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会去当地的早市搜寻美食。
逛完早市如果时间还早,我们便会去周边的田野湖海,捕捉大自然的美。
老伴会换上她爱的旗袍,我用摄像机为她留住每一次与山水亲密的喜悦。
午间回去小栖片刻,下午老伴就坐在窗边读书。
我呢,就拿上电脑在一旁学习,学习摄影技术,学习视频剪辑技巧。
我们俩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经常一不小心就是一个下午过去了。
每隔十天半个月,我们还会来一场短途旅行。
附近的很多城市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老伴的头发再也没剪过。
她说她不排斥短发的知性,但更贪恋长发的婉约。
等头发长到脖颈下时,她便挽起发髻,插上一根细簪,再配上一身旗袍,越发像年轻时候的样子。
在一次旅途中,我们结识了一位小伙,他说他叫陈阳,是一位旅居博主,我看过他的账号,竟有两千多万粉丝。
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竟然成了老伴的小迷弟,还缠着老伴要认干妈。
他说:「一直以为再没有比我妈更适合穿旗袍的人了,现在看来,只是没有遇到而已。」
他的外婆、妈妈都是旗袍文化爱好者,他从小深受影响,所以遇到同他妈妈差不多年纪,又同样喜爱旗袍的老伴,就觉得特别亲切。
自此,原本只停留在我镜头里的老伴,又成为了陈阳镜头下的一道独特风景。
在征得老伴的同意后,陈阳将视频发到了他的个人账号上,倒是让老伴小火了一回。
因为这个,我们刻意断联了半年多的女儿女婿,在一个清晨找上门来了。
7
两人风尘仆仆,眼里布满了红血丝,估计头晚都没睡。
这半年多,女儿女婿多次联系我们,我都没有理会。
也难怪他们这么着急。
「爸!」
女儿神色晦暗,急切地开口:
「你和妈说走就走,让我们好一顿找,我去老家看了,房子你们卖了,又不回去,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女婿倒是什么都没说,径直走到院里,往椅子上直挺挺一躺,好像找到我们就万事大吉了。
老伴听见声响从屋里走出来,看到是他们,脚步顿了一顿,随即迈步走到桌前坐下。
女儿瞪大了眼睛,好一会儿才喊出声:「…妈?」
原本在躺尸的女婿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诧异了几秒,然后挠着头讪讪开口:「妈真是越活越年轻了哈,都快认不出来了。」
我哼笑一声走到老伴身旁坐下。
「有事快说,我们还赶着去早市。」
女儿女婿这才双双回神。
女婿立马嚷嚷起来:「还赶什么早市呀,赶紧收拾收拾跟我们回去吧!」
「你们这一走就是半年多,上回看好的那楼盘早被人抢完了!最近我们又看了个新楼盘,虽然各方面比之前都差了点,但也勉强能接受吧。这次回去就赶紧拿钱把房子的事给办了。」
这就是他们来此的目的,与其说是来找我们的,不如说是来找钱的。
我心里冷笑连连,没接话。
女婿给女儿使了使眼色,女儿见状起身坐到了老伴身边。
她挽着老伴的胳膊,上下打量了一番,面带讨好地说:「妈,你是不是怪我不让你买旗袍呀?」
「我不是不知道你这么喜欢旗袍嘛,我也不知道你穿旗袍这么好看呀。妈,这次回去,我每个季度都给你买几身,咱换着穿!」
接着她又叹口气:「浩浩每天都在家哭着说想外公外婆,也不好好吃饭,人都瘦了,我看着心疼坏了。打小你就带着他,你不心疼嘛。」
老伴却笑了笑:「衣服我喜欢自己买,心疼浩浩的人也不差我一个,我就想跟你爸过过自己的日子。」
说完,她挣脱女儿搂抱的双手,起身回了屋。
女儿目瞪口呆,一脸难以置信。
8
失望攒多了,心境也就变了。
老伴是这样,我也是这样。
「你们走吧,有多大能耐做多大的事,房子你们想要就自己买,我们是不会再回去了。」
我起身打开院门,作势赶人。
女婿这下急了,跳起来恶狠狠地威胁:「你们做得这么绝,就不怕以后没人给你们养老送终?」
「本就指望不上。」我摆摆手,无所谓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