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军史小说 > ╬φ╦°│ > 第9章
  方轩林这才注意到婉初裸露在外的大片肩膀。他也才三十出头,见到这样的状况也是有些尴尬。偏过头去,轻轻掀起被子听她的呼吸。肺部倒还正常。
  收好听诊器,又看了看她。婉初的颈上、肩上红痕累累,身体虚弱得如同风里的一条柳絮。
  他和他们姐弟俩相识十多年,早就超越朋友的关系,可也忍不住责怪了一句:“你昨天……怎么胡闹得……这么厉害。”
  “你看看她背后的伤,好像痂子又裂了。”代齐随意地抛了一句。
  方轩林小心翼翼地把她翻过去。凝脂一样的后背,一道鞭子的旧伤又裂出了血。这伤痕让他心里一缩。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代齐的时候,他还小。那时候方轩林还只是医学院的学生,在导师朋友的诊所里帮忙值夜班。
  半夜里听见药房里有动静,他就过去查看。药房黑着,打开灯就看见一个漂亮的少年提防又惊恐地盯着他看,手里拿着众多小药瓶。
  方轩林怕吓着他,温和地问他:“你要找什么?”
  许是他声音温暖、面容和善,少年眼睛中的防备便散了一些。他小声说:“我、我想要止疼药。”
  方轩林走到他身边,半蹲着与他平视:“你哪里不舒服?我给你看看好不好?我是医生。”然后指了指自己身上雪白的大褂。
  少年点点头又摇摇头,下唇紧紧咬着。
  方轩林又问他:“哥哥先给你量量体温好不好?如果没有生病的话,药就不能乱吃的。”
  少年想了想,点点头。
  方轩林量了量他的体温,有些低烧,又微笑着说:“你有些发烧,要吃退烧药,不是止疼药。”
  少年扭捏了半晌,才小声地说:“可是我很疼。”然后转过身去脱下上衣。
  方轩林现在回想起来,都仍然觉得心里会发抖。那样细腻的身体,斑驳的鞭子抽出的血印一直到身体的下面。开始他以为只是鞭打,到后来才发现原来不止,那是被摧残后的身体。
  他恨得咬牙切齿,什么样的禽兽能对这样一个少年下这样的狠手?他要去找医生给他缝伤口,可少年拼命地摇头,他说:“我不想让人看到。”他小小身体里的自尊,承受不了别人的白眼和讥讽。
  方轩林那时候是没有行医资格的,拿不到麻药,很是为难。可少年就那样吃了两片止疼药,咬着一块纱布让他处理伤口。
  方轩林给他敷药缝线的时候,不管怎么疼,代齐都咬着牙不叫一下。
  那次是方轩林第一次在病人身上缝针。他到现在都记得手术线刺破皮肤,又从皮肤里头拉出来的那种细微的让人心里泛着疼的声音。等到最后弄好了,他发现代齐额头上全是冷汗,嘴唇都咬破了。
  方轩林托了托眼镜,给婉初清理伤口:“这个倒还好,没大碍。”
  “你,可有退伤疤的药?”代齐满不在意地问。那样的女孩子,应该是顶爱美的吧。
  “我这就去开药,你让姚妈去买。如果还烧得厉害,回头还是要送医院吊水的。”方轩林交代。
  代齐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方轩林收拾好诊箱,从代齐身边擦过的时候,顿了顿说:“她总是个女孩子……你……该疼惜些……她受不了那些的。”
  代齐却是沉默了,远远望着迷睡着的婉初。她的眉头紧蹙着,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待送走了方轩林,代齐才挪到床边,看着她蹙在一起的眉头,突然想去抚平它。可在快要碰到的时候,手就停在半空中。
  “受不了这些吗?我都受了,你凭什么受不住呢?”
  可惜,她的记忆里连他的影子都没有。这让他有些气馁。
  “如果我说‘齐佳劭岩’,这个名字,你会不会熟悉些?”代齐冷冷地笑了笑,拉起她的手仔细地看着,仿佛要在上面寻出些什么似的。
  可婉初还在昏迷着,什么都听不到。
  她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努力地睁眼,却怎么都睁不开。唇上干涸,身体里更是干得厉害。想要一点水,她伸手去摸,“咚”的一声,什么东西摔在地上。
  一个妇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小姐,你终于醒了,是要喝水吗?”婉初点点头,眼前是模模糊糊的身影。
  那不是熟悉的凤竹,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妈子,带着西南的口音。婉初四下里看了看,才缓慢地想起那些事情。想来这房子里的人大约也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本就烧着的脸更是热得厉害。
  姚妈见她那样娇凄的容色,也是心头一软。轻手轻脚地揽着她的肩喂了口水:“小姐,您总算醒了!这都睡了三天了。”
  “三天?三天!”婉初猛然清醒,接着是巨大的慌乱,“代齐呢?”
  姚妈愣了一下,才想起这是主人的大名,便和声道:“少爷出去了,临走前让我转告小姐,让您养好身体,他已经备好了车,回头送您去通州。”
  婉初摇着头,挣扎着要起来:“不,我现在,就去,请您去叫车,我现在就去!”
  姚妈却很是为难:“小姐您至少吃点东西吧,您这身子太虚弱了。回头倒在路上了,可怎么得了哟!”
  婉初知道她得了代齐的交代,也没有为难旁人的意思。虽然一点胃口也没有,但勉强吃了几口粥,强打着精神,穿戴整齐。门外已经有车子在等她。
  这一路,只看见风景排山倒海地往两边退去,偶然停下,那风景就停在那一处。可人生却不似这路,只能向前没法回头。
  本来那颗勇敢的心,突然就害怕了。迎接的她又是什么呢?巨大的空虚和不安顿时填满了整颗心。
  车行了大半日,到了通州城附近。空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浓得散不开。偶有三两群伤兵经过,还有来来往往的军车。这是,打起来了?
  “怎么这样了?”婉初自言自语。
  “小姐您不知道吗?齐少的守兵跟马占荣打起来了,谁知道京州军也加进来打了一场。”司机说。
  婉初心里一惊,怎么会打起来呢?那沈仲凌呢?她的那些空虚和不安又被无限的担忧取代,高高悬着。
  到了城门下,婉初下了车。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斑驳血迹。芦荻飕飕风乱吹,战场白骨暴沙泥。有些穿京州军装的士兵正在打扫战场,抬运尸体、伤兵。
  婉初从没见过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忍不住胃里一阵恶心。但胃里空空的,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呆呆地站着,茫然地四下里遥望。沈仲凌,你在哪里呢?
  郭书年正陪着沈仲凌在检查伤兵、军事。这一场仗打得太意外了!两人这几天都没睡好,脸上、身上都是泥灰。
  远远看见一个清瘦的身影,孤孤单单地站在黄尘日暮里,茫然无措遗世独立。他拍了拍沈仲凌,用不太确定的声音说:“凌少,那个,那个是不是……”
  沈仲凌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见狼烟散处伊人独立,城池破败的颓垣残壁里,恍如隔世。
  “婉初?婉初!”沈仲凌此时也顾不得身份飞奔而去。
  婉初一转身看到他,一颗心才落回了原处。可已没了力气奔跑,等沈仲凌到了眼前,被他深拥在怀里。
  仿佛从生死中跋山涉水走来,她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死契阔了。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风尘仆仆及时地掩盖了她的虚孱柔弱,颈间雪青色的丝巾遮挡了那夜落下的旖旎。她的眼泪流出,也许不仅仅因为这一场久别重逢。
  身体上留下涂抹不去的印记,为了纪念那一场遗忘。
  远处黑色的雪佛兰里,代齐冷冷看着他们,脸上看不见一丝表情。他的手玩弄着自己的骨节,一个一个地按过去。“咯噔、咯噔”的声音听起来那样刺耳。他是不是该走下去,向沈仲凌宣告自己的占有?然后从此以后就真的如同戏里唱过的一样,生死不离?
  这时候康云飞捂着帽子跑过来,急忙敲敲车窗:“齐少不好了!通城被偷袭了!”
  几日后京州城中一处茶寮中,耳边琴声阵阵,沈伯允正摆弄手里的霁蓝釉小盏,有人引着荣逸泽进来。
  荣逸泽笑殷殷地坐下:“恕罪、恕罪,我来迟了。”
  “三公子是忙人。”说着,沈伯允斟了一杯茶给他。
  “不过是玩风弄月而已,比不上参谋长,参国谋事。”喝了一杯茶,荣逸泽挑眉道,“今天参谋长真是冲得一杯好茶。”
  沈伯允笑了笑:“我家婉初那才叫冲得一手好茶。怎么,三公子帮了她这么一个大忙,竟然连杯茶水都没请你?”
  “那我真得好好去讨杯茶喝了。”荣逸泽笑道,瞥见沈伯允手下的报纸,又是一笑,“参谋长这回真是坐收渔人之利了。趁着桂军和马占觉打仗,救了通州不说,还顺带收了桂军通江五县。我还没恭喜呢。”
  “不算大喜,我等着三公子的大贺礼呢……三公子做的好事,你不拦着婉初就罢了,还把她送到舍弟处。你这唱的是哪出戏?”话虽如此,沈伯允脸上也没瞧见不悦。
  荣逸泽笑得高深莫测:“少安毋躁,少安毋躁。听名家唱戏,开始总是要铺垫铺垫,后头那个亮相才能一鸣惊人。不过,我倒是真不明白,桂朝瑞怎么会去蹚这趟浑水,白白把通城送给参谋长。”
  “我这人向来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沈伯允又给他添满茶。
  两人相视一笑,荣逸泽抿了一口。不急,总会知道的。
  晚饭的时候婉初一直低头不语,默默地吃了几口蔬菜,喝了一小碗汤。
  沈伯允看她那心事重重的样子,笑道:“婉初,你不用担心了,通州解围了,处理完那边的军务,过几日仲凌就回来。”
  婉初点点头,也不再多言。自从在通州见到沈仲凌,提起的心便放下了。
  通州刚经战乱,沈仲凌还要留在那里做些后备的事情。婉初住了一晚,第二日便随着军车回了京州。如今又是五六天没见着他。
  绣文却好奇地问她:“婉初,你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可把我们吓坏了,到处找你。幸好三公子来说了一声,你不知道大爷都准备报警备司令部去寻你了。”
  “我去了拂城,那边开了一个育婴院,赞助的人突然从法国过来,我去给他当翻译,去得匆忙,忘了知会大少爷和少奶奶了。”婉初将这个反复练习的借口顺畅地说出来,仿佛说得多了,就成真的了。
  沈伯允淡淡一笑,他只知道她去了通州,却并不知道她去汉浦的事情。他也有些想不通,在这个关节上,桂军发兵确实蹊跷。
  本来他也不能确定婉初的打算,还是亲自带了援兵到了通州附近。听了董复城军报,才知道桂军把马占觉给围住了。两军对峙了良久,通城都空了。沈伯允找人偷偷放了枪,双方都以为打起来了,于是真就拼上火了。趁桂军无暇,他便又遣军队吞了桂军的通城。
  马占觉几乎全军覆没,桂军也没讨着好,损失了一两千的士兵。
  虽然这回没能让傅婉初点头同意退婚,可总算是有不小的收获。心情也自然不差,脸上笑意也深些。
  绣文看他最近心情不错,便小心地问他:“大爷,娘家里来信说唐家祠堂修葺好了,让我们都回去看看。正好堂哥要回去,你看我能不能跟着一同回趟娘家?”
  沈伯允点点头。
  婉初却想起什么似的,抬眼瞧了瞧她。绣文是个丰腴的少妇,杏仁眼,说不上容色出众,却也有一番妩媚的姿态。沈伯允点头同意后,她眼光里冒出的欣喜突然让婉初想起了那天在荣家小凉亭里看见的事情。
  想着人人都不是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人人都有秘密。自己的这个秘密,又会带给自己怎样的人生?
  凤竹见婉初从通州回来就有点魂不守舍,怕她是受了惊吓,便有心拉她出去散散心。婉初也不想拂了她的好意,就随她去街上逛逛。
  已然春到浓时,丽日烘得人间草木皆有了微醺。婉初和凤竹去戏院看了场喜剧电影《掷果缘》,凤竹看到郑木匠向祝小姐求婚时候的台词“你可以和我结婚吗?”时惊得低呼一声:“呀,现如今的戏真是越发不能看了!”
  婉初笑着拍了拍她的手,看着小木匠求娶恋人的信心和努力,没来由地觉得心底发凉。皆大欢喜的,从来都在戏里。
  从戏院出来,路过四通书局,婉初见书局门口挂着新书招牌,便来了兴趣,携着凤竹一同进去瞧瞧。
  书局老板本在柜台后,见她进来,记得是那日荣逸泽带过来的小姐,忙殷勤地叫了声“傅小姐”。
  婉初却讶异他竟然还记得自己,点头笑了笑。
  “怎么一本都没有卖掉吗?您得在门口给我打个招牌、做个广告!”一个娇亮亮的女孩子的声音响起。
  婉初这才注意到书局里还站着一位年轻的小姐,穿着米黄色格子西裤,胸前簇着荷叶边的白衬衣。衬衣都收在了裤子里,腰上围着一条漆皮小皮带。这样装扮,简单利落里又带着女性的妩媚。
  老板听她问起,忙说:“姑奶奶,您这书哪里有书店敢卖?我可是撑着大胆才放在局子里卖的。”
  “凭什么不许卖我的书?”女孩子声调又高了几分。
  “文化局那边最近查得厉害,查了大批‘有伤风化’的书。您这书,看着也危险,所以同行的书店都不敢收。”
  “我这算得了什么有伤风化?不过为妇女发声,说说被压迫的事实。”女孩子极是不服气。
  婉初听她这么说,却好奇了。总是看书,但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作者。她对这些人心里存着敬畏,看她年纪这样轻,却已经成过书,不禁来了兴致,便说:“老板,请给我一本这位小姐的书。”
  方岚这才注意到身后站着一位小姐,双眸盈亮,似含着愁怨,又有些决绝的倔强,五官小巧端正。再看她衣饰穿着很是传统旧式,仿佛深宅里藏着的兰花,又如秋塘残荷里浓墨勾画的一朵白莲。她往来的都是些新派的女学生和世家小姐,这样婉约的女郎倒是头回遇到。
  老板只好从书架的角落里抽出一本书来,双手奉上给她。
  看到书名,婉初的脸热了热,《男欢女爱》,作者是狂语子。即便如此,婉初仍然大方地翻了翻,快速地浏览几页。
  “小姐的见解真是独到,文笔也老到。老板给我包一下吧。”婉初抬头看见方岚在看她,莞尔一笑,“不知道作者先生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方岚爽落一笑:“寻常小姐见了这个书名,怕是翻都不敢翻的。小姐真是有胆识!”拿起笔,在扉页上停了停,落下笔时,婉初看到她写了“方岚”两个字。
  “这回我可是签的我的真名字。”方岚俏皮地说。
  婉初却笑了:“方小姐这书,若改个《妇女指南》或者《妇女良友》之类的名字,怕是会大卖呢。‘狂语子’若是以后成了大家,签名书价自是水涨船高。可我拿着方小姐本名的签名,回头指不定让人说是冒充作者的签名,岂不是亏煞我了?”
  方岚见她双眸蕴着笑意,只觉得那笑像春风吹过,有如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她又想了想,要了婉初的名字,在扉页上又写了一排小字:“狂语子方岚,赠予傅婉初小姐。”
  婉初笑着谢了她,让凤竹付书费给老板。可方岚说什么都不要她的书费,婉初也不再推托。
  凤竹替她拿着书,看天色不早,婉初就要告辞。方岚却叫住她,熟不拘礼地叫了她的名:“婉初,过两天京州大学里有一堂苏清元先生的讲座,你要不要来听?”
  苏清元是眼下出了名的女权领袖、新女性代表。
  婉初却有些抱歉地笑笑:“我不是京州大学的学生。”
  “别的学校也没有关系。”
  “可我也不是别的学校的学生。”婉初抱歉道。
  “没关系,只要是女性都欢迎来的。”方岚怕她不去,找老板要了纸,留了自己的电话,“你若想来,给我打电话,我在门口等你,咱们一起去。”
  婉初接了她的电话,谢了她的好意,和凤竹迈出书局。
  刚出门,就见荣逸泽从车里下来,见着她诧然道:“傅小姐,这么巧?”
  婉初见着他却有些心虚,心下讪讪,怕他问起通州的事情,稍稍打了招呼,急匆匆地便想走。
  方岚也从书局里出来,看见荣逸泽,跳着挽上荣逸泽的胳膊,兴奋地说:“三哥,你认识傅小姐?”
  荣逸泽看她们好像熟络的样子:“怎么你们认识?”
  方岚却是一脸兴奋:“我也是刚认识婉初的,不过我们一见如故。三哥,你知道吗,刚才婉初买了我一本书,她可是我第一个读者!”
  荣逸泽眉头挑了挑,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你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书,怎么好意思污了傅小姐的眼。当心让你父亲知道,全给你烧了。”
  “你不说,谁知道?再说,咱们是一条船上的,印书的钱可是你给的!”方岚调皮地眨眨眼。
  “若不是我出钱给你印书,就你这水平,哪有书局肯给你付印?过河拆桥的丫头,这会儿还在这里讹我。以后有事可别来求我。”荣逸泽佯装生气。
  方岚讨好地摇摇他的胳膊:“好好,是我不好。你就是偏心,对别的小姐不知道多热情,偏对我这样刻薄。上回我订的衣服也不知道被你送给谁家的小姐了!”
  婉初见他两人说得亲热,正准备离开,听她这样一说才想起来当初是自己穿了人家的衣裳去,心下歉歉。本想向她说明,却瞥见荣逸泽微微摇了摇头,仿佛洞悉了她的企图一般。
  婉初唇角翕动了几次,终是抿住,躲过他的视线望向别处。
  方岚脱了荣逸泽的胳膊上来拉她的手:“婉初,既然大家是熟人,不如一起吃东西去。我这个表哥最是知道哪里有好吃好玩的。”
  婉初这才知道,方岚的母亲是荣逸泽的嫡亲小姨。婉初想推辞,耐不过方岚的热情,只好一同去。差了凤竹回家通报,说晚些回去。
  方岚吵着吃大菜,荣逸泽载着两人在城中转了一圈,到了地方才发现是间法国餐馆。
  翻着菜单,方岚嘟着嘴:“你知道我不爱吃西餐,也不想来某人家的馆子。你是不是跟他通了气合起伙来骗我?”
  “我保证没有,保证你今天遇不到那人。你要请傅小姐吃饭,当然要照顾客人的口味了。傅小姐是在法国长大的。”荣逸泽笑了笑。
  方岚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了看婉初,小心说:“真的吗?婉初,你可真不像留洋回来的小姐。我看着你,倒觉得你好像王府深宅闺阁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你还真有眼光。傅小姐的父亲可就是前朝德清王爷。”
  方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以为前朝的皇亲国戚们都去海外或者北地了。”
  婉初淡淡一笑:“前些年回国奔丧,就留在京州了。”
  “我也想去法国留学,可是父亲说什么都不肯!你不知道我多想去le
Pantheon看看穹顶上的壁画,膜拜一下我的偶像雨果、伏尔泰,还要去Ave
des
Champs-Elysees逛逛,对了对了,还有要去卢瓦河看古堡……”
  方岚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时不时地问问婉初海外的风情或者跟荣逸泽斗斗嘴,婉初含着笑静静地听着,或者耐心地解释。
  其间方岚去了洗手间,荣逸泽才长嘘一口气:“终于安静了。人说一个女人是五百只鸭子,我看她一个人就是一千只鸭子了,她这一走,倒像是鸭子全变成烤鸭了,现在咱们正好可以享用美食了。”
  婉初扑哧一笑,眉眼全是殷殷的笑意。
  荣逸泽看得呆了呆,下意识便正色道:“看到你安全回来,我也放下心了。”
  婉初的笑渐渐从温暖凉了下来,神情萧索:“三公子这么帮忙,婉初还没有谢过。”
  “你若能当我是朋友,这个‘谢’字大可以免了。”荣逸泽笑道。
  朋友?她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朋友呢?
  幼年时,父亲总说,这世上唯有金银是真正的朋友,明明白白,一是一、二是二,不欺你,不骗你。你深陷困苦时它救你,你悲伤时能用它买醉,你孤单时能用它买热闹。
  那时候,她总不信,觉得父亲在商场上浸淫久了,就这样浑身的铜臭。待到母亲被弃,她们母女俩远走天涯,看着母亲日日愁肠,脾气愈加暴躁,可尽管如此,她们生活却是不愁的,她才开始有些明白父亲的道理。
  可她又觉得,母亲有这么多的钱又怎样?她不快活。母亲的这不快活一直捆着她,让她的整个少女时代也跟着不快活。
  她只觉得,母亲遇人不淑,父亲并不是她的良人。她想知道沈仲凌是不是她的良人,于是才借口守孝,细细观察了他两年。她以为她这一生是遇对了人的,涵雅温和,克己守礼。她想,等到他们结成连理以后,便拥着这些钱,好好生活。
  可重逢的喜悦褪去,更多的纠结就涌上心头。怎么跟沈仲凌解释呢?要不要主动解释说明呢?纵然她不在意,当作被恶狗咬了一口,但他又会怎么看她呢?欺骗,她不愿意,可更不愿意背着同情感激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