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仅仅是野鸡毛,众多鸟类的羽毛若能满足一定的长度与硬度条件,皆可用来制笔。
  其中,最为常见的当属鹅毛了。
  杨宓很快拿着这些羽毛,回房间制作羽毛笔了。
  制作羽毛笔其实很简单,拿一把小刀,先在羽毛根部倾斜地削出一刀,作为墨水的出口。
  接着,又在底部正中央向上划出一刀,形成一个小小的墨水槽。
  然后,沿着羽毛的中间线往上削,并适当延长,以修整笔尖的形状。
  最后,还用针在中间线的中部小心地穿刺出一个小孔。
  这样一只羽毛笔就制作完成了。
  杨宓制作过很多次,如今已经很熟练了,不用许夜操心。
第26章
父母
  杨雪去厨房分肉,小姨子去制作鸡毛笔,许夜没啥事,这会儿他脱下大姨子给自己织的毛衣,起身走向后院,准备冲个凉水澡。
  扛着装满野鸡野鸭的麻袋走了一路,身上一股子怪味。
  许夜可受不了顶着这味道到晚上,先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杨雪则已经将他刚刚带回的新鲜肉,分用几个袋子装好了。
  “老公,这肉是你去送,还是我送?”杨雪询问许夜道。
  “我去送吧,我也挺长时间没有回老宅看看了。”
  许夜开口道,分家之后,虽然父母和他的几个哥哥,都还是住在一个村子,但平日里,父母和几个哥哥都要上工,所以很少走动。
  这会儿应该已经结束一天劳动,下工回家了。
  正好可以去见见他们。
  说完,许夜拎起那几包切好的肉块,转身走出家门,朝着父母以及几位兄长的住处走去。
  许夜的父亲和几位哥哥,皆是平凡朴实、勤劳善良的农村汉子。
  他们跟世世代代扎根于这片土地之上的农民一样,过着简单而充实的生活。
  是一个典型的华夏式农村家庭。
  许夜的前世与几位兄长之间的感情,说不上亲密无间,却也不至于疏离冷淡,可谓是不温不火。
  当兄弟遭遇困境时,彼此间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予以相助。
  除了许夜外,其余人都太老实了。
  说好听点叫务实,说难听点,就是一辈子穷命,发不了财。
  前世,许夜在山里打猎赚到了钱,也多次提议带着几个哥哥,还有侄子一同进山打猎赚钱。
  不过,无一例外的是,他的几个哥哥都拒绝了,表示打猎太危险,他们不想冒这个风险。
  对他们而言,宁愿安安稳稳地守在家中的那几亩庄稼地上,种田度日,过着虽不至于大富大贵、但至少能填饱肚子的平淡日子。
  对此,他们便已心满意足。
  许夜后面也不再提这个话题,人各有志,他觉得,不必强求。
  久而久之,许夜跟几个哥哥渐渐关系也淡了。
  当许夜进山狩猎满载而归,收获颇丰时,他也不会忘了家人,每次都会分出一些肉,给父母还有几个哥哥。
  在这年代的村里,兄弟姐妹多也是有好处的。
  起码不会被别人欺负。
  农村就这样,人性禁不起高估。
  吃绝户的事情,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如今,亦或者后世都不少见。
  不过,凡事皆有利弊两面,子女众多,来自父母的帮扶便会少一些。
  父母的爱,也会被均摊开来。
  分家的时候,分到每个儿子手中的,自然就变得少之又少。
  大部分的农村家庭,分家无异于白手起家一般从头开始。
  相较村里别的家庭,许夜家都还算是幸运了。
  许夜分了一个宅基地,三间屋子,一把猎枪,一只大公鸡,锅碗瓢盆若干。
  但自留地方面,他就没有了。
  许家之所以分家后,每个儿子还分的到这么多东西,全赖于许父前些年,发了一笔横财。
  许父进山挖蘑菇的时候,迷路了,偶然间深入了一片老林子,没想到因祸得福,意外发现了一株
50年老山参!
  在大山脚下长大,许父自然认得出人参,也知道如何挖人参。
  欣喜若狂之余,他赶忙将这株老山参给挖了,并带了回来。
  许夜的父亲颇有自知之明,深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而他自身并非守得住财的人,于是直接把这老山参卖给了城里的国营药店,获得了一笔在当年颇为可观的收入。
  足以他这笔钱购置下一份家业,也是因为如此,许家才会比别的家庭要富裕一些。
  不过分家完,倒也跟别家差不多了。
  许夜不一会便来到了老宅,看到了正值中年的父母。
  “小夜,听小雪说,你昨天进山了?你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今年因为进山打猎,村里都出了多少事了,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家里,上工赚点工分吗?”
  许夜的母亲唐秀娥看到许夜,忍不住责备道。
  “妈,你也知道,我胆大心细,进山打猎会注意安全的,所以不必担心。”许夜笑着说道。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呀,就是不听妈的话...”唐秀娥还想说,却被许夜的父亲许平安给打断了。
  “你瞧瞧你说的那是啥话,就不能盼点咱儿子好,什么叫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这人,简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小夜,别听你妈的,她就喜欢说些丧气话。”许平安笑着对许夜说道。
  很快,母亲和父亲便吵起来了。
  许夜放下肉,连忙去劝架。
  他们家老两口就这样。
  没一天不拌嘴的,基本上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孙子都会打酱油了,还是一样。
  不过许夜大部分时候,是站他爹的。
  因为他妈是打压式教育,否定式教育。
  而他爹呢,大部分时候是鼓励小孩子的。
  寒暄几句,许夜便打算离开了。
  前世的时候,许夜并不觉得父母对他多好,反而觉得他们唠唠叨叨的,但父母去世之后,他才知道父母的唠叨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
  此时听着父母吵架,他都觉得有些悦耳动听起来。
  这样的感觉,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夜,你妈也是关心你,虽然话说的难听了一些。”许平安送许夜出了家门:“你呀,也别放在心上。”
  “爸,我知道的,对了,这十块钱给你。”许夜拿出了十块钱,塞进了他爹手里。
  “打猎赚到钱了?早上又是送咸肉,现在又送新鲜肉,还给钱?”许平安接过钱,乐呵的问道。
  “赚了点,但不多,就一百多块吧。”许夜笑着说道。
  “一百块还不多,你是想要上天啊?”许平安看着得瑟的小儿子,也是忍不住笑骂道。
  “行了,你早点回去吧,对了,你大姨子家,平时也多去看看,杨家姐妹是知青,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个指望的人,没有个依靠,村里的风言风语你听听就得了,别当一回事,大部分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还落井下石,一群吃人血馒头的玩意。”许平安对许夜说道。
  “爹,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父子俩又聊了会天,许夜便离开了。
  望着许夜离去的背影,许平安露出了欣慰的表情,转头便进了屋子,把十块钱给了老婆。
第27章
白山酒
  离开了父母家,许夜又去几个哥哥家里一趟,把肉给送了。
  看到许夜拎着肉上门,几个哥哥那叫一个高兴,纷纷拉许夜留下来吃饭。
  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许夜连忙说家里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就不吃饭了,等下次全家一起聚个餐。
  兄弟几个居住在同一个村庄,彼此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平日里相互走动还是非常方便的。
  这不,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许夜就已经送完了肉,并折返回到了家。
  尚未踏入家门,在门外,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便扑鼻而来。
  许夜闻着香味,还真有些饿了。
  香气是从厨房方向飘来的。
  不用猜,许夜便知道,一定是妻子杨雪正在炖肉。
  杨雪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
  许夜跟杨雪结婚前,便品尝过她的手艺,第一次惊为天人。
  据杨雪自个说,她的厨艺之所以这么好,是她姥姥的功劳。
  杨雪小的时候,由于父亲的缘故,所以导致家道中落。
  很多的亲戚都断了往来,关系疏远。
  自小她便看遍了人情冷暖,最后还是年迈的姥姥把她们三姐妹接到了自己家里,然后将她们带大的。
  可以说,没有她姥姥的话,她们三姐妹真不一定能活着长大。
  杨雪姥姥的厨艺,那是一绝,因为她的父亲,曾在前朝的宫中掌勺。
  厨艺自然高超。
  后来随着前朝的覆灭,她的父亲又换了工作,转而到军阀的府邸继续做饭。
  当时许夜还笑着说,厨师的工作就是好,永不失业。
  朝代更迭,无论是换什么老板,但老板总是要吃饭的。
  杨雪闻言也是噗呲一笑。
  杨雪的姥姥自幼跟随其父左右,耳濡目染之下,也逐渐掌握了不少烹饪技巧,并将其传授给了杨雪。
  只可惜,如今她的姥姥已经去世了,就在杨雪下乡的第一年。
  杨雪几姐妹,甚至未能见上姥姥最后一面。
  这件事成了杨雪心中永远难以弥补的遗憾。
  她们一直都说要回去姥姥的坟前祭拜,但这年头,人口流动,尤其是跨省太难了,不仅要批条,而且还要各种盘查。
  所以几姐妹一直都没有回去。
  前世的时候,杨婉清便永久留在了白山黑水,至死也没有回去过。
  许夜站在院子当中,深深地吸了口气,随后,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径直朝着厨房走去。
  “哇,好香!看起来今天咱们可有口福了!”
  进入厨房,许夜不由感慨道。
  杨雪听到许夜的称赞后,嘴角都压不住了,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轻声回应道:“夜哥,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其实也没那么香啦。”
  这时,站在一旁的杨宓忍不住插话道:“二姐,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精湛了!姥姥也太偏心了,怎么只教你做饭,却不肯教我呢?”
  说着,她还假装嘟起小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
  “傻丫头,当时你年纪还那么小,就算姥姥有心教你,估计你也记不住的。如果你真心喜欢做饭的话,我可以教你的,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学,好不好?”杨雪笑着说道。
  杨宓听了姐姐的话,兴奋地点了点头,满心欢喜地应道:“太好了!姐姐愿意教我,那肯定没问题!”
  “我可以学吗?我也想要做饭好吃。”许夜在身后环抱住了杨雪。
  “夜哥,我才不教你呢,你是男的,怎么能在家里烧饭呢,这些事情有我就可以了。”杨雪笑着说道:“要知道,我做的饭菜,如果能合你的口味,让你吃得开心,那我也是会很高兴的,不枉我费这番心思做饭,哪怕累一些,也算是值得了。
  杨宓在一边看着杨雪和许夜你侬我侬,连忙咳嗽一声。
  杨雪害羞,连忙把许夜给推开了。
  小姨子杨宓回头对许夜吐了吐舌头:“姐夫,我还在呢。”
  由于长时间待在烟熏火燎的灶台旁,她原本白净的小脸蛋此刻已沾染了不少灰尘,变得有些灰头土脸的,但奇怪的是,这样非但没有让她显得难看,反倒增添了几分独特的烟火气,使得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真实可爱。
  杨雪看着妹妹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成小花猫了。”
  杨宓连忙去打水洗脸。
  过了一会儿,杨雪转头看向许夜,微笑着告诉他:“夜哥,再稍等片刻,饭菜马上就做好,可以开饭了!”
  今天的晚餐,也是相当丰盛,不仅有咸肉,还炒了一盘新鲜肉。
  让人光是看着就垂涎欲滴。
  “夜哥,我今天到村里的供销社,给你买了一瓶酒!”
  晚饭时分,杨雪喜笑颜开地从厨房走出来,手里多了一瓶白酒,放在餐桌上。
  许夜自然是会喝酒的,但前世的他,年轻的时候很少喝,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年头酒太贵了,他舍不得买。
  只有逢年过节时,跟父母哥哥机会,才偶尔小酌几杯。
  这年代,对于普通人家而言,若非特殊日子,喝酒确实算得上一种小小的奢侈享受了。
  “白山酒,还是媳妇懂我,知道我最爱喝什么酒。”许夜笑着伸手接过那瓶酒,动作轻柔地打开瓶盖,顿时一股浓郁醇厚的酒香扑鼻而来。
  这年头的酒,没有什么添加剂,都是原滋原味,味道比后世的那些勾兑白酒可要香的多了。
  许夜深深吸了一口气,一脸陶醉地闻着这股香气。
  白山酒,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了。
  千禧年的时候,白山酒厂便倒闭了。
  闻着这酒的香味,许夜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给自己倒了一杯,许夜转头看向杨雪以及坐在一旁的小姨子杨宓,问道:“怎么样,你们俩要不要也来尝尝?”
  “夜哥,哎呀不行,我可不会喝酒。”杨雪赶紧摆了摆手,连连摇头拒绝。
  而另一边的杨宓也是跟着晃悠着小脑袋,表示自己同样不喝酒。
  见此情形,许夜也就不再强求,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喝一口酒,接着,他又用筷子夹了几颗花生米放进口中,嚼得嘎吱作响。
  再端起酒杯轻抿一口美酒,随后夹起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酒香醇,菜美味,小日子好不惬意。
第28章
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