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下来已经是凌晨三点。
中介基本都下班了,租不到房子。
我找了家快捷酒店,等前台办好手续,拿房卡。
笨拙地把行李搬进电梯。
按下十楼。
看着不断跳动的数字,还没反应过来。
滴!
电梯门打开。
关上房门,我开始整理换洗的衣服,一个小小的东西从行李箱的夹缝中滚下来。
捡起来,是一支唇釉。
沈知妄送我的。
买下这支唇釉时,他的病还算不上严重,却很喜欢黏着我。
他的脸泛起薄红,挠着头,
“感觉这个颜色适合你,就买了。”
他抗拒治疗,每次都会偷偷躲在我家后院的墙角。
我第一次见他流泪。
“我不需要!我的病有落落就够了。”
他说。
只有我是治愈他的解药,所以这不是病,是系在血液的红线。
曾经他会细致地收好我送的每一个东西。
我写下他名字的草稿纸。
我编织的草戒指。
我们曾跑遍巷子的每个角落,他总爱给我摘下一株开得正好的太阳花。
小心翼翼地戴在我的耳边,红着脸。
“落落真好看。”
这座城市的最后一盏灯熄灭,远处升起昏黄的日出。
我还没入眠。
始终想不通。
为什么和从小就喜欢的哥哥在一起后,我居然会越来越痛苦呢?
找不到答案。
闹铃响起来,我艰难起身。
划开屏幕,壁纸是和沈知妄的大头合照,他没看镜头,只是偏过头看我。
我想了想,换成一张卡通壁纸。
然后打车去公司,上交连夜填好的离职报告。
签字时,上司诧异,
“上次你还说要在南城办婚礼,是出什么事了吗?”
我点头,
“嗯,分手了,想休息一段时间。”
我不是一个喜欢长期待在一个地方的人。
我不喜欢快节奏的生活,加班加到腰酸,喝酒喝到胃出血,每天见不到落日。
但妈妈去世,爸爸失踪以后,我成了没有家的孩子。
来南城其实不在我的计划内,却是沈知妄的主要发展方向。
而我想陪着他。
他递给我报告,“理解,好好休息。”
我接过来,没有多作停留,回到工位开始收拾东西。
东西不多,
是我在这座城市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痕迹。
公司楼下,沈知妄的车停在我面前,
“上车。”
本来不想,但想想昨晚走得太仓促,还有东西没拿走。
我自觉打开后座。
座位有袋卫生巾,没拆封,不是我常用那款。
“离职了?”
“嗯。”
“离职也好,你不像心欣一样有天赋,整天就喜欢捣鼓那些莫名其妙的画。”
哦,天赋。
许心欣的天赋是递上合同等他签字,是给他泡几块一袋的速溶咖啡,是做他的“解药”。
而我的画,
曾经他夸赞不及,愿意花大价钱拍下的画。
现在是不务正业,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