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的疤用了最先进的技术,修复了三次,终于看不出痕迹。
顾沉衍每天都来。
早上带粥,中午带汤,晚上带切好的水果。
有一次换药,我疼得发抖,手指无意识地去抓床单。
他把自己的手伸过来让我攥着。
事后我看到他手背上被我掐出了五个青紫的指印。
他只是甩了甩手,什么都没说。
偶尔我做噩梦惊醒,他永远在我身边,给我无声的安慰。
半年后,我站在镜子前。
我的腿完全恢复了,脸上的疤也没了,皮肤光滑得像从来没有受过伤。
镜子里的那张脸让我陌生了很久。
我都忘记了,原来,我的长相也是极美的。
寨子那边的消息也断断续续传来,灾后重建早就结束了。
康景斯在那场洪水里全身而退,半年的时间,他没找过我一次。
连一个口信都没有,因为他忙着陪林清雪。
林清雪那道擦伤贴了个创可贴就好了,但她在镇上医院住了半个月。
康景斯白天忙重建,晚上骑摩托去镇上陪她。
林清雪回帝都的时候,带走了从我火盆里偷来的残卷。
还有康景斯夺走的那根银簪。
康景斯身边没了女人,又想起该稳固传承人的地位了。
娶妻是最快的办法。
半年时间够长了,他觉得我应该吃够了苦头,差不多该认错回来了。
于是他去镇上买了一条黄金项链,几克重,最便宜的那种空心链。
带着一帮兄弟,热热闹闹来到寨子口。
“陶向暖,出来。”
“我今天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他站在寨门口的石阶上,一手掐腰一手举着那条金灿灿的项链。
“我买了金子来娶你,够大方了吧。”
“你一个断了腿毁了容的人,也就是我心善,不然谁还会要你?”
没人应。
寨子里安安静静,连狗都没叫一声。
村民三三两两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康景斯,表情奇怪。
康景斯觉得不对劲。
“都哑巴了?陶向暖还藏着呢,叫她出来吧。”
正在此时,几十架直升机,密密麻麻悬在寨子上方。
螺旋桨搅动的气流,把晒谷场上的稻壳吹得漫天飞舞。
接着漫天的红玫瑰从天上倾泻下来。
寨头的五婆嗑着瓜子,不紧不慢地扫了他一眼。
“景斯,快把你那点碎金子收起来,别丢人现眼了。”
“今天可是向暖和帝都顾爷的大婚的日子,你不知道?”
康景斯以为自己听错了,手里的项链啪嗒掉在泥地里,他也没发觉。
“什么大婚?谁跟谁大婚?”
“陶向暖?她人呢?她不是在后山山洞里”
五婆懒得再回答了,只是看向远处。
寨口的土路上,引擎声从远处传来,劳斯莱斯一辆接一辆。
第一辆车停在康景斯面前两米的地方。
车门打开,先下来的是一排黑衣保镖。
然后是顾沉衍。
他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高定中式礼服,暗红色织金面料,肩线挺拔。
他绕过车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弯腰把手伸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