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轰鸣声,盖过了工头的说话声。
看着兰博基尼扬长而去。
我终于松了口气,笑着接过工头手里的三百块钱。
“谢谢李工,下回再有这种活,随时叫我就成。”
“行,太阳大,你也一把年纪了,快回家吧。”
我点头,没说自己才二十几岁。
大二开学后不久,我的早衰症愈发严重。
我的容貌从三十岁变到了五十岁。
班上同学都叫我怪物。
他们都欺负我,就连辅导员也委婉劝我休学。
长时间的欺压下,我认命了。
为了躲沈叙白,我甚至不敢更新身份信息。
曾经的理科全省前百。
只能靠接点零工,蜗居在地下室,沦为一个黑户。
我拿着钱,去菜市场买了二两排骨,做了沈叙白曾经最爱吃的玉米排骨汤。
“叙白,我好开心,你现在都开上兰博基尼了,和我曾经预想的一样优秀。”
“只可惜,你身边的人,不再是我了。”
我拿起桌边的啤酒,喝了一口又一口。
转而看向旁边的拐杖。
这些年,我搬过砖,刷过厕所……擦玻璃反而是比较轻松的一个工作。
就算不小心摔死了,对我而言,也是种解脱。
同一个姿势保持太久。
体力活做多了,腿脚难免不便。
即使这样,我依然舍不得买拐杖。
哪怕是路边最便宜的拐杖。
没想到最后送我拐杖的人,竟然会是沈叙白妻子。
我苦笑着,抽出床架子下的存钱罐。
“叙白,你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剩下的钱,我就自己用了哦。”
六年,我总共赚了二十一万。
除了每年一万多的药钱。
剩下的,都被我委托朋友匿名捐给了沈叙白。
直到他参加工作。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的捐赠。”
“四年大学生涯结束,我准备参加工作,您可以把钱捐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如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可以拨打……”
沈叙白还和以前一样。
谁帮助了他,就会用心记在心里。
他的号码,多年来从未换过。
我也从未打过。
依旧我行我素。
刚参加工作能有几个钱?
就算沈叙白再厉害,也不可能突然间暴富吧!
事实证明,他真的可以。
不过短短两年,他就被大老板看中。
从公司实习生成为执行总裁。
还和大老板的女儿结婚了。
而我,只剩下一千零三百五十块。
和一具老天随时都可能收走的躯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