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半月后,我随商队抵达北境的雁回城。
城门外风沙扑面,远处群山覆雪,与京中的精致繁华截然不同。
陆承安将我安置在商号后院,又让大夫重新处理膝伤。
大夫说寒气已经入骨,往后每逢阴雨都会疼。
春桃听得直掉眼泪。
我却觉得这已经是最轻的代价。
休养两日后,陈伯带我去了官署。
我必须重新登记户籍,才能在雁回城长久居住。主簿翻看商队的担保文书,问起我原来的身份。
“京城沈氏女,五年前代姐出嫁?”
堂中几名小吏同时抬头。
替嫁并不光彩。若我仍想保全裴家的体面,便该含糊过去。
可我不想再替任何人遮掩。
“是。”
我将事情原原本本说出。
“婚书上的名字是家姐沈玥,我与裴鹤川从未另立婚书。如今沈玥已经归来,与他拜堂成亲,我也交还了裴家账册、族谱、玉镯与所有财物。”
主簿皱眉。
“裴将军镇守北境多年,按例,他的家眷可在此领取宅院与月银。你若以裴家眷属登记,日后会方便许多。”
我摇头。
“我不是他的家眷。”
“你可想清楚了?一旦另立女户,往后无论裴家富贵还是获罪,都与你无关。裴将军也不能再以夫主身份替你处置田产、婚嫁和去留。”
这正是我想要的。
我取出母亲留下的玉佩与旧籍证明,在文书上按下指印。
朱红的印泥落在“沈明月”三个字旁边,像一道终于关上的门。
从官署出来时,天空正落着细雪。
陈伯把一串钥匙交给我。
“这是你母亲当年在雁回城留下的小院。夫人临终前嘱咐,若姑娘有朝一日想离开京城,便将院子交给你。”
我怔住。
母亲去世多年,却早已替我留下退路。
那座院子不大,屋檐也有些旧,推开门时,墙角积了厚厚一层雪。
春桃跑进去生火,陈伯帮着修补漏风的窗纸。我站在院中,第一次拥有了一处真正写着自己名字的家。
傍晚,陆承安送来商号的账本。
“分号缺掌账先生。月钱不多,但包吃住。沈姑娘若愿意,明日便可上工。”
我接过账本。
“我有自己的住处,不必包住。月钱按商号规矩来便好。”
他笑了一声。
“沈姑娘倒是半点便宜也不肯占。”
“欠下的人情太多,容易被人当成不能离开的理由。”
陆承安听懂了,没有再劝。
夜里,我把新户籍放进母亲留下的木匣。
窗外雪落无声,远处隐约传来商队的驼铃。
同一时刻,一封加急军报送入京城。
裴鹤川拆开信,第一眼便看见了官署附录的那句话——
沈明月自请另立女户,与裴氏再无婚姻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