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军史小说 > ╬φ╦°│ > 第10章
  越想越乱,这顿饭婉初后来吃得三心二意。饭后又熬不过方岚的邀请,只好让荣逸泽送她们回家。
  荣逸泽先把方岚送回了学校,再绕了道送婉初回家。
  荣逸泽看上去今天心情不错,一路上给她说拂城的风貌,怕她回去露出什么端倪。
  婉初侧过头去看他,眉目磊落,鼻梁挺直,双目总噙着玩世不恭的淡笑。对面的车灯打过来,印在他的眸子里,熠熠生辉。怎么看都是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为什么偏偏跟自己过不去呢?
  荣逸泽注意到她在看自己,快速地回视她一眼。婉初又把目光转到前方。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他笑问。
  “沈伯允许给你了什么,才能劳动三公子殷勤前后?”婉初幽幽地问。
  “难道非得得了什么,才能对一个人好?”荣逸泽很不喜欢这种心虚的感觉。虽然他自诩凡事皆不入心,肆意过活,可心里虽然不承认,他还是感觉到自己并不喜欢傅婉初这样看他。她怎么就不能装装傻,坦然地享受别的男人给的殷勤?她才多大,就这样的清冷厌世?
  婉初却是无声地笑了笑,那笑容里只有通透的凄清:“三公子,我虽然一介女流,没什么见识,却不傻。论身家,我家道零落;论学识,我除了会些法文,连大学都没上过;论相貌,三公子身边自有倾国佳人。哪里值得三公子另眼相待?世上的事情无非交易,有用情换利益的,有用利益换情的。三公子是哪一种呢?”
  “我若说哪种都不是,仅仅为了你,你信吗?”荣逸泽说过那么多的哄女孩子的谎话,这一句没来由地忐忑。
  或许多年后,他才会想起来,这一生中说过的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的话,没哪句有这么真诚。可没人相信,连此刻的自己也不相信。
  婉初又笑了笑:“偶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慕遂初衣。偶逢锦瑟佳人问,便说寻春为汝归。这是从前我母亲说父亲的话,现在送给三公子也是再合适不过的。”
  “我在你心里,竟是这样的。”荣逸泽无奈地笑了笑。还有他自己都没觉察的失落。
  “其实,你在我心里更像我的父亲。虽然我从没见过父亲年轻的时候,他生我那年都四十有三了。可我总觉得,他年轻那会儿,也就是三公子这样的……婉初已然是身世伶仃,漂萍乱世,只希望三公子还是收手放过我吧。”
  荣逸泽被她说中,虽然事实如此,可心里却不知道从哪里滋生出一点点的气闷。他以为,这世上的女子都是他说什么她就应该信什么,或者有人献殷勤,她多少心里也是有欢喜的。可她偏偏一副懒散的模样,似乎连周旋都不愿意。
  “婉初,你总该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不计算回报的真情在的。”荣逸泽说出这句话,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凭什么让她相信?可看到她毅然决然地拿着派司登上通州的火车的时候,他真的有些相信。
  他甚至都没觉察到自己有时候是羡慕沈仲凌的,竟然有人会那样爱着一个人。白玉致笑他不懂女人的心,笑他不懂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可他想,若有那么一天,他爱上什么人,定然不会让她为他赴死,而要掬在手里妥妥地收藏,免她惊、免她伤、免她颠沛流离、免她满腹愁肠。
  婉初沉默了半晌才又是淡然一笑:“但愿。”
  但愿千秋岁里,结取万年欢会,恩爱应天长。
  她记得小时候同沈仲凌去参加人家的喜宴。那时候沈仲凌抓了一把果子,塞到她手里,婉初一边吃,一边指着一个红帖子问他:“那帖子上写的是什么?”
  沈仲凌长她几岁,识的字比她多。看了一眼那些字,红着脸把那首词念了一遍:“紫陌风光好,绣阁绮罗香。相将人月圆夜,早庆贺新郎。先自少年心意,为惜人娇态,久俟愿成双。此夕于飞乐,共学燕归梁。索酒子,迎仙客,醉红妆。诉衷情处,些儿好语意难忘。但愿千秋岁里,结取万年欢会,恩爱应天长。行喜长春宅,兰玉满庭芳。”
  婉初笑得没心没肺的:“写得好像很吉祥似的。我嫁人的时候,你也写这个给我可好?”
  他红着脸点点头。
  她没料到,他是写过给她的,但她永远也收不到了。
  婉初回到沈家的时候从前厅经过,看到沈伯允和沈仲凌坐在一处喝茶。沈仲凌看到她,站起来,走了两步,想起沈伯允还在这里,便停住,微笑着叫了一句:“婉初。”
  沈伯允吹了吹漂在碗口边的茶,喝了一口,笑着说:“回来了?吃得怎么样?三公子怎么没进来坐坐?”
  沈仲凌的脸色变了变,却仍旧带着微笑。
  婉初婉婉道:“三公子还要送表小姐回家,就先走了。”然后淡淡地瞧着沈伯允。原来谎话说起来确实比真话容易得多。
  这一次挡了沈伯允回去,下一次呢?保不定又兵行险招,又怎么逼迫?只这一次,她已然受足了内伤。
  沈伯允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你们说说体己话吧。董复城又送来一摞军务,都等着我批。我先回去了。”说完转着轮椅往外走。
  沈仲凌见到婉初,本想好好跟她说说话,可听见沈伯允的话,便有些为难。
  婉初看他脸色犹疑,心底越发沉凉,便说:“仲凌你去帮大爷处理军务吧,正好我也累了,先回房了。”
  沈仲凌听她解围,释然地笑了笑,没发声,口型说了两个字——“等我”。
  凤竹给婉初放好了洗澡水,退了出去。婉初坐进去,温热的水包裹着她,有些发烫。烫得她的皮肤都泛着红。一低头看见胸前快要消失的浅粉色的痕迹,那日种种瞬间电闪一般在脑海中划过。
  她只觉得那淡淡的粉色却刺目得厉害,抬手去搓,那粉色非但没掉,反而越来越深。皮肤下的血狰狞得仿佛马上要喷薄而出一样。
  婉初赫然止住,唇边一丝苦笑。是啊,有的东西是再也洗不掉了,有些东西是欲盖弥彰。不如就这样散了吧,与其把伤疤揭开给人看,血淋淋丑陋的伤口,除了开始一刹那的同情,后面是什么呢?鄙夷、唾弃、避之不及?
  不如偷偷躲起来,找个角落让它慢慢地愈合、结痂,还有寻不着痕迹的那一天。不如让这感情就在仍然美好的时候断开,起码他再想起她的时候,不是恨、不是怨念,而还会有点想念。
  可是,为什么心里却这样的不甘心呢?
  凤竹看婉初今天泡了很久还没出来,在门外叫她:“小姐,你洗好了吗?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了,你去睡觉吧。”婉初被水泡得全身都发着胀。
  “对了,方小姐的书我就放在你枕头下了,回头可别让二爷瞧见了。”说完笑嘻嘻地跑走了。
  婉初凄然地笑了笑,起身穿好衣服,用毛巾轻轻搓着头发。
  这本书是方岚的一本杂文集,思想激进,也多是些小孩子的气话。这些新潮的思想她在法国也接触过,所以并没觉得有太出格的地方。虽然自己算不上激进,但对这些时髦的思想还是颇能容纳。
  书里有一篇是方岚写苏清元的故事,很是吸引了她。
  苏清元本是国立京州大学的学生,家里自小给她定了一门娃娃亲,对方是个洋行的办事员,老实沉闷。苏清元在大学里很是活跃,参加了各种社团,最后遇到了海归回来的一个叫宋涟的教员。苏清元大张旗鼓地和宋涟出双入对,逼家里人退婚。退婚的同时,家里人便登报和她断了关系。
  这段往事跟婉初母亲何其相似。婉初原觉得母亲真是勇敢,后来才发现原来天底下为了爱情勇敢的女子是那么多。
  可是苏清元同宋涟的生活也不见得幸福。宋家世代书香,自是容不得这样高调出格的媳妇。宋涟饶是爱苏清元,可总是拗不过家里。苏清元一气之下登报宣布跟宋涟再无纠葛,称自己将独立抚养孩子。
  宋家本是三代单传,听说她身怀有孕,家里便松了口,请人上门提亲,三媒九聘。可苏清元却不肯回头,自己边念书边抚养儿子。大学毕业后更是创立了《女报》,刊登些言辞犀利批判封建事情的文章。又带领了十几所院校的学生请愿,让政府设立了中央妇女部。
  她自己更是参加竞选当选了部长。京州大学当初差点开除了她,后来见她成名了,便有心请她回来教书,可苏清元只说但开风气不为师,给推掉了。
  婉初看了极是唏嘘。原以为为爱牺牲算得上勇敢,却没想到更勇敢更可佩服的事,是被抛弃后的自强、情伤后的自立,不失了自己的本心。
  门口响起轻轻拍门的声音,还有熟悉温软的问候:“婉初,睡下了吗?”
  婉初看看钟,已经快到凌晨一点。自从沈仲凌从通州回来,两人都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话。此时,她的心剧烈地跳着,心里慌乱,那些纷乱的心事都纠结在一处,却又找不到发泄的口子,千言万语都缠绕在一起不知道从何说起。
  婉初呆呆坐在床边,门外已然没了声响。那份宁静叫她纷乱的心也跟着空了。他走了吧?人的耐心也是有限的吧?
  大概刚才的水过分的烫,让她觉得无比的胸闷。缓缓站起来,她走到门边,轻轻一拉。
  这时候风吹过来,空中飘过来片片花瓣。不过半个月的时间,海棠花居然都开了。
  海棠树下一道修长的身影,开始脸上是愕然,然后又扬起一个微笑望着她。
  月亮很好,银白的光就那样洒过来,让那一树海棠的粉色又贴上了银,珠缀重重,恍惚一种梦境的存在。
  “听到虫子叫得那么大声,怕吵你睡觉,正要把它给捉住。”沈仲凌说。
  婉初只觉得心里空的那一处忽然就被他填满了,飞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两串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对不起,来得晚了。”他抱歉地说。
  婉初哭得更厉害,他便紧紧拥着她。看着她光着脚踮起脚尖,怕她着凉,就抱着她让她的脚落在自己的脚上。
  看到他的一刹那,婉初只觉得,她的人生所想要的不过就是他一人,结婚生子,琴瑟和谐,白首不相离。
  花瓣落在她的头上,他埋首在她的发里,带着些水汽的发里。
  人都说海棠无香,可他觉着满世界都是幽香的。
第六章
人间儿女空恩怨
  方岚最近找婉初找得很是勤快,她先找荣逸泽要了婉初的住址。因怕她不去,特意亲自上门拉了她去听苏清元的演讲。
  自从两人一同听了苏清元的演讲,交流了些感想,方岚对她更有说不出的自然亲近。她觉得婉初这样把自己锁在深闺高院里,真是浪费了青春好年华。
  沈仲凌在军部的事务越来越多,沈伯允更有意给他施加压力和历练,回家的时间便越发少了。婉初也不想整天在家里思考那些事情,其实心里明白,不过是躲避。
  这日京州有一个慈善拍卖会,方岚过来找婉初,想拍件不太贵重的礼物送人,可惜对这些又不太懂。
  婉初推说着也不大懂那些东西,方岚就笑着摇晃着她的胳膊道:“怎么说也是王府的格格,见过的好东西总归比我们多,帮我参考参考吧。”
  婉初拗不过她,只好随着她去拍卖场。
  方岚只说想送个东西给相熟的同学,那同学家里是小户书香,家长在前朝时是个秀才。这份礼要送得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可这个分寸让方岚大伤脑筋。看中的嫌贵重,不贵重的又看不上。
  婉初心里便猜到怕是要送给一位男士。一般女孩子之间送东西,哪里有这样多的讲究,大都是可着人家喜欢的送。可送男士便有些不同了。
  婉初听荣逸泽说过,方岚的父亲、荣逸泽的这个姨夫,是内阁里的交通总长。方家家世显赫,她要送男士的礼物,必须体面却又不夸张,不能让对方心里不舒服。
  这时候放出一件拍品,婉初拉了拉方岚的袖子低声道:“这件前朝哥釉笔架,品相倒是不错。”
  方岚看过去,是一件油灰色的笔架,拧着眉头道:“我倒是看不出来好在哪里。”
  婉初低声指给她:“这哥釉要看釉色,这笔架釉色又腻又润,光泽也好,开片‘金丝’发色也是极好,送给读书人也是衬景的礼物,你不如拍下来。”
  方岚听她这样一说,便动了心,可加了两回价还是被人拍了去。又不好买得太贵重,让人觉得太盛气凌人。拍来拍去,竟无一件顺意的东西。
  方岚越看越觉得心里烦躁。场子里拍了不少罕见价高的古玩玉器,方岚看了又看,最后一声叹息:“人都说乱世黄金、太平玉,可世道也不太平,这些个东西拍出这样高的价格。也不知道是人家真的富贵,还是刮了太多的民脂民膏。”
  今日里官商齐聚、冠盖云集,周围在座的听了这样的话都睨目瞧她。
  婉初偷笑着拉了她的袖子,示意她小声,方岚一吐舌头。两人互笑间,台上又拍出了一只乾隆掐丝珐琅鹦鹉鸟笼。笼架通体镏金,下部有一扇椭圆形小门。镂雕着掐丝珐琅花鸟纹,釉色正、掐丝灿然,线条极是优美流畅。婉初轻叹:“好漂亮的鸟笼。”
  方岚回过头去看出价的人,转过来跟婉初说:“是梁大头的女儿拍下来的。还真是财大气粗,两千块银圆拍了个鸟笼。”
  婉初心下一动,情不自禁回头去看,果然是梁莹莹。
  梁莹莹今天穿着荷色七分袖小洋装,戴着宽檐帽。帽檐遮着小半张脸,她侧着脸同身边的同伴低声细语,似乎说到有趣的事情,抬手掩唇一笑。可那手腕上的东西忽地就刺痛了婉初的眼睛。
  婉初转过头来,手腕上的紫玉手链冰得她心里难受。手腕收在宽宽的袖口里,她的手指从它上面拂过,虽然造型不算十分相似,也有八分相像。她曾问过沈仲凌,他说是他自己设计的,还笑着说世间仅此一件。
  果真是仅此一件吗?什么时候,她的爱情沦落到和人平分秋色的地步?
  婉初心里堵着石头一样,恹恹地熬着。她又不敢多想,怕冤枉误会了他,打定主意决定回去好好问问他。
  散场后,方岚挽着婉初随着人流出了拍卖厅,梁莹莹和同伴走在她们前面。
  一个女郎拉起梁莹莹的手,笑着说:“这是什么宝贝,总看莹莹你戴着,穿什么衣服都用这个配。”
  另一个女郎打趣道:“就说你没眼力见,这可是凌少亲自画稿着人做的,那些外头随便买来的比得上吗?”
  那个问话的女郎装作不知,又笑问道:“呀,是哪个‘凌少’,我怎么不知道?这样子我也喜欢,回去请他也给我设计一串。”
  婉初觉得声音闹闹哄哄的,闹得脑子发疼,接着就觉得头有些晕,脚下的步子就缓了些。方岚也觉察出她的异样,停下来关切地问:“婉初,你怎么了?”
  婉初强敛了心神,摇摇头:“没什么,大概人太多了,觉得胸口闷得慌,有点喘不过气。”
  方岚笑:“你就是在家里闷得太久了,多见见人、多出来走走就习惯了。我可不信,你在法国也是这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听说那边的交际极多,你这样的东方丽人,不知道多少人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呢。”
  在法国的日子是怎么样的,婉初自己都觉得有些模糊了。记忆里就只有母亲哀怨的模样,时而坐在园子里发呆,发起脾气来就把满园子种的玫瑰花都砍了。伤了花根不说,手也常常被花刺刺伤。
  庄园里有个叫Noah的法国花匠。虽然那时候婉初年纪还不大,但看得懂Noah目光里对母亲的爱意。每次母亲毁了玫瑰花后,Noah都会默默地来把花一丛一丛地收拾好,剪好枝整好根。
  有一次母亲喝酒喝得实在太多了,Noah看不过去,走上去拿掉母亲手里的玻璃杯。母亲又大闹起来:“你凭什么管我,你不过是我的花匠,我付钱,你来做工。你这样假惺惺地关心我,不过看在钱的分上!”
  那天以后,Noah再没出现过。母亲倚在窗前,看着枯萎的玫瑰园,除了冷笑还是冷笑。
  婉初有时候想,为什么母亲不能放开跟父亲的过往,重新开始?如今却真的感同身受,那是不甘心。不甘心,我离家去国投怀送抱,不甘心我抛却所有,换来的却是不对等的对待。
  婉初心里是害怕的,她怕自己身上流着母亲疯狂执拗的血液,让她也同母亲一样愤恨终日。可另一面,她又要强地想要证明自己和母亲是不同的,她不会遇人不淑。
  京州军部里,沈伯允指着地图:“桂军和左家军越打越厉害。听密报,桂朝瑞的左膀右臂代齐不知道为着什么原因,被关到邢台监狱里去了,一半的军队群龙无首。桂帅的儿子身体羸弱,带不了兵;偏偏侄子也是个不争气的。现在桂军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发了密件来,说我们只要和桂军联手灭了左家军,不仅通江五县他们不再讨了,到时候左家军的地盘也愿意平分。此时正是我们的好机会……梁家,现在我们还是不得不仰仗他们的。”
  他停了停又缓缓说:“明天晚上督军府的舞会,你去吧。我替你约了梁小姐做舞伴,她答应了。”那语气里没有商量,全是安排一样。
  沈仲凌静静地立着,看着哥哥因兴奋而激动的面孔,蹒跚地转着轮椅在地图前指点江山的身影。他嘴唇动了动,一个“不”字如有千斤重,最终只变成默默的点头。
  方岚几次邀约婉初去看自己话剧社的排练,婉初都没去。这天她难得一时兴起,自己出门寻她。
  到了京州大学里,婉初才想起来忘了问话剧社在哪里排练。好在方岚在学校里也算得上风云人物,所以没问几个,便问到了她的所在。
  她刚走到礼堂门口,就听见里头的排练声。
  一个俊朗的男声道:“西萨里奥,你再给我到那位忍心的女王那边去;对她说,我的爱情是超越世间的,泥污的土地不是我所看重的事物;命运所赐给她的尊荣财富,你对她说,在我的眼中都像命运一样无常;吸引我的灵魂的是她的天赋的灵奇、绝世的仙姿。”
  另一个清亮的女声说:“可是假如她不能爱您呢,殿下?”
  男声又说:“我不能得到这样的回音。”
  女声说:“可是您不能不得到这样的回音。假如有一位姑娘——也许真有那么一个人——也像您爱着奥丽维娅一样痛苦地爱着您;您不能爱她,您这样告诉她;那么她岂不是必得以这样的答复为满足吗?”
  男声又起:“女人的小小的身体一定受不住像爱情强加于我心中的那种激烈的搏跳;女人的心没有这样广大,可以藏得下这许多;她们缺少含忍的能力。唉,她们的爱就像一个人的口味一样,不是从脏腑里,而是从舌尖上感觉到的,过饱了便会食伤呕吐;可是我的爱就像饥饿的大海,能够消化一切。不要把一个女人所能对我发生的爱情跟我对于奥丽维娅的爱情相提并论吧。”
  女声道:“哦,可是我知道——”
  男声急切:“你知道什么?”
  女声转而深情:“我知道得很清楚,女人对于男人会怀着怎样的爱情;真的,她们是跟我们一样真心的。我的父亲有一个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男人,正像假如我是个女人也许会爱上殿下您一样。”
  ……
  婉初以前在法国上学的时候,也常常排练些话剧。这剧她熟悉得很。莎翁的《第十二夜》,似乎是第二幕中的一场。
  本想在礼堂外面等她,可又忍不住想进去看看。转进去,看到方岚扮演的是薇奥拉,一个英俊的男学生扮演着公爵。方岚的眼神一直流连在他的脸上,仿佛是在演戏。但婉初却一眼就觉得那不是戏。
  听到那句“正像假如我是个女人也许会爱上殿下您一样”,方岚的脸上浮起了一点羞涩。
  这时候场边导演模样的人喊了停,对方岚说:“岚岚,你的感情不太对。不应该是羞涩的表情,你不要忘了,这时候薇奥拉是装扮成男人的。”
  方岚的脸却是又红了红。
  婉初没想到那样意气飞扬的方岚,遇上感情的事情也不过是小女儿的羞涩模样,便觉得有趣,找了个靠后的位子坐下,静静地看他们排练。
  等了快一小时,终于排完了。方岚从台上下来,她眼尖,远远看到婉初冲她微笑,忙挥手摇了摇,小跑几步过来,拉着她的手轻摇了两下,脸上溢满了兴奋:“婉初,你来看我,我太高兴了!”
  两人说了几句,一个年轻的男学生走过来,递了一瓶汽水给方岚。婉初认得他是演薇奥拉的孪生兄长西巴斯辛的。方岚却不太领情,翻了他一眼,很是没好气地说:“你成心害我呢,刚用了嗓子,怎么能喝这个!”说着牵着婉初就往前走,“咱们吃好东西去!”
  那男生吃了瘪,却也不退缩,笑嘻嘻地跟着:“姑奶奶,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哪!别人送了我母亲些上好的杭白菊,下回我泡了水给你带来……对了,岚岚,你怎么不介绍介绍你的朋友给我啊,你们去哪里吃东西,一起呗。”
  方岚拉着婉初的手从他身边擦过,拧着眉头嗔道:“才不介绍漂亮女孩给你认识!”
  舞台下站着刚才演奥西诺公爵的男生和演奥丽维娅小姐的女生。两人正在交谈,女生言笑晏晏,公爵也含情脉脉的样子。
  方岚和婉初从他们身边经过,“公爵”微笑着点头跟她们打了一个招呼,正准备再跟奥丽维娅小姐说什么。
  方岚却停下来:“梁树培,你不是想找一本法文的《茶花女》吗?别人有没有我不知道,我这个朋友那是肯定有的。我来给你介绍,我朋友,傅婉初。她可是在法国长大的,你要是有什么问题,问她保准没错。”
  梁树培的眼睛亮了亮,礼貌地微笑着说:“傅小姐,你好,我是梁树培。我正在学习法文,有些不懂的地方,以后还请指教指教。”
  婉初谦虚地笑了笑:“我那里是有书的。可也就是随便读读,太深奥的问题,我也说不通。市面上我看过林纾先生与王寿昌先生的译作,那真是译得很好的,可以对照着看的。”
  几个人的话题很快就转移到市面上的小说上来,婉初蜗居沈府,别的不做,小说、书报那是看得极多的。聊起这些来,也能侃侃而谈,却又不卖弄,谈到自己的意见的时候也是十分婉转。
  梁树培似乎是有意去法国留学的,也顺道问了些法国的风土人情。
  “奥丽维娅小姐”在边上开始还能持着清淡的微笑,到后来那笑意就越来越勉强,只是冷冷地瞧着,也不多话。等到耐心全没了,她轻轻说了句:“天色不早了,你们聊吧,我要回去了。”说着就自己走了。
  梁树培看她走了,也停下了交谈,礼貌地说:“是不早了,聊了这么久,大家都回家吧。明天还要上课呢。”告别后,追着“奥丽维娅小姐”就出去了。
  方岚咬了咬下唇,什么都没说,但婉初却看清楚了这关系。心想,这导演倒会选演员。就是不知道最后,这些人是不是能像剧里另一个名字一样《各遂所愿》?
  婉初看她郁郁寡欢的模样,微笑着说:“不如我请你吃饭,化悲愤为食量?”
  方岚知道婉初笑她,嗔怪着剜了她一眼。“孪生兄长西巴斯辛”有点不明所以:“你要化什么悲愤为什么食量?”
  方岚瞥了他一眼:“你怎么这么多事情?女孩子家的话,是你随便听的吗?”
  说着她携了婉初的手,往外走。“西巴斯辛”却拦下她们:“不是去吃饭吗?我请客。第一次见傅小姐,我请客应该的。对了,你们刚才聊得那样开心,都没人介绍介绍我。我叫韩朗。”说着伸出手去。
  方岚一把打掉他的手,看了看他:“好吧好吧,知道你钱多没处用,帮你花花好了。”
  韩朗也不生气,咧着嘴接着傻笑了一声。
  三个人刚来到校门口,一辆汽车就停下来了。韩朗把司机叫下去,给她们拉开了车门,自己坐到司机的位子上。
  方岚拍拍他肩膀,一百个不相信的样子:“你会不会开车啊?”
  韩朗回过身得意地说:“我一年前就会开车了。女士们你们就安心地坐好吧,保准安全到达。”笑起来的样子,也是俊朗愉快。
  坐在车里,方岚和婉初低声谈论着大学趣事、街上风貌。这时一对身影从窗外划过去,正在笑着的方岚却突然噤了声。婉初觉得奇怪,扭头看过去。
  大街上,梁树培和“奥丽维娅小姐”站在一个小食摊前,正在分食一块糕,眼神里是那样一种柔情的笑。
  方岚的嘴情不自禁地就嘟了起来,婉初也不好说什么。碰上这样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事情,外人的安慰总抵不了当事人心里的苦。
  三人到了一家西餐馆,又有人接了韩朗的钥匙。方岚抬头看了看招牌,恨得直跺脚:“韩朗,怎么又去你家馆子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