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灵异小说 > 寂寂有笙 > 第49章
墓碑上,刻上了她从未叫过的名字——景笙。
她不知道她做的是否正确,但她确实坚定不移、自作主张的换了。
五月的时候,余笙住院拆了右手臂埋了一年的钢针。
右手臂又要被束缚一个月,余笙又回到车祸住院那会儿,吃饭穿衣都需要沈书寂帮忙的时候。
余笙时常都在想,沈书寂的年纪与她一般大,却总是那个保护她,照顾她的角色。
“阿寂,你怎么这么好呢?”
“这么好是多好?”
“非常非常的好。”
六月份,余笙的手恢复自由,景萧找到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余笙没有做任何心理准备,跟着景萧到医院,看到病床上的老太太后,余笙心脏跟着咯噔了一下。
老太太的后辈儿都在,余笙站在病房门口,有些局促。
“奶奶,笙笙来了。”
景萧把她拉到病床旁,老人皱皱巴巴的手朝她伸了过来。
余笙听到她轻声呢喃:“娆娆。”
景萧在一旁纠正:“奶奶,她是笙笙。”
“笙笙。”老太太轻轻的唤了一声,手无力的垂落,余笙在那只手垂落前,伸手握住。
老太太的手有些凉。
“娆娆。”
余笙想,这只手,应该是景女士想握的。
“奶奶情况不是很乐观,医生说她没多长时间了,偶尔她清醒的时候,会说到姑姑,也会说到你。”
余笙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她和老太太并没有感情,可是心口还是会酸涩。
这三十来年的光阴,好像一下就过去了,如果老太太还清醒,余笙很想问问她为什么。
一周后,老太太走了,余笙终究是没有问到为什么。
葬礼办完,景萧又找了一次余笙。
他说,她婚礼的时候,老太太也去了,没看到她人,盯着她的结婚照看了许久。
景萧离开的时候,留了一个信封给她。
余笙没有拆,也没有拆的必要。
那段阴暗的日子终于过去,迎接她的,就是一个彻彻底底光明的未来。
是结束,也是新的开始。
——全文完——
番外
人生正轨
上学、毕业、进余氏、结婚,是余笙从十二岁开始就被定好的人生轨道。
结婚后边本应该是生孩子,没想,中间穿插了离婚这一个插曲。
曲折几年,终于也是进行到生孩子这一步。
余笙没有刻意准备,沈书寂对这事也并不上心,倒是沈书寂母亲总是有意无意的提及。
直到余笙的例假推迟一周,到医院检查后,两人才知道已经怀孕。
余笙听到医生的话,第一反应是回头看向站在身后的沈书寂。
她本来对生孩子这事没什么感觉,可能因为以前发生的事,她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孩子。
可是当她知道肚子里,有一个流着沈书寂一半血的结晶的时候,她的双手竟止不住的颤抖。
身后的沈书寂捏了捏她的脸,微微弯腰握住她颤抖的手,笑道:“沈太太,咱们回家吧。”
他太过于冷静,余笙止不住胡思乱想。
两人回到车上,沈书寂在驾驶座坐了好久没有动作。
余笙侧头,小声问:“怎么了?”
沈书寂摇了摇头,依旧冷静。
车子驶出昏暗的地下停车场,驶向明亮的世界。
余笙望向车窗外,脑子里的思绪翻飞,她在想,他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孩子,或者他对她的喜欢,已经没有以前那样热烈了。
一路上,沈书寂都很沉默。
到老宅后,余笙解开安全带,侧身想开车门,被他一把拉住手腕。
“笙笙。”
余笙被他拉进怀里,他的拥抱很轻,像是一片羽毛飘到身上一般。
他停顿了好久,才又继续说:“笙笙,这一路我想了很多,有开心、有期待、有担心、有害怕,甚至是害怕居多。”
余笙听出他语气里的颤抖。
“其实从你提要孩子这件事起,我一直都会很担心,担心你会受苦,担心一些我无法掌控的事,这些事要是与你无关,也就罢了,但是要发生在你身上,我无法承受。”
余笙抬手轻拍着他的后背,眼角有一滴泪滑落。
一向沉着冷静的沈书寂,总会在她的事情上方寸大乱。
三十三岁那年,余笙生了一个小朋友,姓沈的小朋友。
之前总说不喜欢小孩,但真正的看到他,看到他被高大的沈书寂抱在怀里,小小一只,看到沈书寂脸上的温柔,她还是有一种很圆满的感觉。
小时候的经历,让余笙忍不住对他加倍的溺爱。
但沈总不这么想,在他的想法里,小孩,特别是男孩,那就的散养,随便养。
包括沈昱珩,也散养成小皮猴,老宅后山的土都被他翻了个遍。
小朋友继承了爸爸的基因,余笙生他的时候遭了不少罪。
沈书寂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起余笙生产的时候的样子,对他溺爱不起来的原因,这也算是其中一个。
小朋友第一次会笑,小朋友第一次会叫爸爸妈妈,第一次会走路,都会得到余笙的表扬奖励。
因为她小时候没有,所以她想加倍的给他,她一直在努力学习,学习成为一个好妈妈。
她也一直在努力,努力让小朋友学会勇敢,勇敢的站在人前,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幸好,他有一个从小就生长在幸福家庭的爸爸,他会把他教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
沈书寂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一直都非常的招桃花。
大多数的桃花,沈书寂都会亲手掐掉。
但偶尔也会有不长脑子的人,在沈书寂那边无法下手,会悄悄的找到余笙宣战。
“笙笙姐,你和阿寂年龄一般大吧,你要知道,女人总会比男人衰老得快一些,等你人老珠黄了,他还一枝花呢。”
余笙看着眼前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忍不住发笑。
可是二十岁来岁,真真是花一样的年纪。
余笙不由得想到自己的二十来岁,枯燥乏味的工作、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现在细想起来,那些最好的日子,好像都被她浪费掉了。
“笙笙姐,要不你把阿寂让给我,我比你年轻漂亮,比你有活力,比你有趣。”
₱₥余笙想,她可真是勇敢啊!
余笙起身走到小姑娘身边,笑着问她:“你喜欢他什么呢?”
余笙脚上穿着高跟鞋,站在穿着白色帆布鞋的小姑娘身边,高出小半个头。
“他长得好看。”
可惜,好看是沈书寂最不值得一提的。
余笙低头翻出手机,找出沈小朋友的照片,放到小姑娘眼前:“你看,这是他的儿子。”
小姑娘眸子里的光暗了暗,不可思议的问:“你们有儿子?”
余笙收起手机,脸上泛起温柔的笑,“嗯,上幼儿园啦,他最喜欢他爸爸。”
“我以为……”
余笙开口打断她:“如果一个男人,因为你年轻漂亮、有活力、有趣喜欢你,你反而不能选他,因为永远会有人比你年轻漂亮、有活力、有趣。”
小姑娘走后,余笙回到休息室,看着化妆镜里的人,妆容精致、风情万种。
可是刚刚小姑娘的模样,也让她忍不住的向往。
余笙翘班去了沈氏,到沈氏的时候,沈书寂正在开会,薛青辉看到她,愣了好几秒才把她认出来。
余笙坐在沈书寂的位置上,打开桌面上的笔记本,笔记本提示输入密码解锁,余笙输入自己生日,竟然还真的解锁了。
电脑屏保是她抱着沈小朋友的照片。
余笙思绪突然闪回拍照的那天,不仅仅是她和沈小朋友在笑,镜头背后的沈书寂,也一样的在笑。
余笙带着鸭舌帽、口罩,身上穿了一件鲜绿色的宽松衬衣,衣袖被翻折至手肘处。
一条橙色的工装裤,裤脚挽到小腿处,露出一截白皙的皮肤。
脚上是和裤子一个色系的平底高帮帆布鞋。
不就是青春活力吗,她也有!
沈书寂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到位置上的脑袋,弯了嘴角,放轻脚步走了过去,轻轻的敲了敲办公桌。
余笙摇头,看到是沈书寂,站起身。
沈书寂取下她的帽子、口罩放到一旁的桌上,扶着她的腰将她搂进怀里,低头看着她化着淡妆的脸,轻声问:“怎么过来了?”
“刚刚有一个年轻漂亮,有活力又有趣的小姑娘找到我,说喜欢你。”
“嗯?”沈书寂挑眉,将她搂的更紧一些。
“我来试试你喜不喜欢这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