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的少年已无光 > 第十一章

七年后。
林之远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大门的他,已经成了一个佝偻疯癫,满身臭气的老头。
他谁也不认识,嘴里永远痴痴地念叨着“阿青,笑一个”。
手里永远死死抱着一个用劣质胶水勉强粘合起来的,破烂不堪的旧相机。
他每天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游荡,对着空气,对着垃圾桶,对着流浪猫,不停地按下快门。
有一次,他流浪到海边,为了去捞一个他觉得长得像妈妈当年戴过的发卡的塑料垃圾。
不慎掉进海里,差点淹死。
虽然被救了回来,但也因此落下终生残疾,走路一瘸一拐,更加狼狈。
而赵思晚,因为常年还不上高利贷,利滚利之下,早已是个天文数字。
她在一次被追债的过程中,被打断了一条腿。
彻底失去了赚钱还债的能力,沦落到在天桥底下乞讨为生。
命运的嘲弄,让这两个曾经纠缠不休的人,再次相遇。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他们在街头为了争抢一个路人扔下的,已经发霉的馒头,大打出手。
他们撕扯着,咒骂着。
却谁也没有认出,眼前这个同样肮脏、落魄的乞丐,就是那个自己曾经爱过或者恨过的人。
而我,早已远离了那个充满虚伪光环的艺术圈。
我大学毕业后,用我自己的能力,创立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金融公司。
开启了属于我自己的,光明的人生。
在妈妈的忌日,我带着她生前最喜欢的向日葵,来到了那片曾经撒下她骨灰的大海。
我没有学摄影。
因为妈妈在日记里写过,真正的美好,应该用眼睛和心去记录,而不是透过冰冷的镜头。
我将一整束灿烂的向日葵抛入蔚蓝的大海,花瓣随着波浪,飘向远方。
我迎着温暖的海风,看着波澜壮阔的海面,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发自内心的微笑。
不远处城市的暗巷里,似乎还回荡着渣滓们争抢食物的惨叫。
而我的眼前,是万丈光芒。
“妈,你看,今天的阳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