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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啊。”
  李逍此时坐在回归北平的火车天字一号包间之内,看着手中的情报。
  这些情报是他的情报部门送来的消息。
  看大明朝今年一年发生的事情,事情比较繁多,除了解决几处叛乱外,还有几处受灾,一系列零碎的事情,李逍也没怎么关注,只是过了一眼。
  他将目光都停留在了郑和下西洋的事情上。
  郑和下西洋,提前开启了海洋之路,这非常重要,更为重要的事,发现了一块新的大陆,那是一块富饶之地。
  “看来,郑和已经登上了这块土地之上了。”
  “也就是说,未来世界的格局即将改变,鹰酱国不会诞生在这片大陆,而这块富饶的大陆该归属大明朝。”
  “这块土地是非常适合种田的,要知道鹰酱国可耕地面积,占据全国领土的三分之一,非常夸张。”
  “在未来,这个国家石油储量约为345亿吨,位居世界第11。
  天然气储量约为10.4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5。
  煤炭储量约为9842亿吨....”
  “钼、天然碱、硼、溴、硫酸钠、铜、金、镉、银、钇、磷、硫、稀土...各种资源都是位列前三,才造就了既是工业大国,又是农业大国.....”
  想到世界祸害即将不会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李逍不由嘴角上扬,美美的迷了一口好茶。
  “国师,什么事情那么开心?”
  坐在一旁的李景隆好奇问道。
  “很快你就知道了。”
  李逍笑着卖了个关子,毕竟以朱元璋的性子,怎么可能放弃这样的土地,想必很快就要出发了。
  之前郑和下西洋路过的那些弹丸之地,朱元璋的确看不上。
  李逍道:“对了,你闺女如何?”
  在李逍的撮合下,李景隆的闺女李茹心已经和于谦成婚,还是李逍主持的婚礼,就在南京。
  也算是给于谦拉了一个大后台,背靠曹国公。
  李景隆咧嘴微笑道:“于谦的确不错,茹心很是喜欢,也算是了却了我一桩心事,还多谢国师的撮合,回北平复命后,我定然夫人准备酒宴和厚礼答谢国师。”
  “成人之美嘛。”
  李逍笑了笑:“好好,届时我必定带着夫人赴宴,哈哈...”
  看着窗外风景,归心似箭。
  ......
  北平永乐公府,全府的丫鬟下人都在忙碌着,已经忙碌几天了将府邸打扫的焕然一新,程光发亮。
  花园里的花草树木都精心修剪,万紫千红的花朵竞相争艳,四季流转,景色宜人。
  天气已经转凉了,朱凝云准备了新的被褥棉絮,由今年的新吐的蚕丝绘制而成,薄如蝉翼,暖如朝阳。
  王府上下的厨子也忙碌着,为晚上的盛宴做准备。
  【夫人,我回来了,马上就要见到你了。
  】
  李逍在火车上,就跟凝云发了消息,这一去,就是一年,相见的情绪正在酝酿,等待爆发。
  【嗯呢,不过你可不能直接回府,得先去见过皇祖父才行,我前天才跟皇祖父请安,说你今日要回,皇祖父想必现在也很想见见你。
  而且,今日父皇会亲自迎接你,你更不好直接离开的。
  】
  朱凝云回了信息,事事为李逍着想。
  表示他不要先回府邸,而是去拜见太上皇和父皇。
  【夫人,我恨不得立刻飞回到你的身边呢。
  】
  李逍也知道要这样做,不过还是笑着回了句,调戏一下媳妇儿。
  【别闹,这么久我都等得,这最后半天了,难道我会等不得?
  你这次去南京办事,动用了太多权利,还将皇祖父赐予你的金牌给了于谦,若是不先去拜见,太上皇会怎么想?
  】
  【嗯,知道了夫人,还是夫人最懂事....】
  李逍笑着回道。
  窗外的风景,已经到达北平了。
  火车到站。
  终于抵达北平。
  走出火车站,李逍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响起。
  “贤婿——”
  火车站外,百姓早已经被清走了,留下空旷之地,朱棣亲自领着百官迎接,这样的待遇上一次还是蓝玉享受过。
  “圣上!”
  李逍神色表现出异常激动,两三步冲了过去,两人手握着手,随后朱棣狠狠地将李逍抱住,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如此恩宠,简直是羡煞旁人。
  不止是太上皇对国师恩宠,连圣上也是如此。
  实在是古今第一人。
  “恭贺国师回朝!”
  百官纷纷躬身齐声说道。
  然而,朱棣还是跟李逍搁那拥抱呢,良久才分开。
  一旁的朱高煦都找不到机会插身进去,一见两人分开,朱高煦正想过去,给姐夫也来一个热烈的拥抱。
  然而朱棣拉着李逍的手,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道:“走,快去拜见你的皇祖父,商议大师。”
  “......”看着走远的两人,朱高煦有些无语,姐夫,还有我呢,你是不是没看到我啊.....
  也难怪李逍一回来,朱棣就亲自迎接,随后把他拉到洪武宫去了。
  大明在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就发生了惊天变化。
  而这一切,也都得益于女婿李逍,不但北平变了天,现在南京也变革成功,南北两京都变天了。
  未来明朝的国力,将会上升到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步。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天大的事情。
  发现新大陆,这样的事情,怎么能不让人激动?
  .......
  .......
  洪武宫。
  “孙女婿,你可算回来了!”
  朱元璋心心念念的李逍总算回来了,立刻挥手让其进来,进到院子中太监搬来几把椅子,一家人坐下。
  朱棣、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几人也同时在场。
  如今南京城的变化,已经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
  朱元璋自然高兴的不行,他还记得当初跟李逍有过一场对话。
  那时候,朱元璋说:你大刀阔斧的改革,如果触碰到某些阶层的利益,会十分难办,他们会合起伙来对付你。
  而李逍给的回答是不怕。
  现如今,他果然完成了履形的诺言,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当然,这其中的过程,有些大胆,在历朝历代都是不被允许的存在,比如空白圣旨,尚方宝剑,连锦衣卫都给了李逍,朱元璋对李逍的信任程度是非常高的。
  “大哥,想你啊!”
  李逍冲了过去,抓住了朱元璋的手。
  又是一番寒暄,不过不是虚情假意,而是真情实意。
  听到“大哥”二字,朱棣眉头微微一抖,好家伙,朕又成了你的侄子了....
  “南京的事情,你办得很好,将最难搞定的地方都搞定了,所有人一视同仁,连咱得封的那些国公侯爵的土地,咱封赏给女儿的土地,你都将土地给收上来了。”
  朱元璋拉着李逍的手说道:“不过,那些藩王的土地你不敢收,咱帮你收,你就不用操心了。
  咱还让他们也按照你的方法,在其他地方执行新法,不久之后,大明朝就变了天,你打造新体系就构建完成。”
  对于这个新体系,朱元璋很是满意,无论是从哪方面看,都无懈可击。
  王朝政令直接到底,选拔人才,任人为用,进入工业化,百姓丰衣足食,朝廷富得流油。
  完全推翻自己之前愚民,让百姓安分守己的政策,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体制。
  而实际上,朱元璋也权衡到,百姓们获得教育也并不会有其他的心思,只要他们能安居乐业,大家都愿意安分守己的过日子。
  而且武器的革新,让朱棣和朱元璋认识到,冷兵器并没有那么强,而武器的革新就是人才出现造就的。
  百姓们获得教育,也就会创造更多的人才,朝廷只需要严格把控武器,掌握武器,将来不会有任何人能够造反成功的,大明将永垂不朽。
  其实,如果一开始就直接让朱元璋去执行这个政策,朱元璋绝对不敢赌,也会嗤之以鼻。
  之所以如此支持,是因为朱元璋来到北平的时候,已经被李逍改好了,他花了五年时间观察,才认可了这个政策。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问题。
  “嗯!”
  李逍用力的点了点头。
  各地藩王也在执行自己的变法,那么不就的将来,大明就算是真正的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朱元璋笑道:“孙女婿,你说,想要什么赏赐,咱都满足你。”
  李逍摇头:“皇祖父,臣就不要什么赏赐了,啥也不缺....”
  朱棣使了使眼色,随后道:“女婿,你的功劳这么高,若不赏赐,以后哪还有人愿意建功立业,你就直说吧,想要什么。”
  李逍露出无奈的神色,道:“可是....臣的确是没有什么需要的啊.....”
  “谁说没有?”
  朱元璋笑着挥了挥手。
  一旁的太监笑着拿出圣旨,随后看向李逍,道:“国公,听旨!”
  话音落下,李逍以及朱棣等人,纷纷跪下听候指令。
  “太上皇口谕,李逍变法改革有功,封赏封地东海府!
  待遇同藩王,带甲三卫。”
  此言一出,李逍整个人都震撼了。
  啥?
  把东海府赏给我了?
  朱元璋和朱棣的确打算开始搞分封制了,但分封的不是大明内地,而是海外诸国。
  但即便是如此,那也是藩王的待遇啊,只有藩王才能分封到其他国家。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享受着藩王的待遇?
  李逍受宠若惊的抬头,看向四周的朱家人。
  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朱棣,朱高炽,朱高煦等人都表现出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没有什么意外的感觉。
  而且李逍刚才摆明了就不想要什么赏赐,这让朱元璋更放心,更要给。
  你不要,我就偏偏要给,嘿嘿。
  李逍微微发愣,这是.....商量好的.....大家早就商量好,将东海府交给我.....
  也的确如此,朱元璋和朱棣都有考虑,东海府距离大明最近,地理位置也非常重要,将来有李逍镇守,再合适不过来。
  “臣惶恐,受之有愧!”
  李逍跪地谢恩,“臣必不负皇恩。”
  朱元璋点点头,将李逍拉起来道:“这是你应得的,行了,既然赏完了,接下来大家一起,商量正事吧!”
第三百一十四章
未来的战略。(第一卷完,即将开始第二卷!)
  “孙女婿,看看这个是什么?”
  朱元璋挥了挥手,一旁的郑和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个大笼子,笼子里面有一只猛禽。
  这是一只白头海雕,外形十分漂亮,白色的脑袋油光发亮,锋利的爪子宛如尖刀,暗褐色的羽毛雄壮美丽,最重要是它的眼神,十分锐利,看起来凶猛无比。
  站起来足足有一米高,跟大明本土漠北的金雕一样大小,却更加漂亮。
  只不过,这样的猛禽如今却在笼子中,憋屈的很。
  李逍看到这只鸟,脱口而出道:“鹰酱!”
  “鹰酱?”
  朱元璋、朱棣等人听到这个名字后,不由微微一愣,随后异口同声的出声。
  朱高煦则是嗤笑道:“鹰酱,原来这玩意叫这个名字,是个酱啊,怪不得这么拉胯....中看不中用....”
  原来,就在李逍还没回来的时候,朱高煦就对这种鸟很喜欢,研究了很久。
  不过最终得出结果,这是个废鸟。
  李逍:“?
  ?
  ?
  ?”
  见李逍微愣,朱高煦解释道:“姐夫,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这只白头鸟,是郑和航海发现一块大陆,拿回来献给皇祖父和父皇的。
  不过这鸟看起来凶猛,很是厉害。
  但我让人拿了只金雕跟这只白头鸟比了一番。
  结果这白头鸟被打的找不着北,已经伤了两只,这是最后一只....”
  李逍:“......”
  用金雕跟白头海雕打,这不是妥妥的虐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