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书开怀大笑,见杜子涵被小猴子牵着去买花生了,回头才发现谢无炽步履缓慢,素净的白袍映在花枝影里,一身孑然之气。他目不转睛看时书,见时书回过头,却又收回了目光。
  时书一下明白,到他身前倒退着走:“怎么啦?”
  谢无炽:“你和他开心,不用管我。”
  时书心里泛起波澜,手伸到他袖子底下,轻轻抓了下他手背:“不高兴。”
  时书也没那么自恋,自恋到去问对方,你是不是吃醋了。不过趁着周围人少,把手伸过去,握住了他的手。
  牵了也许几秒,时书脸红松开了手,和谢无炽一起坐在亭子里。谢无炽淡淡道:“我真不好,总是控制不住占有欲,看见你和别人待在一起,就不高兴,心情变差。从某方面来说,这算是一种心理问题,没有安全感。我并不想让你出门去玩儿,开开心心,还要在意我的脸色。”
  时书本来在看金鱼,听到这句话“啊?”了声。
  时书:“怎么,谁说你了?”
  谢无炽:“没有。我容易想这些事。我一直很在意,如果没有成为人群的焦点,心里会不舒服。”
  时书:“……又没关系。”
  时书想完,发现,这是谈恋爱的人才会讨论的话题吗?
  谢无炽真是变了,如果换成以前,估计摆臭脸了吧,或者直接把时书抢到身旁,彰显他的独断专权、占有时书的趾高气扬。时书脑子里灵光闪过,没由来补了句:“并没有谁都比你重要。”
  时书站起身,却发现谢无炽坐着,没动。便又坐回来,谢无炽漆黑的眼睛正看着他。
  月光清淡,时书说到这句话,才发现谢无炽唇色发白。这个眼高于顶,自傲自负,高自尊高自恋到了有点病态的人,当初是怎样说出那句话,自认一败涂地。
  谁都比我重要。
  时书正想要说什么时,子涵兜里揣着一大把花生,牵着猴子回来了,剥花生米给它吃。
  时书从杜子涵兜里抓了几枚花生,剥开扔嘴里:“卤香味的,你吃吗?”
  他递给谢无炽,谢无炽:“不吃,除了正餐,别的我不喜欢吃。”
  “……”
  少爷脾气。
  什么都要人哄。
  时书轻轻啧了声,幸好在古代乱谈的,就这个条件,只能吃点饭喝点酒。要换成在现代,谢无炽得多难追啊?家里有钱,豪门庄园,家境优渥,微信里一堆极品帅哥美女的联系方式,怎么才能追到他?
  那不得开个直升机往下扔玫瑰花?
  想到这,时书才觉得前几天确实草率。
  但别管,先谈了。
  时书就坐着,也不知道说什么。知道谢无炽在生气,低头等他生了一会儿气了才问:“走了吗?”
  谢无炽站了起身,猴子刚好喂饱,杜子涵把兜里的花生全抓到它口水兜里,摸摸它脑袋:“自己去玩儿吧。”
  东陵园据说是前朝某位妃子的陵墓,现在成了公园,阴气森森,一到夏天便是避暑胜地。三个人边走边说话,跟逛街一样,走到一片竹林中。杜子涵走在前面,回头时,时书和谢无炽已经牵上手了。
  杜子涵抹了把脸:烦。
  臭情侣。
  时书也有点茫然,他牵了一会儿就把手松开,谢无炽的手太热了,容易出汗,不太自在。
  只是一松开人好像又不高兴。
  大少爷。
  时书一扔下他后立刻开心了,在竹林里到处窜,一会儿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他和杜子涵乱跑,跑到一个高处的山坡。
  谢无炽:“回来了,那是别人坟头。”
  时书跑下来,杜子涵吓得一阵惨叫。
  不过时书很听话,每次跑一会儿就要回到谢无炽身旁,白皙鼻尖淌着汗水,唇红齿白,和他说几句话又抛开。
  “狗才需要检验是否听话,人不需要。”
  谢无炽停在原地时,声音浮现上记忆。
  “你明明最恨你的家人,但到头来又变成了同样的人。对不爱的人践踏,对爱的人控制,检验,评断对方听不听话,不听话便反复训练。”
  “可以训出听话的狗,却训不出听话的人。”
  “爱在控制你,你吃尽苦头,却用它控制别人。”
  谢无炽的目光停住,他想起了在那座华丽的庄园,精心挑选的地毯,女人坐在沙发上向他招手。也许是无数个日日夜夜,每天被妈妈叫去时,他的手心会发抖,处于应激状态。
  最爱妈妈吗?
  有时候男孩觉得他最爱陪他吃饭和睡觉的保姆,每天给他穿袜子,穿衣服,喂饭,拎书包送他去学校,再接回来。学校说的语言和家里不一样,他都能交谈,不过学校里蠢货太多,总有人对他侧目而视。所以他很讨厌蠢人。
  男孩有时候放学不高兴,保姆抱他进加长的豪车,逗他笑,喂牛奶,脱鞋,回到家里后,再叫兴趣班的老师一个一个进来,上其他课程。
  男孩什么都和保姆说,后来妈妈问爱谁的时候,说最爱陪他的妈妈。结果不用再说,保姆频繁更换,注意和他保持距离。那时候开始,因为年龄太小,每晚站到沙发前时,等待那句问候时会有惴惴不安之感。
  在幼年时,稍微反抗过几次,结局一般是女人忽然歇斯底里地骂他,打他,冷暴力,哭泣,扔到小黑屋里饿上三天。有自尊心以后,他每天都说不,有一个暑假每天晚上被关,白天正常上课,保姆不会给他吃饭,哪怕他开口要,回答也很犹豫和冰冷。
  爱是有条件的,听话才有爱,不听话没有。
  后来他发现撒谎可以轻松地规避掉这些矛盾,开口以后,也就越来越顺,后来习惯性地撒谎,以他的聪明来说很简单,他也在十来岁就看透家人想要什么了。
  总之当他说谎以后,家里暂时平静下来。谢无炽确实染上了很多坏毛病,家里反对的他就观察,以至于完全成为男同性恋,和沉闷的家庭氛围不一样,他沉迷在刺激,大胆,纵欲,无节制和堕落。
  不过至少在控制欲方面,他本以为不会那么强。
  但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涌上来,谢无炽发现自己还是太下意识,忽略了心理上的防御机制。
  竹林间叶片簌簌,谢无炽站在原地,阴影蒙在脸上,夏夜自有一股凉意。很多人的行为都受到潜意识的控制,不过有的人能意识到,有的人却意识不到,这便是人心有迹可循,自省则免做一些别人眼中莫名其妙的事。
  不几时,时书一路小跑回来:“你在想什么?走神了?”
  谢无炽垂下手,道:“我想回去了。”
  “走吧,也挺晚了。杜子涵!”
  杜子涵:“不玩了?”
  “挺晚了,明天再说吧。”
  一行人走在陵园,向行辕大府回去。进了门,杜子涵去时书的院子住,时书想了想,跟谢无炽进了同一道门。
  夜深人静,时书想起前夜里的暧昧情事,从那天晚上以后他和谢无炽几天没见,似乎还没亲密过。
  时书进门,鼓起勇气从背后抱住谢无炽。
  不过没想到,门内人仰马翻,有人等候,林盐匆匆地举着一封信道:“大人,有封徐公公的密信!”
  徐公公,便是当今陛下身旁的随身太监。
  时书若无其事,谢无炽在灯光下拆开那封信,瞟了眼,在灯上烧成灰烬。
  “磨刀。”
  ——谢无炽在百姓眼中是新政郎君,有德之能臣,镇守边庭。但他在官场有另一个名字,活阎王,收尸人。一般人剁不干净的硬骨头让他去剁,杀不了的人让他去杀,原因无他,心狠手辣,手段高明,干脆利落。
  谢无炽看了这封信,眼下一阵影子,似乎在思考。
  时书等他上床:“怎么了?”
  谢无炽:“陛下让我出公务,去狁州杀几个人。”
第87章
(修)
  欲壑难填
  太阳烈烈,时书躺在竹阴下的凉椅上,脸上盖了片荷叶。
  “怎么办啊,你这男朋友出差去了。这不等于刚新婚男朋友就出远门吗?”杜子涵说。
  时书:“出远门怎么了?正常。”
  “正常哥,你什么想法?刚谈上,男朋友因公到处飞。”
  时书摘掉荷叶爬起来,翻晒太阳底下的草药:“这不是很正常?正常。”
  “小书包,谈得明白恋爱吗就谈?别碰感情。你俩怎么谈上的我都费解呢,上一秒还在孽海情天,下一秒就谈了。旁观者迷,我是看不懂你俩的感情。所以呢,你都接受他做过的事了?”
  时书:“求同存异,学过政治没?”
  杜子涵:“你还学上了。”
  时书没和任何人说过系统和爬床,打理暖洋洋的金银花,回想起了谢无炽。
  好几天前,谢无炽收到那封信后,只有片刻耽误,便点了一支部队出兵而去,现在也有三四天了。
  时书道:“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情况就是你看到这样,先过着。”
  谢无炽现在是新帝专用屠夫,最称手的一把利刃,剑指朝廷腐朽的框架、固化的体制、贪婪的蠹虫,其中有蝇营狗苟、颠倒黑白、贪生怕死、敲骨吸髓,从几年前刚启用他,谢无炽的霹雳手段便运用自如。
  乾纲独断,救人无数,但也手染滔天杀孽,这种人怎可轻易评价对错。
  时书回忆起谢无炽的话:“他这次去狁州,不也是冯重山顶不住了,让他去支援换防吗?有的人没那么好,但也没那么坏。冯重山是议和的保守派,但不代表他要卖国。”
  前几天,谢无炽临行前最后一晚上,虽然时书并不觉得出公差有什么,但他仍然安抚,把事情掰碎了给他讲清楚。
  “——冯重山世受皇恩,受封节度使,已达荣显。没有卖国的必要,身为武将又有‘文死谏,武死战’的成规,倘若冯重山失了狁州丢了城关,便要自戮谢罪。他还没到活腻了的程度。不过,即使是冯重山抵死守城,一来拦不住北旻军的南下狼奔袭掠之势,二来,在大景内部支撑他的官员中,还有许多掣肘。”
  “所谓朝廷国库空虚,军饷、粮草欠缺,其他军队的支援更是缓慢,背后还有诸多监军,主和派官员的多方势力下场,现在狁州早已成了各方显圣的地盘。比如保守派官员,倘若让狁州兵败,便能借此机会动摇主战派;比如皇亲国戚,让禁军前去支援,但军中多少挂空号吃空饷的?他们不愿意来触这个霉头;还有些转运使,粮草官,漕运官员,早就把粮草物资给贪墨殆尽了,这时候怎么挤兑得出来?”
  “皇帝看出狁州早已多方势力在博弈,这才把我调过去,因为我是新派,与旧党瓜葛少,从新政至今,手腕也够铁血。”
  对谢无炽本人来说,就是打脸反派的爽点又来了,他得去展示他的威权。
  时书听得大差不差,说完这些话,倒也没有反对。将杜子涵安排在自己的院子歇息,时书和谢无炽难得有时间闲聊,说了许多分离时的旧事,补充没说完的话。
  睡在乱葬岗做噩梦醒来叫“谢无炽救救我!”,那是真的,梦境里有一只恐怖的大鬼,好像是流水庵那树枝上吊死的人,断手断脚青面獠牙,时书梦里太绝望,下意识就喊谢无炽救命!
  本来,和谢无炽只想好好聊聊旧事,没想到聊着聊着,又亲到了一起。夏天的夜晚闷热,床上的丝绸换成了凉席,和皮肤颜色相近的铜色,着力便能在皮肤烙下痕迹。谢无炽脱了衣服后,强劲欲色的肌肉映在被褥,手臂紧实有力,一具年轻雄壮欲望化身的野兽。时书面对面趴在他怀里,人一上头记忆会变得模糊。
  时书耳朵发红,只能记起把谢无炽弄快乐后,再跨在他腰上磨他滚烫坚硬的腹肌,声音,气味,温度,水雾,混合在一起。
  很热,汗流浃背,两个人接触到的皮肤汗津津,潮湿不堪,掌心抚过时发烫。在燥热的夏天里,他和谢无炽精力旺盛的身体不知疲倦地拥吻,享受情欲的刺激。
  皮肤在磨合着,唇齿也无尽地纠缠着,每一寸皮肤都紧贴在一起。谢无炽的肩膀骨骼很硬,不过肌肉包裹着能让触感好一些。他们在床罩的纱幔下,时书只记得在无止境地舔舐,谢无炽骨节分明的手从他的胸口摸到耳垂,骨节粗却削落,轻轻掐过时书的脖颈。
  换了很多种姿势,汗水在皮肤中间滋生,并没有做到纳入,但焦渴的皮肤好像被汗水浸透。谢无炽的力气不小,时书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抗拒他,试着接受他的触摸。汹涌澎湃的欲火蔓延开来,细算谢无炽马上二十六岁,除了前两年对时书动手动脚,并没有过亲密关系,所以现在显得欲壑难填,皮肤都充斥着吸引力。
  亲密,亲密。谢无炽在外人面前从来没有过的样子,时书全都看到了。
  他和谢无炽在床褥上玩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折腾个不停。
  但为什么跟谢无炽确认关系,时书目的不明。
  对他总是情绪失控,对谢无炽亲了也摸了,要有个名目,至于为什么要亲他摸他,好像是被潜意识推着走,做出发泄性的举动以后,时书的心理重负减轻了。
  但是,要让时书承认喜欢他,难说……
  另外……爬床的事。如果以后……
  时书打了个呵欠,眼下绀青:“谈不明白,纯爱都谈不明白。”
  杜子涵:“啊?细说。”
  时书:“不细说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
  夏天余荫长,谢无炽去狁州后,时书跟林养春去了军营,每天帮他处理药草,收容受伤的士兵,清洗消毒日用品。
  谈恋爱,如果挺长时间没聊和没谈一样。确定关系是用来约束自己的,稍微信念感弱一点,说服自己也难。
  军医们的帐篷外,天天都晾晒着草药,纱布,被风一吹在竹竿上烈烈飘拂。时书帮忙抓药、熬药、接待病患,好在谢无炽还挺好,每天都给他寄信。
  林养春道:“天气越来越热,中暑的将士们也越来越多,近日要准备的益气丸越来越多,谢小郎,你要辛苦了!”
  时书:“老林,我跟着你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林养春啧了声:“行善,积德,小郎啊,你是个有福之人!”
  时书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活,再加上又是个实诚孩子,干活是真干,到休息时一般躺凉床上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了,睡得比死猪还沉,几乎没什么休息时间。
  期间,谢无炽送来不少书信。
  情话还是当面说合适,写在信里如果被劫走,对这个世界将是一个巨大无比的震撼。故谢无炽每天的信里只写一日起居,吃了什么饭菜,几时起床几点休息等安全信息,报备日常的行程。
  “啧……”
  不痛不痒,清汤寡水。
  时书不知道该写什么,起初还回几句,后面军营中众多士兵中暑,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就只在信中打勾写个“已阅”,让送信的人寄回去。
  这天,从狁州派回了一批人,专门赶来军医营。时书抄着条帕子进门时,听到那人正和林养春说话:“林太医,旻军在这炎炎烈日下还在攻城,如今城外尸体清理不及时,夏天腐烂发臭太快,恐怕要兴起瘟疫!”
  林养春穿着单薄的外衫,正调理药品,满头大汗:“话说明白。”
  “都统制大人有令,请您前去狁州预防瘟疫!”
  林养春把手里的盆一砸:“救人的速度赶不上你们杀人的速度!”
  时书进了门问:“狁州战况如何?”
  这人道:“北旻军攻城已逾一个月,城内粮草物资早已断绝,正在输送当中。至于城下,坚壁清野,全部被屠烧焚掠,尸体堆积太多,城内扔到城外,城外的旻军则随处乱扔……小人从城中望路而来时,周围尽是腐尸的臭味……”
  “还有北旻军队,故意用投石车将染有疾疫的尸首投进狁州城内。这些尸首身带黑死病,麻风病,疟疾,他们想要扩大死伤感染,将整座城池屠杀殆尽!”
  “……”
  时书听得耳心发凉,如跌冰窖:“将有疾病的尸体故意扔入城中?!”
  “是啊!眼下又是大热天,鬼毒蔓延最快,如果造成大面积地染病,整座城池的人可能死绝!”
  林养春脸色可怕:“到底是北旻军队中的何人?竟然能想出如此恶毒的手段?这简直骇人听闻!骇人听闻……”
  春秋之时,征战讲究礼,越往后战争的美德消失殆尽,一切只为胜利。
  时书:“师父,我们走吗?”
  林养春:“走!”
  时书匆匆忙忙,和林养春踏上了去狁州的路程。一路上有兵车护送,炎炎烈日中,马车在官道上疾驰,负责接送林太医的是一些去过狁州前线的大景士兵。
  茂密林间倒也清凉,时书坐在车板上,掏出水壶喝了一口,脑子里想着去狁州的这一路。
  谢无炽节制的长平府、信固府,一直以来相安无事,虽是边境不安之地,但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时书感觉到了难得的安宁与祥和。
  而现在,他感觉还没过几天好日子,立刻要奔向下一座战场,那边,正是战火纷飞之处,不知道多少危险陷阱,有可能有去无回!
  服了。
  逃离战争后,那种应激的感觉又上来了。
  时书喝着温水,水里放了晒干的薄荷,喝了几口后人清凉了不少。他正前方不远处,几个士兵正在聊天。
  “旻狗这群杂碎,怎么比以前聪明了不少?”
  时书吃着干果,也在听他们说话。
  有几个士兵参与过二十年前的景旻交战,道:“二十年前那次打仗,他们还是群从部落跑出来蛮子,居无定所,住在北旻叫腾多河水畔的山脚下,一群放牧的平头百姓。部落最开始才几千人,后来被他们的天之骄子元格尔率领着,组成了反抗大景的军队,骑上马便冲杀起来——也是他们运气好,竟然能凭借一股子勇蛮,连陷大景三州六府!”
  “但二十年前如此大好形势,他们也不敢往南打,只会在平原上冲撞,采取烧杀抢掠养肥军队的做法,倘若往南打,根基不稳,又不熟悉大景的文治,就算打下来也无从治理,而万一败了可是全军覆没啊!”
  “旻军便不再往下打,议和二十年。当时的胃口也不大,占领了茶河以北的境界后,乖乖待在那边。而这次边衅再启,北旻实在太恐怖了……”
  “这群畜生……我以为北旻骁勇善战空有蛮力,但在智谋上比不过大景的百代儒宗,没成想,这次兵临城下,竟然让人无计可施!”
  时书咬着干果,呸了一口,这果子没洗干净,改天去找杜子涵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