晒成鱼干。
干鱼不值钱,废盐,还不好晒,晒一些够自己家里吃就行。
这一忙便到了天黑,两人点着油灯把饭吃了。
洗了澡躺被窝里,陆明远抱着小夫郎亲热了会儿,到底舍不得让人再劳累,安安稳稳睡了。
我教夫郎绑蝴蝶结第24章
第二日两人起得早,先是煮了锅蚬子烘上,才去了海边。
春季这场大潮有的时候可以持续到初四初五,初二这一日,两人依旧忙得不可开交。
陆明远特意弄了些螃蟹和牡蛎回去给林乔尝鲜。
晚上钻被窝了,陆明远疼惜地揉了揉林乔眉间的孕痣,“感觉没以前红了。”
赶海忙,没时间做那乱七八糟的事,但才几天,林乔娇羞地锤了下陆明远胸口,累都累死了,陆明远还有心思想这事。
陆明远一把抓住小夫郎的手,攥在手心里,又摸了摸林乔的脸颊,“肉都没了,还黑了。”
好不容易养白了一点儿,他怎么就忘了给林乔弄个斗笠戴着呢。
林乔轻哼了声,把手拽出来,气哼哼地转过身子背对陆明远,“嫌我黑,就别碰我。”
“那哪儿行。”
陆明远长臂一伸,又把小夫郎捞回来,前心贴后背,将人固在怀里,占有欲十足,“我的夫郎。”
陆明远蹭着他后颈、耳侧的碎发,鼻梁、嘴唇贴在他皮肤上,呼吸灼热,酥痒惹人。
林乔轻轻勾了唇角,放软了身子,安心地把自己窝在陆明远怀里,手指覆上陆明远搂在他腰腹上的大手,低声软语,“嗯,你的。”
陆明远瞳孔一震,这还怎么忍?!
初三,林乔没一早跟着陆明远去赶海,留在家里烘蚬子,洗了些衣服,把前几日或烘或晒的干货拾掇规整好。
陆明远自己去了海边,中午回来的时候,一进门,就被小夫郎扑了个满怀。
林乔虽然纤瘦,但个子在那儿,冷不丁扑过来,撞得陆明远手里的水桶差点儿洒了。
也没等陆明远问,林乔先开了口,兴奋地问道,“夫君猜我捡到什么了?”
林乔一双杏仁眼笑成了两弯新月,眉眼弯弯,松了抱着陆明远的手,拿着荷包在陆明远眼前晃了晃。
高兴成这样,难不成真开到了海螺珠?他家小夫郎这几日可捡了不少海螺和各种贝类。
“海螺珠?”
陆明远猜。
林乔哼了声,往后退了两步,“不对。”
他倒是想,但海螺珠哪是那么容易得的,陆明远哪壶不开提哪壶。
“那就是珍珠了。”
陆明远又猜。
总不能从鱼肚子里挖个金斧头吧。
林乔像只高傲的猫,命令陆明远,“手拿出来。”
陆明远伸出一只手。
林乔嫌弃道,“瞧不起谁呢,两只。”
陆明远乖乖将两只手手掌朝上,摊平。
林乔打开荷包,将里边的东西倒在陆明远手心里。
他一锅里扒出两个含珍珠的蚌,白粉、浅紫,大大小小,算上形状不规整的,一共七颗。
“看,这个是水滴状的,多难得。”
林乔指给陆明远看。
这些珠子不大,四个滚圆的,一个水滴状的,两个不规整的,品质参差,但换个三四百两不成问题。
“喜欢吗?”
陆明远问。
林乔下意识的点头,又很快摇头否定,“能换挺多银子的,谁不喜欢银子。”
陆明远将珍珠装回荷包,塞给林乔,把人抱到怀里,“嗯,珍珠难得,好东西自然自己留着,日后总有机会用上。”
贱籍不能用首饰,但他一定会把林乔的贱籍脱了。
林乔也没想现在就把珍珠换成银子,莫说昆山镇,要卖珍珠县里都不行,至少要去府城才能卖上好价钱。
手里有东西,心里有底,他也不和陆明远争辩,催了陆明远洗手吃饭。
第32章岛上日常
初五,大潮渐过。
两人上午赶了海,午饭后便去了山上。
家里柴禾要没了,得砍些回去。
陆明远按着原主的记忆,挑了处野鸭常出没的地方,果然又找到两窝,捡了十几个野鸭蛋。
陆明远砍柴,林乔就在他周围摘野菜,正砍着,身后突然传来小夫郎和另一人的惊叫,陆明远扔了斧头就冲了过去。
白露被撞得头脑发晕,第一次切身体会什么叫眼冒金星。
正要抬头看看是哪个没长眼的跟他抢蘑菇,就见一个汉子一脸紧张的护住一个漂亮的小哥儿。
小哥儿眉间孕痣艳红,白露瞬间便明白了这两人的关系。
今个儿是他运气差,又捅了一窝。
上午刚跟个妇人撕扯完,下午又撞了个夫郎。
真是运气差的时候,喝水都能塞牙缝儿。
这岛子上什么时候冒出这么多人。
白露刚要开口,就见那汉子气冲冲地转过身,唉,遇到熟人了。
白露顿时松了口气,摸了摸撞红的额头,改口道,“原来是明远啊,哥也不是故意的,莽撞惯了,只看到蘑菇就奔过来了,不小心,撞到弟夫郎了。”
“这就是弟夫郎吧,明远,你也真是的,成亲这么大的事也不跟哥说一声。”
白露道。
陆明远看着眼前的人愣了愣,过了几秒才把这张脸和原主记忆里的人对上号,这就是他们来岛那日看到的另外一艘船的主人,白露白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