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泽:?
  说好的医治呢?
  精神疗法之后的药物治疗呢?
  但是现场除了云泽,没有任何人觉得有问题,仿佛巫医的职责就是念咒语。这太奇怪了,云泽在老祭司那边看到,他在治疗疾病的时候的确会念咒,但也会辅助以部分药物——虽然这些药物有没有效还是未知。
  巫医已经觉得这个商人没救了,其他人也是一样,商人的侄子大声嚎哭起来,这样云泽反而想要死马当做活马医。
  并不全是为了商人的性命,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不同寻常,向美尼斯这个带着特殊目的的引导者。
  这像是一场豪赌,因为云泽并不清楚商人的疾犯病的真正起因,若是放到文明社会,这种不知道病症就乱开药的行为可以说是草菅人命。但是经过巫医这种精神疗法之后,云泽突然觉得自己还是相当靠谱的。
  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开猛药,虽然他有些怀疑这是肠道内的寄生虫引起的。毕竟常年吃生水、头痛、癫痫,这三个元素结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想到这个疾病。作为npc存在的时候,云泽也是好好学习了一些医书,只是一次也没真正实践过。
  两人退回到自己队伍所在院子,他伸手轻拍边上美尼斯,展开手,让他去看自己手心一粒红褐色的药丸,然后指一指那边人群围绕的地方。
  美尼斯直接问:“您想救他吗?”
  竟一下猜到了云泽的意思,甚至比云泽自己都有信心,开口就问‘想救吗’,就觉得他一出手药到病除,一点不怀疑云泽的能力和这个药丸的功效。
  云泽点点头,他选择了一种十分温和的,能够有效缓解肠胃不适的药物,哪怕健康的人吃了也没什么关系,更不会造成商人更多痛苦。
  从这个角度上说,哪怕这个药不起作用,至少不会加速死亡。
  美尼斯不关心本国以外其他人的生死,但因为是云泽的请求,他还是找了一个守卫过来,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守卫小心捧着红色小药丸离开,去了隔壁的院子,那边的外乡人已经开始围着商人唱他们家乡一种祈福的歌曲,歌声苍茫悠远,仿佛要送灵魂还乡。
  守卫过去后,歌曲就暂停了,云泽从缝隙里看到那个商人的侄子准备给商人喂药了,其他人按住商人的手脚。
  云泽疑惑这个时代的人是不是有点过于淳朴了,陌生人拿了不认识的药过来,居然没有一个人去怀疑这个药的好坏,直接就给人喂下了。虽然商人看起来快死了,但其实还没死。
  药已经吃下了,大概半分钟之后,那边围绕着的一堆人就像是烧沸的水一样喧嚣,各种惊叹夹杂祈祷。之前跪在商人旁边的那个青年人又哭又笑,之前的巫医挤上去查看情况,其他人也都往里面挤。
  显而易见,那一粒小药丸确实发挥了作用,云泽暗自松了一口气。
  “您是可以治愈疾病的医师?”美尼斯问云泽。
  云泽摇摇头:“不是。”
  他的确不是医生,只是会根据药方配置一些药剂,所以他只是药剂师。而且他对于医生这种神圣的职业有着本能的敬畏,人命不是玩笑,一次两次就算了,他是不会考虑专门从事这个职业的。
  他没有这样坚强的心,去面对人力无法挽回的生老病死。
  不是医师吗?
  在美尼斯的概念里,每一个神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能力,有负责治愈疾病的,有负责人类繁衍的,有负责天气的,有负责粮食丰收的,有负责保护战士的等等。
  一开始他以为云泽是来自于治愈疾病的神灵所在体系,但现在他却否认了。所以他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可以拿出珍贵的药物,身边跟随着白马和白色猎鹰,性情温和不张扬,有些天真,但不愚钝,双眼如孩童一样充满了阳光,对世间一切都保有好奇心和探索欲。
  比起背负责任进入人世的神使,更像是从小娇惯长大出门游历的贵族子。
  就算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在美尼斯的眼里还是有着少年人的可爱——多可爱啊,尤其手足无措的时候。
  隔壁的院子突然传来一阵欢呼,原来是巫医宣告商人被治愈了,他不必再畏惧死亡的来临——至少这一时半刻内不必太担心。
  已经得到结果,云泽也就不再关心接下来的发展,他回到车厢里,面包已经彻底冷了。这种面包有点像是法国长棍,加入盐的面团简单发酵过就烘烤出来,外面的皮很硬,里头还算松软,越嚼越香。
  云泽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所以剩下这半个面包他还是就着冷水吃掉了。
  水是从银壶里倒出来的,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巴掌大的,表面有精美花纹,镶嵌着红珊瑚、绿松石和彩色玛瑙的银质水壶。这是一种特殊物品,每一个小时自动满水,所以用之不竭。
  这里面的水都是最高品质的可以直接饮用的水。
  他这一类的特殊物品不少,那个游戏本来也不是正经冒险类游戏,夹杂太多休闲游戏元素,所以各种神奇的物品也层出不穷,有条件的情况下,遇到喜欢的他都会买一些放进自己的商品册。
  云泽不出面,美尼斯就替云泽接受了商人的谢意——除了商人那滔滔不绝的感谢之词,还有他商队里一些珍贵的货物,有他们老家出产的一些香料和宝石,还有一套青铜酒器。
  商人想见一见自己的救命恩人亲自表达谢意,问过云泽之后,美尼斯同意商人带着自己侄子去找云泽。
  热情的商人一见面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爹妈,张开手就想给他一个熊抱,云泽冷静拒绝了这个爱的拥抱。他其实有点怕这种过于热情的人,医院里最情感强烈感谢医生的人,往往也是最有可能医闹的人,太情绪化,太不理智,以及太极端。
  “我亲爱的兄弟,这是一个贵人赐给我的酒。我出来的时候带着它,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如果我不幸死在半道上,一定要喝饱了。如果我幸运地活到回家,就把它全部喝光。如果不是你,我的小兄弟,我已经死啦,再也喝不了酒,再也吃不了肉,抱不了漂亮的女人。”
  商人带来一罐自己珍藏的美酒,把它放在车厢里:“啊,除了你,我的兄弟,别的人我连一滴都不会给他。做完这一趟生意我就回家了,我知道大地和海的神灵一定会保佑他远方的游子,让我平安地回家。”
  商人说得十分感慨,他回忆起年少时候。
  “这是我第三次出来,第一次我还是个小孩子,跟着我的祖父,一路经过三四个国家,一直到了多罗。多罗也是一个很大很大,很厉害的国家,据说有我们国家的六个那么大。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刚好遇上多罗的王娶王妃,王妃是托托克亚的公主,她坐在金色的马车上,四面垂着紫色的纱。
  “我挤在人群里,一阵风吹起了马车上的纱,真美啊。那是托托克亚最美的公主,乌黑的头发,就像月光下倒映着夜空的溪水,洁白的皮肤,是那终年不化的雪,嘴唇像是鲜嫩的花瓣,彩色的披纱笼在她身上,放射出黄金和宝石的光芒。众神为之发动战争争夺不休的爱神就是长得这样吧。哎,真美啊,我一定要娶一个托托克亚的新娘——少年的我做着这样的梦。
  “如今想一想,我一直追求着少年时的梦,把现实里的家人忘记了。是这一病让我想起来,我该回家了。谢谢你,我的小兄弟,你让我还有机会去弥补远方的家人。”
  商人表达了谢意之后就离开了,留下很多礼物。云泽也送了对方一个小礼物,是一个拇指大的白瓷瓶,里面有三粒药丸,是打虫药,可以杀死肠胃内的大部分寄生虫和寄生虫卵。
  云泽还是怀疑对方头疼和癫痫的诱因是寄生虫,就算不是,杀死寄生虫也不是什么坏事。商人大喜,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笑容回去了。
  商人走后,云泽摘下帽子和围巾,对着从头到尾不发一言的美尼斯露出浅浅微笑。他也很高兴,帮助了别人,并且获得了感谢。重要的不是那些送来的东西,而是感谢本身,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云泽存在的一种认可。
  人只有在一个社会群体中,才是有价值。告别了纸片人之后,云泽似乎找回了做人的感觉。
  美尼斯有些失神地看着那一双美丽的眼睛,像平静的大海,像晴日的天空,因为多了那一点情感,就好像宝石有了灵魂。
  这个人,与他,与他周围其他人,与这世界其他千千万万人都不一样。对比之下,美尼斯甚至有些小小的自惭形秽,因为他是带着目的地去引导他,诱惑他留在这片土地上。
  不只是为了泰锡这个国家,也是为了美尼斯自己的未来和前途,他想要通过这件事确保自己的继承者位置万无一失。
  美尼斯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云泽不是神子,对他将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这一刻,车厢外松木火炬的光照入车厢,空气中飘散着淡淡松脂的香味,车厢里的人像是温柔的一轮月亮,静静驱散了世界的黑暗。
  美尼斯突然觉得,就算不是神子也没关系,什么都不是也无所谓。他希望这个微笑起来温柔了岁月的男人留下来,留在泰锡,留在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留在他一伸手可以揽住的位置。
  那一瞬间的冲动像是小蚂蚁在心口爬动。
  美尼斯是发誓终身侍奉神灵的祭司,和能够结婚生子的世俗派不一样,他无法理解人类沉迷欲望和美色。美丽的脸和妖娆的身体在他这里就像是木雕一样,所以他也不懂这种奇怪又没有理智的冲动是什么。
  外面的人因为商人的治愈开始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橘红色的光一直照进车厢,如此热闹。但美尼斯听不见,他看着那双被火光映成蓝紫色的眼睛,几乎要醉了。
第12章
  美尼斯的小悸动没有持续很久,这一粒小种子被他深埋起来。
  他是个很理性的人,把一切归功于‘那晚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之后,就恢复了一开始的模式。不动声色的向云泽示好,向他,最高的就是他们泰锡的圣山,山上的雪水融化成溪流,溪流带来了丰盛的草原和食草动物,之后才有了最初的泰锡人。
  泰锡的先知带着他们找到这里,占卜和祈祷后,神灵应许,他们就在这里建立了国家,而现在,经过几百年拼搏,泰锡也从一个小国发展成了现在这样的大国,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土地,但是首都一直在库里。
  泰锡人拓宽了流经库里的河道,现在最大的一个主干线已经直通大海,每年都有很多商人逆流而上把商品从港口带到库里。库里有来自大海的商品,有来自荒漠的商品,有来自高山的商品……那是比漠西更加宏伟并且繁华的城市。
  原始社会的人遇水就停,顺水而居,多生活在有活水的环境,如果交通再好一些这就足以成为一个城市,文明就这样慢慢发展起来。所以美尼斯这样说,云泽一点不觉得意外,他意外的是,这居然还是个国际商业性城市。
  穿越至今,随着对这个时代了解的深入,云泽也有一些对未来的期许:
  他想要找一个适合的居住地,成为那里的合法居民。
  云泽不喜欢那种漂泊的生活,也不喜欢不安定的日子。如果可以,他想要找一个有着强大实力的国家,不必担心随时的战乱和盗匪,如果那个地方交通发达物产丰富,那便更好了。
  从这个角度看,库里完美契合他的要求。
  他还想要有自己的土地,可以种植些作物,正好他的商品里还有一些种子礼包,玩家喜欢在自己的花园里栽种植物,有花卉也有果蔬,这种休闲类商品一向卖得特别好,存货也很足。
  这些后世选种培育的特殊植物也能证明他的个人价值,不会让他轻而易举变成牺牲品和炮灰。
  是的,云泽已经看明白了。想要在这个时代活得像个人,就一定得有地位,他本身没有权势,那就需要借势,借这个时代最强大的两种势力,一个是王权,一个是神权。
  他可利用自己身上种种不凡让王族对他产生敬畏之心,然后从被压迫被奴役的食物链中脱离出来。他还需要合理利用自己身上的东西,制造一个迷惑人的假象,让人觉得他来头很大,不可以怠慢,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假借神灵名义。
  美尼斯的再三试探,云泽都看在眼里。他的不露痕迹,对云泽这种打小看电视电影长大的人来说还是很明显,两边从小接触到的信息量根本不对等。云泽知道对方是在怀疑自己是‘神使’。
  美尼斯的一切关怀备至都是基于‘他是神子’这个前提,云泽内心十分清楚,感情上却忍不住生出好感。
  “云泽啊云泽,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自己这种不该有的情感弱点害死。”云泽一再告诫自己。
  云泽还没想好自己未来的具体方向,但是一定不是医生。
  这一路看,这会儿对疾病尚没有科学的定义,很多地方疾病就是诅咒、神罚、巫术,以至于巫医不分家,一个医生往往同时兼职宗教工作者、心灵导师。云泽不认为自己可以做好医生或者祭司的工作,这两个他都没有信心。
  之前治好的两种疾病都有瞎猫遇上死耗子之嫌,要是再来一个,未必就准。知道自己是水货,还要厚着脸皮去医治人,根本就是杀人。
  而且,他要是显露出‘我就是医生’的意思,估摸着等待他的绝不是人生巅峰,更多的可能是被上交给国家,从此享受霸道帝王‘救不了某某朕就砍了你’的御医待遇。
  从自己的能力角度和安全角度出发,云泽认为最适合自己的职业还是——农民。
  哦,不,更准确的说法是‘地主’,就是自己不劳动但是有吃有喝的剥削阶级——哎,对不起祖国的教导,他最终还是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
  其实他身上还有一个大问题,是关于他这个身体的。
  云泽不知道这个身体未来会不会衰老,衰老的速度和普通人是否一致,目前看来头发和指甲都在长,而且受伤会流血,需要休息和摄取食物,和常人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准备先把这个问题放一边,以后定居下来再考虑。
  队伍顺着溪流往上游走,一直走到一个交叉口,出现了一个宽十四五米的主干河道,蜿蜒曲折,河水清澈微凉。
  美尼斯说这就是圣山的雪水所化的河的支流。
  河道两旁开始出现一些农田和牧场,有简易的灌溉系统,还有大量的田里劳作的人。他们一个个骨瘦如柴,身上什么也没穿,平民还能在腰上围一块遮羞布,他们什么也没有。远远的云泽就看到他们脸上分明的烙印,这些都是奴隶,而且是从事最累最低下工作的那种奴隶。
第13章
  “那是战场逃兵。”美尼斯看着那些人的眼神微带着鄙夷,“战场上临阵脱逃的士兵会在脸上烙印,他们在所有的国家都不能得到赦免。”
  上层社会出身的美尼斯不明白也不理解底层人的不得已,他只觉得这些人在战场逃离,就是背叛国家、背叛君主,会被神灵唾弃,世代受到诅咒。
  这是这里大部分人的想法,就算是那些奴隶本身,他们从小被灌输这种为神灵和王族服务的思想,如今被烙印变成奴隶,心里也不敢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
  美尼斯作为本土人士,他没有觉得奴隶的存在有什么不对,正如他坚信神灵的存在和自己是神族后裔一样。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基本是不可能改变的,除非他被穿越了。
  所以,美尼斯就毫不避讳地和云泽科普了一下奴隶的类型。
  奴隶大概可以分成四种,第一种既没有特长,长得也不好看,一般从事纯体力工作,种田放羊都有他们。第二种年轻强壮有一把子力气,训练成奴隶护卫或者奴隶兵。第三种是有特长的匠人或者长相清秀的男女,为主人做工或者在家里做些简单家务,类似家养匠人和家仆。
  第四种最少,要挑选美貌的男女,年纪越小越值钱,训练成专门从事床上事业的宠奴。这种美尼斯只是隐晦提了一下,因为他洁癖,把性看成是不可对外述说的肮脏事。
  美尼斯是发誓保持身心的洁净,努力侍奉神灵的虔诚神职人员。
  他这样的人不太多,大部分神职人员都会结婚生子,女祭司可以嫁入豪门,男祭司可以娶有王家血统的高贵女性。未来他们的孩子里,会挑选出有潜力的,继承自己的事业。
  这年头世袭制才是主流,无论是神职,还是奴隶的身份。
  基本上,做了奴隶这辈子都不可能翻身,而本来无辜的孩子,只要父亲这方是奴隶或母亲是奴隶,他就天然成为奴隶。
  其中大部分的奴隶来自于战败后的国家,那些皇族、贵族和反抗的居民。其次是盗匪掳走的或者人贩子从各地拐卖来的,尤其有一部分青年女人是被长相俊秀会甜言蜜语的男人骗来的。最后才是活不下去的百姓自己卖了的子女或者自身。
  奴隶想要脱籍,需要立下功劳,或者极受宠爱看中,然后他们的主人大发慈悲赦免了他们的罪,才能获得正常人的身份。除了王族的奴隶因为待遇好、机会多可能没想过成为正常人这件事,其他奴隶都渴望获得脱籍的机会。
  奴隶主们不把奴隶当同类,让他们发善心实在太难,一百个奴隶里未必能有一个有这待遇。
  如果云泽不是带着游戏里的技能和物品穿越,而是完全原身状态,那么他这样长相还不错的异族人,没有自保之力,会沦落到什么样的下场简直都不敢去深思。光是听不懂这边人的语言就是一个巨大障碍,他还没有吃的和穿的。
  极大可能,他也会沦落成奴隶的一员,被当作笼子里珍贵的野兽。
  云泽的内心对奴隶们充满了同情,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些奴隶的生存状态,无法改善他们的处境,那么一切同情都显得虚伪而轻浮。
  靠近的云泽等人被他们看到了,毕竟这么一群大活人和车队。
  他看到一个奴隶走向守在附近的一个举着青铜矛的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指了指云泽等人所在方向。那个穿着圆领上衣和包臀裙的男人举着青铜矛走过来,一脸的戒备,云泽却只能注意到对方露在外面粗壮的大腿和密密的腿毛。
  唔,辣眼睛。
  “你是谁?这里是私人农场。”短裙小哥虽然严肃,却不凶狠,脸上有毛绒绒的浅色胡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他的衣服上有简单的彩色花纹和皮革装饰,应该不是奴隶。
  “请不要误会。”美尼斯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是无害的,“我们是准备去库里的商队。会立刻离开,请放心。”
  谁知道短裙小哥却眼睛一亮:“等等,你们是商人?”
  美尼斯微笑点头。
  于是他接着问:“你们手里有来自遥远海岛的香料吗?”
  “有一点。”美尼斯说得很谦虚,其实他有一车的香料,什么类型都有一些。
  短裙小哥点点头,他还是举着青铜矛:“你们可以来两个人,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又有我们需要的,你们会得到足够的报酬。”
  美尼斯像个真正的商人那样,他抱起一些香料作为样品,和云泽一块儿随着短裙小哥进去。
  他们来到一个有很多短裙小哥的地方,他们有的拿矛有的拿盾,穿着皮绳编织的拖鞋,一对一的在训练拼杀,动作略大一点就能看到裙底风光。这里好像没有内裤这种东西,对直男来说,这一幕相当辣眼睛。
  “队长,这两个人是商人,他们的商队里有香料。”带他们来的短裙小哥和一个赤着上身露出隆起的肌肉群的络腮胡子大汉说。
  络腮胡子大汉看着美尼斯:“把你拥有的香料拿过来我看看。”
  云泽发现美尼斯是个善于聊天和收集情报的人,以香料为引子,三五句话,他们已经说到这个私人农场的主人,泰锡的三王子。
  美尼斯算起来也是王室人,但这个时候却像是真正的商人一样,络腮胡子丝毫不怀疑他。当然,络腮胡子也不傻,除了告诉美尼斯需要的某一种香料,其他关键消息一个也没说。
  说到最后,美尼斯忽然从袖子里拿出来一个青铜牌子(没有生锈前的青铜是黄偏红色),正面是双头猎鹰,背面是狮子:“我是来自库里的祭司美尼斯,大神官的弟子,伟大泰锡王的亲外甥,神灵忠诚的侍奉者。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薄娜娜香料了?这种香料通常只用来制作祭祀某个神灵的香膏。”
  络腮胡子一看这个牌子就知道是真的,他当即行礼:“您就是美尼斯大人?”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络腮胡子看了一眼云泽,云泽正准备懂眼色地撤退,美尼斯拦住他,一只手抓住云泽的手臂,半搂在怀里:“你可以说了。”
  这是不必避讳云泽的意思,但云泽一点不觉得感动,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可能在被迫站队。
  他不得不贴着身边这个人,对方的手隔着斗篷和衣物,热度却一直传到手臂肌肤上。要不是美尼斯对别的人都十分冷淡,云泽都得怀疑他是不是肌肤饥渴症。
  他真的不想听这些事。
  想一想,一个未来的大神官,一个王子,他们的秘密,是其他外人可以随便听的吗?这不是明摆着,要么云泽成为自己人,要么安静闭嘴,反正是不许成为敌人的,因为他听到了秘密。
  “沙姆王子就在这里。”络腮胡子低声说。
  美尼斯脸色微微一变,紧接着命令道:“带我去。”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泰锡有很多神灵,他们保护泰锡人的各个方面,他们的身体、家庭、事业等等。其中需要这种特殊香膏祭祀的,却是一个保护人的身体不被邪恶力量诅咒的动物神。
  沙姆一定受伤了,并且很严重。
  “云泽。”他口齿清晰的喊出云泽的名字,热气吹在脸颊上,带着那种‘口香糖’的特有清香,“阁下,我需要你。”
  云泽有些不明所以,看在一路上美尼斯的悉心照顾上,以及此刻他示弱一样的语气上,他还是点点头。
  “谢谢。”美尼斯抱了抱他,脸埋在颈窝处,鼻尖蹭过云泽的脖子。
  云泽脸红红的,心里再一次骂自己:云泽,睁大你的双眼,不要轻易放下戒备,否则你要死在这上面。
  他们去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屋子很亮,不是通风口多,而是墙上的火炬多,照得房间亮堂堂的。一进去就能闻到一股草药味,还有人在一旁捣药,绿色的汁水不断溅出来。
  那张铺着柔软羊羔皮的石床上躺着一个人,深棕色的卷发铺散开,腿上有着厚厚的包扎,此外手臂上、肩膀上、腰侧都有包扎,人是半昏迷的状态,脸色苍白没有血色,额头上全是汗。
  他的身边有好几个人来来回回,一些给他擦汗,一些拿着一个古怪的铜像祈祷,还有给他喂水的。
  “你们是谁?”旁边捣药的人跑上来。云泽这才看到,这还有个半大不小的少女,双目通红,一边说着话一边盯着他们。
  “放肆,这两位是库里神殿出来的祭司大人。”之前的络腮胡子呵斥这个少女,又对美尼斯两人说,“祭司大人,请看看王子殿下吧。”
  美尼斯走过去,还没靠近就闻到了一股怪味,他上前看了看三王子的脸,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在发烧,又扯开眼皮看了看,是昏迷状态。他从未见过一向勇武的三王子如此虚弱的样子。
  “把包扎解开,我需要看看伤口的情况。另外需要干净的毛巾和水,水要煮沸的水。殿下是被什么动物咬伤的?咬伤多久了?上一次清醒是什么时候?”美尼斯一边挽起袖子,一边连着问了几个问题。
  “是狼群。殿下,殿下是为了我受伤的。他昨晚开始发烧,身体变得很烫,一直在说梦话、抽搐,今天就……”少女再一次哭起来,她哭得梨花带雨,但无论是其他在忙的人,还是络腮胡子,都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儿厌恶。
  美尼斯心里叹了口气,他早就告诫沙姆王子,不要沉迷美色,他总有一日要在这上面摔一个大跟斗。只是没想到这会儿就出现这样的事。沙姆王子被伤得那么重,说明身边的侍卫不足,肯定是带着这少女出去幽会的时候遇上的。
  他慢慢解开包扎的地方,绿水和脓水混合在一起,这是一块严重撕裂的不规则形状口子,已经发脓,怪味就是从这里来的。
  美尼斯学过医术,巫医不分家,所有神职人员多少都会一点。美尼斯从小跟着大神官学习,他也处理过被野兽咬伤的情况,基本上,像这样严重的,并且已经导致发热昏迷的伤,会让事情变得糟糕。
  要做好最坏的准备。
  三王子是第一王妃的大儿子,也是王位的继承人,除了和他父亲一样管不住自己贪好美色的心,其他方面一直堪称众王子表率。他同母弟弟四王子也不错,只是性情过于温厚了一点,作为辅助的王弟很合适,作为继承人就差了一点。
  如今泰锡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八面,其实危机四伏,需要一个英明果敢的君主。
  美尼斯选择了一个政治合作伙伴,就是沙姆王子。
  沙姆王子不能死。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