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那张从十八岁起就揣在口袋里、写满了哥哥三十七个未接电话的纸条。
纸条已经磨得起毛了。
字迹被汗洇得发淡。
我点了一根火柴。
火柴在山风里灭了一根。
第二根点着。
执照复印件先烧。
烧得很快,红色的钢印在火里弯了弯,黑了。
纸条烧得慢。
那三十七个时间戳,一个一个被火舌舔过去。
22:14,22:16,22:18……一直烧到凌晨四点零三分。
烧到最后一个时间戳的时候,我蹲在墓前,眼眶热了一下。
没掉下来。
烟很轻,散得很快。
哥哥在墓的另一侧动了动。
他把那本存折从塑料袋里抽出来。
一百零八万整。
连同这三年的利息。
存折上的数字比对账单上多了一行——三年定存到期的利息,五万八。
他把存折点着,烧给妈。
存折是塑料封皮,烧起来有股焦糊味。
他蹲在那儿,没说话。
他也没掉眼泪。
他没那个资格了。
烧完之后他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个红绒小盒子。
里面是那只修复好的玉镯。
我以为他要烧。
他没烧。
他把玉镯放在墓前的石板上。
镯子在阳光下泛着冷绿。
金线缠过的那道裂痕,在山桃花的影子里,像一条爬过去的青蛇。
他说。
“妈。“
“留着。“
“我不配陪您。“
“识月在哪儿,您就跟着识月。“
我没看他。
我拄着拐转身下山。
山路是石板铺的,下过雨,滑。
我走得很慢。
哥哥跟在我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
不近。
也不远。
像一个迟到了三年、终于赶上送葬队伍最末尾的人。
山风把白菊的花瓣吹起来,落在他西装的肩头。
他没敢拂。
他怕一抬手,我就会回头看他。
他怕一回头,我就连这十几步的距离都不肯给他。
我没回头。
走到山脚下,我上了车。
车发动起来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后视镜。
哥哥站在山脚的石阶上。
他朝山上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车开出去半公里,再看后视镜,他还在那儿鞠着。
我让司机开慢一点。
司机是老周给我介绍的,老乡,话不多。
我说,师傅,我们绕一下,去临川市档案馆。
司机说好。
我从布袋里掏出最后一样东西。
是一份诉状。
代理人那一栏,写着我自己的名字。
沈识月。
被告那一栏空着。
那是给将来留的。
将来我要打的那些官司——为像我妈一样的女工,为像张桂兰一样付不起诉讼费的人,为那些被自己以为撑起了一个家的人忽略掉的母女。
我把诉状收好。
车一路朝北开。
桃源岭在我身后越来越小。
妈的山头朝南。
正对着她当年最想去而没去成的那个方向——
她插队那年报过名想去当兵,体检没过。
她后来在工厂干了一辈子,没出过临川。
她唯一一次出远门,是被我用骨灰盒抱回那个她离开了三十年的山头。
风从车窗里灌进来。
我闻见一股淡淡的桃花味。
我十八岁那年没哭出来的眼泪,二十一岁这一年,也没哭出来。
我把脸转向窗外。
车开得很稳。
我妈没等到的那个春天,我替她,看完了。