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掌柜走了下来,朝着李逍微微躬身,娇滴滴的说道。
  很显然这种商贾之女懂的经商之道,见到这种大客户,都是想要保持联系,以便留住,以后多多照顾生意。
  “那倒不必了,我过些日子就要离开这里。”
  李逍摆了摆手,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买这些衣服就是觉得设计的好看,但也不知道媳妇喜欢什么款式,索性就全部带回去了,让她自己挑选,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就赏给下人穿。”
  “啊....”听到李逍说媳妇儿的时候,这女掌柜显然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失落个什么劲儿,来买女子服饰,除了给夫人买,还能给谁?
  伙计们集体忙碌,很快将整个店铺的衣服都打包好,女掌柜问道:“请问贵人的府上在哪,我这便安排给您送过去。”
  “不用了,等会会有人进来拿。”
  李逍道:“对了,现在商税改了,你知道吗?”
  女掌柜点点头:“嗯,知道的。”
  “记得交税。”
  笑着留下这句话,李逍便转身离开了。
  李逍刚走没多久,很快就有士兵进入店铺。
  常英武带着士兵进来,命令士兵拿出大箱子,开始将那些买下的衣服往里面放。
  而此刻,女掌柜也终于知道方才的年轻人是谁了。
  让自己好好交税,定然是国师大人了。
  她眼睛里充满了爱慕,喃喃道:“原来传闻中的国师大人这么帅气年轻,我还以为是个老头子呢....对待夫人也是极好....可惜我没有这个福分....”
  接下来,李逍又去了各种店铺疯狂撒金。
  所到之处,无论是富贵夫人还是妙龄少女都投去爱慕的眼光,而李逍对于这种爱慕之意都置之不理,当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首饰不错,比北方的设计更为精致漂亮,买!
  除了这几样,全包了。
  这胭脂水粉不错,也不懂好不好,反正贵。
  买!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买买买!
  虽然李逍的系统中有许多护肤品,化妆品,不过那些都是现代化的产品,里面有很多科技与狠活儿。
  反倒是这些天然化妆品保养品,十分的健康。
  除了贵....
  不过,我李逍在乎钱吗?
  买买买!
  其实,在买买买的过程中,李逍还观察现在南京城的市场变化,这才是主要目的。
  遇到一些问题,就会立刻纠正。
  比如,李逍就发现了一家店铺,红花油的价格很高。
  红花油这样的药物,对跌打损伤非常有效,但是之前价格很贵,是从北平偷偷运过来的。
  售价是一两银子一瓶。
  按照道理,现在代理权进入了南京,价格应该降到一钱银子一瓶。
  显然是商人们集体抬价,提高利润。
  这就是牟取暴利。
  一查之下,果然发现如此,李逍立马就喊朱高燧处理此事,很快事情就得到了处理,过了几天,红花油的价格就成了一钱银子,百姓们都消费的起的价格。
  除了在南京城里面纠察,李逍还去了各地的舍区巡视工作,指导工作。
  每个舍区都要走一趟,干的好的舍区,李逍会将舍区长的名字记下来,干的差的,则会进行专业性的指导。
  国师做到这个程度,也算是没谁了。
  就这样,李逍又在北平多待了一个月。
  随着李逍的梳理下,南京已经朝着北平的方向发展了,大方向不变,剩下的就是时间。
  各地舍区的村企业也开始运作了,养鸡养鸭养鱼之类的都搞起来了,想必要不了多久,南京的百姓们也能天天吃上荤腥。
  而与此同时。
  麒麟山脉的化肥厂也开始修建起来。
  这天李逍抽时间来到了汤家村,负责这边的于谦,则是立马迎接,给李逍介绍工作的进度。
  两人就在山下漫步。
  “国师大人,化肥厂一切顺利。”
  “于谦,我没看错你,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安稳做好落地,这块最难啃的骨头也被你啃下来了。”
  面对李逍的夸赞,于谦也很是谦虚,“国师过誉了,若不是国师主持的大局,这块骨头于谦就是啃一辈子,都啃不动。”
  这倒是实话,没有李逍做的那些事情,于谦觉得自己在汤家村肯定是寸步难行。
  而现在,舍区已经完全掌握了下面的管理权限,还有所有土地归属了朝廷,一切就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前段时间汤家不满,于谦安排了化肥运输的生意给他们,他们也渐渐地能够接受了。
  他们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只要想着自己没有化肥的制造技术,即便守着金山银山也没用,也就释怀了,还不如换成眼前的好处。
  “于谦啊,你也不用谦虚了,你的能力我看在眼里。”
  李逍微微一笑,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接下来给你一个更加难啃的骨头,你愿不愿意?”
  于谦先是一愣,随后抱拳道:“于谦愿意!”
  于谦这个人,性格就是如此,不畏惧困难,喜欢迎难而上,真正的国士无双,愿意为天下百姓做事,不求利益。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李逍笑道:“那我就将稳固南京局面,把持大局的要务交给你了,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做自己的徒弟,这些日子,你跟我也学到不少吧,足够应付眼前的局面了。”
  “啊?”
  于谦愣了,他没想到国师居然交给他这么重大的事情,稳固整个南京现有的局面,这....
  李逍笑道:“你怕了?”
  于谦不敢抬头:“于谦不怕,只是于谦年轻,怕服不了众,无法完成这样的大事....”
  “拿着。”
  李逍掏出一物,递给了于谦。
  “这是什么....”
  接过后,于谦发现手中沉甸甸的,仔细看去,发现居然是金牌,上面写着:如朕亲临。
  “国师,万万不可啊,这是圣上赐给你的,岂可赐给他人.....”这可把于谦吓得不轻,跪在了地上。
  “我自然会向圣上禀报的。”
  李逍笑了笑道:“于谦啊,你就不要推辞了,我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你能胜任此事,我总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吧,也只有你可以做到。
  明日我便将你提拔为南京吏部副尚书兼左督御史兼变法司总管,你有这职位,加上这道金牌,应该就可以稳住大局。”
  没错,李逍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需要有人接手他接下来的事情,而于谦就是最好的选择。
  于谦的确年轻,但是能力已经展现出来了,自己给他职位和权柄,加上一道金牌,他绝对可以胜任的。
  李逍的接班人,也非于谦莫属了。
  “于谦领命,国师大恩,于谦永记于心!”
  于谦不再多想,接过金牌,跪地领命,心中对李逍更是感恩了,一遭翻身为人上人了。
  “好,明日我喊人接手你手上的事情,去南京城复命吧,我会当众宣布这个消息。”
  李逍笑道。
  “啊?”
  于谦感觉有些措手不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嗯,就明天。”
  李逍道:“后天,我便要回北平了,你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写信联系我。”
  “这么快....”
  于谦有些失落,国师突然要走,他都一时间不适应了,他感觉有国师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半城。
  “嗯!”
  李逍抬头看向天空,“因为啊,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于谦用力点了点头,心道,国师为国为民,还有更大的要事情要,为天下百姓...
  没错,李逍的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回北平,陪媳妇......
  很快,第二天。
  李逍按照昨天说的计划行事,当众宣布提拔了于谦。
  对于这种突然提拔了好几个级别的事情,朝廷的官员都见怪不怪了,但是从舍区长提拔成吏部侍郎这种跨度,大家还是第一次见。
  但也没人反对,那可是国师啊.....
  国师定然有国师的道理。
  不过,众人听到李逍明日便走,居然有些不舍....
  “好了,大家不用劝我留我了,这段时光,我会永远记得的。”
  早朝上,李逍摆了摆手说道,随后离开。
  结束了最后一次早朝,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上朝的机会了。
  转眼到了第三天。
  李逍很是低调的,坐着马车离开南京城。
  然而,百姓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消息,纷纷出来相送,十里相送。
  “大家不用送了!”
  李逍在马车上挥手。
  “恭送国师大人!”
  成千上万的百姓眼眸里饱含泪水。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了,再也没有了奴隶,佃户。
  世界变了天,他们的生活也变了天。
  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活儿可以干,有钱可以拿,有更便宜的柴米油盐醋,生活物资....
  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人的到来,那就是大明国师。
  他们会永远记住国师,歌颂国师。
  是国师,改变了他们,将更好的生活带给了他们。
  他们得以获得更好,活的像个人。
  “恭送国师——”
  声音再次响起,响彻苍穹——
第三百一十三章
回归南京,分封东海!
  永乐七年,十二月,冬至。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
  永乐皇帝朱棣在八月份,就从东海府离开,设立东海府府衙,管制东海府郡县,派遣得力干将丘福、谭渊二位武将镇守。
  其他一干人等,则是回了北平。
  回来之后,安南发生叛乱,沐晟征剿简定失利,乞请援兵,朱棣张辅佩征虏副将军印充总兵官,清远候王友为副,发南畿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广西等卫所军四万七千人赴交趾,会同沐晟,协力征剿简定,十分顺利。
  另外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小事,忽略不计。
  而最引人注目的事情,则是郑和奉命,带着巨大的铁轮,已经是第三次下西洋。
  因为巨轮的缘故,郑和下西洋比正常历史线来的更快,走的也更远。
  第一次下西洋的时候,就已经抵达占城新洲港,再南航至爪哇,西进满剌加,经阿鲁、苏门答腊、南浡里抵锡兰。
  第二次,到达了印度尼西亚,郑和回来后,带来了各地的特产以及动物,号称天国上朝,令那些小国的国王前来上贡拜见,彰显国威。
  每次出海的方向不一样,第三次,也就是这次,郑和已经带着巨轮,以东海府为跳板,直接往东前进。
  郑和按照李逍给的世界地图,穿过了太平洋,比哥伦布更早的踏上了美洲大陆,发现了印第安人的存在。
  经过调查,郑和发现的印第安人是黄种人,有些类似是北方蒙古人种,他们文明非常落后,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社会,以部落的形式存在。
  无论是农业还是畜牧业都非常的落后,生产能力极其低下,大部分以捕猎为生。
  不止是郑和,包括郑和带来的那些将领和士兵们,都对这片大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当地的印第安人对这些外来者可没有什么好感,立刻发起了驱逐行为,因为语言不通的缘故,也无法很好的交流,于是就发生了第一次冲突。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些印第安人连马匹都没有见过,他们发现原来人是可以骑在马匹上战斗,来去如风。
  更别提郑和的部队还配备了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燧发枪。
  郑和仅仅派去二十人的骑兵队,就能轻易击溃几个部落联合起来的上万名印第安勇士。
  这些文明落后的土著,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郑和出海带来的五千士兵登陆这块大陆后,便分散派遣出去,绘制更为详细的地图和当地的气候情况记载,以方便带回去给圣上观看。
  一个月的时间,郑和便整理好了这块大陆的地形面貌和气候情况的文书。
  看了之后,郑和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这是一块什么样的神奇土地啊,天生为种田而生。
  简直就是海外的江南。
  粗略估算一下,郑和得到了一个数据,这里应该有二十八万万亩耕地,而现在的大明仅有八万万亩耕地,比大明足足多了二十万万亩。
  最关键的是,这里土地肥沃、地势平缓,真正的超大型平原,即便是开荒也非常容易。
  绝对是种田产量的好地方。
  古人对种田,粮食有着非常大的执着,郑和也不例外,他闭着眼睛也能想到,一旦将这个消息带回给朱元璋和朱棣看,那么这块地方就属于明朝了。
  这里当地的土著,对于大明来说,简直是弱的可笑,不堪一击。
  绝对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如此美好的土地。
  升起这个念头后,郑和立马就行动了,派遣十名将领,留下三千士兵在这边建立城池根据地,自己则是开船回去复命。
  对了,郑和还抓了几只美洲狮,短尾鳄,还有几只白头鹰带了回去,打算献给朱棣。
  就当郑和回朝的时候,李逍也踏上了回北平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