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灵异小说 > 小农女种田发家记 > 第7章
  所以她必须要会识字和算账,才能让她往后展现的才能都理所应当。
  字她当然是认识,帐也会算,且比任何人算的都快。可她全家都是文盲,她也不过是个三岁的奶娃娃。若平白无故的能识字算账,怎么都说不过去。
  那么,要如何才能识字呢?
  去私塾念书不太现实。就算沈家人再疼爱她,也不可能砸锅卖铁的送她去私塾。毕竟,她是个女娃娃,家境又贫寒。
  世俗不容许此时的她去学堂。
  “有了!”沈杳眼睛一亮。
  吴婆子刚抱着一摞烂菜叶子过来准备喂鸡,就见孙女一惊一乍的,还以为出了什么事,那你问道:“有什么了?”
  “没,没什么!”
  沈杳心虚的笑了笑,忙转移话题:“奶,咱家这鸡是不是都有一斤重了?它们什么时候能下蛋啊?”
  “一斤不止了,估计再过一个月就要下蛋了,囡囡馋鸡蛋了?”
  沈杳抿了抿嘴,倒像个馋嘴了孩子。
  “等母鸡下了蛋,就每天都煮个鸡蛋给囡囡吃!”瞧孙女的小模样,吴婆子心里发酸。孙女是她一手带大的,说到疼爱,这个家她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可她们囡囡就算模样生的再好,常年的营养不足,使得她头发稀少且发黄,叫她瞧着心疼。
  去年她就捉了五只小鸡,运气不太好,五只鸡里有三只都是公的。剩下的两只母鸡下蛋也不勤快,好几天才下一次蛋。那鸡蛋自然都是攒起来卖了钱,换了油盐。
  好在今年母鸡多,二十只鸡里有十六只母鸡,两个孙女喂鸡也喂得好,估计再过一个月就要开窝下蛋。到时候她就大方一回,给孙女煮鸡蛋吃。
  扔了烂菜叶,吴婆子又去了后院摘菜,沈杳又计划着学习识字的事儿。
  学堂是去不了,但她可以跟司家的小孙子学。
  说起司家,那可是大柳村唯一识字的人家。
  听说司家的老爷曾是朝廷命官,因不愿与奸臣为伍,才辞了官告老还乡。也有说是司家的老爷得罪了了不得大权贵,在京城里做官做不下去才回了祖籍。
  且不管哪种说法是真的,司家老爷有学识这点错不了。而他的小孙子司玄知,自小就受他启蒙,如今已熟读诗书。
  在沈杳被吴婆子称为神童前,大柳村已经有了一位神童,正是司玄知。
  司玄知年方七岁,平日里虽不怎么出门与村里的孩子们玩耍,可七岁的年纪到底还是个孩子。
  三岁的孩子找七岁的孩子玩,不过分。
  到时候她就以寻司玄知玩的名义去司家,再找机会跟着学认字。
  她甚至想,若到时候司玄知不教她,她就撒娇卖萌。反正她才三岁,可以没脸没皮,甚至不讲道理。
  若连此法也行不通,那就从长计议。
  反正这字,她是识定了!
  等沈杳一番计划好,沈老三也提着肉和豆腐回了家。
  自先前的南瓜尖和辣椒叶,如今沈家的饭菜多由沈杳来指挥。只是今日做的肉菜,吴婆子想着沈杳才见过几回肉,可不能交给两个娃娃将肉糟蹋了,便亲自做起了晚饭。
  一斤的五花肉肥肉占了大半。吴婆子先是剔出肥膘,将余下肥瘦相间的五花一分为二。一半用盐腌制后装进了小陶罐里,另一半则切成了小块和一丢丢的肉丝。
  单独剔出来的肥肉全部炼成了猪油盛了起来,炼完油的铁锅沾着油,可舍不得清洗,也无需再另外放油,直接倒入肉块煸炒。等肉块冒出油脂,表面微焦时加酱油调色。再倒入清水,姜片和切成小块的豆腐炖煮。
  莴笋早已老成了种子,到时候还有几颗种的晚的芥菜笋可以炒来吃。
  芥菜笋削去表皮,切成细丝,与肉丝同炒。沾了肉味的芥菜笋,可是鲜美无比。
  一大盆豆腐烧肉,一盘芥菜笋炒肉丝,还有一盘晚上吃剩下,中午接着吃依旧剩下,齁死人的腌咸菜。
  饭菜刚刚端上桌,沈杳的肚子就不争气的交了起来。本来就饿了的她,一闻着肉味,只觉得饿的更狠了。
  等一大家子全部坐好,沈杳终于按耐不住的捧起了碗,先扒了一口杂粮饭。
  长辈们还没动筷子,她当然不好意思去夹肉,基本的餐桌礼仪她还是有的。
  可沈家苦惯了,难得见到桌上有肉,反而都不去夹肉,只吃配菜。
  吴婆子和沈老头想的是,他们都老了,这肉该给子孙们吃。三兄弟和两个妯娌想的是,他们为人子为人儿媳妇,好东西自然该先紧着爹娘和自家男人。而两个孩子想的是,大人们还没吃,他们也不能吃,不能没规矩。
  就这么你让我,我让你的,扒了好几口饭下去也没人动肉。
  还是吴婆子看不下去,站了起来给每个人碗里都夹了一块,大声的道:“我特地给肉块切的小,一人一块总是够分的,让来让去的做什么?传出去别儿个还以为老婆子我吃独食,烧了肉光自己吃不给儿子媳妇吃。吃,都吃,没得叫人家以为我虐待你们!”
  吴婆子的语气听着不好,像是在数落,在怪罪。可她心里却是心疼这一大家子。明明人人都够吃上一块,非要让来让去,叫她看着来气。
  她忘了,一开始她自己也在让的,她想让给老头子和儿孙们吃。
  “奶~好吃,真好吃,还是奶做饭好吃!”沈杳嚼着五花肉,只觉得好吃的快要哭出来。
  “这是肉,能不好吃吗?就算只拿白水煮,它也比青菜好吃!来,好吃我们囡囡就多吃点。”吴婆子将自己碗里的那块肉,夹给了沈杳。
  哪知沈杳也给吴婆子夹了回去:“奶自己吃,奶吃了会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囡囡已经尝过肉的味道了,奶也该尝尝。刚刚您都说了,一人一块,不能让来让去,您跟爷爷是一家之主,要说话算数!”
  “奶老了,牙不好,咬不动。囡囡帮奶奶吃,这豆腐软,也沾着肉味儿,奶奶豆腐。”吴婆子又要将碗里的肉给沈杳夹过去。
  沈杳倒是手快,端起碗就护到了怀里,不给吴婆子下手的空隙。
  “你个老婆子,真是越活越回去。这是囡囡的孝心,你非推三阻四,让你吃就吃了!”
  沈杳抱着小碗,一个劲的点头:“等我长大了,会赚很多很多钱,天天给爷爷奶奶买肉吃。还有我爹娘,还有大伯跟大伯娘,还有三叔,还有堂姐!”
  小人儿说的认真,吴婆子红着眼:“好,好,老婆子我啊,等囡囡给买肉吃!”
第13章
  菜园里的瓜果早已落了花,结了果。
  西红柿还未成熟泛着青,嫩黄瓜也还不到筷子长。
  给菜浇完了水,吴婆子想了想还是从藤架子上揪下两根黄瓜来。
  归了家,吴婆子从篮子里摸出黄瓜到井边洗了,再递给姐妹两。
  一口咬下去,脆嫩多汁。
  就是太嫩了,带着股青气,还有一丢丢涩嘴。
  小姐妹两黄瓜刚吃完,张花就来喊沈红梅去玩。沈红梅本想带上妹妹一起,却被沈杳摇头拒绝。
  她一会儿,得去司家。
  沈家的屋子在村里的最里头,靠着山脚的低处。司家的宅子,也不在村中心,而是靠外沿的高处。
  沈杳迈着小短腿,吭哧吭哧的爬上了坡,等到了司家的门口,才蹲下来喘气歇息,顺便打量着司家的宅子。
  司家的宅屋虽不及城中那般有个几进几出,修的却也宽敞漂亮。用的是青砖,盖的是绿瓦。门头的青砖上还雕着各种瑞兽和花草。
  这样的宅子,在大柳村可是独一份,与那些黄泥房子一对比,说不出的气派。
  等歇的够了,才迈进司家的门。
  乡下人家,白日里只要有人在家,大门都是敞开的。
  沈杳刚踏进门,还未出声询问是否有人,就瞧见院子里正在浇花的司老爷——司淮真。
  司淮真身后扫地的老者,沈杳猜想,大抵是他们家那陈姓奴仆。
  “司爷爷好,我是沈家的囡囡,我来找玄知哥哥玩。”沈杳先是见了礼,笑着说明来意。
  沈家的囡囡,他在路上倒是遇见过两回。小丫头长得讨喜,又懂事知礼,嘴皮子也是个利索的,村里人都夸这丫头。
  只是来他家还是头一回。
  听说这小丫头平日里也不大与别的孩子一起玩,今日竟来寻他孙儿,倒是难得。
  他那小孙子也是个清冷的性子,不爱出门。整日呆在屋里看书,他瞧着也揪心。孩子就该有孩子的朝气,合该多出去玩玩,总呆在屋里人都快要发霉咯。
  早前倒是有几个孩子来寻过司玄知,司玄知虽也不曾驱赶,却总板着个脸,也不多话,更不与别的孩子玩那些小游戏。
  久而久之,便再也没孩子来寻过他。
  司淮真不是没劝过,奈何孙子根本不听,依旧日日窝在书房里。为此,他都快愁出个心病来。
  今日沈家囡囡难得主动来寻他,他可莫要给人小姑娘摆脸子。
  司淮真亲自将人领到了书房,又千叮咛万嘱咐的让孙子莫欺负了小姑娘。
  她才三岁,该让着些。
  司淮真出去后,沈杳才认真打量起案桌前的司玄知。真真是貌美的小正太一枚,只是身上的气质不太符合年龄,过于老成。
  走到案桌前,瞄了瞄桌上的书籍,心中窃笑,嘴上却是甜甜的道:“玄知哥哥,我山脚沈家囡囡。”
  司玄知侧目,见眼前的小团子生的粉嫩可爱,确实讨喜。就是头发不多,微微泛着黄,不似他的头发那般乌黑。
  瞥完沈杳,并未给予半点回应,又回过身去看书。
  ???
  沈杳气闷,这小子不大懂礼貌,竟然拿她当空气。
  而司玄知想的是,才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能跟他玩什么?年纪小也就罢了,还是女孩子,最是不讲道理又爱哭闹,麻烦的要死。
  若是不小心把她弄哭了,他连哄都不会哄,到时候他还要怎么看书?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搭理她,她觉得无趣了自然就会离开。
  这样做虽免不了要被爷爷一顿训,可一顿训斥换日后长久的安宁,值!
  可司玄知想的还是太天真了些。
  沈杳是抱着决心来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岂会这么容易就放弃?于是伸出小手,手上握着的是她来前特地掰下的半根黄瓜:“请玄知哥哥吃黄瓜,香,还解渴!”
  “你自己吃,哥哥不吃!”被湿漉漉的大眼睛盯的不好意思,司玄知难得的回应了一句。
  然后,继续看书。
  沈杳心中怒吼:草(一种植物)。
  她还就不信了,她搞不定一个小屁孩。
  “嘎嘣~”沈杳气的狠狠的咬了一口黄瓜,不吃拉到,她自己吃。
  直到半根黄瓜全部下了肚,沈杳往桌前靠了靠,瞅准桌上摊开的书页,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字问道:“玄知哥哥,这个字是不是天啊?”
  司玄知震惊不已,小团子竟然认识字?原本兴致却却的他,突然来了兴趣:“囡囡学过认字?”
  沈杳摇头。
  这下司玄知更来兴趣了,据他了解,大柳村中除了他们司家,别儿个都是不识字的。所以沈杳能认出“天”字,他才觉着好奇。好奇之后又觉得沈家是个好的,竟送了孙女去启蒙。
  可现在,小团子说她并未跟人学过,难道,这丫头是个天才不成?
  “囡囡没学过认字,怎么知道这是个“天”字?”
  小奶团子又指了书上的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像个小人,这人头上顶着的,可不就是天吗?所以囡囡猜,这个字念天。”
  司玄知从未听过这种说法,现下听沈杳这么一说,觉得还真有几分道理。看来,这丫头还真是个天才。
  司玄知来了兴致,又拿过另一册书放到沈杳面前,指着封面上的字问:“那囡囡知道这个字念什么吗?”
  沈杳一脸的茫然,摇了摇头:“这个字我猜不到。”
  然后又问:“哥哥,这个字念什么呀?”
  “司,这个字念司,是哥哥的姓。”
  “那这个是不是念玄?这个是不是念知?”抿着嘴偷笑。
  “囡囡认识?”
  “不认识,不过现在认识了。哥哥说这个字念司,是哥哥的姓,这又刚刚好是三个字,那后面的两个字肯定是哥哥的名字。玄知哥哥,囡囡猜得对不对?”
  “囡囡,想跟哥哥学认字吗?”司玄知如发现了珍宝,这丫头也太聪明了些。若是个男儿,说不定连状元也考得。
  “想!”
  沈杳答的干脆,她来可不就是为了这个嘛。眼见目的达到,喜的眉眼都弯了弯,脸颊上显出两个小梨涡来。
  司玄知取出一张白纸,有执笔沾了沾墨:“囡囡大名叫什么?”
  学认字自然先是要认自己的名字。奈何沈家人一直囡囡的叫着,大名还未取。
  沈杳是想沿用前世的名字,这是前世的父母,唯一留给她的。
  倒也谈不上念想,那对父母也不配她念想。之所以想沿用这个名字,大抵是习惯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契机来提这个名字。
  如今有了!
  “沈杳!囡囡觉得杳杳这个名字好听,以后囡囡的大名就叫沈杳。”
  沈杳……司玄知默默念着,又问道:“哪个杳?”
  “杳字有很多吗?囡囡不认识字,杳字都怎么写呀,玄知哥哥可不可以把字都写下来,囡囡选一个!”
  “好!”
  他还头一回见着这么有主意的小人儿,连大名都自己来取。
  手起笔落,白净的宣纸上写下了比较适合做名字的:瑶、窈、珧、尧,杳、夭。
  “这个!玄知哥哥,囡囡杳这个杳!”小嫩首指在杳上。
  “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囡囡倒是会选!”司玄知又新取了一张宣纸,提笔写下“沈杳”二字。
  小人儿个字矮,想要看清纸上的字得垫起脚,探着头,吃力的很。
  司玄知想着她还是个三岁的小娃娃,干脆将人抱起,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教她认自己的名字。
  “玄知哥哥,我有大名了,以后我就不叫囡囡,叫沈杳!玄知哥哥可以叫我杳杳。”
  “好!”
  盛夏光年,阳光透过窗前的玉兰树洒进屋里,落在案桌上,光影斑驳。
  一大一小的两个孩子,正端坐在案前看着面前的书册。
  一个教,一个学。
第14章
  大柳村的村口有颗老梨树,听老辈儿说这颗树活了上百年之久。
  夏日里酷热难耐,大人们歇在屋里,孩子们却是在屋里待不住。
  他们最爱的就是在夏日里寻条小河,脱了上衣光着膀子,一口扎进小河里。比谁游的快游的远,又比谁憋气憋的更久。
  可河里能是好玩的?一个不好,沉下去了可就爬不起来。
  所以孩子们出门时,大人们总是不厌其烦的叮嘱不许去河边。
  不能下河洗澡,天又热的厉害,他们唯一的去处就是村口那颗老梨树下。
  老梨树的树干粗壮,枝叶茂盛,树下蔽出一片阴凉。孩子们多在这树荫下玩着跳房子和过家家的小游戏。
  从司家出来之时,日头还未偏西。想起出门前张花曾寻堂姐去玩,这个点估计堂姐还未回家,沈杳便打算去老梨树那寻了堂姐一道。
  果不其然,沈杳远远的就看见老梨树下围了一群孩子,其中就有她的堂姐沈红梅。
  沈杳迈着小短腿,慢悠悠的走到树下,只是还未来得及唤堂姐,就被林玲拉过去:“囡囡来的刚好,就让囡囡扮闺女!”
  啥呀?
  这是在玩过家家呢,可玩就玩,怎么还想让她扮闺女?
  她可不干,撅着小嘴便驳道:“囡囡不要,叔伯婶子们都说囡囡聪明有本事,这有本事的人,自然该扮祖母之类的人物。”
  林玲也不过六岁,听沈杳这么一说,觉得似乎有些道理。她爹娘也常说囡囡有能耐,能耐的人扮演长辈倒也合理,便道:“那就囡囡扮祖母,王志你扮大儿子,红梅扮大儿媳。张花扮女儿,我扮孙女,小童扮孙子。”
  “那不行,我都扮祖母了,我大姐自然扮我姐姐,你们该喊姨奶奶。”
  嘿嘿,沈杳自个儿占便宜不算,还要带着堂姐一起。
  林玲正要答应下来,就见蹲在一旁的王志蹭的一下站起来:“不行,红梅是我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