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
一般这种时候,全炳格都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比她更重要的。
要知道,前世就是因为两人大吵过后,自己也赌气离开,两人才有了那么大的隔阂。
有时候想想,明明她小自己那么多,自己为什么不多让着她些,顺着她些,现在回看从前的自己,简直傻得可怜。
从沈雯让人下了告示开始,蜀地基本八成的女孩都被送去了学堂。
仔细算算,既不用他们交学费,又不用他们出纸笔费,白得五年的工钱,这不是赚大发了嘛!
其实沈雯心里也有计较的,她这亏着本的培养蜀地的女孩,第一是为了能够大幅度提高她们今后的选择权。
有了本事,读书厉害的可以去做个女先生,脑子灵活些的可以选择经商,再不济被人卖了的时候也能看的懂卖身契写的啥!
第二,就是为了帮她未来的孩子培养人才,如果所有的局势都仅限于男人来扭转,那就太狭隘了。
很多事情女人能做,男人就做不了。
比如,李煜刚来蜀地的时候,他的后院他就不能动,但是她却能不动声色的把所有女人都给压制住。
若是她跟那些村妇一样大字不识,李煜这个忙她也帮不了。
为了推动学习的进展,沈雯还让李从文每个村里挑三个学习最好的女孩,每三个月进蜀都的官学完成一次大考。
第一名三十两银子,第二名二十两,第三名则是十两。
至于其他前十名的都送三丈花布,拿回去做衣服什么的也挺好。
消息一经放出,整个蜀地都沸腾了,从前只想着让她们学会了以后分红就好,现如今居然考试都能得银子,这能不兴奋嘛!
元宵这天李煜和沈雯谁也没带,两人悄悄的溜出王府看起了花灯。
窗外捎溪雨响,映窗里、嚼花灯冷。
浑似萧湘系孤灯,见幽仙,步凌波,月边影。
两人静静的坐在河边,看着河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灯,现在时间还早,所以放灯的人也不多。
寒风时不时的呼啸过来,吹的沈雯一个激灵,李煜赶紧把披风给她裹上:“可是冷了?”
他们从来到蜀地起,从来没有这么任性过,身边永远都是围了一大群的护卫,丫鬟,奴才。
哪怕就是睡觉的时候,门口都有护卫和当值的奴婢,像这样丢下所有人偷溜出来还是头一回。
“还好,不是特别冷。”沈雯拢了拢披风的毛领,想着把自己裹的更紧些。
“芷兰,我喜欢你。”
李煜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几遍说这句话了,可沈雯除了“嗯”一声之外,从来没有别的反应。
“嗯!”
果然,她的这声“嗯”如期而至。
“我真的喜欢。”
李煜重复着,可沈雯依旧是一声“嗯”回答的他。
“芷兰,我喜欢你,我…我爱你。”
他的话让她愣住了。
她一直都知道他喜欢她,可这句爱,她该如何回应?
她爱他吗?
她不清楚。
但她知道,若是让她跟别的女人分享他,她是不愿意的。
“我也是,我心里也有你得。”
等了许久,他终于等到了她的回应。
此时的他差点喜极而泣,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终于也将他放在了心上。
待到天完全黑透的时候,河面上的花灯开始多了起来,溶溶的月色,悠悠的江水,一个个的花灯流向远方。
河边有着不少女子在嬉戏,玩闹,看起来都心情不错,也有女孩静静的对着花灯许愿,那虔诚的样子,仿佛花灯真能实现她的愿望。
这喧嚣的夜,让她有种突如其来的孤寂感。
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来到这个地方,没有知道她是从哪来的,也没有人陪她讨论喜欢的明星,也没有她喜欢的直播间。
甚至,她想吐槽一下谁,也没人听的懂她的话,这种感觉让她十分的难过。
她下意识的抱紧了他,李煜也将环着她的手臂又收紧了些,他喜欢这种被她依赖的感觉。
他们两个人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他在追着她跑,他依赖她,离不开她,而她却又太独立,太清醒,所以两个人永远都不在一条线上。
如今,她的心似乎松动了些,和从前好像也不太一样了。
“芷兰姐姐,我们一辈子在一起好不好?”李煜低头嗅着她发间的茉莉香味,她尝用这个头油梳头,他都闻习惯了。
“好,在一起。”
沈雯轻声回应着他。
她的声音从来都不是百灵鸟那种动听的声音,而是偏中性带点磁性的感觉,可在李煜听来那就是犹如天籁,谁也比不过她去。
李煜低头寻着她的唇,轻柔的吻了下去。
也不知道是这气氛太好,还是她太诱人了些,他越吻越控制不住,最后他也只能在她耳边呢喃着:“今晚回去你一定要顺着我些,让我尽兴,好不好?”
沈雯笑笑不说话,他还想怎么尽兴?
哪次不是他死皮赖脸的在那里不停的提要求,有时候拗不过了,她也只能随他去,有时候他实在闹的厉害了,她都想拍死他。
这会儿说这话,搞得好像她平常多亏待他一样的。
风越来越大,沈雯的手开始冰凉,人也开始哆嗦,李煜看她实在有些扛不住,赶紧带着她回了马车。
两人钻进马车的那一刹那热浪袭来,沈雯瞬间感觉整个人又活过来了。
都说北方冷皮肤,南方冷骨头,这话是一点都没错。
刚才两人在河边坐了大概也就一个多时辰,穿着这么厚的衣服,怀里还有暖炉,半点用处也没有。
依旧冻成狗!
李煜将车里的挂灯点亮,看着她冻的通红的鼻子心疼坏了。
“都怪我,明知道你怕冷,还让你陪我在河边待了这么久。”
李煜捧起她的手放在胸口暖着,又把炭盆往她脚边挪了挪,沈雯也朝他坐的位置靠近了些,李煜心里一下就美开了花。
他总觉得今晚晚上应该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了,哪怕当初娶她的时候也没有今天这么开心。
当初是他死皮赖脸,连哄带骗还加了那么点强迫的意思,这才把她娶进门来。
可如今,他好似得到了那么点她的真心,怎能让他不惊喜。
【第131章
女人的底气】
二月春耕时李煜让人带手令和二十万斤粮食去了雲城,让刘奇把之前的那两万流民安置在蜀地。
刘奇看着李煜的手令和粮食心里颇为动容。
这么久过去,他终于开始信任自己了吗?
想当初从南蛮过来的那么点难民,他都是让路大人过来安置的,没想到经过去年挖渠的事情,他竟对自己另眼相看了。
很快,刘奇便带着兵去了各个山脚下相看,同时又让人把下面的那些难民调查清楚。
家世是否清白,在蜀地期间是否有做过什么恶事,待所有条件都符合时他才安排这些人的落脚问题。
当然,他这边只负责换户籍和发粮食,像房子这种东西还是让他们自己想办法盖。
所有人都安置妥当后他又开始安排女人进织锦作坊,男人则全部都去养蚕。
这几年里,沈雯到处安排人开荒,种桑树,百姓能耕种的土地比以前大了许多,这也是为什么灾荒年蜀地百姓能有存粮熬过去的原因。
这些难民有了蜀地的户籍,除了上工之外其余时间也都去开荒了。
主要在这里开荒不用缴税,还能领铜钱,光想想心里都是美的。
二月底,蜀都的云娘开始招募学徒开班授课,徒弟由她挑选,学费全免。
当然这种也是有条件的,凡是在这里的学徒学成之后必须给织锦作坊干满五年。
第一年只发基本生活费一个月五百文,后面的时间多劳多得,享受和老员工一样的待遇。
这种条件已经算是非常优厚了,历来学艺都是没钱的,不让交钱就很不错了,何况还是云娘这种大师级别的人教。
恒亲王府
“娘娘,这是民妇筛选过后的名单,请娘娘过目。”
芸娘将两张写满名单的纸放在了沈雯手边的桌案上,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现在的她早已不是三年前的她了,如今她变得漂亮,知性,化着淡妆,戴着一根兰花簪子,整个人优雅又大气。
这几年里,她不只在作坊工作,闲暇还跟着女儿的女夫子学了不少的字,甚至还跟着学了不少的诗词。
她现在自己能挣钱,孩子也跟着她过,此时的她再也没有什么不满足的了。
“人员你决定就好了。”
沈雯将名单又给她递了回来,一起塞回来的还有张一百两的银票。
“娘娘,这可不行,之前不是说好了嘛!民妇这回是帮您,不收钱的。”
云娘迅速的把银票又给她丢了回来,那速度之快好像银票烫手一样。
沈雯笑着把银票又塞了回去:“收着吧!你孩子还小,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再说了我也不差这点钱,你只要把事情给我办好,比什么都强。”
见沈雯这么说,芸娘也只能收了下来。
对于沈雯,她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她救自己出苦海,又给她工作让她能够养活自己。
有时候她都会感慨,这份恩情怕是这辈子都还不完了。
以前她还经常绣个手帕,做件衣服什么的送过来,可后来她就发现,只要她往王府送东西王妃就一定会派人给她回礼。
不是金耳环就是银簪子,反正都比她送去的东西贵重,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再往王府送东西了。
这次她一共招收了一百二十个徒弟,虽说不能每个手把手的教,但是那些基本的东西她4还是会教的。
她主要是想在这一百多人中寻几个好苗子出来,帮着娘娘多培养一些能织蜀锦的人才。
要知道,蜀锦的不止是价格高,更是她们蜀都织锦作坊的招牌。
很多商家慕名而来,跟她们作坊的管事求过很多次,就为了能买到一匹蜀锦。
可蜀锦珍贵又难织,而且每匹蜀锦都是有定数的,织好就直接进了王府的库房,作坊里根本不会有库存。
经过她几年的挑选,培养,现在作坊里已经有七十多个能织蜀锦的绣娘,可依旧是供不应求,所以她得多培养些人手出来才行。
“他们现在还来找你麻烦吗?”
沈雯有些好奇,她是怎么把那些吸血虫打发掉的,毕竟当初她就是感觉拿那些极品亲戚没办法才跑到蜀地生活的。
“找过,不过我现在已经在村里盖了栋宅子,买了两个家丁,两个婆子,又在家里养了六条大狗,只要他们过来我就放狗咬人,要不就让家丁赶走,时间久了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云娘苦笑着,她可是背负着不孝的名声过了这好几年。
可是不孝又怎样?
这几年是她这一生里最自在,最舒服的时光。
她记得那会儿王妃还是姨娘的时候,就对她说过:“女人一定要有钱,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这样才不会成为男人的依附品。”
这句话她记忆犹新,她也一直在努力生活,获取财富。
她现在一个月月银就有三十两,年底还能拿个白把两的奖金,平日里生意好的时候她也能拿到奖金,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滋润。
所以现在无论哪个媒婆过来提亲,不管怎么说的天花乱坠她都是满口拒绝。
这么自在的日子,她何苦要去找一个男人或者一家人去上赶着伺候人家。
“你到厉害,从前我但是有些小看你了。”
沈雯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被娘家人和婆家人追着打,要银子的画面。
那时候的她只知道哭,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现在看来人还是要有实力要有底气才行。
云娘走的时候沈雯让人从小厨房包了许多点心带回去,又赏了她一对头花带回去给她女儿戴。
云娘坐在马车上看着头花上的粉色珍珠发呆,娘娘怎么能给她这么贵重的物品呢?
粉色珍珠!
这得值多少银子啊!
还有这花样,是她没有见过的,有着一对翅膀的花,看起来好像要飞走一样。
之前这料子有点太过柔软,有些撑不起这朵花的灵气。
等等…
样式!
料子!
她好像想到什么一样的对着外面车夫叫道:“停车,让我下车,我回王府,你去作坊里问管事把之前做坏的那批绸布搬几匹过来。”
【第132章
头花】
云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对着车夫交代道:“一定要快,务必赶在城门关闭前赶回来。”
说完云娘便从荷包里掏出一两银子递了过来,正准备抗议下的车夫看到银子瞬间来了动力。
“云娘放心,我去去就回。”
拿了银子的车夫赶着马车飞快的往城门跑去,而云娘也迅速往王府方向走去。
她不能就这样回去了,这朵头花带给她太大的震撼,这么漂亮的花样不知道娘娘是怎么想出来的,但这绝对是挣钱的好路子。
恒亲王府
沈雯在卧房里听着下人的汇报有些奇怪,这人怎么去而复返了?
“带到花厅。”
不管什么事情,她都还是要见见的。
这些年云娘帮了她不少忙,作坊的新人她也是十分的卖力教,基本不怎么藏私。
像她这种靠手艺吃饭的人能做到这一步,也是十分不容易了。
“民妇见过娘娘。”
云娘看到她赶紧上前行礼,眼里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怎么了?可是有什么喜事?”
沈雯看着她这副表情,心里有些没底。
她这刚出门是碰到啥好事儿啊!
“娘娘,你赏的头花民妇非常喜欢,您还有吗?”
沈雯一听,原来是头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