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年一脸惊喜的模样,从他怀里抬起头时,一双猫儿似的圆眸亮晶晶的,双颊泛着一抹浅红。
  全然一副看见自己心上人的欣喜模样,很容易就让人晃了心神。
  对上他直接而又炽热的视线,瞧着还有些期待的模样,沈捷终于还是点了点头,声音也小到不能再小:“……想了。”
  想到,明明知道是种冒犯,可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都是他的音容笑貌,还有巷子里的一吻……有关他的一切,统统挥之不去。
  听到了想听的答案,林慕年嘴角上扬的弧度又深了些,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像是浸了蜜一样的甜。
  他也没正面回答,忙转移开话题:“少爷现在饿吗?我下去让厨房送份早点过来。”
  林慕年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哼了一声:“别转移话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沈捷微绷直唇线,耳朵处的绯色晕染到了脸颊处,一直到了脖子根。
  沈捷被他问住了,怔愣了一下:“什么?”
  真是个呆子。
  林慕年在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从他怀里起开。
  “对了,先前我给你准备的房间,可还喜欢?”好不容易实现了金屋藏大美人的梦想,他当然要拿出最好的配置。
  沈捷被他的笑意感染,不自觉微扬起嘴角,点了点头:“很喜欢,谢谢少爷费心。”
  “光是口头感谢,就没有些实际表示啊?”林慕年挑眉看他。
  他觉得自己得适当欲擒故纵一下,才有利于促使大美人开窍。不然老是要他主动,多累得慌。
  怀里忽然空了,让沈捷有些怅然若失的,不过他也没有表现出来。
  林慕年整了整衣服,不过转眼的工夫就恢复如常,像极了一个穿上裤子后就不认人的渣男。
在偏执少帅心尖撒个娇13
  “去换件衣服,待会儿和我出去一趟。”
  林慕年顿了顿,看了沈捷一眼,怕他多想,又补充了一句:“现在都是爷身边的保镖了,穿成这样怎么跟爷出去?”
  说着,没给沈捷多想的机会,林慕年就伸手拉着他进了侧厢房。
  一打开衣柜,里面安置的衣服起码得有二十套起步。
  这些都是林慕年按照沈捷的身高尺寸和适合的风格给他定做的,每一套他看着都挺满意的。
  不过嘛,看着是一回事儿,衣服只有上身了才能真正看出价值效果来。
  给他挑了一套浅灰色长衫出来,递给他:“喏,去换上。”
  沈捷拿着衣服走到屏风后换了,大概是因为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出来时显得有些拘谨。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还是有点道理的。
  当然,正常保镖都是穿那种一板一眼的黑色制服的。
  之所以给他挑长衫,主要是林慕年想看。
  沈捷有些局促地说:“少爷,我穿这身是不是显得很奇怪?”
  这样的衣服,他只见过那些文化人先生穿过。
  这一身长衫穿在沈捷身上,倒真有几分民国美男那斯文俊逸的意味了。
  果然,好看的衣服穿在好看的人身上,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想要将这身衣服从他身上扒下来的冲动。
  但他不需要他在他面前自卑。
  他家的大美人本该是闪闪发光、受万人瞩目的。
  他做苦力活做惯了,平时穿的也都是那些便于做活的,这样文绉绉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总觉得很不自在。
  林慕年清楚沈捷此刻的拘谨局促,是源于他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做着下等活而不断积累的自卑感。
  听他这么说,沈捷心里的那点不自在感似乎就少了很多。
  林慕年想到昨天听沈钧、沈芸两个小孩说,沈捷像他们那般大的时候,曾是远近闻名的神童。
  既然生活将他改变成了现在这样,那他就试着将从前那个他找回来。
  林慕年走了过去,帮他系好那颗没系好的扣子,笑说:“不奇怪,很适合你。”
  本是状元之才,奈何时局混乱,战火绵延,而双亲又早早病故,让他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书本。小小年纪就得去码头做苦力,靠赚取那点微薄的工资奉养一家老小。
  至于读书,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双亲尚在人世,虽然日子清苦,但还是坚持让他上私塾。
  他的功课一直很好,遥遥领先于其他同龄人。
  曾经的他,想过做个教书先生,办一间私塾,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传道受业,引导他们走正轨。
  只是现在的他,连养活一家老小、独善其身都尚且吃力,更别说其他了。
  思及此处,林慕年问他:“你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吗?”
  对于这个问题,沈捷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
  而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尽职尽责地做好少爷身边的保镖,护他周全。
  林慕年清楚他心中的顾虑,便说:“男人最忌妄自菲薄,庸人才会满身顾虑。有些事情总要尝试一下才知道做不做得成。何况现在正是个风起云涌的时局,只要能把握住机会,一朝际会风云,终有化龙的机会。”
  所以心里的这个答案,沈捷最终还是没有说。
  “现在说以后多少还是有些不切实际,我只想先做好当下的事情。”
  他之前看中了一块商铺,由于前段时间都在苏城,就一直没抽出时间过去同中间人商议过。
  他今天得去一趟,最好是能一次性把那块商铺买下来。
  沈捷默了默,显然没想在这件事情上继续下去,于是提醒林慕年:“少爷,您刚才不是说有事要出门一趟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林慕年这才想起今天确实有事。
  “坐着别动就是。”
  林慕年说着,又从柜子里找出一块布披在他身上,又从抽屉里拿出一面镜子、剪刀和梳子。
  瞧着沈捷现在就差一个合适的发型了,于是拉着他坐下。
  沈捷不明所以,不解地看着林慕年,问:“少爷,你这是做什么?”
  ……在他老家那边的习俗里,一个男人的头发,除了至亲,只有妻子才能动。
  这些年来,他的头发大多都是自己动手收拾的,也就是在自己的手不方便够着的地方,才会让祖母帮他。
  他按着沈捷的肩膀,让他面向镜子。而他则站在他身后,有模有样地给他剪发。
  沈捷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看着那一双白皙纤细的手在自己的发间穿梭,感觉到他柔软的指腹轻轻按压在他头皮上的触感,耳尖红了红。
  在林慕年往他耳边吹气的时候,他像是只被踩到脚的兔子一样,下意识转过身。
  由于两人之间的距离极近,因此他转身时,鼻尖刚好轻擦过林慕年的。
  林慕年眼尖地瞥见他的耳朵变得越来越红,不由挑眉,而后收起剪刀,俯身靠在他耳畔轻吹了一口气,低声说:“不就是给你剪个头发嘛,想什么呢,耳朵红成这样?”
  这下沈捷不仅是耳朵红了,连着脸颊到脖子都红了一片。
  林慕年险些没忍住顺势亲上去,但想到自己现在是要欲擒故纵的,于是故意往前了一些。
  在他即将要吻上去的时候,沈捷下意识闭上眼睛。然而预想中的亲吻并没有落下,只是脸上轻拂过一抹柔软。
  两个人的距离瞬间就变得暧昧了起来,彼此的呼吸不自觉交互在一起,互相能清楚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沈捷感觉到唇瓣有些干涩,下意识地滑动了一下喉结,看着近在眼前的人,心里隐约生出几分期待。
  但同时又为自己这荒唐的想法感觉到懊恼羞惭。
  他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他怔然地睁开双眼,只看见少年很认真地用手帮他把不小心沾在脸上的细短头发拿掉。
  大概是因为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竟让他感到一丝期待落空的失望。
  要不然总由他主动投食,鱼儿都吃饱了,哪里还会上钩呢?
  林慕年的手艺不错,不出多时就给沈捷剪了一个清爽好看、却又不失俊逸斯文的发型,很衬他的外形气质。
  林慕年看着镜中,将他此刻的反应表现都看在眼里,微不可查地勾了勾嘴角。
  要引鱼儿主动来吃饵食,就得饿它几顿,等它忍不住了自会主动向前。
  瞧见大美人看着镜子怔愣的样子,林慕年笑说:“怎么样,我的手艺不错吧?”
  沈捷点了点头。
  结束后,沈捷看着镜中仿佛脱胎换骨的自己,险些要认不出。
  林慕年显然很满意自己的杰作,越看越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平平无奇的理发小天才。
  从沁景园出来的一路上,沈捷都没看见林七的身影。
  想到他平时都是在林慕年左右的,今天却没看见,难不成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林慕年拍了拍他的肩膀,自行出了房间。
  沈捷见状,连忙跟上,走到他身后的位置,不近不远地跟着。
  林慕年说着,忽而像是想到了什么,故意补充了一句:“林七从小就跟在我身边,等同于我怕的左膀右臂。我不方便出面的事情,由他去做,我再放心不过。”
  闻言,沈捷敛眸,不由羡慕起林七来。
  “少爷,怎么不见林七?”他不想因为自己而连累别人丢了差事。
  “我让他去粤城替我办些事,今早就出发了。”
  林七在他身边待了这么多年,那岂不是……
  想到这里,沈捷及时停止,摇了摇头。
  羡慕他可以那么早就待在少爷左右,还在他心里有着那般重要的地位。
  少爷认识自己才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待自己这般好,甚至还……
  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话,就这样来到了临江一处洋人开的咖啡馆。
  由于早有预约,进了门后,侍应生就直接带着他们上了二楼的包厢。
  他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林慕年说这话本来是故意想让他吃醋的,但他怎么觉得说完后,反倒又让沈捷本欲探出的触角又缩回去了?
  而他手里的那块商铺出于港城最繁华的地段,本来是各家都在争夺的,之所以愿意给林慕年这个竞标机会,主要是因为有约翰这层关系。
  史密斯和约翰原本是同学兼多年老友的关系,经约翰在中间牵桥搭线,自然而然地就有了这次的机会。
  包厢里坐着一个大胡子外国商人,正是林慕年这次要来见的客人,史密斯先生。
  由于南方局势动荡,他这段时间打算卖了港城这边的商铺,然后带着家人回国。
  林慕年淡定从容地在史密斯面前坐下,转动了一下拇指上的扳指,不动声色地面对着史密斯的打量。
  史密斯只知林慕年是个戏院老板,这会儿看见真人,他不禁有些怀疑,这个看起来纤弱地仿佛一阵风就能刮倒的少年,是否真的有能力接下他的商铺。
  林慕年只是外表看着年轻,内里可是住着一个几万岁的“老妖怪”灵魂,自然不会因为这样一次商议交谈而露怯。
在偏执少帅心尖撒个娇14
  眼前的少年身上所表现出的沉稳和从容远远超出了他这个年纪,这让史密斯不由产生一种错觉。
  若是不看这副皮囊,他几乎要以为自己面前坐着的是一个久经商海的巨鳄。
  几番谈论下来,让史密斯不得不重视起眼前这位客人来。
  站在一旁的沈捷,目光始终跟随着座上的林慕年。
  见惯了他平常不正经和接地气的一面,却不曾想他认真起来会是这般模样。
  沉着而稳重,即便是面对着比他还要老练的商人,也能波澜不惊,滴水不漏。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沁景园东家的真实模样。
  “……史密斯先生,我相信你不会再找到比我更有诚意的买家。若你愿意将商铺交给我,我保证会让它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我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与你商谈,同时也希望你不会辜负我的这份诚意。”
  话说到这里,商谈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显然史密斯是个不喜欢被步步紧逼的人,那他就先把这个利益诱饵抛出去,给他留一些时间决定到底要不要。
  这样的他,更加地高不可攀,光是能站在他身边,就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史密斯显然很满意这位买主,只不过作为一个商人,在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的情况下,他自然不会这么快就拍板答应。
  林慕年又怎会不清楚,他这是想放长线钓大鱼。
  剩下的事情,就是回去等待消息了。
  不过现在回去为时尚早,难得带大美人出来一趟,自然得有个像样的约会。
  出来门口后,沈捷以为他要回沁景园,便要为他去拦路边的黄包车。
  林慕年敢给他考虑的时间,是因为对自己有信心。
  因此,在结束商谈之后,剩下的便是正常的商务交往流程了。
  他陪史密斯先生吃完了午餐,然后就和沈捷一起离开。
  于是他就带着沈捷来到附近的一家书店。
  “我近来在写剧目,想看看一些书找找灵感。你先自己逛一会儿,要是有想看的书就说,等会儿我一起付钱。”林慕年说。
  沈捷知道这些书有多贵,正想说拒绝的话,却被林慕年打断:“当爷的保镖可是要能文能武的,多看书是让你打开思想、紧跟时事。现在都是民国了,有些旧思想应该更换了。再说了,又不是白给你买的,回头在你的月钱上扣。”
  不过林慕年开口阻止了他:“我没打算这么早回去,先陪我去附近逛逛吧。”
  “是。”沈捷应下。
  林慕年想到沈捷是爱看书的,只是因为家境的原因,才被迫割舍了这一爱好。
  林慕年自己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倒是没有什么所谓,可沈捷还有家人,有些事儿该注意还是得注意一点。
  于是林慕年就把约会地点定在了书店。
  反正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在哪儿约会又有什么区别?
  林慕年很了解沈捷,三言两语就把他想要拒绝的理由给堵住了。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风气相对还没那么开放,两个大男人一起逛街啥的,难免遭人非议。
  再说了港城这么大点的地方,有点风吹草动,不用一天就能传遍全城。
  现在已经到了深秋的季节,在书店里一坐,感觉还没过去多长时间,外面的天就黑了。
  直到书店里的白炽灯亮起,沈捷忽觉已经天黑了,这才放下手里的书。
  再看坐在他面前的少年,不知何时竟已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沈捷显然是个求知若渴的,一打开书就停不下来。
  反观林慕年,说是要找灵感的,实际上却在看一些风月小说,看得还津津有味。
  不得不说,这限制级的内容可太对他胃口了!
  林慕年揉了揉眼睛,看了眼外边儿的天色,打了个哈欠。
  虽然前一秒还在梦里欺负人,但这会儿梦醒面对本尊的时候,林慕年倒是没有露出丝毫端倪来,一副再正经不过的模样。
  “差不多也该回去了,选好要看什么书了吗?”林慕年问他。
  而他面前的书也翻了大半,被手遮挡了部分内容,但露出的那半部分文字,也仍是露骨得让人觉得臊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