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奚沉吟片刻:“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羌皇后有一个孩子,因身体柔弱自从生下来以后便送到其娘家照顾修养。羌皇后行事十分低调谨慎,是以这个孩子的存在鲜为人知,但是那孩子虽然身体差了些许,却是一个不世出的神童。】
  宓奚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
  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并且有了他的行踪,那他尽可派人将其带往燕赤当做人质,以此要挟俞谨和羌梓童。另一方面,若是宓奚能够对这个孩子加以培养,或许他此后或许就能成为宓奚的一大助力。
  简毓提供的这两个消息,直接完美解决了宓奚的顾虑。
  宓奚猛然起身,找来玉珏:“派人去拦下方才去送信的人马!”
  玉珏也不多言,立刻就去办了。
  简毓望着宓奚的背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是她知道的最后一个秘密了,原本她已经决定不再插手朝政,为的就是到时候能够更好地脱离皇宫,但是她却还是没能做到视而不见。
  也罢,说完这个秘密,她对于宓奚来说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
  在皇宫待的这些日子,她也确定了宓奚并不会出现失控的迹象,今日宓奚突如其来的表白固然令她心动,但更多的却是惶恐。
  明明知道在一起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每当看见他,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
  再待下去恐怕就是越陷越深,再也舍不得走了。
  简毓想,是时候离开了,越快越好。
  所幸宓奚收走的银子并不是全部,她还私藏了一些,足够支撑她生存上好一阵子了,她也规划好了离宫后该如何维持生计。
  宓奚今夜依旧独自歇在御书房内,简毓在床榻上辗转反侧,一夜未眠。
  天亮时,她爬起来叼了一块布,将一些衣物收拾包扎好,又从树根底下刨出了私藏的银两。
  将银子点清后,简毓将其全部放到了包袱中,然后将包袱藏到床榻角落。
  紧接着她悄悄摸去了驯兽所,找到两只狼崽所在的地方。
  为了方便控制,福福和惜惜被关在不同的地方,简毓将路线记下,又赶回了都梁殿。
  接下来只要养精蓄锐,等待时机便可以了。
  简毓躺回床上,无聊地打了个滚,望着头顶的帘子,默默地跟所有一切道别。
  再见了,我的床,再见了都梁殿。
  她望向云蔚云笠的方向,轻声默念:
  江湖路远,云蔚云笠,我们有缘再见。
  好不容易到了晚上,简毓早早命人熄了灯,等所有人都退下后,留下告别的字条,随即从开了缝的窗边一跃而出。
  她背着包袱在长街上一路狂奔,熟练地躲避着巡逻的守卫,很快来到了驯兽所。
  那看守笼子的侍卫恰巧正倚在门边打瞌睡,简毓一边念叨着天助我也,一边从他腰间取下钥匙打开了笼子。
  福福跟着她轻手轻脚地离开笼子,等简毓想要故技重施去找惜惜的时候,墙外突然亮起了灯笼,一阵吵嚷声传来。
  “……不见了,赶紧去找!”
  “你去那边,驯兽所也找找!”
  我靠,这么快就被发现了,简毓心中狂跳,左右张望了一下,那看守笼子的侍卫也有了被吵醒的迹象。
  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之间,简毓瞬间做出了决定,她带着福福沿着墙角往勘察好的方向跑去,躲开所有人和火光,一直往宫门外的方向跑去!
  对不起惜惜,我来不及带你走了!等我以后再来找你!
  自己虽然逃走,但她确信宓奚不会苛待于惜惜。
  一黑一白两个身影在宫中尽力狂奔,将所有一切都甩在身后,简毓感觉自由的风声在耳边呼啸。
  宫门虽然已经全部落锁,但是简毓找到了一条别的路,那就是从冷宫的墙角处有一个极小的洞口,从那里就可以跳到后巷,然后就可以顺着水道出去了。
  只不过现在的天气寒冷,简毓望着黑漆漆的水面,一咬牙,跳了进去。
  福福也随着跳进水沟,懂事地驮着简毓往宫外赶去。
  简毓把脸埋在福福的颈窝处,透过那些许温柔的皮肤,不知怎么眼睛有些许酸涩。
  她回头最后望了望夜色中高大的宫闱建筑,远处亮着灯火,人声隐隐绰绰地随着夜风飘过来。
  再见,宓奚。
  她搂紧福福的脖子,努力划动四肢。
  没过多久,福福就载着她上了岸,两只站在岸边将身上的湿漉漉的毛都抖干净。
  简毓感到身上没由来地沉重,猛然想起自己身上还缠着包袱。
  ……失策了。
  她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怪不得方才福福划水这么吃力呢。
  惜惜也没有带出来。
  她最后深深地望了一眼皇宫。
  宓奚的动作真是太快了,若是方才她不果断地逃跑,恐怕不等救出惜惜,她们几人就都会被抓住,要是让宓奚有了防备,恐怕之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简毓狠狠搓了一把脸,逼迫自己将所有情绪都抛在脑后,带着福福往前走去。
自由
  简毓一路逃离了京城,靠着从宫中带出的盘缠生活,日子倒也不算太差,虽虽然简毓还变不回人形,但是她可以发动兽王之力号召其他动物为她效力,倒也能够许多麻烦。
  她并没有什么目的地,于是便一边打听这个时代的风景名迹,一边慢悠悠地游玩。
  越是远离京城,就越是远离繁华喧嚣,人类的群落散布在山水旷野间,越发显得俗尘简朴、回归自然。去到不同地域,风土人情也各有不同,与在宫中的日子简直大相庭径,一时之间让简毓觉得无比新奇。
  此前离宫之时只顾着逃亡,根本没有闲心欣赏沿途景色,如今她换了个心境,这才能够好好地感受这个世界。
  现今天下疆域大部分都归宓奚统治,由于他对兵权的掌控极为重视,将大部分的兵力都握在手中,再加上胥黎、秦拓二位将军的威名响彻四海,还提携了几位新将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亦能平息各处战争。
  是以当今局面比起之前七国割据的时候好上不少,虽然仍然有一些脱离控制的敌军和贼寇生起事端,但也掀不起什么太大的风浪,宓奚要解决他们也只是时间问题。
  简毓本来惦记着惜惜,想要找个机会再溜进宫中去把她救出来,但是还未靠近京城,简毓就发现附近的守卫和巡逻的士兵比之前增加了一倍不止,显然是宓奚因她离宫之事加强了防备,意图用惜惜引她自投罗网。
  简毓不得不咬咬牙,放弃了原本的想法。
  她知道宓奚不会对惜惜怎么样的,既然要用惜惜当做诱饵,那他就必须善待惜惜。
  惜惜是个聪明孩子,简毓之前就狼崽子们说过自己以后离宫的打算,如果惜惜能够想办法逃离皇宫,它肯定会到约定的地方来找她们的。
  实在不行,等过阵子宓奚找不到她死了心、放松警惕的时候,她再回去找惜惜。
  就这样盘算一二,简毓彻底放了心,带着福福四处游历,哪里有好玩的就跑到哪里,十分潇洒自由,没过半个月,她就把宫中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了。
  问宓奚是谁?不记得,不知道。
  福福越发长得彪壮了,不知道是不是狼王的基因太过优越,就算还未成年,他也有四个简毓那么大,身姿挺拔,威风凛凛,那双湛蓝的双眼深邃而锐利,犹如雪上顶上最凛冽的寒冰一般。
  竟和宓奚有几番神似。
  呸呸呸,想什么呢!
  简毓晃晃头将脑中想法打消,卧在福福背上,让它带着自己往代国走去。
  代国自被李怀接手治理以来,便一直在修建一个叫作“朝新渠”的重大工程,如今它虽然还未正式完工,但也已经开始体现出作用了。
  朝新渠将原本被连绵山脉阻隔的河流引到了常年无水的干旱之地,以此解决了一地洪灾泛滥和一地无水可用的问题,同时造福了燕赤、代国、云国三个国家,这也是宓奚统一六国选择从代国入手的原因,不仅是为了报为质之仇,更是因为他要打通三国,修建朝新渠,以此保障接下来的征战。
  早在晋、阮、北襄三国动手之前,朝新渠改造的出来的田地就已经能够种植粮食了,由于土地肥沃,所以作物都获得了丰收,宓奚选择跟他们打,就是因为有充足的粮草支撑。
  寒冷的冬季过去,春日渐近,亦是播种的季节,简毓便想去代国看看十里青禾的壮观景色,并且当初她和惜惜所约定相见的地方,就是朝新渠,她想去看看惜惜到底有没有从宫中逃出来。
  只是过去了近三月,宓奚似乎还是没有放弃寻找她,甚至还将搜索的范围从京城扩大到了燕赤全国,连云国和代国都出现了侍卫们的踪迹。
  简毓带着福福两者目标过于明显,好几次都险些被发现了,她不得不放弃走大道,专门往密林里面钻,就是为了避开宓奚的耳目。
  一边走,她一边担忧,宓奚的执着超乎她的预料,若是他不肯放弃自己,那么必定会派人对惜惜严加看管,不会给她出逃的机会。
  走到半路,简毓遇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神女降临在她面前时,她险些以为自己看错了。
  幸好她们身处远离人烟的密林之中,不然以神女降世的阵仗,恐怕会引来许多人,到时踪迹就该暴露了。
  神女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了简毓。
  “这里面是湫的残存意识,也就是你前世的全部记忆,我已经将她放在镜湖中加以净化,现在我将她交给你。”
  面前的瓷瓶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简毓伸手接过:【……就是说,湫已经不在了吗?】
  “她一直都在,她就是你的一部分,只不过接不接受她的存在,只在于你。”
  简毓有些恍惚,沉默须臾后,她还是忍不住问道:【那宓奚呢?戚晏的灵魂是不是也净化完全了?】
  “宓奚的灵魂已经融合为一。”
  不知道怎么,简毓心情有些繁杂,她将瓷瓶放在背上的小包袱中:【多谢神女。】
  神女瞧见她的动作,也不多言,点点头,继而化为一团虚芒消失在林中。
  夜晚简毓坐在河边的大石上,将那小小的瓷瓶对着圆月,看了很久很久。
  透过薄薄的瓷壁,她能够看见其中有一团小小的光点,其中包裹着一只蜷缩着的小狐狸的虚影。
  福福立在他身侧,轻轻用头碰了碰她的额头,然后伸舌舔了舔她的脸颊。
  末了,简毓轻轻叹道:【我非我,然我亦我。】
  翌日清晨,一只黑影在林中奔袭,它的背上驮着一位身着粉群的娇俏少女,
  肤若凝脂,明眸善睐,如同缎子般的长发被一枝梨花盘在耳侧,她未着鞋履,两只雪白的脚丫沿途点过灌丛中的花朵,不时发出清脆的笑声。
  山野间的野兽与鸟群皆纷纷为这不知何时降落在人间的仙子侧目。
  她像是这世间最自由的精灵,以朝霞为纱衣,以露水为装点,比旭阳还要明丽三分,比花朵更为娇艳柔美。
  终于恢复了人身的简毓伸手环抱住福福的脖颈,将小脸埋在它的毛发中。
  “福福,冲呀!”
旧友
  又过了两日,一人一狼终于赶到了代国朝新渠。
  简毓牵着福福行走在经由荒山改造的梯田间,尽量避开耕作的农人们,慢悠悠地散着步。
  如今入了春,四处的桃花都开了,被清泠泠的春雨一浇,就变得湿润娇嫩。简毓摘了一枝桃花捏在手中,顺手掐了一篇花瓣送进嘴里,细细咀嚼着。
  细雨油润,似一层薄纱笼罩在她身上,不知不觉将简毓身上的衣物浸透了,但是简毓却不觉得难受,反而几分惬意。
  微风轻抚而过,简毓伸了个懒腰,想着接下来要去附近的酒楼里吃点好吃的。
  远处有个人正催着老牛拉犁,那牛仿佛不愿意听他的话,任凭鞭子抽打在背上,死活不肯往前走。
  简毓觉得有趣,停下来多看了一会儿,越发觉得那牛仿佛跟自家主人不熟似的。
  过了许久,那牛还是不肯走,简毓想着牛这类的牲畜太过有灵性,或许是因为感受到了福福的气息所以害怕,于是她便带着福福悄悄绕开了。
  不知怎么,她隐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此处毗邻燕赤,两地之间仅仅有一江之隔,但她在这朝新渠附近却没有看到这一路上遍布的玄衣侍卫。
  宓奚居然没有想到往这里派人搜寻。
  虽然奇怪,但简毓却没有过多纠结。
  或许是宓奚终于放弃了寻找她也说不准,简毓忽略内心深处一闪而过的怅然,继而带着福福从田埂经过。
  福福的体型太大,毛发乌黑水滑,在一片片绿油油的葱郁中十分扎眼,是以简毓不敢多多驻留。她不抱什么希望地沿着田埂寻找了一圈,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现惜惜的踪迹,只好叹了一口气,准备回到树林中去。
  忽然,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黑影,简毓还未来得及看清,福福就抬步护在简毓面前,湛蓝的双瞳紧盯着那黑影,表情凛然。
  黑影朝着她们奔来,移动速度极快,福福的表情一瞬间从肃穆变成了惊喜,难以抑制地低声“呜”了两声。
  来者居然真的是惜惜!
  惜惜的模样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简毓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它,如同它认得简毓一样。
  “惜惜!”
  简毓一下扑在惜惜的怀中,揉搓着它的脖子上的毛发。
  宓奚果然没有亏待它,将它养得很好。
  简毓在心里给宓奚记了一功,然后抱着惜惜嘘寒问暖:“你怎么逃出来的?逃跑的时候还顺利吗?有没有人伤到你?”
  惜惜告诉简毓,自从她从宫中逃跑之后,宓奚就戒严了宫中各处,还派了三倍的人手看住它,所以它一时找不到机会逃跑,不过后来有一天,宓奚忽然将看守的人撤走了大半,似乎是放弃了拿它当诱饵的想法,所以它就趁机直接出逃了。
  喜悦占据了心扉,简毓也没细思其他,连忙带着两只狼崽回到树林。
  她们三个的目标太大太显眼,为了不引人注目,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就在简毓带着狼崽离去的时候,她没有看到,那个一直在和老牛较劲的农民立刻直起了腰,默默注视着她离去的背影。
  傍晚时分,简毓将两只狼崽子留在树林中,自己一人前往城中酒楼买饭菜。
  因她长得貌美,一路上的人都纷纷投来目光,时不时发出感慨和窃窃私语。
  简毓不管他们,掂了一下袖中的钱袋,跨进了一家看似十分繁华的酒楼的大厅。
  “店家,将你们家的招牌菜肴全部给我做一份,我要拿走。”
  清脆的声音响起,小二先是看到简毓姿容倾城,然后才看到她手中的金珠,反应过来这是一位出手极度阔绰的贵客,立马上前谄媚迎合,引着简毓先在空桌旁等候,这才往后厨去。
  不少酒客都立刻注意到了这个明艳动人的小女子,忍不住默默关注着她的举止。
  她竟然是独身来到此处,身边无一人相伴。
  且不说她的姿容不似俗物,便只是看她身上的衣物,便可知此人出身富贵,颇有财银。
  偏偏她还是独身一人出门游荡,看起来纯洁天真,全无防备之心,毫无疑问是一只令人垂涎的肥羊。
  简毓自顾自地斟了一杯热茶,双手捧着啜饮,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无数双眼睛盯上了。
  小二很快将几个油纸包送到简毓面前:“客人,这是您点的东西,请拿好。”
  那黏在简毓身上的目光令她不适,简毓敛了笑容,略一点头,接过提绳便走。
  谁知还未走出酒楼几步,她便看见前头几个壮汉堵住了路,猛然回头,竟也有人往她这边逼过来。
  简毓暗道不妙,攥紧了手指,往侧旁后退几步。
  这些人竟然敢在这等繁华之地就动手,当真是不怕死。
  她第一次遭遇这般情形,虽有些紧张,却并不害怕,狼崽就在不远处的林子中藏身,只要她发出号令,它们便可以过来保护她。
  只不过那样的话,或许就会暴露踪迹了。
  就在她心下犹豫的时候,那逐渐逼近的壮汉忽然发出一声痛呼,继而仰倒在地,蜷缩着身子在地上打起了滚。
  一抹红影似乎是从天而降,不过几个起落,那几个壮汉便全部被撂倒地上,抱头的抱头,护腿的护腿,不住发出“哎呦”之声。
  “尔等宵小之辈,竟敢当街行凶,简直目无王法,真是该死!”
  等那人站定,简毓才看清了此人的长相:“梁……梁抒?!”
  一袭红衣的梁抒正冷眼看着地上东歪西倒的恶霸,忽然听到这个少女叫出了她的名字,也露出诧异的表情:“你怎会知道我的名字……你是?”
  她细细打量着这个看起来娇弱纤细的美人儿,十分确定两人之前从未见过。
  简毓却几步跨上前,抓住她的手:“梁抒!真的是你呀!”
  误打误撞,简毓居然在异乡遇见了从前的熟人,一时间惊喜不已,附耳将自己的身份告知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