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就跳下了擂台,其他人面面相觑,这……是真的吗?
苏叶倒是眼前一亮,“这个叶孤城,可交!”
有广告他是真敢打!
之前叶孤城问了一句,苏叶想要什么,他不是有恩情不还的人。
苏叶听了好笑,就顺嘴说了一句,我让姬冰雁帮忙卖先天功,要是可以的话,叶孤城当上盟主后,帮忙宣传宣传。
叶孤城愕然了半响,转身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苏叶还以为他恼了呢,没想到他言出必行,还真帮自己打广告了。
这真是……“太棒了,”苏叶笑个不停。
花满楼惊讶了半响,也忍不住笑了,“江湖有这样一位守信的盟主,真是一件好事。”
“是啊是啊,看我的眼光好吧?”苏叶得意地笑道。
“选的不错,无叶妹子的眼光天下无敌。”陆小凤笑嘻嘻凑过来,“接下来是不是该去桃花坞堡了?”
苏叶和花满楼的婚礼将在那里举行,时间也订好了,就在八月初九,宜嫁娶,气候也刚刚好,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
“不错,陆兄可要和我们一起回去?”花满楼笑着邀请道。
“不了不了,我还是不打扰你们小两口了。”说完陆小凤就消失了。
苏叶和花满楼的婚礼非常热闹,大半江湖人都来了,除此之外,经商的,做官的,也来了不少。
桃花坞堡开了整整五百席,都差点不够,好在花老爷准备充分,事先预留了足够多的食材,又紧急从其他地方调来了十几位厨子,总算又再加了一百桌,让客人吃得尽兴,喝得尽兴。
洞房花烛夜
原本花满楼是要被灌酒的,可是他有六个哥哥,有陆小凤,楚留香,胡铁花等人帮忙挡酒,因此只耗费了一点点时间,就回到了洞房里。
他原以为房内是盖着红盖头,羞答答的娘子在等自己。
然而一进来,却见到了活色生香的一幕。
苏叶的衣服没有全脱,嫁衣没了,身上裹着的是花满楼的衣服,一套鲜红的,专门为新婚第二天准备的。
他还没有穿上,就被苏叶拿来穿在了自己身上。
衣服宽大,却没有系紧,半露不露的,格外诱人。
花满楼呼吸猛然急促起来,他微微眯眼,走到桌前,拿起合卺酒,方才走到床边,“阿叶,喝交杯酒。”
苏叶半躺着,伸出一只胳膊,让花满楼拉自己起来。
衣袖从手臂上滑下,露出白皙柔嫩的肌肤,在红蜡烛的映衬下,白的发光,也美的惊人。
花满楼闭了闭眼,两杯酒倒进了嘴里,然后一把掐住苏叶的下巴,吻了上去。
第二天直到下午,苏叶都没有从洞房里出来。
她从来不知道,温润如玉的花满楼被撩过头后,会这样让人招架不起。
她有那么一丝丝后悔,哑着嗓子又是哄又是撒娇,可男人就是打定了主意,对她的讨好无动于衷。
苏叶欲哭无泪,只能一次次被带入□□的浪潮中。
番外
二十年后,江湖早已天翻地覆,和那些老家伙们印象中的江湖完全不一样。
简正仁在出山之前,被师傅千叮咛万嘱咐,江湖嫌恶,要防小孩,老人,男人和女人。
简正仁就好奇,“那师傅,有什么人是可以不防的?”
师傅高深莫测,“你出去就知道了,能在江湖行走的小孩和女人,全都是不好惹的,你一定不要轻易招惹。要是招惹了,要谨记我教你的那招,记住了吗?”
“记住了!”简正仁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一定听师傅的话。
“好,那你重复一遍,要是招惹了不该惹的人,你该怎么做?”师傅发问。
“找陆小凤,找楚留香,找花满楼。”简正仁大声回道。
师傅老怀欣慰,“你能记住我也就放心了。”
“可是师傅,为什么要找他们?”简正仁觉得奇怪,这些人和师傅是旧相识吗?
“你不懂,”似乎高深莫测道,“当年为师金盆洗手,隐居山林的时候,就知道为师这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了,只剩下仇人。你出去了千万不要说是为师的徒弟,不然江湖处处皆仇敌。”
“好,好吧。”简正仁咽咽口水,自己可要守好马甲,要是泄露了就糟了。
“至于这人……”师傅沉吟着该怎么说,最后只道,“陆小凤和楚留香是个热心肠,但凡求上门的,他们一定会帮忙,而且会管到底。但他们也很不好找,但你可以去一个地方,那就是花满楼的百花楼。”
师傅在心里嘀咕了一下,听说花满楼娶妻了,也不知道还住不住百花楼,不管了,反正徒弟出去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记住了吗?”
“记住了记住了,”简正仁连连点头,保证自己全都记住了。
之后在师傅再叮嘱下,他又重复了好几遍,才在师傅依依不舍的目光下,落荒而逃下了山。
哎,师傅真是太唠叨了。
不过简正仁天生胆子小,对于师傅的话又是全然相信的,因此即便听烦了,嘴里还是多念叨了一遍,以免忘记,“找陆小凤,找楚留香,找花满楼。”
“你找他们做什么?”突然,空无一人的林子里,响起了一道清朗好听的少年音。
简正仁吓了一跳,忙往四处张望,手上已经摆好了架势,“是人是鬼,出来?”
当然是人了,头顶一个脑袋倒下来,吓的简正仁连连后退,“你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少年一个翻身,从树上下来,“我在树上睡觉,你又在做什么?”
简正仁看到他的正脸,不由眼前一亮。
这是何等风华绝代的少年,面容精致仿若天仙下凡,美的雌雄莫辨,气质却高华贵气,不似凡尘中人。
再看他一身月白锦缎长袍,纤尘不染,即便刚刚躺在树上睡觉,也没有丝毫褶皱。
外披一件大红的披风,和衣服的颜色很搭,但那披风明显是旧的,有些年头了,但少年似乎很珍惜,细细整理了一翻。
简正仁看的眼睛都直了,喃喃道,“我我,我下山闯荡江湖,对,师傅说我的功夫到了火候,接下来就是积累经验了,让我下山历练一番。”
少年微微挑眉,轻佻的动作,放在他身上,却显得那么生动自然,让人移不开眼。
“历练啊,”他轻轻吐出一个字,下一秒,人已经出现在简正仁面前,接连几掌攻过去,打得简正仁毫无反手之力。
好在少年没有用内力,只是单纯的招式而已,丝毫不伤及身体。
简正仁反应过来,连忙与他对招。
一百招过后,两人停了下来,简正仁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老大,今后你就是我的老大了,你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叫我打鸡,我绝不捉兔。”
少年一愣,“为什么要认我当老大?”
“师傅说我傻,出江湖了一定会被欺负,所以得找一个有脑子的人当老大,以后听老大的就好了。”简正仁道。
少年嘴角抽抽,“行吧,你武功还不错,我就收下你这个小弟了。”
他刚刚试过了,这小子能在他手下走过一百招,在当今武林,这个岁数就有这种水平,少之又少。
他自己是例外,天资本来就好,按照她娘的说法,生在天花板了。
再加上从小就用娘的基因改造剂泡着,又学了锻体术,后来再学先天功,简直是水到渠成。
他十岁的时候,就自创一套最适合自己的功夫,按照叔伯们的说法,只要他一直完善下去,打破规则都有可能。
所以他的武功,不但是同辈中第一人,在前辈中,也能排上前十。
“对了,我叫花叶心,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挑眉,询问道。
“哦哦哦,老大,我叫简正仁。”简正仁认真道。
“见证人?你师傅怎么给你取这么个名字。”花叶心嘀咕道。
“师傅说他是翻书找的,老大的名字是怎么来的?”简正仁亦步亦趋跟在花叶心后面。
说起这个,花叶心就闹心,他的名字取得太随便了,当初他出生的时候,义父正好在花家,玩笑般道,“无叶妹子是七童的心之所向,我看不如就叫叶心好了,这情意,一目了然。”
他爹居然觉得好,还真定下了这个女气的名字。
因为这名字,因为这结合了父母全部优点的长相,他经常被认为是天上的仙女儿,被人疯狂追逐,要不他也不会在森林里睡觉来着,真是太烦恼了。
花叶心不想再说这个,提起之前的话题,“你为什么要找陆小凤,楚留香和花满楼啊?”
“因为师傅说,我要是在江湖上遇到坏人,就去求他们帮忙,我得事先打听清楚,他们在哪儿,以免想要求助的时候,找不到人。”简正仁认真道。
花叶心噗呲一声笑出来,“那你出山晚了,他们早就退隐江湖了,你出去打听打听就知道,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儿。”
不过他是知道的,一个是自己亲爹,一个是他义父,另外一个是教他轻功的楚伯伯,想要找到他们,找他花叶心就对了。
“啊!”简正仁一脸沮丧,还有点害怕,“那我该怎么办?”
花叶心笑着道,“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遇到麻烦了找他们也能解决。”
然后简正仁就跟着花叶心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步,叫江湖联盟正盟。
在这里,他首先领到一个身份牌,然后做了一番测试,被问了许许多多问题,最后按照他的意愿,被分配到一个部门。
这个部门是做什么的呢?
就是执法队,据说他们的任务就是听到江湖上有哪些人作恶了,就由他们出面,把人捉回来,视情节恶劣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而老大,也就是花叶心,是这个部门的部长,好厉害!
简正仁在江湖联盟认识了许多人,他们都有不同的职责,有专门教导小孩子武功的学院师长,有传递消息的人员,有捉拿行凶之人。
而且联盟里每年举行一次比武大会,各个地方的联盟都会推荐有实力的成员过来,平时也会有专门的擂台赛,反正是不愁没架打的,也不愁武功不会有进步。
联盟里有无数武功秘籍,就连先天功都有,只要你积分够,就可以随意兑换。
啊,对了,他还知道了无数有趣的江湖故事。
比如天下第一竟然是一个女人,叫谈无叶,听说她也是天下第一美人,霸榜美人榜二十年,至今没下来过。
比如名满江湖的花满楼花前辈,和赫赫有名的太平王宫九,一直在争夺天下第一美人的芳心,虽然美人已经嫁给了花满楼前辈,可宫九前辈仍不死心,年年都要去纠缠。
再比如,江湖上流传着无数陆小凤前辈和楚留香前辈的艳情史,还有人比较过,楚留香前辈的情人比陆小凤多一个,所以是楚留香更受欢迎。
简正仁听得大为震撼,激动不已。
每听到一个有趣的消息,都要拿去和自己孤僻不爱理人的老大分享。
花叶心:……
嘴角抽抽的再次把人赶出去,这辈子,不,下辈子也不会叫这个‘见证人’知道,他就是花满楼和谈无叶的儿子。
那个流言里,比天下第一美人还美的儿子!
他花叶心,丢不起这个人!
第213章
悠闲的庄园主生活1
“咳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阴暗密闭的环境里,显得格外沉闷。
外面的人似乎听到了这声音,骂骂咧咧,“咳什么咳,再咳就宰了你。”
“要我说,就应该给她再喝点昏迷药水,也免得我们被发现了。”另外一个男声紧张道。
“不行,她身体太差了,要是直接死了,我们就完了。”一个沉稳的男人道。
苏叶眯起眼,细数外面总共有多少人。
可是她的身体状况太糟糕了,原主是个流浪的孤儿,从记事起,就在伦敦城里乞讨,从四岁到八岁,因着有大一些的乞丐儿童照顾,她勉强活了下来。
六岁后,原主学会了乞讨的技巧,比如说一些奉承话,比如假装身体残疾,以及偷盗的技巧。
因为长相可爱,再收拾干净自己,她并不会被那些有钱的小姐排斥,于是原主靠着卖花,接近那些小姐们,然后不着痕迹的偷出一两个硬币。
教导她偷盗的“哥哥”告诉她,不要贪心,一两个便士小姐们不会在意,会以为自己是记错了,再多她们就会起疑。
也不能去接近那些夫人或者绅士,或许他们更加慷慨,也更加有钱,但他们也更高傲以及精明。
他们只是小孩,是乞丐群里最低等的存在,如果他们得到多了,也会被那些大乞丐们抢走,还会被教训一番,这是血的教训。
原主一直很听话,兢兢业业的执行着“哥哥”的警告,在伦敦西区某条繁华的商业街上售卖鲜花,当有三位以下的小姐出现,她就会乖乖巧巧上前询问,语言甜美,笑容可爱。
一般天真的小姐们是不会拒绝的,于是她在卖出花的同时,总能得到一两个便士的额外之财。
有了这些钱,就能多买几块黑面包,给更小的弟弟妹妹们吃了。
他们这个团体有十一二个人,最大的是托尼,今年十二岁,已经到了可以成为童工的年龄。
但他只在街上帮人跑腿,赚取廉价的报酬,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孤儿,在童工当中也是最受歧视和压迫的。
其他童工辛苦劳作,还能得到一块黑面包,一杯牛奶充饥,以及每天八到十二个便士。
但托尼没有父母和长辈,那些黑心的工厂主只会尽力压榨他,不仅便士没有了,估计黑面包也会被其他更强壮的孩子抢走。
而托尼还有一个七岁的妹妹要养,不可能去丝毫没有保障的工厂。
然后是十岁的约翰,九岁的乔,八岁的玛丽以及原主,剩下的孩子更小,除了乞讨几乎不能做什么。
这个团体存在很久了,原主从有记忆以来,就在里面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是隐约听玛丽说过,原主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可她不见了。
这很正常,团体中长大的孩子,几乎都会消失,托尼是个例外,因为要照顾妹妹,在团体中,妹妹和其他孩子们在一起,他能出去长时间工作。
约翰已经计划好,找一份报童的工作,以后也不会再回来。
乔有腿疾,走路有点费劲,而玛丽脸上有着大大的疤痕,他们都是那种找不到工作的人,至少待在团体中不会受欺负。
而原主,长相漂亮精致可爱,如果不是托尼帮助,她或许已经被掳走了,成了某个红灯区夫人手下一名雏、妓。
所以原主心甘情愿留下来,一直到托尼决定离开这个团体,她会跟着托尼一起走。
这就是她长到八岁,所有的记忆和愿望。
然而这愿望注定不能实现,三天前,原主一如既往在卖花,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本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毕竟这里是富人区。
然而意外发生了,一辆马车经过,原主没在意,往路边让了让。
马车开过去了又匆匆折返,停在她的面前,而且位置选的很巧妙,正好把她挡在了一个角落。
马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二话不说就用布捂住她的口鼻,然后带进了马车。
之后她就被带到伦敦西区,白教堂附近的贫民窟。
原主被关到了一间阴暗狭窄的地窖里,那些人直接把人扔进来就不管了。
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地窖里渗入大量的水,原主躲无可躲,只能在水里浸泡了一整晚。
等到早上那些人打开地窖门,原主发起了高烧,人也迷迷糊糊。
那些人见此,只好骂骂咧咧把她捞出来,关在这间狭小的房间里。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在乎原主的死活,弄出来就不管了,没有药没有热水,甚至连换一套干燥的衣服都没有。
就这样,原主烧了两天,直接没了呼吸。
苏叶穿越过来,给自己喝了退烧药,以及基因改造液,可原主的身体实在不好。
孤儿的她,小小年纪身体里就有了各种病症,照这样下去,她的寿命不会超过三十岁。
这次高热,把身体里所有的病灶都激发出来了,因此即便苏叶喝下了药和基因改造液,也没有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此时的她,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脑子昏沉,呼吸不畅。每咳嗽一声,就感觉到眼前阵阵发黑,似乎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了。
然而不行,她不能昏迷。
没有搞清楚外面那些人目的之前,以及他们之后打算对她做什么,不能就这么晕过去。
从原主的记忆里可以发现,那些人掳走她,是临时起意。
掳走之后,又没再管过她,只把人关着,完全不在乎她的死活。
这就说明,这些人不是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