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尼斯已经给他的老师发了信件,说他带来了他们要寻的人。从这里到库里,至少要五六十日,这时间足够他再深入了解身边这个神秘来客,也足够他的老师和其他神官做好准备。
  神子降临绝非小事,每一次都会带来不小的变革,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是好事。历史上曾经有过记载的神子和神女,有些带来新的希望,有些带来新的破坏。
  美尼斯的老师每日向神灵祈祷,希望神灵庇佑泰锡。但这几年收成一直不太好,天气比以前冷得多。神殿会将平民供奉来的粮食分发出去,确保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不至于饿死。然而这两年死的人还是一年比一年增加。
  明明也没有无能的国王和官吏,也没有人亵渎神灵,但粮食还是每年减产。他的老师为此唉声叹气,十分自责。
  此次美尼斯出来,一是游历,二是为了收集更多更准确的信息,用来判断泰锡各地粮食缺乏的情况。因为粮食减产这件事,底下没有足够田地的平民家庭已经有了一些小波动,敌国间谍煽动情绪,说泰锡已经不被神所眷顾,被神厌弃了。
  心思浮动的人变多,最近平民沦为盗匪的事情也变多了,与整个国家而言绝不是好事。
  如果这位真的是神子,希望至少可以重塑上下的信心,告诉所有心有疑虑的泰锡人,神并未抛弃泰锡,这只是来自神灵的一场考验。
  美尼斯倒是没想过让神子解决粮食减产的问题,毕竟这是因为天气关系减产,谁能改变天气?怕是创造世界的创世神才可以,其他神灵都是各司其职,只能做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那么神子也不会有那种扭转乾坤的力量。
  他期待着这位神秘来客能带给泰锡一个新的希望,却不知道这位神秘来客也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美尼斯是我的机会吗?他试图展现给我看的,是什么样的路?我该跟随他的引导试一试吗?”云泽一路想着这个问题。
  等级森严的世界,他要怎么做,才能站到食物链的前排位置?如果这个世界已经注定他必须成为被剥削者或者剥削者,那么他想要成为剥削者。云泽想得很现实。
  他没有太多思想上的纠结和挣扎,本能地追逐着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剥削者,文雅的说法,掌权者,基本都有着被认可的‘高贵’血统。而这种高贵,其实来自于一种‘神的后裔’的大型催眠成果。
  云泽想着这些日子身边人的试探,和越来越谨慎仔细的态度,他们一定误会了什么,将他认定为某个脱离平民群体的存在。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普通人因为某些当时的人无法想象的事,获得认可,成为能和‘天’和‘神灵’沟通的特殊存在,获取权利和地位。
  如果我已经不凡,可否可以更加不凡?
第9章
  云泽不喜欢说谎,但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暗示’,不需要开口,只需要行动。他只要表现出能证明他的不同寻常的一面,就能让人脑补出一系列的神秘来历。
  就像是之前他救了那个女婴,或者召唤来猎鹰和马,还有他带来的那些东西。
  云泽不想欺骗任何人,但他想要好好地活下去。
  因为一个高空坠物死在成年之前,在游戏里人非人、物非物地活了那么久,终于又能像是真正的人类那样活着,可以延续自己半途而止的人生,他想要活下去,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从小村庄出来,走过几个差不多的村庄,也过了十几日,他们到达一个有长长的石头城墙的城市。美尼斯选择走一条离库里最近的路,他出来绕了一大圈,为了收集更多信息,但现在要赶着回到库里,自然选择走最短路线。
  旅程中云泽跟着美尼斯学习这边的语言,美尼斯还会告诉他一些关于本地的信息——带着主观性的信息。
  这个人的情商是真高,云泽明明有防备,还是忍不住对其产生好感,对他的国家泰锡产生好感。
  美尼斯细心地照顾他,仔细考虑着他每一个需要。云泽差点觉得这就是自己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太危险了,他对这种关怀抵挡不能,明知道对方秘密很多,人也很复杂,还是忍不住觉得这是个好人。
  云泽纠结着,那头的美尼斯也在盯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
  因为孩童时期的特殊经历,美尼斯不喜欢别人的碰触,连最贴身的仆人都不能碰他的私人用品。但是这些日子,他看到那个偶尔茫然又无辜地看着自己的神秘来客,总是会忍不住想靠近一点,想捏一捏他的手,碰一碰那双清澈的眼睛。
  这太奇怪了,美尼斯几乎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病,或者被下了迷魂药。
  队伍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古怪,其他人却没有察觉,该干嘛干嘛。
  他们这次出行十分低调,连护卫也低调行事,假装他们只是来这边做生意的商队,车上还像模像样地装满了货物。
  美尼斯的队伍在距离城门数百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这里是泰锡的第二大城市——漠西。也是行事荒唐的王弟所在的城市。
  美尼斯不希望云泽的存在被其发现,那绝不是能正常沟通和交流的对象,暴虐、愚蠢、奢靡、爱好美色。
  如果可以,美尼斯不想进这个城市,只在外面驻扎。
  但美尼斯没有对云泽说:你太美了,你会吸引到这一个糟糕的混蛋。他只是拿出一块灰黑布,说要把白马遮一遮,因为白马太显眼了。它的个头、姿态、白到发光的毛发……这一切都让它像是黑暗中的灯盏那么耀眼。
  “这座城的城主是王的弟弟,他喜欢掠夺一切喜欢的东西。宝马、美人、珍贵珠宝、稀罕物件,只要进了这个城门,入了他的眼睛,那就是属于他的。”美尼斯计划着用迂回的办法让云泽不去漠西。
  云泽不明所以,难道一个城的城主不像是以前的官员一样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么?
  如果他能问出来,美尼斯会回答:难道城主不就是城市的主人?
  泰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还在国王的管辖范围内,那些城市没有城主,只有市长,剩下的都是拥有城主的,像是曾经那种诸侯国一样。
  国王喜欢哪一个儿子或者臣子,就另外赐给他一个城市,让他成为城主,除了需要向国王纳税和遵守泰锡的法律,其他都是城主说了算。
  当然,这种不是永恒的,因为随时会有看不爽的国王把他叔叔或者亲兄弟弄死,收回城池。
  就比如现在这一届的国王,美尼斯的亲舅舅,他已经弄死了他七个亲兄弟和不计其数的堂兄弟,收回来许多城市。这些收回来的城市有部分已经送给了他喜欢的儿子们。
  而他的下一代,未来的国王还会再一次重复这个过程。
  美尼斯一直在想,如今在漠西的这个舅舅能侥幸苟活,除了向国王进献美人的功劳,其实还是因为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不要把他当成是威胁。
  若是平日,美尼斯不在乎和这个荒唐舅舅打交道,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不希望这个舅舅冒犯了身边疑似神子的人。对那最喜好美色的色中恶鬼而言,美貌的男人和美貌的女人是一样的。
  如美尼斯的所料,白马不喜欢被人罩上一层又脏又丑的布,它非常抗拒。但是美尼斯没有料想到的是,云泽没有因为爱马的拒绝而决定不进城,他拍拍白马,让白马自由跑向一侧。
  美尼斯见状要去追,被云泽拦住。他看着云泽揪着他衣角的手,忽然有种软软的情感从心头升起,一下止住脚步。
  “美尼斯,没,问题。”云泽用着完全不熟练的本地语说出两个词,并且伸出大拇指,四个手指合向手心,大拇指弯了弯,“谢谢,开心。”
  白马会回去宠物空间,不必担心。
  美尼斯收回跨出去的一只脚。当对方喊着自己的名字,还做了这样有趣的手势尝试和自己交流,那种奇怪的柔软的情绪更强烈了。
  美尼斯便让护卫回来,自己伸手将云泽斗篷上的帽子提起来盖在他头上,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块围巾围到云泽的脖子上,把他脸挡住大半,就露出一双眼。
  美尼斯一只手拉着马,一只手拉着云泽,对着云泽有点呆呆的愕然表情一笑:“这里风大。”
  云泽实在不习惯两个男人手拉手,他想把手抽回来,不料对方握得更紧了。
  “这里人多,会走散。”
  他们一群人慢慢走近,混入进城的队伍。
  云泽看到了数百米长、十多米高的石头垒砌的城墙,还有一个石头做的拱门,可容三辆马车同时通行,门的两侧有两个三米高的石狮子和飞鹰。
  穿着白色麻布的长衣和包裙,手里拿着青铜器的士兵守在城门口,目不斜视如一尊尊的雕像。
  “这里是漠西,泰锡第二大城市。”牵着马绳的美尼斯对云泽介绍道。
  但云泽的注意力全在紧紧握着的手上。
  他身后的马车上装着香料、精美的陶器、宝石首饰、布匹和盐,这都是最紧俏的商品。他们和附近其他类似的商人没有任何不同。
  美尼斯告诉云泽,这些都是泰锡卖得最好的货。其他商人的东西也是大同小异,也都跟着许多护卫。
  在这年代行商确实是件危险的工作,不但要经常和强盗、野兽打交道,有时候遇上不友好的城市,不但货物被扣押,可能还要被当成是间谍处决。
  但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那么多人抢着去做,只因利润。
  深入了解过商人这个职业的美尼斯说:那些外国商人只要把其中一辆车的货物卖出去,本钱就回来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出去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出门前他们都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很多商人一生做一次生意就能赚到一辈子的花用,这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
  “只要进了城就好了,泰锡的法律非常详细,偷窃一块金子以下的财物要割掉鼻子,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财物直接处死,所以到了城里就不用再担心货物被抢走或者偷走。”在他们的边上,有一个真正的商队,他们风尘仆仆,但眼里闪耀着光芒,就好像过年时候发现公司要连工资带福利奖金一起发的员工。
  领头一个中年人伸出手,好像要拥抱这个城市:“我爱泰锡,没有商人能不爱泰锡,天哪这简直是神的国度。我要在泰锡购买很多的羊毛毯和香膏回去,泰锡的羊毛毯和香膏非常有名。”
  不但是他,商队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他们热情地赞美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美尼斯便轻声解释:“这里每天都有商队进出,因为漠西的城主喜欢那些华丽但不实用的东西,他愿意用大价钱买这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泰锡是一个对商人十分友好的国家,甚至会让士兵保护这些异国商人的安全。而泰锡本地的商人也是世界有名的。”
  美尼斯一心一意和云泽宣传泰锡美好一面,只字不提它的耕地资源不足和对外征战不休。
  事实上,除了商人,其他国家的人应该不太喜欢泰锡,国王作风强势,法律比较严格仔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属于战争民族那种,好战,遇到敌人喜欢分分钟怼回去或者杠回去。
  因为缺少适合耕种麦子的土地,泰锡的农业不发达,但是畜牧业和渔业还可以,另外还有商业辅助,勉强可以填饱百姓的肚子。
  这里最有名的是青铜器,作为现如今数一数二的强大帝国,泰锡制作青铜器的技术和它士兵的强悍一样出名。
  泰锡有很多铜矿,还有最好的青铜器匠人,那些青铜甚至可以富足到供给农事,很多贵族都有制作精良的青铜农具用于耕种。可惜民间禁止买卖青铜器,连耕种用的青铜器也一样,所以平民即便有钱购买,也只能使用一些石质的农具。
  相对的,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和农业弱国,其在艺术上的成就就有些差强人意了,毕竟不是老牌强国,是这几十年突然发展起来的暴发户。所以一些制作精美的生活器具在这里非常受欢迎,仅次于必须之物的盐。
  这也是为什么泰锡在传闻里这样凶残,却还是有商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的原因。他们那些在自己本国还算不上十分出众的工艺品和其他东西,在泰锡这边都能换取高价,若是遇上漠西城主这样人傻钱多的肥羊,一次就能吃饱了。
  商队要进去,要先经过士兵的检查,防止货物里藏着危险的人或者东西。而且他们这样人数较多的队伍也是要登记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找起来也方便。
  有一个专门的书记官在旁记录,他手里拿着一支不知道什么植物的杆削的笔,在黑色膏状的墨上沾一沾,然后写在一张好像树皮纤维制作的纸上。云泽瞥了一眼,是很复杂的文字,像是象形文字。
  每一个长长的队伍,落在纸上只有一行,书记官很认真做着记录,别的人似乎很尊敬这位书记官。
  士兵很谨慎地检查每一车的货物。
  一个士兵走过云泽的身边,忽然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披着斗篷的云泽。美尼斯注意到,眉头微皱了一下,踏出一步将云泽挡在后面。士兵的同伴拉了一下他:“你干什么?”
  “好香……”是那种很名贵的香气。
  这个士兵的同伴刚好鼻塞,什么都没有闻见:“什么香?是这些香料吗?你速度快一点,后面的大人都还等着呢。”
  等待进城的商队很多,士兵只好放下心里的疑问继续检查。
  美尼斯伪装的商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检查后就被放行了,他们拉着马慢慢走入这个城市,漠西城里不允许城主和城主允许的人之外的人骑马,所以所有商队进了里面都只能拉着他们的马匹和骆驼。
  是的,还有骆驼,据说是来自沙漠国家的商队。
  士兵抬头朝着那边商人们的方向看,士兵的同伴特别奇怪:“你今天怎么了?商队里有美艳的舞姬么?”
  “不,我在找那个带着香的人。”这样的香味,是什么样的长相才配得上呢?
第10章
  漠西城有专门留给来往商队的一个特定区域,让他们在那里进行生活和交易。美尼斯和云泽等人就是去了这样一个为来往商人建立的自由商业区。
  这一片区域有许多商队,而这些商队来自不同国家。
  按后世的眼光看,漠西城也算得上商贸发达的国际性都市。
  街上有许多的外国人,虽然他们在云泽的审美里都长得差不多,衣服款式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区别,可在原住民的眼里,这些人的来历就像是夜晚的星星一样的明显。
  在他们之前进来的商队,那个中年人如今正对着街上不同国家来的商人侃侃而谈。
  “泰锡人非常重视他们的头发和胡子,据说每五天就要清洗一次头发和胡须,然后用香膏护理,你看街上那些长头发的男人,如果还有一脸漂亮的胡须,一定是泰锡人。一个泰锡人的出身看他的胡子和头发就知道,胡子粗糙的男人甚至娶不到老婆。”
  那个中年人正教导他队伍里一个年轻人如何分辨不同商队的人。
  云泽仔细地观察,果真,泰锡人无论男女都留着一头中长发,发色较深卷曲,皮肤多是蜜色或者浅褐色,也有极少数是奶白色,眼睛比较圆,眸色属于咖啡色系。
  他又看向美尼斯,浅蜜色的皮肤,茶色的眼睛,深棕色的卷发打理得柔顺又有光泽。胡子短绒绒的,应该年纪不大,云泽忍不住有些好奇美尼斯的年纪。
  “多罗人恰恰相反,多罗国一年有一半都是炎热天气,那里盛产黄金和宝石,他们派奴隶去荒漠里开采,然后让匠人制作成珍贵的饰品,最好的会先送给国王。多罗国无论男人女人都把自己头发剪得很短,甚至剃成光头,需要时戴上假发。多罗人皮肤比较深,喜欢穿着装饰金属和宝石的短裙,很好认。”中年人又说。
  云泽就看向他们指的地方,那也是一个商队,牵着一队骆驼。多罗人的皮肤更黑一点,接近棕色,头发更短,不留胡子,下巴比较宽,嘴唇也稍微厚一点,但区别不是很大,云泽需要一一地对比才能区分出来。
  “那是米萨人,瞧他们身上的贝壳首饰和珍珠首饰,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他们有这些。他们生活在海上,驾驶叶子舟在各个海岛之间穿行,听说他们那里连婴儿都会游泳。米萨带来的珍珠和贝壳很受欢迎,女人和贵族们都喜欢这些东西,我真是嫉妒他们,他们只要在海里面找一会儿就能得到很多珍宝。”
  海边成长的米萨人肤色发红,就是那种黑红黑红,脸比较长。这其中有少数,肤色是浅咖色,就能看出明显的区别,比如说下颌骨非常明显,鼻头大鼻梁高,眼窝比较深。
  “嘘,是北国人,是海的那边最强大的国家,有着最强的海上军队。北国人都很严肃,他们的脸就像是冰雕的面具,我不信他们对着漂亮的女人还能像一尊石像。那个国家不欢迎我们,他们的屋子里藏着许多宝贝,却吝啬于分给别人哪怕一点点。不过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北国女人都有着一身牛奶一样漂亮的皮肤,大胸脯,大屁股。”
  北国人和米萨人很像,只是身上的衣服非常严密,表情严肃。可能是注重防晒,所以肤色是那么多人里最白的,大都是浅蜜色,不过五官却更趋向于欧洲人。
  云泽看得十分专注,美尼斯看了一会儿,倾身靠近,低声道:“您若是感兴趣,我也可以为您一一介绍。”绝对比这个商人描述得更加具体深入,从地理说到文化,从民族特性扒到他国政治。
  云泽侧过头,对上一双茶色的温润的眸子,鼻尖几乎碰到鼻尖。
  他靠得太近了,让不太习惯被人近身的云泽有点不适应。可是看街上别的人,男人之间勾肩搭背似乎很正常,甚至他还看到了类似贴面礼和亲吻礼的招呼方式,那么美尼斯只是拉着他,靠近一点说话,也不奇怪吧?
  那头的中年商人还在教导队伍里的年轻人。
  “还有这个,托托克亚人,头上有彩色羽毛,常常用华美的长袍把自己全身包裹起来。他们那里的长袍很有名气,最灵巧的女人用艳丽的鸟雀羽毛做成彩色丝线编织而成。”
  他闭上眼,不知道回忆到什么:“大地和海的神灵啊,我见过一次他们送给多罗国王的长袍,那是托托克亚公主的嫁妆,那真是太美的,就好像从天上抓来云霞和彩虹,从海里找来各种蓝色,从大地寻来各种绿色,然后编织在一件长袍上。”
  “一件制作精良的托托克亚长袍要用十车年轻善战的奴隶去换。只有托托克亚最美貌的少女可以编织出那种长袍,她们就和长袍一样的美丽,一样的值钱。”商人一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如果我能娶回来一个就好了。”
  “婶婶不会生气地用陶瓶子砸你么?”他身边那个年轻人有点奇怪地问。
  “你们不说,外面发生的事她怎么会知道?”说话间,商人已经朝着那群头上戴着彩色羽毛,脸上蒙着彩纱,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袍子,如同一群孔雀的托托克亚人跑过去。
  他热情地朝着他们张开双手,嘴里的赞美声如奔流的大江一样滔滔不绝。
  “啊,美丽的姑娘,你就像是饱满的羊乳甜蜜多汁,你就像是春天的花朵馥郁芬芳,我愿变成追逐芬芳的蜜蜂,时刻围绕在你的身旁。诶,我美丽的姑娘,我用羔羊堆满了我的牧场,用麦子堆满了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建在我的牧场上,那里有美酒和面包,你若愿意来我的牧场,就如一朵花落在我的田野上,我把羊羔、麦子、美酒和面包都交给你,也把鞭子交给你,让你轻轻打在羔羊背上。”
  云泽整个人都懵了,细细的疙瘩爬满胳膊,他听得尴尬症都快犯了。这种发在网络上还能迎来卫道士一片硝烟的歌词,他是怀着怎样坦荡的情怀愉快深情地唱出来的?
  当街对着陌生人这么深情告白可以吗?
  是这个世界的特色和习俗?
  对方姑娘真的不会直接给一巴掌,骂一句流氓吗?
  结果孔雀堆里一个女孩子也唱了起来,那声音甜美得就像是清晨林间的黄鹂鸟儿。
  “云彩雀儿咕咕叫,乌贼鸟儿哇哇哭,我把清水散在树叶上,云彩雀儿吃叶尖的水,我把清水泼在泥地上,乌贼鸟儿吃泥潭的水。诶呀小哥哥,云彩乌贼怎么配?”那声音带着女孩儿的婉转清脆,带着笑,带着甜。虽然是直截了当的拒绝,却生不起讨厌的感觉。
  被拒绝的商人有些丧气地回来,他的同伴也不去安慰他也不去奚落他,路人依旧做自己的事,仿佛这种事情他们已经是习以为常,倒显得云泽大惊小怪了。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恍惚间好像看到了非诚勿扰的现场,二十四盏灯全灭。
  云泽并不厚道地侧过身闷笑,这仿佛真实上演的小品减去了他和这个世界稍许格格不入的陌生感。或许他也可以像这个商人一样,可以勇敢一点,不要去畏惧之后的失败,想要做,那就试试。
  那个商队和云泽等人都住进了一个旅馆。说是旅馆,其实就是一排简易的出租房。房子是用泥土做的,上面铺着干草和树叶,屋子里有泥土堆的小床,铺着看不清本色的粗麻布毯子,还有一个土烤炉,可以用来取暖和烤面包,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但是这么一个旅馆,居然还是官方的,每天有一个中年妇女送三块黑面包和一罐子清水,一天就要五个铜块的价钱,除了有钱的外国商人,本地人是不会租的。
  不过云泽没有住在旅馆里,有一个专门空出的车厢作为他暂时的房间。这让他更加疑心这个叫做美尼斯的青年人有所图谋,否则好端端的,人家为什么这样大献殷勤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云泽内心有些防备,奈何这人实在体贴入微,这才走了十几日,他就觉得自己大概不是这人的对手,那种不动声色的照顾让人根本没法拒绝也没法冷下脸。
  美尼斯甚至把晚餐送到他这间车厢,还会很礼貌地用不经意的口气说:“我已经尝过了,今天的面包和汤都很美味,不知道合不合您的口味?”明显是照顾到云泽不太喜欢大庭广众吃饭,和担心食物有问题的心情,用这种方式告诉他,食物没有问题,不要恐惧。
  云泽反而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强忍着羞愧的感觉点点头。等到美尼斯出去,还是照样用银针一一试过(身上没有更好的验毒工具),小人就小人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验过没有问题之后,云泽开始品尝提供的晚餐,不得不说,比老祭司那边吃到的好了不只是一点两点。
  一个扁平的陶盆,有一张面饼,但这个面饼没有恼人的碎石子和麸皮,吃起来十分香软。若是配上一点褐色的酱、半熟的鸡蛋、不久前现猎的野兽的肉和类似芹菜的一种汁水足又不苦涩的蔬菜,再撒上一点调味的据说是藻类的绿色碎片,吃起来基本和记忆中的卷饼、煎饼很相似了。
  这边甚至提供了一种松软的小面包和一个柠檬作为饭后点心。
  “叔叔!”
  云泽正吃得津津有味,外面一声大吼吓得手里的小面包都快掉了,紧接着就是一阵十分匆忙的脚步声和隐约哭声。他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就掀开布帘去看外面是什么情况。
  在他们这个院子的隔壁,就是之前那个中年商人的商队,那里本来支着一个三角的帐篷,当然不是现代那种漂亮精致的帐篷,就是三根木头立成一个三角形,盖上牛皮缝的布,一侧开一道缝,勉强可以挡雨挡风。
  云泽进车厢之前还看到那里几个人围着篝火在烤肉,现在却只能看到把帐篷围起来的一群人。
  “叔叔,你不要死!”之前的哭声再次传过来。
第11章
  美尼斯第一时间到了云泽所在车厢边上。
  “那个商队的首领似乎生病了。”他对云泽说。
  这会儿去看情况的一个守卫也跑过来:“大人,那边的商人似乎是得了异乡人病。他现在已经在交代他的侄子把财产带回去给他老家的妻子和孩子,一边在祈祷。他队里的人去请附近的巫医了,希望这个可怜人早点脱离痛苦吧。”
  异乡人病?云泽听到了一个奇怪名词。
  美尼斯见他露出好奇的神色,低声将这种并不算罕见的‘异乡人病’介绍了一遍。
  大概是外地人,没有针对这个地方菌群的抗体,外国人很容易因为水土不服死亡,表现症状各不相同,有腹痛的,有呕吐不止的,有口吐白沫的,有头疼的,这里的人将之当成是本地神灵对外族人的诅咒,也称之为异乡人病。
  云泽怀疑这和这边的人习惯喝生水有关系,生水里那么多的寄生虫和病菌,没病都会喝出病,何况刚来的时候水土不服更容易导致身体不适。
  云泽想着白天的时候这个中年商人精神奕奕的样子,就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准备把自己的药拿出去,因为他不知道是不是对症。或许本地的医生有更好的办法。
  云泽过去的时候,那个中年商人开始出现癫痫的症状,他的侄子哭着对旁人说这几日他叔叔一直觉得头疼,一定是受到了诅咒。
  巫医也匆匆赶到,他很严肃地看了看中年人的症状,问他身边的人他今天有没有吃了不妥的东西,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又问有没有对神做了不敬的事,得到的回答也是没有。
  云泽看到巫医一只手按在对方的脑门上,闭上眼念念有词,好像在念什么神圣的咒语,其他人的表情也庄严并且神圣。
  但是最后,巫医只是摇摇头,表示这个诅咒的力量太强大了,已经深入身体内部,凭他的力量是没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