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端午节。
我和妈妈在北京的家里包粽子。她来北京已经两年了,东四环外开了一家湘菜馆,生意火爆。
「妈,你那个剁椒是从老家寄的吗?」
「不然呢?北京的辣椒不地道。」妈妈把糯米压实,粽叶翻转,一个棱角分明的粽子就成了,「你小时候最爱吃蜜枣的,还记得吗?」
「记得。每次包粽子,二婶都在旁边念叨‘女孩包粽子是给婆家练手的’。」
妈妈笑了:「现在呢?谁还敢说这话?」
确实没人敢说了。妈妈现在是我们老家那一带的传奇人物——离了婚的女人,把女儿送进清华,自己开饭馆、读本科,今年还评上了区里的「优秀创业者」。
粽子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满屋子都是粽叶的清香。
妈妈忽然放下手里的线绳,看着我说:「筱霏,你还记得那年端午吗?」
「记得。」
「那年我拉着你走出那家餐厅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娘俩以后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白了更多,但眼睛比以前亮得多。
「妈,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没有放弃我,也没有放弃你自己。」
妈妈眨了眨眼,没让眼泪掉下来。她转身去关火:「粽子熟了,来,趁热吃。」
我接过那个蜜枣粽子,咬了一口,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那个端午节,奶奶说女孩子读书没用。
那个端午节,妈妈拉着我的手离开了那个家。
她用五年的时间证明,女孩子读书有用,而且有大用。
不是因为我考上了清华,而是因为她教会了我一件事——
「女孩子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我们的人生,不该由任何人来定义。」
锅里粽子冒着热气,窗外阳光洒进来,落在妈妈花白的头发上。
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没有拐杖和酒瓶。
只有粽子、阳光,和一个终于为自己而活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