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部分呢?”肖哥手搭凉棚,在这个梯形的山谷里张望,“不会散落在这漫山遍野吧?”
赵坤发了个抖:“所以这是分尸惨案?”
林彦儒:“也有可能是分食惨案。”
赵坤揉了揉起鸡皮疙瘩的手臂:“分而食之?”
“对,可不就是分而食之,好一顿野餐,”肖哥指着骨头上的一些啃噬痕迹说,“看起来像是野狗的牙印。”
这个不幸死在山谷里的人,想来大部分的血肉都进了野兽的肚子。
赵坤再次发了个抖:“我会做噩梦的。”
尸检不易,肖哥叹气:“哎呀,这可头疼了,脑瓜子嗡嗡嗡的……我得喊刘璃来加班。”
“她已经是超时下班了,”林彦儒说,“让她好好休息吧。”
赵坤揶揄的笑:“什么时候刑侦队长还得熟练掌握急诊科的排班了?”
林彦儒敲了他一个脑瓜崩:“散开找吧。”
这个山谷可真是像肖哥说的那样让人“脑瓜子嗡嗡”的。
越往下走越狭窄,像个天然的裂隙一样,之前受伤的驴友就是卡在其中的一段裂隙中。
好在是冬天,碍事的野草不多,灌木丛也不算茂密,枯枝败叶踩上去,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
这不是大规模的搜山,刑侦二队这几个人再加几个救援队的汉子们一散开,就像落叶飘进落叶堆里,一点声势都没有。
赵坤抬头看山谷上面:“要是上面的人突然撤走,我想我爬不上去。”
林彦儒也抬起头看了几眼,但他很快又低头搜寻。
这只手臂的主人是怎么到这个山谷里的呢?是自己不小心跌落的,或者是被人推下来的,亦或者是……被抛尸到这里的?
他躺在山谷里时,是清醒的还是昏迷的?
他被野兽分食时,是死的还是活的?
他在这里有多久了?
赵坤边搜边问:“你找到地方了吗?”
“你在问哪一方面?”林彦儒低声问回去。
“屁,别装哈,我还能问啥?就是你放烟花的地方。”
“网上说放烟花太老土。”林彦儒说。
“我也这么觉得,”赵坤很赞同,“还是定个高级餐厅比较好,西餐、灯光、氛围……然后等刘璃吃牛排吃得正高兴,你就……”
林彦儒正听着呢,就听他“哎呦”一声:“这可不好,刘璃手里有刀,她会不会一个激动之下把你胳膊给卸了?”
“她这么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的,”赵坤边说边比划,“整得跟凶案现场一样,我感觉不太妙……”
“其实,我觉得还没到时候,”林彦儒低声说,“现在还太突兀,她……”
就听赵坤再次“哎呦”一声:“又一条胳膊!”
不远处的树底下,露出了一条散落的白骨胳膊。
林彦儒上前两步,才刚蹲下,就看到前面不远处,一只硕大的灰鼠从一个骷髅头的口里爬出来,大摇大摆的爬进了灌木丛里。
骷髅头的眼眶和嘴巴黑洞洞的,无声的凝望着四面八方的世界。
……
历经四个多小时的爬山寻找加刨土挖洞,找遍了山谷的角角落落,刑侦二队终于将这具已经白骨化的尸体找到了个百分之八十。
缺少的百分之二十,是一条左腿和右脚的脚掌。
首先确定他是个男人。
从耻骨联合面的特征来看,峭沟仍可见但峭峰较平,且后缘基本形成,边缘较为锐利,周缘未形成,推测年龄约在27-30岁之间。
从左腿股骨的长度来推算身高,大约是1米73—1米76的高度。
死因是——他杀!
“看这里,”肖哥指着颅骨的后面说,“枕骨凹陷,枕外隆突形状被破坏,头骨破碎严重,凹陷处边缘钝,这是被类似于锤子之类的钝器连续击打所致,”
肖哥换了个姿势站在赵坤身后,虚拟的挥舞着手里看不见的锤子:“就这个角度,右手挥动,一下、两下、三下……顶多三下,然后一推,这个男人从山谷滚落下来……”
赵坤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只听见“汪汪汪”一阵狂叫,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吸引着朝右边转去,一群灰色的、黑色的、残疾的或者健壮的狗狗从山谷那头吠叫着冲过来,叫到有人,整齐划一的掉了头,从另一边跑远了。
肖哥叹气:“看,死者大概就是被它们分吃了。”
林彦儒的视线专注的停在树根边。
落叶中,还有件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上衣,就散落在之前发现头颅的地方。
不厚,长袖,有衣领……像是一件Polo领的衬衫。
林彦儒将它小心的拎起,一张纸牌从衣服里落下来,打着旋的飘在他的鞋面上。
一张黑桃K。
第143章
扑克牌6
死后拿来喂狗,这是句带着恐吓性质的话。
但眼前的这具尸骨,确确实实是被喂狗了。
“天黑了,还有20%的骨头,明天再来找吧。”赵坤说,“先回去确定一下尸源吧。”
他伸了个懒腰:“今天可以早回家陪我妈吃火锅了。”
“林队,去我家一起吃火锅吧,我妈都说过几次让我喊你回家了。”
林彦儒站在山谷里,侧抬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又好像在听什么,神情严肃。
赵坤以为他没听见,又喊了一声,只听见林彦儒突然大喝一声:“大家都别说话。”
大家都安静下来,静静的站立在山林间,同时抬头四处看。
风从山林间穿过,带来了摇曳声和回响声。
隐隐约约的,还有野狗“汪汪汪”的吠叫声,和平时见到人的吠叫声有所不一样,是低沉的嘶吼的声音。
不是一条狗的声音,是很多狗的声音。
“这是恶狗抢食?”赵坤疑惑的问。
肖哥戴着手套一直蹲在地上,埋头从白骨里捞出一根腓骨:“话说起来,这根骨头好像比其他的骨头要新鲜,啃得没有其他骨头干净,像是……”
林彦儒神色大变,抬头用对讲机仓促的喊了一声山谷上的人:“快,跟上那群野狗。”
山林间,有数十条野狗在穿梭、跳跃、抢夺,被抢的野狗从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嘶吼声,眼神恶狠狠的逼视着对面的同类。
它们在抢食的,是一条惨白的、残缺的、皮开肉绽的大腿……
这个晚上,加班的不止是刑侦大队,还有许多二线的基层民警正从四面八方的家里往北高峰赶来。
首先要将野狗驱离现场。
林彦儒说:“不但要驱离,还要派人跟牢它们,看一看它们下一个落脚点有没有异常。”
这绵延起伏的山丛里,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尸体?
赵坤自告奋勇的跟在林彦儒身后接了这个任务。
半个小时之后他就后悔了。
他喘着粗气在林间奔走,喘得像条狼狈的离群的老狗,眼看林彦儒的身影在林间时隐时现,他不得不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林……队……呼呼,这有用吗……呼呼……我快要跑死了……呼呼……”
林彦儒没有回头:“如果这里就是凶手找的最好的坟场,那这群野狗就是我们最好的向导。”
这数十条狗不约而同的在林间穿梭前进,跟在后面的人逐渐要丢失方向了。
就在这时候,林彦儒低喝一声:“关掉手电筒,不要发出声音。”
尽管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赵坤几个赶紧关掉了手电筒,和林彦儒一起猫着腰在树丛里疾走。
很快,他们就看到有光点在山林间闪动,同时隐约听到有“啧啧啧”的声音响起。
这群野狗径直朝着“啧啧啧”的声音那边跑去。
有人在召唤野狗?
这情形,很像是有人在故意引诱野狗前去。
再跑了一段,声音就听得很清楚了。
“啧啧啧……你们要乖啦,好好吃一顿吧,不要抢……”
“哗啦”一声,有人将食物倾倒在地上。
野狗们集体发出进食时的声音。
“这些肉可来得不容易的,多吃点,下一顿肉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哎呦,你们吃归吃,让我看看,小黑子是不是该去做个绝育了?你们这条件可不兴生狗宝宝的……”
“快吃,肉肉吃干净,别让人……”
林彦儒猫着腰,背对着赵坤打了个手势,几个人瞬间呈扇形散开,循着声音蹑手蹑脚的走过去。
一个矮且胖的身影就在前面一颗树旁,另一个黑影就站在一边。
一共是两个人,而且是一男一女。
赵坤从另一个方向包抄过来,几个人同时一扑,将两个黑影按倒在地。
女人猝不及防之下大喊一句:“小黑,咬他。”
只听到“嗷”的一声低吼,一道矫健的黑影闪电般的冲过来,对着赵坤的屁股就咬下来。
好在林彦儒飞起一脚,踢在狗的鼻子上,将狗踢得在空中打了个转掉在落叶上。
但另一个人一边挣扎一边吹着口哨,指挥着这群狗接二连三前赴后继的扑过来。
“我们没钱,真的,别杀我……”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两人像杀猪一样嚎起来,扑腾得可起劲了。
“我们是警察,叫你的狗停下来,”林彦儒大喊一声,“不然算你袭警。”
口哨声戛然而止。
“警……察?警察同志,我们喂流浪狗而已,这不犯法吧?”
将两人控制住后,林彦儒往地上仔细查看,一地残羹剩菜,其中不乏大块大块加工好的肉。
“这些狗是你们养的?”赵坤喝问道,“为什么养在这里?”
“不不不,警察同志,”女人说,“这些都是被人抛弃的流浪狗,我们两个是爱狗协会的,平时基本上一个星期来这里喂一次。”
“这些肉是哪里来的?”赵坤问。
“今天特意去吃席,从席上打包来的,”男人说,“都是酒楼里剩下的,咱主打的就是一个不浪费。”
手电筒的灯光下,两张惊慌失措的脸,男人还算保留了点理智:“麻烦,您几位的警官证、或者工作证能给看看吗?”
手电筒往前移,一群还在呲牙咧嘴跃跃欲试的野狗以半包围的方式将人围起来,露出了在黑夜中发亮的眼睛。
……
第144章
扑克牌7
刘璃往大学城里小不点的学校跑了一趟,终于在她宿舍里等到了哼着歌回来的小不点儿。
小不点儿一看到她,又心虚又忐忑:“姐,姐姐,好姐姐,你没告诉我妈吧?”
“半个小时后我会打电话给你妈,要说的内容由你决定,”刘璃说,“如果你够坦诚的话。”
小不点挽着她的胳膊,两人去吃麻辣烫。
“姐,我之前的室友抑郁症自杀死了,”小不点儿垂头丧气的用筷子在碗里戳啊戳,“她一直想当一个心理医生。”
“你想完成她的理想?”刘璃问。
“嗯,她死前给我打电话,我睡着了没接到。”小不点儿的眼泪吧嗒掉下来,“她说她坚持不下去了,让我替她好好看这个世界。”
刘璃等她安静的哭了一会才说话:“如果这是你的动力而不是你的理想,我只能说你不够理性。”
“姐,可我不知道自己的理想是干什么?”小不点儿说,“当老师是我妈对我的理想,我觉得也可以。”
“当心理医生,我觉得也挺好的。”小不点儿苦恼的说。
“我没有说职业不好,”“刘璃说,“我是想说,你做决定的时候真正该考虑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包括你妈。”
“姐,你这辈子是不是从来没有过为别人、或者别的事奋不顾身的时候,哪怕一次?”小不点儿问。
这个问题问倒了刘璃。
“我没考虑得那么长远,但现在我想这样做,”小不点儿说,“以后后悔了再说后悔的事。”
也……并没有错。
刘璃点点头,问起了她换专业之后的经历。
“能去高教授的工作室学习,说起来还挺幸运的,”小不点儿说,“是隔壁人文学院的朋友介绍我去的。”
“什么样的朋友?”
“隔壁人文学院联谊的时候认识的朋友,她的室友家里是高教授研究项目的投资人。”
隔壁人文学院,是李倩就读的大学。
“她的室友叫什么名字?”刘璃问。
“我只记得姓李,是建材集团的千金小姐。”小不点儿说。
那就是李倩无疑了。
“哇,有钱人家的孩子,”刘璃感叹了一句,状似无意的问,“那你们能聊到一起吗?”
小不点儿打起精神白了她一眼:“她还挺平易近人的,没什么大小姐的架子。”
“我总共也就见过她两次,两次都是大家一起玩,也没觉得她都不好相处呀。”
“你第一次见她是在什么时候?”
“第一次,嗯,那是在新生入学仪式上,她以学姐身份表演的时候。”
“第二次是三个月前,就是我换专业那次。”
三个月前,刘璃还没见过李倩,和李家人分毫瓜葛都没有。
不,不对,三个月前,李池已经经常性的在她面前出现了。
李倩对自己的敌意,究竟是因为徐姨,还是因为李池?
刘璃默不作声的想了又想,突然心里一沉,徐姨绑架自己那次,究竟是谁的主意?是徐姨自己的,还是钱冰冰的,或者,是李倩的?
李池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左右的?
刘璃的手指点开了微信里李池的头像,最后一条信息是今天上午,他自然无比的抱怨流水厂里的空气让他的鼻子干燥到可以喷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