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站出来一个哥儿和女娘:“我们不知道要去哪儿,也跟着你们吧,要是路过安稳些的地方我们就留下。”
  而其他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去投奔自己的亲戚,虽然路上艰难了些,但好歹是自己熟悉的人,林真和顾凛虽然救了她们,她们还是不敢托付全部的信任,怕途中遇到意外她们成了牺牲品。
  林真也不勉强,在这儿跟她们分手,并且告诉她们最好装扮成男人,把自己弄得脏一点,身上的粮食财物等都要藏好。
  望着这些人四散开来的背影,林真回身对大家道:“走吧,我们也要赶路了,争取早点回到安远镇。”
  这儿的人都是安远镇的,镇上又有亲人,自然归心似箭,被他一说连下山的时候都有了劲儿。
  马敏后背用藤蔓捆着一袋粮食,两边肩上挂着水袋,怀里还抱着吃饱了睡得香甜的孩子,下山的时候摇摇欲坠。
  林真把他肩上装满了水的水袋取下来放到自己肩膀上,再把孩子抱到自己怀里:“我也是鲤鱼村的,马婶子对我还多有照顾,要是马婶子还有马大叔知道你在回去的路上,肯定很开心。”
  马敏没想到林真会说出鲤鱼村还有马婶子马大叔这两个称呼,脸上的表情十分震惊:“我,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脸上涂得黑乎乎的,三四天没洗脸了,认得出来才怪了,”林真主动报家门,“我是村里林家的哥儿,林真。这是我的儿子,顾凛。他们是镇上的人,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
第107章
  林真?
  马敏很快从记忆里找到了这个名字,但是她知道的林真跟眼前这个林真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那时候她还没有出嫁,林真这个哥儿在鲤鱼村里很有名,长得是一等一的好,但是跟姣好容貌相对立的是那性子,又喜欢偷懒又喜欢吃好的穿好的,遇着哪个人先看人家穿的衣服是什么料子,是今年做的还是去年做的。
  马敏的婚事刚定下的时候,正好是林真和镇上钱家的少爷闹出丑事的时候,村子里到处在谈论这件事。
  那时的林真,哪里有眼前之人半分影子。
  马敏忍不住盯着林真看了好几眼,很快就从锅底灰下面看到了他本来的面貌,“真的是真哥儿?!”
  “你怎么到府城来了?”
  “你这儿子……”
  林真今年才二十五吧,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孩子。
  林真道:“来府城做生意,没想到遇到了祸乱,对了,待会儿你们把身上背的粮食放车上吧,尽快赶路。”
  多了两个女娘一个哥儿,还有一个连路都不会走的孩子,一行十四个人迅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林真脚疼,抱着孩子坐在马车上,身体弱的陈娘子则坐在骡车上,两辆马车都堆得满满的,一眼望去全是铺盖陶罐等家伙事。
  又过了两天,林真他们遇到的逃难的人越来越多,所有人都面黄肌瘦,像提线木偶一样机械地踩着脚下的路,路边的尸体从一开始的偶尔见到慢慢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显眼,有时候走着走着就有人倒下去再也没站起来,死去的人的家人也满脸木然地把尸体挖个坑推进去,没家人的便只能倒在那儿。
  林真浑身都是冷的,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直观的灾祸,人的命在此时不值半文钱,为了一口吃的,一口水,能打得头破血流。
  望着挡在路中间的已经腐烂了好几天的尸体,林真把脖子上挂着的布巾拉到鼻子那儿,跟几人把尸体移到旁边。
  那些也在这条路上的人对他们做的事没投来半分目光,倒是有不少人看向他们他们的马儿和骡子。
  那可是肉,能填饱肚子的肉。
  要不是林真他们一行人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少年,早就被啃了。
  “顾凛,在这里休息吧。”
  林真望着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片濒临枯死的树林,抱着嗷嗷哭的孩子从马车上下来,这孩子挺乖的,不是饿了或者拉臭臭了从来不哭,总是咬着小小的手看着林真,让他压抑的心有片刻的放松。
  他们已经走了六天的路程,到的这个地方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到处都是石头,连个遮挡阴凉的地方都没有,要是错过这片林子,就要顶着太阳晒一天了,别说他们,连马还有骡子都受不了。
  顾凛闻言停下步子,先让王有财他们把马还有骡子拴在旁边,奢侈地拿出两竹筒的水倒在罐子里喂他们,然后揪旁边干得一揉就要成粉末的干草喂他们。
  再去袋子里拿炒面粉,也不用水冲,就这么干吃。
  路上逃难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能有两匹充当脚力的牲口还有吃的粮食已经够惹眼,要是再拿出其他东西,无异于抱着金子在别人显摆。
  一个两个他们不怕,十个二十个三十个一百个……
  总能把他们撕了。
  林真捻着竹筒里面的炒面粉往嘴里塞,用仅剩的一点口水把干燥的炒面粉浸润,锤着胸口咽下去。
  他对王有财招手:“我们已经走了六天了,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还有多少天能到。”
  王有财嘴巴里都是炒面粉,咽下去后道:“过了这段路,就有一个村子,从这村子边上过去后就是我们安远镇马金河的主河道,顺着这条河走五天,看到有岔口那里,走左边七天左右就到了。”
  林真这几年也回过安远镇,但那时候安远镇到府城有两条路,一条是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荒废不能用的曾经的道路,一条是平坦一些的新修的官道。
  他们本来是要走那条路的,可前天遇到从那条道往回跑的人,说是有人在前面遇到了流民军,他们自然不能冒险,便倒回来走这条路。
  许多逃难的人也跟他们一样,选了这条路,导致路上遇到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有水有粮食都不敢多吃,生怕惹出事端。
  林真点头,王有财是他们里面对路最清楚的一个,之前几天还带他们走了不少小路,避开了好几次人。
  他对坐在离自己不远的王钦道:“此次回去,就把王有财的卖身契给了他吧,他给咱们带路也不容易。”
  一个奴仆而已,而且王有财做事确实不错,王钦当即便答应了:“好,回去后我就去我母亲那里要他的卖身契,拿到府衙那里消了。”
  王有财没想到自己还有拿回卖身契的一日,像他们这样的人,只要一日成奴,终身都是奴,哪怕成亲生孩子了,孩子也是伺候人的卑贱的命。
  可是现在,他有了让自己成为贫民百姓的机会!
  王有财当即砰砰砰给林真还有王钦磕头。
  等王有财去看马了,王钦拿着装炒面粉的竹筒坐到林真旁边:“林叔,你怎么突然提他卖身契的事?”
  他不是反悔,只是很好奇林真为什么这么做。
  林真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着同样在这片林子里休息的其他逃荒的人:“要是走原先的那条路,我们几人好歹走过,找找标志物也能摸到安远镇,但是现在这条路只有他知道,而且以他对路熟悉的程度,要是遇着什么情况还能带我们走偏僻的小路,是咱们用得着他。”
  “一张卖身契,换路上的平稳,不是很值得。”
  “原来是这样。”王钦恍然大悟。
  一眼望去全是人的林子,几乎没有多少声音,都没力气说话做其他的了,只弯着脊背坐在地上,深深地低着头。
  林真吃炒面吃得嗓子眼疼,实在咽不下去了,突然,他发现旁边的一个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里的炒面粉,头发枯黄枯黄的,脸上的颧骨高高地耸起,两片嘴唇干裂得开了一条条的口。
  就跟顾凛小时候那样,瘦得骨头林立。
  他望着自己手里还剩小半截的炒面,看了看那个孩子,叹了口气,对小孩儿勾了勾手。
  小孩儿立马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要不是顾忌着林真是个大人自己是个小孩儿,那眼神怕是要直接上手抢。
  林真拉着他的手,让他两只手捧着,把炒熟的加了坚果碎还有糖的面粉倒在他手里:“吃的时候慢一点,用口水沾湿了再咽下去,不然容易呛到。”
  林真以为这个饿狠了的孩子会立马把手里的炒面粉吃干净,没想到他只是不停地咽着口水,然后死死地盯着手里的炒面粉。
  等林真倒完,他对着林真点了下头,小跑着跑到另外以后小一点的孩子身边,把炒面粉往他嘴边送。
  “……”一路上见了那么多人和事,林真看着这一幕还是难受得嗓子眼疼,他抬头看着碧蓝的天空,狠狠拧上竹筒杯。
  突然,就在林真打算让大家轮流看守,其余人休息一下的时候,这一片荒芜的石头山里竟然响起了马匹的嘶鸣声。
  林真骤然转向声音发出的地方,只见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九,肩膀极宽,膀大腰圆的男人骑在一匹杂花的马上,哈哈哈哈哈地狂笑着,手里的宽刀刷地劈向他右边的难民,根本来不及躲避的四五个难民连声音都发不出就惨死刀下!
  而他身后几个骑马的,以及几百个跟在马屁股后头跑来的匪徒。
  林真双目圆睁,拉起身边的王钦:“快跑!!!”
  休息的难民瞬间如一窝蜂,四处逃窜,孩子被撞倒在地,老人被踩在脚底,所有人脸上都是绝望。
  林真被挤得差点跌倒,一只手紧紧地拉住他,顾凛道:“往林子里跑!”
  王钦黄玉文钟严等人立即跟上去,干燥的枝叶被踩碎,横生的枝丫刷在脸上还有身上,谁都不敢往后看。
  “啊!”林真一个踉跄,被顾凛抓着腰扶住,顾凛看他脚下,只见他的脚被一根树干上掉落的拇指那么长的刺扎穿了,刺尖从脚背穿出来。
  顾凛对跟着的其他人道:“王有财你带着他们继续往前跑,找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如果不能确定安全不要回来拿东西。”
  “那你们呢!?”钟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顾凛道:“我背着林叔肯定没你们快,你们先走。”
  “顾凛——”
  “快走,再不走谁也走不了。”对面几百号人,为首的看起来还是个练家子,哪怕单独对上顾凛都没有必胜的把握,更别说钟严他们,留在这里只能等死。
  钟严咬紧了牙,看了顾凛一眼:“好,我们安远镇见。”
  钟严他们一走,顾凛迅速撕下一条布扎住林真的小腿上头,然后拔出长刺,把林真背到自己背上。
  背上一个人和单独跑的差距太大了,林真听着身后越来越近的声音,对顾凛道:“他们未必会搜林子,顾凛,你把我放下来藏好,我知道你能跑出去。”
第108章
  “除非我死。”
  顾凛脚步比平时慢一些,背着林真在林子里飞快掠过,那些寻常的没有骑马的匪徒追不上他,能听到的只有几匹马的马蹄声,以及那些人砍杀逃荒难民的惨叫声。
  林真抿着嘴唇,默默地抱住他的肩膀,他的心又酸又疼。
  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明明肩膀还不够宽阔,却把自己背了起来,如果说他刚把顾凛带回去那会儿是对一个孩子的同情心以及责任心,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早已把顾凛当成了家人,当成了自己生命的一份子,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
  他迅速道:“此处难民多,那些匪徒不可能一一追杀,我们只要找个地方藏起来,挨到不被他们发现就好。”
  “这片树林太小了,在这里又太显眼,要换个地方。”这儿到处都是石头,石头路石头山,孤零零的一片树木那些人肯定会进来看一看。
  顾凛嗯了一声,背着林真往与马蹄声相反的左边一拐,没一会儿便冲出林子。
  荒山上还有其他逃荒的人,惊慌失措地到处跑,顾凛扫了一眼,背着林真往小山坡密集的地方跑去。
  突然,一个骑马的匪徒扔着手里绑了小铁球的绊马索,狰狞笑着缠住逃荒难民的脚,催着马儿拼命地往前跑。
  “啊啊啊啊啊!!!”被缠住脚的是个五十来岁的老人,面朝下被拖行了几百米就没了声音,拖行过的石头上全是血,尖锐的石头划开了他的肚子和胸腔,里面的内脏被勾了出来,拽得长长的。
  “没意思。”拖死了人的匪徒没想到自己随手勾的这么手臭,勾到个不禁用的老头,手一抖收回绳子,甩着绊马索就去勾其他人。
  要是身边没有林真,顾凛会出手,但是没有人能比林真重要,他在这里每耽搁一个呼吸,都是把林真放到别人的刀锋之下。
  他脚步一转背着林真迅速往自己看好的地方跑去,那里小山多,进去之后就算有人来搜也能借着地势杀掉他们,只要不是几十上百人同时进去,他都有把握带着林真离开。
  突然,就在顾凛脚步动了的时候,骑在马上用绊马索的匪徒在众多难民里注意到了他们,甩着绊马索就往顾凛脚下套。
  顾凛借着力气“砰”地把绊马索上增加重量的铁球踢出去,没看他径直往里跑。
  在逃荒难民里为所欲为的匪徒没想到自己这一击竟然没得手,呆愣了一下:“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驾!”他夹了夹马腹,骑着快马追到顾凛身后,手上绊马索直取顾凛的脖子,顾凛背着林真向旁边翻滚,把林真护着放到身下,“林叔,左前方的那片石头林子,往那里跑,我会去找你。”
  留林真在这里,等其他匪徒来了更不好脱身,有自己在这里拖着此人,林真跑进去更顺利。
  这一瞬间是那么地短,却又那么地长,林真看到了顾凛黑沉沉的眼睛,看到他两只眼睛里小小的自己。
  他甚至来不及说一句话,就看到顾凛抽出那把已经卷了好几个口,不合用的柴刀,几个纵步冲向骑马的匪徒,没有一刻的犹豫。
  林真爬起来向顾凛说的石林那里跑,他已经拖累了顾凛一次,不能再拖累第二次。
  没有自己,他一定可以平安无事。
  林真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头也不回,他怕自己看了会忍不住跑回去,他怕看到顾凛受伤,怕自己这一回头让顾凛分心。
  “锵!”柴刀和铁球上的绊马索磕在一块儿,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和火花,顾凛眼睛一沉,拽住绊马索借力一跃而上,瘦削的身形如同张开羽翼的苍鹰,从绊马索的这头迅速跃到匪徒跟前,另一只手里握着的箭矢狠狠扎下去。
  “他妈的!”匪徒没想到这个一脸稚气的小子竟然这么灵活,往后一倒避开冲着自己眼睛来的箭矢,手上一抖收回绊马索就要缠住顾凛。
  顾凛身体一偏,晃开绊马索的同时狠狠一踢匪徒屁股下的马儿,马儿吃痛地嘶鸣,扬起前蹄,还没坐稳的匪徒狼狈地从马背上摔下来。
  他从地上站起来,死死地盯着顾凛:“很好,你小子年纪不大胆子倒是不小,我倒要你有多少本事。”
  话音刚落,匪徒将手里的绊马索如同挥舞鞭子一般,带着风声挥向顾凛,顾凛一个健步往前冲去,侧身躲开他的绊马索,手里的柴刀狠狠劈向他面门。
  匪徒连忙往后退,迎接他的却是顾凛长长的腿,踢得他头脑震颤,鼻子里溢出了血,刚甩头稳住身体,一支不知道何时飞出的箭刺穿他的喉咙,白色的尾羽低头就能看到。
  从顾凛飞身上马把他逼下来,再到他被顾凛近身的柴刀所骗,一脚踢中脑袋,最后被箭所杀,不过短短七八分钟的功夫。
  顾凛从他脖子里抽出用一支就少一支的箭,骑上他那匹马,勒转马身就要往石林而去。
  忽然,一具干干瘦瘦,不成人形的几岁孩童的尸体砸过来,顾凛迅速后退让开,那个一出面就杀了数名逃荒难民,身高一米九,膀大腰圆,像座小山一样的流民军匪首骑着马出现了。
  他手里的宽刀滴滴答答地往下流着血,头上只有一层短短的头发,露出头皮上一道狰狞刀疤,看起来格外恐怖。
  他望着地上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匪徒:“是你杀了他?”
  他们原是流民军里的一员,但是被官府的府兵冲散了,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了这伙难民,顺便玩玩,没想到竟然折了一个手下在这里。
  眼见顾凛不回答他,流民军匪首刀指向路边的腿吓软了,跑不动的逃荒难民:“你来告诉我,是不是他杀了我的手下。”
  害怕得抱着头的逃荒难民哆嗦得几乎说不出话,“是,是他杀的。”
  “他一个人杀的?”匪首望着瘦削的顾凛,并不怎么相信。
  “他们有两个人,但是是他一个人杀的,另外一个人往那边跑去了。”
  逃荒难民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向石林的方向,匪首望着骑在原本应该是他们的马上的顾凛,突然纵马骑向石林。
  顾凛瞳孔一缩,猛催胯下的马:“驾!!!”
第109章
  流民军匪首的马儿在前,顾凛的马儿在后,两人之间的距离有四五丈远,流民军匪首手里的巨大的宽刀一刻不停,借着迅疾的马速从同样躲到这里的逃荒的难民身上划过,断肢残臂,血流如注,无一生还。
  “哇啊啊啊啊啊。”被妇人抱着的四五岁的小孩摔在地上,惊惶地拉着脖子被砍去大半的妇人,不停地哭着。
  顾凛手一抖,从匪徒那里收缴来的绊马索迅速飞出去,缠住小孩的腰,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落到自己旁边的干草地上。
  巨大宽刀落了空,溅起无数沙石。
  流民军匪首狰狞一笑,立即挥刀向其他人:“无用功,把你的同伙叫出来吧,凭你一个人不是我的对手,好不容易遇到两个可以让我活泛活泛筋骨的,别一下子就不中用了。”
  此人说话的生硬像打雷一般,震得四处逃散的难民拼了命地跑。
  他们都已经看到这个匪首的厉害,落到他眼里根本没有生还的机会。
  找到一个绝佳藏人位置的林真隐约听到了声音,察觉到声音离自己有段距离,拨开自然生长的,恰好能把狭窄石头缝遮挡得完完全全的野草,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由于他这里地势比较高,前面有没有遮挡物,故而一眼就看到下边对峙的两人。
  小山一样的高达匪首手持巨大宽刀坐在和他一样大尺寸的马上,身形瘦削,青竹似地顾凛骑在另一匹马上。
  林真的心猛地揪起来,小崽子虽然身高像大人,在箭术上下过苦功夫,但是怎么说都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力气和实战经验都赶不上匪首,十分吃亏。
  林真抓着野草的手死死攥紧,不安的感觉席卷了全身。
  顾凛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将掺了铜丝的绊马索收回,从他拦下匪徒,并杀死匪徒,过去的时间不长,林叔脚上受了伤走不远,有可能就在周边的某个地上藏着。
  别出来。
  林叔。
  顾凛在心里默默说了句。
  他望着已经把自己视为笼中鸟,起了逗弄心思,最后一把捏死的流民军匪首,猛地纵马冲过去:“驾!”
  末端坠着铁球的绊马索刹那出手,裹挟着空气破裂的声音直取流民军匪首的面部。
  流民军匪首连自己的巨大宽刀都没用,徒手抓住因为速度而威力大增的铁球,铁球上瞬间出现指印的凹痕。
  顾凛根本就没想过这一击能够伤到他,伸手从背后抽出三支白色尾羽箭,三箭齐发。
  “有点意思,”流民军匪首手中宽刀荡过去,三支白色尾羽箭扎在宽刀上,发出金属相撞的“铛铛”声,他狠厉的眼睛直直地望着冲过来的顾凛,“到我了!”
  他那匹跟他身形十分相配的壮马嘶鸣着往顾凛身下的马撞过去,那把巨大的宽刀“嗡”地横劈过去,顾凛紧紧趴在马脖子上,后背清晰地感觉到那把宽刀从自己皮肤之上擦过,刀锋哪怕再往下一根头发丝的距离,他都绝无生还的可能。
  顾凛一手抱着马脖子,一手收回被流民军匪首捏坏的绊马索,缠向匪首身下大马的脚,顺势从马身上跃下来,团着身体滚到大马的肚子下面,举着的柴刀狠狠往马上的匪首大腿扎去。
  匪首没想到他会这么灵活,一个不防被柴刀扎到了大腿,猛地抓着柴刀把马肚子下面挂着的顾凛拉出来,一脚踹在顾凛的肩头。
  顾凛闷哼一声,咬紧牙关把绊马索缠到他腰上,长腿从旁边一跨到他身后的马背上,然而吃了一次亏的匪首已经知道他动作比一般人快,手中巨大的宽刀往身后劈去。
  两人的一举一动小石山上的林真看得一清二楚,嘴唇抿得死紧,野草都被他捏碎,当他看到顾凛拼着自己受伤带着高大匪首一起摔下马,心就像被狠狠攥了一把,差点喘不上气来。
  摔下马的两人离得不远,他单膝跪地站起身,手指逐一握紧柴刀的把手。
  高大匪首皮糙肉厚,摔下马没有丝毫损伤,但是能把他逼下马,就已经足够眼前这个讨人厌不知死活的流民死无数次了,他狞笑地举起手里宽大的刀,犹如猛虎一般往前冲去。
  “铛!”巨大的宽刀与柴刀相撞的瞬间就把柴刀的刀尖砍断,顾凛心头一冷,脚下瞬间发力,瞬间往后翻了一个身,匪首根本不给他躲避的机会,比他大腿还要粗的手臂往前一抓,竟然抓住了他的脚,用力往地上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